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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乌恰县委批准,乌恰县纪委对乌恰县水利局副局长原党组副书记、局长邵玉龙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邵玉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收受礼金礼品;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个人重大事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工程领域项目驗收及资金拨付;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取索要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邵玉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堕落、工作上妄为、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乌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乌恰县委审议决定给予邵玉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