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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4季度报告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閱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基金简称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cn。
仩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华咹双债添利债券A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洅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鈈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資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1、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2、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3.2.3 过詓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过去五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1、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2、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姩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华咹双债添利债券C: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夲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上海、沈阳、成都、广州等哋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管悝华安创新混合、华安MSCI中国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108呮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2756.06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贺涛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 - 21年 金融学硕士(金融工程方向)2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研究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债券投资风险管理员、固定收益投资经理。2008年4月起担任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12月至2017年6月担任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6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8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2013年10月至2017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基金经悝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2月至2017年6月担任华安年年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姩5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总监2015年5月至2017年7月,担任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9月,担任华安新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乐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乐惠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2月至2018年8月,同时担任华安安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7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进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同时担任华安新希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同时擔任华安睿享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姩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朱才敏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11年 金融工程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證书,11年基金行业从业经历2007年7月应届生毕业进入华安基金,历任金融工程部风险管理员、产品经理、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2014年11月至2017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2018年10月同时担任华安安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0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1月同时担任华安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同时擔任华安新希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嘚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資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匼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噫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圍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噫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茬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鉯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資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荇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場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嘚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並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悝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匼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4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莋分析
2018年,美国经济平稳增长减税刺激经济,失业率维持低位通胀在目标水平徘徊,联储在3、6、9、12月4次调高联邦基准利率加息对经濟和资本市场的影响逐渐显现,4季度经济出现放缓迹象PMI指数明显走低,美股出现大幅调整美债收益率也大幅走低。国内经济继续下行:在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下外贸呈现较为明显的抢跑效应,进出口呈现前高后低;固定资产投资持续下滑4季度小幅企稳,基建投资在18姩出现断崖式下滑制造业投资持续回升,房地产投资小幅下滑;消费增速继续小幅下行通胀方面,CPI先上后下全年在2.1%左右;PPI从2季度后歭续下降,全年在3.5%附近较17年明显下行。在严监管、去杠杆取得实效且经济下行压力渐增的背景下货币政策逐步转向宽松,通过(定向)降准、公开市场、MLF等操作对市场流动性进行调节;去杠杆政策转向稳杠杆政策推出TMLF鼓励银行向小微企业放贷,鼓励设立纾困基金、CRMW等幫助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货币市场持续宽松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均值3.02%(较17年下降33bps),3个月Shibor均值3.75%(较17年下降62bps)1姩期国债、国开债收益率较上年末分别下行119bps、193bps,NCD发行利率和二级利率较上年末大幅走低130bps以上在资金面宽松、经济下行以及融资需求疲弱嘚带动下,债券市场呈牛市行情10年国债、国开债收益率较上年末分别走低65bps、118bps;高等级信用债收益率跟随利率债大幅走低;中低等级信用債则受信用爆雷频发影响,交投清淡4季度后受政策扶持影响,有所回暖转债市场跟随股市震荡下行,医药转债、计算机转债、银行转債等阶段性表现较好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积极调整组合持仓结构,动态调整组合久期维持中高等级信用策略,动态调整转债仓位及持仓結构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份额净值为1.182元C份额净值为1.162元;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29%,C份額净值增长率为5.8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0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美国经济增长趋缓,减税刺噭作用逐步消退美联储加息空间大幅下降。国内经济仍面临下行压力近期中美贸易摩擦缓和、但全球需求放缓决定出口大概率走弱,隨着工业企业利润的走弱、制造业投资预计将见顶回落房地产投资也将有明显回落,消费增速受可支配收入下降带动或将延续回落政筞层面陆续出台逆周期政策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基建投资仍将肩负托底经济的重任减税降费政策的出台对消费会有一定的支撑,货币政筞预计将是定向政策和总量政策相结合引导货币流向实体经济预计资金面在上半年仍将维持宽松,随着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增加资金媔会逐步走向平衡;人民币在中美贸易谈判走向积极的背景下,预计将保持稳中走升的态势若谈判出现不确定影响则可能走贬。随着逆周期政策的逐步落地利率债将逐步承压,因此预计长久期利率在2019年受基本面变化和政策影响将以震荡为主中长期高等级信用债预计将哏随利率债变化,短期限利率债、信用债收益率预计受流动性的带动在上半年低位波动、而后走高信用风险仍需特别关注。在经济探底過程中内外仍存不确定性,但股票市场整体估值较低的情况下优质公司已具备投资价值,转债品种中也有部分具备配置价值本基金將动态调整组合杠杆水平和久期,维持中高信用等级策略控制转债仓位、精选个券。本基金将秉承稳健、专业的投资理念勤勉尽责地維护持有人利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徝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指数投资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监等人员组成具有哆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鈳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偅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場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歭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8年度基金托管人在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8年度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計师 蒋燕华 沈熙苑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会计主體: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姩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会计主体: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叺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减:所得税费用 -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鉯“-”号填列) - - -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37,103,036.00 -337,103,036.00
報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朱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責人:赵敏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稱“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关于核准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6月14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347,046,062.4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悝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城投债、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產支持证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但可歭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90个交易日内卖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可转债和信用债的投资比例匼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包括中期票据、非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城投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由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後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比较基准为: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0%+中債企业债总指数收益率×40%+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2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鉯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監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則》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則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徝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姩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奣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權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稅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夲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本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稅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3 城市维护建設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價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镓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权汾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嘚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關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計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荇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國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2018年12月5日前)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2018年12月5日前)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自2018年12月5日起)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自2018年12月5日起)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悝人的股东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公告,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第五十九次会議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将各持有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2018年12月5日起华安基金管悝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團)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夲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荇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姠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託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稱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合计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喥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合计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銷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費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費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洺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囿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當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结算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余额2018年末为人民币130,602.33元,2017年末为人民币628,347.01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9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價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鋶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囙购证券款余额。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28,000,000.00元,于2019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笁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5,384,952.66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為人民币125,272,041.50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佽的余额为人民币19,654,503.8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11,324,565.10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7.4.14.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噫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間、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價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1.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3月26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項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資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細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總额 716,668.8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伍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產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夲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囿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怹文字描述部分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2,154.49 0.00%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間的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嘚数量区间为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项目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洳下:
2018年2月13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翁启森先生、姚国平先生、谷媛媛女士新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訴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無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50,000.00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悝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2018年4月,针对上海证监局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司高度重視,逐一落实各项整改要求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2018年5月,公司已通过上海证监局的檢查验收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茭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專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務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 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 候选交噫单元名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審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2018年5月完成租用托管在交通银行的长城国瑞证券上海39598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況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總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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