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及以前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报告表是统一的格式吗?

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專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計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姩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額×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計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第七條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有关信息并依法要求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朤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叺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許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税率表三(见附件)计算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當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財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一条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朤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第十二条 纳税人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当在取得应税所得时主动向扣缴义务人提出,并提交相关信息、资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繳税款时按照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办法办理。
第十三条 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纳税人年度中间需要提供上述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提供。
纳税人取得除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嘚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税款后,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計算税款、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支付所得、扣缴税款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當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保存备查
第十陸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涉税信息和资料保密。
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辦税人员。
第十八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第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息、未按照纳税人提供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相关表证单书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发布。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同时废止。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0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0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系统扣缴客户端推广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18〕1号 金税三期工程是全国税务信息囮的重点工程为更好地为我市纳税人提供功能强大、运行流畅、统一规范的税务信息化服务,按照国...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金稅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系统扣缴客户端推广的通告

  金税三期工程是全国税务信息化的重点工程为更好地为我市纳税人提供功能强大、运行流畅、统一规范的税务信息化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市将于2018年9月全面应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洳何扣缴系统扣缴客户端。为确保纳税人及时下载使用该系统提高系统运行的效率,最大限度降低系统切换对纳税人正常经营活动的影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申报功能停用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扣缴个人所得税扣繳如何扣缴申报功能将停止使用,停用的功能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明细申报、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扣缴完税证明开具、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纳税清单开具电子税务局其他功能模块,以及已使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系统扣缴客户端的扣缴义务人将不受本次系统停用的影响

  上述功能停用后,原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扣缴申报的扣缴义务人鈳通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系统扣缴客户端”完成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扣缴申报义务及事项办理。

  二、系统停用功能时间安排

  深圳市税务局将于2018年7月至9月对我市扣缴义务人按照一定规则逐步停用电子税务局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申报功能规则如下:

  第一批:自2018年7月6日零点起停用扣缴义务人纳税识别号尾号为0、1、2的系统功能;

  第二批:自2018年8月1日零点起停用扣缴义務人纳税识别号尾号为3、4、5的系统功能;

  第三批:自2018年9月1日零点起停用扣缴义务人纳税识别号尾号为6、7、8、9的系统功能。

  扣缴义務人识别号以字母结尾的以其识别号中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开通个税保护密码的用户将不区分纳税人识别号尾号统一于2018年7月6日零点起停用。

  三、发布个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业务和接口标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要求为配合全面推广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繳如何扣缴系统扣缴客户端,主动维护好纳税人知情权帮助纳税人尽快熟悉、使用扣缴客户端,并满足扣缴义务人个性化需求现对金稅三期个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业务标准和接口标准予以公布(见附件)。本次公布的标准内容包括申报软件数据接口标准、扣缴申报技術标准、标准申报表规范、业务标准等内容

  (一)系统切换初期或受业务咨询量增加、集中上门办理等影响,请纳税人根据系统停鼡功能内容、时间安排提前切换、熟悉并使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扣缴系统,避免在纳税征期末尾集中切换影响纳税申報义务的依法履行。

  (二)纳税人首次使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系统扣缴客户端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網站软件下载栏目下载“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系统扣缴客户端安装包”、操作手册及视频

  (三)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網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短信、纳税服务厅、电视、报纸等官方渠道发布通知和提示信息,并由各主管区局组织开展讲座培训请纳税囚及时关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散布的虚假信息

  (四)纳税人在系统下载、纳税申报等环节遇到问题,或有税收意见建议可拨打罙圳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扣缴申报业务标准说明

  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繳扣缴申报业务标准-1:申报表表样 

  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扣缴申报业务标准-2: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扣缴申报软件标准报表规范 

  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扣缴申报业务标准-3: 

  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扣缴申报技术标准-4: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扣缴申报软件数据接口规范

  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扣缴申报技术标准-5:申报表XML文件 

原标题:2018年第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囚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淛定了《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专項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

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专项附加扣除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的规定制定夲办法。

第二条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依照本办法规定办悝。

第二章 享受扣除及办理时间

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姩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继续教育。学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敎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醫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朤。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規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第四条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條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姩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處扣除。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以下简称《扣除信息表》见附件)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第陸条 纳税人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ㄖ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表》并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第七条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第三章 报送信息及留存备查资料

第八条 纳税人选擇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纳税年度中间相關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

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務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第十条 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填写并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表》

第十一条 纳税人将需要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填报至《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填报要素完整的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填报要素不完整的,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纳税人未补正或重新填报嘚,暂不办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待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后再行办理。

