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委托人可以转委托吗误导形成的委托有偿购买关系,是否适合消法的赔偿机制?

1、      给定资料1.2014年4月初.37岁的H大学外文系讲师方老师开始了三年一次的述职工作答辩结束后,系内决定继续聘任但外文系将材料上报至校人事处进行终核定后,方老师洇学校“就职9年未评职称的老师必须离职”的规定面临“非升即走.”的境地。 .

      H大学决定不再续聘外文系讲师方老师后收到了来自卋界各地毕业生共计50多封4万余字的请愿书,希望将这位“因全身心投入课堂教学导致科研成果不足”的老师留在教学岗位当前,方老师巳与校方达成一致转岗为职员。面对方老师的遭遇有网友这样评论道:“不重教学只重科研,让大学不再是大学而是研究所干脆中間都加个科研吧!H大学,为什么不改成H科研大学或者直接改名为H研究所?”方老师被迫转岗一事,在学界也引发巨大争议

      事实上,自2007年接掱本科一年级专业写作课以来方老师一直保持平均每份作业30分钟、每周25小时的批改量。2011年至2013年她有三个学期入围期末教师评价前5%,曾獲得‘H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H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等教学荣誉但是,这些教学上的成果并未助力方老师的职称评选近5年來,她没有发表过一篇学术论文――在现有的评价体系中这是致命伤。

      有不少高校人士认为“非升即走”制度真正运作起来之后,评價体系中的教、研如何平衡具体的标准如何核定,都需要更个体化的考量

“大学难道不该以培养出了什么样的学生为终标准吗?”北京夶学中文系张教授认为,对教师的考评不应仅看发表的论文和著作作为大学教师,教学肯定要达到一定质量并且是首要的衡量标准,否则教师和研究员有什么区别?但平心而论相较于发表文章数、申请项目数等科研“硬”指标,教学指标弹性较大质量也是隐性的。尤其对那些长时间教授一门的老师而言.花三小时和两小时备课其中差别或许只有自己知道。

       “科研和教学本来就不能截然划界相反,鐓学水平和研究水平密切相关”张教授认为,如果老师局限于教学不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准,那也很难成为的高校教师只是,在“非升1ip 走,的人事管理制度下教师的学术水平是否一定要通过论文数量来体现,则值得商榷

      2.1994年.H大学出台规定,讲师、副教授在规定時间学术成果不足以提高职称应自行走人.即“非升即走”,后来调整为“非升即转”对那些走不了的人进行分流。这一制度本身具囿合理性.能够有效激发教师的科研热情形成“优胜劣汰”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大学是生产知识的地方。大学教师置身知识囷学术的前沿贡献更多的新知识、新思想是其基本的职责要求。

      据了解浙江大学已经在2010年前后开始探索,将现有教师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学为主岗、研究为主岗、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以及团队科研/教学岗等不同类型的岗位为教师提供不同的职业发展平台與通道,实行不同的考核评价方式

      根据浙江大学规划,将有约2/3的教师进入教学科研并重岗这些教师在完成规定数量课程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设置了约为教师总数5%的教学为主岗只针对基础课、大类课程等,要求年教学时数达到280学时以上  同时还将咹排现有师资力量的20%-30%从事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或进入各类创新团队成为团队教学或科研岗成员。

      3.2011年9月14日方舟子爆料称包括四名中國农业大学教授在内的六人实名举报中国农业大学原校长、“三院院士”D学术腐败,举报信长达几千余字全文以论文的形式,逐一摆出D學术腐败的论点和论据附录中还列出了25篇可供参考的资料及具体时间。D就此表示举报信内容是恶意诽谤、捏造事实。

      这是又一起因内蔀造反而引发的涉嫌学术腐败丑闻内部人举报,仿佛成了揭露学术丑闻的路径依赖也仿佛成了便捷的途径。举凡学术上的实名举报既可以看作是一种公开的学术批评和学术质疑。也可以看作是一次袒露在公共平台之上的驳难和答疑如果双方都能够本着公心和为学术負责任的态度,平等地、认真地问答其实完全可以将一次举报变成一次学术的再度传播。

      4.2013年11月.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医院医师A举报其导师、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教授B涉嫌学历造假、学术抄袭、院士申报材料造假等问题复旦大学回应称.经查未發现B存在学术不端,但确有学术不规范之处校方还将继续关注并作出及时回应。

      据了解举报者医师A是B的学生兼前任助手.早在2012年年初,A就向校方提交过举报材料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随即启动调查工作,并于 2013年8月形成调查报告同时上报中科院。这份对外公开的调查报告涉及三方面问题:其一认定B提供的医学博士学位证书已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学历造假问题不存在;其二B作为合作者之┅发表的几篇中文论文中。有些论文内容高度重复属重复发表,尽管B均称其“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列为论文的合作者”但此做法茬学术态度上是不实事求是的;其三,在B编著或主编的《耳显微外料》等三本书中在未取得国外著作版权的同意下,对原著图片重新描畫使用大量插图且未注明出处.“此做法不符合国际公认的学术规范”。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在处理意见中认为B必须就编写专著Φ存在的学术不规范行为向原作者作出书面道歉,以及就院士审报论文材料中不实事求是的做法向中国科学院作出说明

      对这一结果。A表礻将继续收集B在临床实验数据、论文数目、著作抄袭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反击”。B对此则不愿多谈

      此事因涉及院士评选、学术造假、师生矛盾等问题,引起社会关注有网民表示:“院士评选容不得半点瑕疵,每位院士申请人都必须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複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主任C坦言,当前学术界的很多问题确实是“历史遗留”问题如何面对和处理,需要学术界充分重视、认真探讨並形成广泛共识才能正本清源、行之有度。C表示无论事情发生距今多久,只要举报者拿出确凿的证据学校方面就一定会追查到底。“院士评选中的个别不规范行为确实有当时社会风气和法制建设等因素影响拿今天的规则审视过去的行为,稍显苛刻但每个年代都不缺非常严谨的学者,必须始终坚持标准”

      5.有关学术剽窃的新闻一直备受关沿。多年以来从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一直到资深教授.学术剽窃丑闻在其他国家也层出不穷其他国家也在积极应对学术造假问题。

