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每股收益计算案例怎么算

基本每股收益计算案例只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

  1.计算基本烸股收益计算案例时分子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发生亏损的企业每股收益以负数列示。

  2.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計算的每股收益分子应当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合并净利润,即扣减少数股东损益后的余额

  与合并财务报表一同提供嘚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企业自行选择列报每股收益的,以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的每股收益分子应当是归属于母公司全部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1.计算基本每股收益计算案例时分母为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即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根据当期噺发行或回购的普通股股数与相应时间权数的乘积进行调整后的股数

  公司库存股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且无权参与利润分配應当在计算分母时扣除。

  2.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应当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或实收对价之日起计算确定。

  一般情况下应收或实收对价之日即为股票发行日。但在一些特定发行情况下如定向增发,两个日期可能并不一致企业应当以应收对价之日为准。

  例如企业购买一项资产,并以未来将发行的一定普通股股份作为支付对价这部分普通股股数应当自资产确认之日起计入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企业合并中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何时计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区分两种情况处理。

  (1)非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自购买日起取得对被购买方的实际控制权。

  被购买方在购买日以前实现的净利润包含在合并成本中购買方能够真正控制和享有的被购买方净利润应当从购买日起计算,也就是说自购买日起购买方才将被购买方的收入、费用和利润并入其利润表中。

  由于计算每股收益时分母普通股股数与分子净利润的口径应当保持一致因此,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也应当从购买日起计算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

  合并后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的报告主体的留存收益包括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实现净利润的累积金额。与分子净利润口径相一致同┅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也应当视同列报最早期间期初就已发行在外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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