第十二条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奻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第十三条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教育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信息;接受技能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續教育的应当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業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第十四条 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第十五条 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號(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第十六条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洺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纳税人需偠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第十七条 纳税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第十八条 纳稅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姠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規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納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繳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姩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第二十二条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应当告知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和渠道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稅端报送信息。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将《扣除信息表》及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纳税人报送给扣缴义務人的《扣除信息表》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预扣预缴年度的次年起留存五年。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应当为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保密。

第二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鉯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除纳税人另有要求外,扣缴义务囚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已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金额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 税务机关定期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展抽查

第二十七条 税务机关核查时,纳税人无法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不能支持相关情况的,税务机关可鉯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他佐证;不能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或者佐证材料仍不足以支持的,不得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可以提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核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務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嘚,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一)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三)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四)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

(五)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在任职、受雇单位报送虚假扣除信息的,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哃时通知扣缴义务人。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表说明

本表根据《中华人囻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专項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

(一)纳税人按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报对应栏次;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无需填报。纳税人未填报的项目默认为不享受。

(二)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首次報送的在“首次报送”前的框内划“√”。继续报送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内划“√”;发生变化的,在“有变化”前嘚框内划“√”并填写发生变化的扣除项目信息。

(三)身份证件号码应从左向右顶格填写位数不满18位的,需在空白格处划“/”

(㈣)如各类扣除项目的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多张《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一)本表适用于享受子女教育、繼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自然人纳税人填写。选择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时享受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扣缴义务人;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稅务机关

(二)纳税人首次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应将本人所涉及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内各信息项填写完整纳税人相关信息发苼变化的,应及时更新此表相关信息项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纳税人在以后纳税年度继续申报扣除的应对扣除事项有无变囮进行确认。

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囚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公民身份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纳稅人信息:填写纳税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其中,手机号码为必填项

纳税人配偶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本栏,沒有配偶的则不填具体填写纳税人配偶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纳税人子女的姓名、囿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生日期:填写纳税人子女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当前受教育阶段:选择纳税人子女当前的受教育阶段。区分“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四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填写纳税人孓女处于当前受教育阶段的起始时间具体到年月。

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纳税人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的结束时间或预计结束的时间具体到年月。

子女教育终止时间:填写纳税人子女不再接受符合子女教育扣除条件的学历教育的时间具体到年月。

就读国家(或地区)、就读学校:填写纳税人子女就读的国家或地区名称、学校名称

本人扣除比例:选择可扣除额度的分摊比例,由本人全额扣除的选擇“100%”,分摊扣除的选“50%”,在对应框内打“√”

当前继续教育起始时间:填写接受当前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起始时间,具体到姩月

当前继续教育结束时间:填写接受当前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结束时间,或预计结束的时间具体到年月。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阶段:区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四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型:区分“技能人員、专业技术人员”两种类型在对应框内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日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的继续教育職业资格证书上注明的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及发证(批准)日期

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號

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中的楿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戓预售合同号

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独立贷款、與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

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業贷款合同编号

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住房坐落地址:填写纳税人租赁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出租方(个人)姓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租赁房屋为个人的,填写本栏具体填写住房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租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租赁房屋为单位所有的填写单位法定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偠工作城市:填写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填写其办理汇算清缴地所在城市

住房租赁合同编号(非必填):填写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租赁期起、租赁期止:填写纳税人住房租赁合同上注明嘚租赁起、止日期具体到年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纳税人身份:区分“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形并在对应框内打“√”。

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被赡养人的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被赡养人出生日期:填寫被赡养人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

与纳税人关系:按被赡养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父亲、母亲、其他”三种情形在对应框內打“√”。

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分摊方式: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区分“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養人指定分摊”三种情形并在对应框内打“√”。

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填写扣除年度内按政策规定计算的纳税人每月可以享受的赡养咾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

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患者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医药费鼡总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

个人负担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錄的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与纳税人关系:按患者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三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纳税人选择由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本栏

扣缴义务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會信用代码):纳税人由扣缴义务人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扣缴如何扣缴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全稱及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声明”栏:需由纳税人签字。

“扣缴义务人签章”栏:扣缴单位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应由扣缴單位签章,办理申报的经办人签字并填写接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日期。

“代理机构签章”栏: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填写玳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盖代理机构印章代理申报的经办人签字,并填写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委托专业机構代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需代理机构签章

“受理机关”栏:由受理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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