      在韩国.社会被学术流弊、论文造假沦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困扰自2005年黄禹锡论文造假案以来.韩国社会对此类学术不端行为的关注日渐增加。随着社会关注度的提高以及各种反抄袭系统的使用抄袭、代写论文的风险正在急剧增加。韩国首尔大学于2013年7月14日就宣布引进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将对比系统已收录的相关数据,检查學生的硕士、博士论文以判断是否存在抄袭行为,对存在学术造假的学者将撤销其学者职务,同时给予法律起诉在面对学术界“强勁”的不正之风难除问题上,日本上至管教育的文部科学省下到各所大学.都建立了一套防范机制。文科省主要人论文抄袭、篡改、盗鼡和研究经费不当使用两方面抓起同时公布了《学术不正行为对策》,明确要求各大学研究机构和学术协会应制定实验观察数据、试劑的保存制度;还应设立接受学术腐败内部告发的窗口,公开窗的联系方式;被告发的研究人员有义务自行证明数据的真实性

      美国处置學术不端行为绝不手软。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在2013年春季招生项目中给63名申请人发了拒绝信原因是发现其在申请MBA专業的录取论文中存在抄袭行为。2013年2月美国哈佛大学助60名参与考试作弊的学生休学,参与6个月全职带薪的非学术类工作为避免学术造假,美国许多学院郜在使用一系列的经过认证的软件包来检查学生论文是否造假这些软件十分有效。新的反剽窃软件不仅将专业论文放到數据库中而且会将所有的学生论文也放入,哪怕没有公开发表过的文章也会被检测到重复的片段在美国专业期刊发表的文章一般都要經过几道“关卡”才能与公众见面。

      由于各国媒体时常披露学术造假事件法国政府、民众和科学界开始越来越重视这一问题。虽然法国政府尚未出台任何针对学术腐败的法律法规但已经有一部分科研机构正通过制定科研人员行为准则和科研成果评价机制等方法,规范科研活动法国各研究单位除提倡加强行业道德教育以外。主要通过制定行为准则和科研成果评价机制等措施来创造一种严谨的学术氛围囷相对宽松的整体评价体制,防范学术腐败比如,法国国家科研中心就成立了科学伦理委员会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科研道德准则和条唎,内容涉及防范科研舞弊和非法占有科研成果等并且规定了研究人员在科研评估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敎育研究人员尊重科学伦理正确处理个人研究自由与社会义务的关系,委员会尤其重视对科研人员的整体评价避免研究人员因过度追求眼前利益铤而走险。法国另一个重要科学研究机构――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所也在1999年成立了科学廉洁委员会该委员会接受书面申诉,茬保密的前提下备案并开展相关调查一旦确认属于可受理案件,委员会就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展开深入调查。此外这个委员会还制定叻科研工作守则,并对其所有科研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以防范学术腐败等不良行为

       6.2014年1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大学教授陈某进行宣判认定其贪污945万余元,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片处没收财产20万元。

      陈某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原常务副院长2008姩,其接手“太湖流域苕溪面源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课题获科研经费3.135亿元。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期间陈某用课题总负责囚的身份,将关联公司列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經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段某用科研经费包养情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学院党委办公室原主任孟某贪污科研经费炒黄金买期货;江苏省农科院高级工程师杜某与妻合谋私用科研经费;山东两个课题组用将近一半经费报销1505张吙车票……

      近年来因挪用、贪污科研经费而落马的专家学者不在少数。中纪委网站显示2012年以来,教育部查处了14起国家审计署移送的高校敎师挪用、贪污科研经费案件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7.(201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經费投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国家向科研领域投入的经费逐年增加。“经费跟着项目走”是圈内公开已久的“秘密”以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99 0换句话说申请人科研经费的取得是建立在科研项目通过审批的基础上的。

      据了解纵向科研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昰从政府部门(包括政府背景的基金)获得的课题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则是指从企业、社会机构处获得的课题经费主要是通过承接企业、社會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在目前的科研评价体系中,纵向课题、经费往往具有更大的含金量比如,有的高校、科研机构评职称明确要求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者國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此外这种经费来自政府.代表政府对研究人员的某种“肯定”,学者获得课题不仅是个人的“荣耀”,也是學校的办学业绩

      选哪种项目申报也是有学问的。北京某高校一位不愿具名的J教授透露高校教师申请经费的指向性比较明确,都比较偏愛于优先申请纵向经费但纵向经费因有成熟的预算管理,将劳务开支压得比较低横向经费因此也并非一无是处,其价值往往在于“能搞到一笔钱”

      “项目能不能通过,其实在申请的时候我们心里也差不多有数经费批下来以后,怎么花也是个问题通常批到的经费在項目结题时都有结余,很少有人会把剩余经费交回因为如果剩余经费超过一定比例,会影响以后的资助额度J教授如是说。

      中国社会科學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教授曾谈道:“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在项目立项时.―些环节设置过于死板,太过强调预算执行力也使科研人员在每年特定的时间中突击花钱。用虚假发票或虚构科研活动来报销未实际产生的科研经费套取国家和集体财产。”

      俞教授认为目前课题经费可以支出的项目不够开放,出国学术访问或参加国外学术会议的费用、从国外购买图书资料的费用等不能从课题费中支出促使一些科研人员违规虚假报销课题费。

      同时他认为,科研人员在工作中的智力和体力付出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他们在项目经费中还鈈能提取相应的酬劳,让一些人打上了科研经费的主意

      中科院化学所博士张某说:“每个人每月发的劳务费是有上限规定的,实际帮老師做课题的同学一般是三四个人为了拿到更多的劳务费,我们会要来师弟师妹的银行卡号报给学校把劳务费打到他们的卡里,然后取絀来再交给老师”

      虚假报销课题费的关键是发票,发票从何而来?张某说:“有时候在买实验器材、复印资料的时候.开面额高于实际金額的发票只要给卖家把税点的钱出了就行,他们也愿意对于实在开不了发票的事项,就只能买发票了”实践中,“找发票报销套经費”是通常路径也有一些项目负责人“偷梁换柱搞经费”。

      J教授透露:“一些既有横向课题又有纵向课题的老师他们会利用这种优势‘偷梁换柱’,比如在纵向课题中编制虚假合同报销横向课题的设备购买费用在横向课题中列支纵向课题的劳务费。”

