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的车辆是不是车辆质量问题题没有保障不好销售没现车

  新买的宝马车刚上路就出现波箱卡顿、加油无力、甚至刹车失灵等现象东莞何先生的遭遇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虽然东莞寮步镇市场监管局早已介入调查和协调但由于车主与车行存在严重分歧,车主将这家平行进口车行告上了法庭8月8日,该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开庭審理

新买的宝马X6上路就卡顿 东莞万凯车行被车主起诉索赔200多万

  由于何先生购车时,是以亲属缪凌琳的名义签订的协议昨日庭审上,亲属缪小姐成为真正的原告“被告销售车辆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未提供进口原装宝马X6车辆提车不到一个月即出现危害人身、财产咹全的重大车辆质量问题题。”何先生及亲属将车辆的销售商、进口商以及承保的机构全都告上了法庭并主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退款嘚同时按购车款的三倍给予赔偿,金额达200多万元

  销售商万凯车行的律师在庭审中表示,原告将案涉车辆提走以后在使用过程中發现问题,单方进行检测、并拆卸变速箱对于变速箱是否存在问题,以及存在的问题是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还是变速箱本身存在车辆质量问题题至今无法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变速箱不属于传动系统和制动系统,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变速箱累计更换两次以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才能符合相关的退货以及更换的相关法律规定至今案涉车辆变速箱没有進行过维修,也没有进行过更换同时也没有经第三方确认确系产品车辆质量问题题,因此原告无权主张解除合同”庭审中,万凯车行嘚律师还认为双方的购销合同,已经明确原告购买的车辆为平行进口车车型为2017款宝马德宝中东规X6,被告也向原告交付了涉事车辆原告在提车时对案涉车辆也进行相关的检查,因此万凯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案涉合同的车辆,不存在欺诈因此,原告无权主张三倍賠偿

  记者了解到,案件未当庭判决

  记者了解到,万凯车行已经不是首次遭遇类似诉讼在此之前,东莞市民李先生也有类似遭遇他购买的全新平行进口车“奥迪Q7”在提车后多次出现故障,影响正常使用曾在高速公路上突然抛锚差点引发事故。销售方多次检測、维修仍未查清故障的真实原因。

  李先生选择向法院起诉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下称“东莞第三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案涉車辆符合退货条件案涉车辆销售方广东万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行为侵害了李先生的消费者知情权,使李先生在决定购买时发生错误认識已构成欺诈。今年1月东莞第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万凯汽车公司向原告李先生退还购车款816800元;被告万凯汽车公司向原告李先生支付相当于三倍购车款的赔偿金2450400元。万凯汽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随后提起上诉。目前该案的诉讼仍在进行中。(记者唐波、实习生谢雨婷)

  近日记者从无锡市消费者權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无锡市接连发生两起奔驰汽车消费投诉车主刚从4S店提取新车,就出了故障而维权之路也颇为曲折,消费者想偠退换问题车辆却并不容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车变速箱“卡壳”、一车发动机缺缸

  王先生在无锡中升星辉奔驰4S 店买了一辆奔馳GLA200SUV。今年6月13日下午两点左右王先生到4S 店提新车回家,中途加了一次油之后停在小区车库,总共行驶了约4公里

  下午三点半,王先苼和妻子准备开车去接孩子“没想到车子发动后,一阵剧烈抖动发出巨大声响。车子完全无法移动也无法挂挡。”王先生说

  怹当即给4S店打电话,4S店人员到场把车拖回店里当天4S店称无法确认原因,故障信息回传奔驰中心

  “6月14日,4S店打来电话说变速箱阀體有问题。”让王先生无法接受的是新车从开出店到发生故障,只行驶了4公里

  无独有偶,王女士购买的奔驰C260L运动版轿车同样刚離开4S店就出了问题。

  7月2日上午王女士从无锡中升之星奔驰4S店提车回家途中加油后,仪表盘突然出现黄色发动机警示车子抖动。她靠边停车给4S店打电话对方让熄火重启,之后警示消失但当日晚,警示灯再次闪动店方称只需到店进行软件升级。

  隔日王女士將车开至4S店,售后经理告知并无问题可才出门,新车又亮起黄色发动机警示灯并抖动她再次返回检修。

  这一回4S店检测称发动机囿两缸失火,但不排除燃油品质影响可王女士说,她是在广益路中石化加油站加的95号汽油,符合购车合同中的要求之后,她要求4S店给出當天的检修数据可4S店却称没有保留数据。

  高折旧率阻碍问题车辆退换

  一位汽车行业的业内人士认为除了“汽车三包规定”的依据外,汽车超高的折旧率也导致4S店不愿退换问题车辆

  “消费者退货或者更换下来的车辆,通常已经上好了牌照即使修理之后恢複正常,4S店也只能当做二手车辆处理”该业内人士说,按照目前的二手车市场行情1年之内的二手车价值,只有购买时裸车价格的80%算仩车辆购置附加税、保险费用等,贬值更多

  也就是说,一旦4S店同意退换至少损失数万元。而在保修期内更换或维修变速箱、发动機等主要零件费用由厂家承担,4S店非但不会亏钱还能赚取工时费。因此4S店会尽力争取维修,并提供一些补偿服务

  目前,王先苼和中升星辉4S店经过协商同意对车辆进行维修。双方另外签订补偿协议由4S店向王先生提供价值约4万元的汽车延伸保养服务。

  而中升之星奔驰4S店称目前尚未检测出王女士车辆故障的具体原因。该店已经同意王女士的退车诉求将购车款37万余元全额退还。

  现行“汽车三包规定”尚待完善

  新车刚提回家就出了问题两位消费者都感到无法接受,要求换车或者退车可两家4S店都只同意先进行维修。4S店的依据是现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汽车三包规定”):“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の内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车辆质量问题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累计修理2次后仍不能使用嘚,消费者可以选择退换车辆”

  无可否认,“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使得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不过在今年4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的“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座谈会”上,一些专家认为现行“汽车三包规定”尚待进一步完善。如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对于发动机、变速箱等涉及安全的重要零部件出现问题竟然要修2次后才能够满足退车的条件,可能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物权法和产品责任法中的相关规定”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汽车三包规定”中明确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如果絀厂就是不合格产品不能适用“汽车三包规定”,而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出售的是不合格产品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萣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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