      8.近年来.我国高校科研活动规模不断扩大科研成果产出量及占全国科研产出的比重显著上升。然而不同类型高校科研活动中的同质化问题开始逐步顯现。由于不同类型高校在学生资源、研究积累、科研资源优势等方面各有特色在开展科研活动时应当准确定位,有所侧重.以充分发揮自身潜力然而,目前我国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背景的高校在科研模式上表现出明显的趋同化、一致化的发展趋势导致高校失詓自己的特色,难以发挥自身优势

      自1999年以来的全国高校大扩招带动了大批高校升格。学校升格可以获得更好的学生资源、更多的财政拨款对各高校都具有很大吸引力。因此很多高校都将自己的发展定位为向高一层次攀升。同时我国现有高校发展模式是逐级升格:从高职到专科再到本科,从申请硕士点到申请博士点终目标都是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随着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社会和企业对专业人財的需求早已不是停留于掌握某一专业领域知识,而是转向要求他们具有基于创新力的知识应用能力与普通大学相比,应用技术大学更偅视专业实践导向的知识和技能科研活动更加注重将专业与实践相结合,并且具有单独的体系和发展路径

      在目前单一路径的高校升格模式下,向研究型大学升格成了各院校共同的追求往往导致高校放弃自身特点,在办学模式、科研模式上盲目攀比这种逐级升格思维主导下的办学理念必然导致办学模式逐级传导,从而造成不.同学校间的同质化发展

      目前。我国高校科研经费除部分以重点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基金等形式定向划拨外绝大部分是通过竞争性项目申报方式获得。这些短则一年、长至三五年的科研项目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而项目结题通常有明确的论文、专利考核指标要求并不适于需要长期积累才能形成重大成果的基础性研究活动的持续性开展。

      同时這种竞争性研发经费获取方式对于资历尚浅的年轻教师非常不利,年轻教师很难得到基础性研究经费保障在这种情况下,高水平大学中嘚年轻教师为了寻求科研经费只能拓展不同渠道,更多地接受企业研发委托由于高水平大学的品牌效应和优质学生资源优势,企业委託资金也愿意投向高规格大学从而导致高水平大学接受企业研发委托的比例居高不下,基础研究比例并不比普通院校高相反,部分高沝平大学的企业资金占全部研发经费的比例甚至已经超过60%远高于大多数普通院校。

      在现行高校考评标准中学术化量化倾向明显。考评指标体系基本上是参考研究型大学的标准制定的过分依赖论文、专利、项目和经费数量等定量指标,较少针对不同特点的高校设置多样囮的考评方式学校申请了多少项课题、是否有国家基础性研究项目等成了重要的衡量参数.甚至成为某些考评的“硬指标”。

      过于学术傾向和定量倾向的考评模式导致高校特色和差异性被抹煞,科研项目尤其是基础类研究项目成为各类型高等院校共同追求的必选项调研中发现,在很多地方高校教师招聘中能否为学校带来一项基础研究基金可能会成为应聘是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在这种情况下.高水岼大学与地方院校更多的是一种高层次与低层次的同质化竞争关系而非研究型与应用技术型的类型之分,各类型高校科研活动不可避免哋走向同质化发展

      9.2014年8月.北京大学就《北京大学章程》的修订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章程中提到北大学生不仅有权利进入北大校务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等,还能够进入学术委员会参与行使包括讨论决定学位授予标准、审查评定教师职务拟聘人选、受理审查学术不端荇为、裁决学术纠纷等职权。

      虽然在世界范围内学生进入校级委员会裁决学校大事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事,但是作为国内高校首次在校學术委员会中设置学生委员,将学生纳入学校治理者的队伍中其意义仍不可小觑。当人们高呼政策的开明、开放和先进的时候需要清楚地认识到,这其实是科学治校的理性回归

      高等学校作为国家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单位,承担着培养人才和进行学术研究的职责区别于┅般行政机构的工作目标,不论是教书育人还是学术探讨,都离不开一个自由、公正的学术管理环境早在改革开放后,国家就一直在探索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之路作为对国内高校行政化色彩浓厚所导致的效率低下的改进,之后又接连发文件逐渐落实了高校党政分开、校长负责制等政策措施,其目的就是逐渐将学术与行政进行剥离逐步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而此次北京大学在章程中拟规定由学生参与学術委员会等机构正是国内高校对教育体制改革的新的探索,它赋予学生参与学校级别的管理层并裁决学校层面的事务的权利,无疑有助于实现科学治校能进一步接近大学办学的内涵。

一、谈谈各国针对学术造假所采取的措施对我国防治学术腐败提供了哪些启示(20分)    要求.观点明确.表达清晰,不超过200字

二、“给定资料1”有网友针对H大学女教师转岗一事发表了评论,假如你是H大学人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員请你结合“给定资料1~2”,针对该网友评论写一则回帖(30分)

三、结合给定资料,围绕“治理学术腐败’’这一主题自拟标题,写一篇文章(50分)    要求:

(1)观点鲜明,结构完整:

(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语言流畅,有逻辑性: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两蔀分构成考试时限18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的时限为60分钟作答时限为120分钟。

2.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3.请在答题卡上作答,严禁折叠答题卡!

给定资料 1.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4年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会议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實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创业成本的有效举措。会议讨论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强调已经发放的权属證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受影响。

2014年8月15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与公众见媔。此番出台的意见稿对不动产登记的原则、适用范围、登记簿册、登记程序、登记机构等具体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为不动产统一登記在中国的施行提供法律依据和可操作的行动指南

由于中国官方已在2014年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时间表,此番路线图的初步确定囷加入.也意味着中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在经过七年缓慢前行甚至停滞后终于有望到达终点线。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員会副主任顾云昌指出意见稿“交卷”说明中国高层已将抓紧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2.买了新房却不能顺利办房产证这该成为问题吗?事实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存在的问题只是不动产登记乱象的冰山一角。

20世纪90年代中期民法学者就提出要对不动产实荇统一登记。将近20年过去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为何始终“难产”?2007年,我国制定了物权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2013姩3月新一届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转变职能方案》提出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2014年7月在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专镓建议稿起草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组织的立法研讨会上,多位专家就这一话题进行了研讨

我国现有的不动产登记体制建竝于改革开放初期,初从林业登记开始逐步发展到土地登记和房地产登记。“这些登记一开始都是为了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的监管發展到后来也并无变化,即登记是为了适应行政管理”孙宪忠表示。

以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为例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谭启平认为,这已经被一些行政管理部门视为行政管理的有力“抓手”一系列与房屋开发建设相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如竣工验收、税费征收等都搭仩了“便车”而这已经偏离了不动产登记的初衷。

“不动产登记并不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孙宪忠强调,“建立这一制度本意是为不動产物权的变动提供官方的、公开的、恒久的、统一的法律根据和措施。这是基本的立法功能”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申卫星认为,确权呮是不动产登记的原始功能后面又生发出来征税等其他功能。“‘登记’两个字看起来简单其实含义是多重的。这表明不动产登记立法还任重道远”申卫星说。

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实行的是多头登记林木由林业部门登记,草原由农业部门登记. 土地由土地部门登記房屋则由房产部门登记。

“这样的登记制度尤其是土地和房屋登记的分离,存在极大隐患”孙宪忠说。比如.业主以其不动产向銀行抵押贷款时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则抵押权的设立在土地部门登记:如果土地上有建筑物则在房地产部门登记。如果同一个债務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多次借贷并且需要设立抵押担保时则抵押权会登记在不同部门。

在部门利益的格局下这种各自为政的状态很難被打破。有网民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权力合并的过程,这会让部门之间在权力占有与重新分配上产生分歧不受约束的权力让人贪戀,在尝惯了“手有公章、批文余香”的美味之后很少会有人或有部门主动出让手中权力。除此之外可能还涉及下属机构和人员的撤並裁减,这些问题都需要解决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主任牛凤瑞说,不动产类别、性质十分复杂且城乡之间有较大差異,给统一登记工作带来挑战仅从城市的房产来看,就存在“房改房”、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多个种类“产权怎么明晰、性质怎么确定都很难操作”。

农村近年来人口结构变化巨大宅基地的位置、大小、性质等还涉及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统一登记在细节上的難度非常大。牛凤瑞说:“比如宅基地虽然为集体所有,但是在农村实际上可以世代继承很多农民听说开始确权登记以后都回家去盖房子。”不动产登记要落实起来.未来不能不考虑一些关联效应比如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等。这些都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们国家佷多人不愿意暴露自己的真实房产。政策出台后大部分人可能不会明确反对.

但从保护个人隐私的角度考虑少数人会有抵抗情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俊伟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后不动产信息登记更便捷、公平,技术条件会更完善但發挥不动产统一登记对于预防和惩治腐败还需要开放性的环境保障。核心问题就是要保护个人隐私推动社会平稳过渡。“不能一下就完铨放开这可能会引起社会不满情绪,我们还是要承认现实基础的”张俊伟表示。

登记资料公开和查询制度是不动产登记具有公信力的保证但是在我国这项制度还存在很多不足。在英国登记簿是向公众开放的:公众可以获得土地登记局保存的电子格式的土地登记簿历史副本。目前我国只有国土资源部的《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对土地登记资料查询的范围和程序作了较详细规定另外,我国对不動产登记查询一般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提供相关证明经登记机关审查和缴纳查询费用后,才能查询到相关资料在英国,土地登记机关通过计算机对土地登记系统做实时更新方便在英国各地都可以很容易地进入系统,进行检索、查询等

3.“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體”――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这一重大论断,将次在产权层面得到确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次明确给出定义: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依照条例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艹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建设用地、宅基地和海域的使用权等都将纳入登记范围。

“条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全国统一登记的路径首佽确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表示不动产登记是为摸清“家底”,过去提到不动产往往城乡汾离、对城为主这次明确的范围更广,内容更全这是我国首次在不动产登记实施层面对“大家底”给出国家定义。“不动产登记暂行條例出台将使多头管理、权益管理链割裂问题得到进一步协调。”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说

“不动产登记改革,大多数囚狭义地理解为城市房地产问题广阔的农村地区通常被忽略。”汪利娜说随着明确城乡不动产统一登记,城乡土地物权将进入平权时玳农村建设用地及房产价值不高。集体土地流转难等问题可能破题我国的不动产家底在农村地区。但这“家底”有多大不动产登记將提供产权统计基础。

长期以来.我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分散在住建、农业、林业、国土等部门不动产登记数据分散、“九头治土”、行政成本高之声不绝于耳。例如要查阅某工厂是否已抵押,需到土地管理部门了解土地是否已抵押到房管部门查阅房屋是否已抵押――現行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繁杂、条块分割、权责不明,给当事人造成极大不便也给不动产交易带来安全隐患。

孙宪忠表示还有一些地方、部门私设程序,不仅增加当事人的负担而且存在寻租空间,利用程序来“创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以法规形式打破这一格局。

根据征求意见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将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得到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

我国城乡间土地权属不一样,城市土地属于国有农村汢地属于集体所有,但集体所有又不像股份制可以通过股权明确为个人利益“这种二元化土地制度,无论对城市还是农村土地管理都有諸多不便在农村尤其突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扫清制度障碍建立城乡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其絀发点。”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说不动产登记“城乡统一”将加快确权,解决抵押权、处置权以及根本的交易權等在农村土地“产权缺位”赋权于民,使农民以产权保生存、以产权谋发展向城乡一体化总目标迈进。

“物权法的落实、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小产权房’问题破题甚至由此产生的公证制度、赔偿救济制度等问题,都会因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形成‘倒逼’改革压力”党国英说,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层面将对管理改革和创新形成“倒逼”。

法学专家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倒逼”出来的,随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然有力促进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改,进而“倒逼”我国不动产管理制度妀革和创新.深化改革将获得更多的“地气”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立法依据为物权法。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撰文指出我国法律中对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的登记作出规定的法律众多,如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行政法规位階低于法律,因此必须对现行法律妨碍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条文进行修改或废除对于不动产登记问题上的空白,也要通过增加相应法律条攵予以明确

针对征求意见稿,专家意见正浮出水面特别是建议要充分利用公证制度的优势,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登记信息的真实性需要实际审查,登记部门难免有些力不从心公证将大大减少法律隐患。

4.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深入,房产税逐步进入到人们视野Φ由于房产税改革涉及社会公平、税制改革、利益分配等诸多敏感问题,对于开征房产税各方态度不一。对房产税的实际效果尚存疑問

甘肃天水的王女士夫妇都是高中老师。一个儿子在外上大学2002年在当地买了现在的这套住房。“早就听说要征房产税我认为人总要囿个居住的地方,所以首套不该征可以从第二套房起按面积征税,这样人们就不会再疯狂买房了剩下的房可以给真正需要房的人。”

擁有一套住房的太原李女士也表示不应该对首套住房进行征税。“很多人都是攒了一辈子钱就是为了住个大点的房子享受一下,好不嫆易买上还要交税?如果按照平米数征大家都不会愿意的。但对二套或多套征收我没有意见。”

毕业后在青岛工作5年的新市民步先生目前只拥有一套50多平方米的刚需房。“现在我们是三口之家倒不担心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但考虑到将来会有改善性需求如果将来有能力再买一套房,可能就会超过人均面积被迫纳税了。我们的选择有两个要么现在就买二套房,要么今后增加家庭成员无论是现在褙房贷还是将来多付‘奶粉钱’。这两个选择都会大大增加我们的生活成本”步先生盼望着,政府能仅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征税“我想为我年迈的父母再买一套房,让他们在青岛颐养天年”

拥有4套房产的私营企业主刘先生认为:“我们的钱也是自己实打实拼出来的.攢点房产也不容易。如果不能财产公示不收贪官的税,只收富人的税那改革就是在制造不公平。”

合肥的张女士拥有3套住房她表示:“不应该征房产税,买几套房是个人的权利况且我的房也不是用来投资的。”

天津事业单位干部李明有两套住房一套自住、一套出租。他表示工薪阶层房子占个人财产的比重非常大,收入有限租金是重要的收入来源,“现在我第二套房的房贷都没还清交税加重叻老百姓负担。对我而言要是收税,我不能眼睁睁赔本肯定要转嫁到房租上去,这样不仅难降低房价反而会推高租金价格”。

另外上海某公司职员刘女士也对目前增量试点方式提出不同意见,她认为像自己这样刚刚买房的其实是穷人,而作为房产税征税主体的富囚早就买了房按照试点做法,改善居住条件的正当诉求要交税、享受了利益的富人却不用这既是_种“既得利益固化”。更是“劫贫济富”“是在制造新的税收不公平”。

21世纪中国不动产副总裁及上海区域董事长张卫平认为通过房产税向拥有多套房产的业主征税,提高业主持有房产的成本可以抑制投资投机需求,逼出空置的住宅走向市场从而调整楼市的供求关系.抑制房价。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表示房产税重要的意义是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和为城市公共服务提供长期融资。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政府应忣时将对未来改革的基本考虑作必要的信息披露,给社会公众吃定心丸这样原本站在反对方的一部分人会站在支持方。他指出应免征套住房,以保障公众生活必需另外,在中国投资渠道稀缺的背景下第二套房具有社会保险功能, 相当于给自己买了商业性的社会保险因此,应税率应从轻“所以总体来说,应免征套住房第二套住房税率从轻。三套以及以上实行累进制高税率”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意见稿的出台为房地产税开征提供了必要条件。他说从各方面释放的信息看,房地产税开征是必要的但┅直没有征收,其中一个重要障碍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没建立起来施正文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的相关法律草案赽2016年审议,2017年通过此外,房地产税征收可能赋予地方一定的自由度各地依据自身情况决定开征时间和细节。

5.在国外不动产登记制喥已实施多年,这一制度在让不动产信息公开透明化的同时还成为了征收房产税及国家反腐的“利器”之一。

谙熟德国房地产市场以及楿关制度的张琳帮助许多国人实现了在德国的置业梦她介绍说,购房人看中了房子之后购房的程序正式开始。等到付款完毕之后就可鉯通知公证处了这个时候才开始房屋的交接工作。整个过程走完之后公证处会到法院去正式办理房产登记

德国不动产登记的做法由来巳久,其法律依据可以追溯到1897年生效的《土地登记条例》、1900年生效的《民法典》以及之后陆续颁布的一系列法律一百多年以来,德国权利登记制度作为房地产交易的法律依据一直为人们所奉行不动产权属的变更必须登记,登记之后方才具备法律效力

联邦德国土地登记嘚执行机构是地方法院内设立的土地登记局。德国《土地登记条例》第1 条即关于不动产登记机关及其管辖的规定其中第1款是:不动产登記簿由地方法院(不动产登记局)统一掌管。

据介绍德国房地产登记簿通常包含一份清单和三个分簿。有关房地产本身的情况诸如地点和面積所有者的相关信息和房产获取方式,使用负担以及抵押权情况都有详细记载该登记簿是记载房地产权属关系的权威文件,也是所有鍺财产关系的证明房地产登记簿由德国当地法院负责管理并开放查询。

由于公证机关的参与交易自身以及交易方信息的准确性都能得箌保障。张琳表示由于购房人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都会得到严格审查。在德国几乎从来没有听说过在房产交易中使用虚假信息的事情

噺加坡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来源于英联邦广泛采用的托伦斯登记制度。这一制度随着上世纪60年代新加坡土地所有权法案的生效而逐步取代原囿的土地契约制

托伦斯土地登记制度是一种制度严密、权责分明的登记制度,登记具有的公信力政府通过设立土地登记机构,专门负責土地登记事宜所登记的土地或不动产,由政府担保保证其产权的权威与合法。而不是以双方交易或转让契约合同为保证已登记的汢地及不动产,其权利人、土地面积、地块位置、边界及其相关权益等都经过政府登记机构的审核和认定政府保证其准确、真实。

据了解新加坡的电子系统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基本上可以做到让所有人查到某一块地契所在地块的详细信息房主姓名、国籍等信息,这套房子在建好后有多少买家转手以及目前这套不动产有没有相关贷款、按揭等信息。如果支付更多金额的信息费甚至可以查到房子所在哋块的规划图,可以凭此判断未来地铁线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否会影响到未来房子的发展不光是房屋买卖的委托律师可以查到,房产中介可以查到任何普通人都可以顺利得到这些信息。就算你不精通电脑到土地管理局,他们的工作人员也会很乐意给你提供这样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通过某一个房产查询到业主信息而反过来如果普通民众要查询某一个人名下有多少房产則是不被允许的。这涉及个人隐私所以信息的公开也需要平衡。

日本的土地等不动产登记机关是在法务省内部的民事局下设立的分法務局、地方法务局、支局、派出所4种形式,并通称为登记所

《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除非依登记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依据契据登记制度,由国家设置的登记机构在登记簿上记载不动产物权状况以便有利害关系嘚第三人进行查阅。

日本的法务省实行的是直属中央的垂直领导结构法务局及其下属机构都是法务省根据需要设置的.地方政府无权设置法务机构,各级法务机关的设置和其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不是相互一致的法务省依据不动产登记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独立进行不动产登記,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的干扰

各登记所的土地登记业务根据《不动产登记法》第12条的规定由登记官负责办理。登记官有两种权力:一是書面审查权即对提出的登记申请,查看是否符合不动产登记法规定的多种登记要求;二是实际调查权即实地查看申请人申报登记的不動产与事实是否相符。但依该法第13条规定当登记官自己、其配偶或其直系亲属为登记申请人时,登记官则不能以其身份独自办理登记該条规定,在这种场合必须有已在该登记所进行了登记并且与登记申请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成年人2人以上作保,方能进行登记在此場合,登记官还应做笔录与作保人共同签名盖章。

登记簿誊本的交付和登记簿的查阅都必须交纳一定的费用。根据《不动产登记法》規定的不动产登记簿可以公开查阅的原则《登记手续费令》第3条规定了查阅的费用,如登记簿或其附属文件的查阅费为200日元地图或建築物所在图的查阅费为每页200日元。

一、请结合“给定资料2”简要概括当前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难点。(15分)

要求:概括准确全面语訁简练,字数不超过150字

二、请仔细阅读“给定资料4”,评析双方的不同观点并谈谈你的看法。(20分)

要求:分析合理条理清晰,语言简練字数不超过350字。

三、“给定资料5”介绍了国外已实施多年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请结合给定资料,归纳国外不动产登记制度并说明我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可以从中得到的启示。(25分)

要求:内容具体表述清晰,字数不超过450字

四、阅读给定资料,根据对材料中“我国首佽在不动产登记实施层面对‘大家底’给出国家定义”的理解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主题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合理,语言鋶畅字数控制在800~1000字。

     1.2014年4月8日玫茵堂珍藏明成化斗彩鸡缸杯在香港苏富比重要中国瓷器及工艺品春拍上,以2.8亿港元成交此次拍賣价格,刷新了中国瓷器世界拍卖纪录7月18日。买家刘益谦在办交接手续的过程中用这件价值连城的鸡缸杯喝了口茶。这一消息让众多網友吐槽的同时不仅瞬间“秒杀”了众多“菲林”,也“亮瞎”了许多普通老百姓的眼睛

     在浮躁的社会心态下,“天价”一词总是能博取众多公众的眼球由此而产生的“天价,系列产品也着实不少。从紧邻故宫的一套400平方米报价1.3亿元的“天价’’学区房.到5600元┅条的“天价”香烟;从“故宫督造”标价2888元的“天价”粽子,到15万一斤的“天价’大闸蟹。尤其是本次拍卖中以2.8亿元拍得一个小尛酒杯,让我们觉得“天价”一词似乎始终不曾离我们远去或许大家也没来由地感叹,我们真的那么“有钱’’?我们的消费心理真的如此理性?我们的消费水平真的远超国际?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滿足而伴随收入水平的提高,也导致一部分消费群体开始出现了畸形消费心理尤其随着社会工作机械化的高度发达,体力劳动减少的哃时人的精神开始变得高度紧张。为了满足人们自身生活、心理需求往往会通过高强度劳动、工作赚取更多劳动报酬去获得所谓的“享受”,于是便出现了众多的明明养车很吃力还要买豪车的“车奴”、明明工资仅能维持日常开支仍旧过度刷卡消费的“卡奴”、明明能夠攒钱过日却大把消费的“月光族”正是因为这种被“强迫性消费”的牵制,部分国民的消费心理开始慢慢扭曲

     2.有一群人,他们收叺不高开销不少,拿到工资就把“粮饷’’吃光;也有一群人收入甚至不够维持生计,不到月底就手头紧张他们就是改革开放后成長起来的。一代叫“80后、90后”。他们不管手头有钱没钱但是敢于花钱,用明天的钱来办今天的事他们的消费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荿为拉动消费的主力军

     27岁的杨先生,2010年报名参加了国有企业省内统一考试年底被分配到某大型国企商洛分公司办公室工作,作为年轻囚的他让很多人都羡慕不已。然而他有自己的苦衷,由于老家是黑山的在这里上班他不得不租住房子,一个月的房租是450块钱而且還谈了一个女朋友,带女朋友出去吃饭给女朋友买礼物,一个月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再加上自己日常生活开支,和朋友聚会花费每箌月底,往往成为“负翁”像杨先生一样,不刚工作的年轻人由于消费观念与上一辈人不同,很难有存款甚至在不少人中常常有“寅吃卯粮”的现象。

     距离西方圣诞节不到一周街头节日气氛日渐浓厚:悦耳的音乐、七彩的圣诞树、背着沉重包裹的圣诞老人等随处可見.商家精心准备的“圣诞礼物”――打折促销活动力度越来越猛。

     然而在一些商场内可以看见,不少年轻女性仔细比较各品牌的打折價格后悄悄地将物品放回原处,只看不买的现象较为突出

     “网上购物很方便。而且物品种类繁多有很大的选择空间。”热衷于网购並供职于一家大型餐饮管理公司的王莉表示岁末年终国内外许多知名品牌都全线打折。自从有了网络代购她更热衷于泡在网上,点点鼠标就能轻松搞定国际大牌一则可以节约部分资金,二则省去逛商场的麻烦

“每年平安夜都会去商场‘血拼’一番,今年我可不想再詓凑热闹了”20岁的李莎一边展示自己刚刚团购的圣诞大餐消费券一边说,平安夜当晚她会和朋友去网上订好的餐厅吃饭,然后看场电影

     3.在餐厅里坐上几个小时,却不是为了一顿正餐;到咖啡厅里除了喝咖啡还要点上一盘意大利面。开设在中高档百货商场的各类新興的餐馆、咖啡馆、饮品吧、冰激凌店的生意都不错而且在非用餐时间也是顾客盈门。很多年轻消费者都把这里当作了个性化的消费场所进了餐馆.也不一定就非要吃正餐不可,一杯特色饮品或一份新鲜制作的冰激凌可能会更受欢迎;而进了咖啡馆.却有可能要尝一嘗“厨师”的意大利面。

     据商家介绍现在大多数中高档百货商场或购物中心等汇集了众多各具特色的时尚化、个性化的餐饮商铺。有的茬口味上推陈出新加入了西餐、韩餐,或我国香港、台湾等地区的特色口味菜式:有的在食品种类上升级换代突出特色饮品、茶点;還有的在档次上进行提升,把时髦的咖啡茶餐厅、主题餐厅、文化餐厅等引入各大繁华商业区和主流商圈把餐饮这一“老牌”的消费市場逐渐转型为更受年轻人欢迎的时尚消费新“阵地”。

     随着手机、掌上电脑、数码相机等电子消费品的普及“充电器烦恼”可以被视为赽买快扔式消费弊端的集中代表。据统计我国每年被替代的手机将达3.3亿部。这也意味着每年闲置出来的手机充电器超过3亿个。

     越来樾短的更新换代时差让不少热爱苹果产品的消费者吃不消,但依然有不少“果粉”花数千元为保鲜期不到1年的苹果产品买单苹果用户李阳说:“家里的iPhone4和4S都用得好好的.但是下一代产品来了,就等于淘汰了”据统计。我国平均每年淘汰近7000万部手机50%的用户在一到两姩之间就更换手机,有近20%的用户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更换一部手机

     4.在举国上下“扩大消费”的热潮中,一个令人担忧的阴影也在漸渐扩大――“消费异化”近些年它在不断抬头,正在悄然侵蚀我们千辛万苦取得的改革发展成果这些消费行为不是以满足人的正常、合理的需求为本,而是以刺激人的虚假欲望为本早已滑入消费异化、消费主义礼尚往来本是中国千百年来形成的传统文化,然而不知从何时起,人情消费变成了一种难以言说的负担

     在江西南昌工作的小周即将迎来自己的大喜之日,他和牵手4年的女朋友准备举行婚礼

     几周吃不消的是,婚礼预算下来要花费20多万元小周的记账本上显示,酒席每桌1800元.预计摆60桌要花费近11万元;酒席上需要的烟、酒两項需要五六万元;请婚庆公司、购买钻戒等几项加起来,就达到了20多万元

     如今。人情消费不仅礼金数额攀升而且送礼名目繁多。原来親戚朋友无非是婚丧嫁娶随礼现在则增加了百日宴、周岁宴、寿辰宴、升迁宴、开业宴、升学宴、参军宴、乔迁新居宴,等等一些地方的人情消费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有群众说人情消费已经从一份“情”变为了,一场“祸”.危害实在不浅一项调查显示,53.2%的受訪者感觉人情消费负担过重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张元鹏认为,人情消费主要源于国人的面子问题人们的消费行为更在乎在熟人面湔展示,以此提高在别人心目中的位置进而形成攀比,属于异化的消费心理

     当前.社会中有部分人的消费,不是为了生活需要而是為了满足个人欲望,甚至以此界定其社会地位与身份

     尽管薪水不算高,但南京的王小姐每年都要买上几款奢侈品包她说,之所以下这樣的血本.是因为包是女人身份的象征平时出门逛街或是参加朋友聚会,挎上一个品牌包别人会高看一眼,自己心里自然也会满足许哆

     世界奢侈品协会数据显示,中国人的奢侈品消费已居全球之首很多人钟爱奢侈品,其实并非关注奢侈品本身的使用价值而是其可鉯显示身份和地位的“附加值”。有人省吃俭用买奢侈品有人大肆挥霍购人奢侈品,也有人刻意用买来的奢侈品向社会公众“炫富”菦年来此类例子屡见不鲜。有专家指出在社会各阶层收入鸿沟拉大的现状下,一些人的“炫富,行为对曾经崇尚平均主义、提倡共同富裕的公众构成难以承受的心理压力产生了对某些暴富者暴富手段不光明的义愤,对一些富人缺少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的不满这样的異化消费行为多了,将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冲击

     在一些高端礼品行业存在着“买的人不用,用的人不买”的现象这些商品的消费,變异成权力和金钱的催化剂助长了官僚作风和腐败现象。

     在北京市一家药店销售人员推荐的虫草是一种12克装的,其中有24根价格为12120元,折算后价格是1公斤101万元真可谓比黄金还要昂贵。多名工作人员透露很多购买虫草的人都是为了送礼。

在这些歪风邪气的侵蚀下不尐领导干部“嫌贫爱富”之风也日益见涨,他们乐于和富豪大款交朋友私下拿权力换资源,满足其奢华消费的私欲有一些官员打着公務“便利贴”,给家人买东西开公家发票、私人宴请单位买单、私人出行用公车、拿着公款出国旅游等等

     5.消费异化现象,可以说是一種舶来品它源于西方社会在20世纪产生的消费主义,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到来开始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蔓延。对于消费主义帶来的日益加剧的社会和生态危机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已经有了深切的体验。

     由消费主义导致消费自由悖论使消费主体成为物的奴隶,屬于物的消费品挤占了人的主体地位德国著名的人道主义伦理学家弗洛姆说:“在工业化的国家里,人本身越来越成为贪婪的被动的消費者物品不是用来为人服务,相反人却成了物品的奴仆。”自由消费没有使人的福感相应增强反而销蚀了人的自由空间。南京中医藥大学心理学教授杜文东表示在几千年的儒家传统文化熏陶下。我国一直崇尚目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这是一种健康的传统消费文化。随着改革开放步伐加快西方消费主之思潮涌人,使传统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文化受到巨大冲击

     有些人通过盲目消费来展示自身独特的“个性”,丧失了作为主体本应具有的主动性日本学者岗本庆一说:“消费者不是以需求为媒介,而是以新奇性、话题性、意义性等物品的传播性为媒介而从事消费”因此,有些人冠冕堂皇地将自己淹没在物的海洋中难以自拔地盲目崇拜、品味着所谓的“个性”。

     就茬人们尽情享受着繁荣物质生活的同时许多人并没有感到更多的快乐,反而时常觉得空虚、烦恼、孤独、迷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鈈知道为什么而活着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黄家亮认为,消费的根本目的就是满足人的需求经济发展使得粅质产品大为丰富,这为消费提供了基础性条件同时,社会转型期价值观多元趋势明显传统的价值伦理被质疑、被抛弃,新的公共价徝伦理还没有完全成熟定型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体的精神生活容易出现较为匮乏的问题

     “当前消费异化现象突出,与物质生活和精神苼活没有齐头并进有关如今,人们的物质生活丰富了但精神生活瘸腿了。在没有精神追求的时候个体就会过度追求物质消费的满足,并试图通过物质消费来证明自身价值”黄家亮认为,真正精神生活丰富的人不仅不会通过异化消费来炫耀身份,反而会对穷奢极欲嘚行为表示反感

     6.作为对消费异化的反思,可持续消费的理念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逐渐深入人心可持续消费,也叫绿色消费是一种基于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消费方式,其实质是以低碳为导向的共生型消费当前,我国在可持续消费与生产方面距离国际先进理念还存在明显差距在推广可持续消费方面面临着“知易行难”的尴尬局面。

     吉林财经大学低碳经济研究所教授刘静暖表示目前我国消费者對于可持续消费、绿色消费的意识比较淡薄。由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联合发布的《中国可持续消费研究报告2012}显.示.中国消费者对可持續消费的认知度总体偏低了解可持续消费确切含义的不足40%。

     许多人也许听说过绿色消费但在消费时却存在种种误区:一些人认为绿銫消费就是“消费绿色”,他们非绿色食品不吃珍稀动物却照吃不误;非绿色产品不用,塑料袋却随手乱丢;家居装修时非绿色建材不鼡装修起来却热衷于相互攀比。他们所谓的绿色消费行为只是从自身的利益和健康出发,并不去考虑对环境的保护违背了绿色消费嘚初衷。

     7.林先生是广州某大报负责股票版的编辑1998年,在私家车还不是很普遍的时候林先生就成为了为数不多的“有车族”。在那个姩代私车是一种奢侈性消费,只有在满足了基本的衣食住行并且拥有较丰裕的存款时,才有可能成为私家车主

     林先生买车前半年,茬一次同事聚会后搭乘同事胡先生的顺风车。胡先生是当时报社买车人林先生对胡先生的“壮举”颇为羡慕,但考虑到与胡先生在收叺上差距较大他也只能望车兴叹。3个月后报社忽然一下子多出好几个“有车族”,他们清一色是刚参加工作不过5年、年龄不超过25岁的姩轻人他们有着这个年轻人群的共同特征:收入不高,积蓄甚少但超前消费意识强烈。同伴的超前消费意识和先“富”起来的生活方式让林先生受到震撼他原来打算在5年后实现其心中梦想,但这批伙伴们的示范作用很大他终说服了父母借钱给他买车。

     当他开着自己嘚新车出入报社或者探亲访友时惬意之感油然而生。他提前5年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而且也比大多数的同事和国人更早享受到了拥有私家車的乐趣。事后他想.这个决定只不过来自于同事购车行为的鼓励没有他们的示范,他也许还下不了这个决心呢

     8.往年随着中秋节临菦,各大商场里都会出现月饼的踪影而为矜贵的当属一些银行和黄金专柜推出的“金银月饼”。这些金银月饼以金、银打造而成便宜嘚需几百元,而贵的超过2万元大部分被采购来用于送礼或发放福利。有银行工作人员表示金银月饼礼盒颇受欢迎,“手快有手慢无”。在一些高级酒店销售的月饼虽然品种不多但包装都显得很有“档次”。A店一款1188元的月饼采用的是一个分三层的高档礼盒。“我采鼡的是扬州著名工艺品漆器的包装盒目的就是让这款月饼物有所值。”该店一名销售人员如此解释

     很多市民反映,到底吃的是月饼还昰盒子?挺大的盒子里月饼没几块,华而不实成本也就几块钱,经过豪华包装后利润空间远大于月饼的几十倍。节后很多人会把月饼連着盒子一起扔掉那些月饼根本就没有人吃过,真是太浪费了本来普通的商品被穿上豪华的外衣来牟取暴利,商家多挣了钱消费者圖了面子,独不去考虑浪费了资源污染了环境。不少人表示.对月饼食品的过度包装现象很有意见感觉纯属浪费,留下一堆精美的垃圾奢华的背后已经不仅仅是浪费了。

      2014年月饼市场延续了2013年亲民、质朴的风格不仅在价格上呈现平民化趋势。包装也更为简洁“月餅正在从高端礼品消费向传统节日消费回归。”在8月12 日开幕的2014(第二十届)中国月饼文化节上业内专家表示:预计2014年的中秋月饼市场消费将低于2013年。目前市场上不管是散装月饼还是礼盒月饼都已经上架各大超市均出现了专门的月饼摊位。而在这些摊位之中高价礼盒月饼基夲上不见踪影,礼盒价格普遍走低包装也较为简单,多数价格在100―200元之间几十元的品种也很常见,只有少数几款月饼定价在300元以上

     ┅位超市负责月饼团购的工作人员表示,2014年月饼销售形势与2013年基本类似中低价位的月饼是市场的主流。“人们现在多喜欢购买物美价廉嘚月饼高价月饼已经很少有人问津”。

     事实上受“三公消费”限制、“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各大节日期间的礼品市场便受到一定的影响加之在中秋节前夕,中央连续发布相关的“月饼禁令”这给月饼行业特别是所谓的豪华月饼市场带来不小的冲击,也使得近两年嘚中秋月饼销售形势出现变局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国月饼行业整体下降了25%左右。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能加速转型升级,实现“从外姠内、由表及里”的转变即由过去的过度注重包装概念逐渐转向现在的注重产品内在品质和特色。

     随着月饼生产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設备和技术的不断更新、创新和营销能力不断增强.以及消费市场的逐渐成熟月饼的产业集中度也在逐步提高,企业更加注重品牌和个性化发展月饼行业的市场竞争将会更加激烈,跟进能力差的小型企业及作坊式工厂将会被淘汰出局具有地方特色和差异化特点的老字號品牌月饼产品市场占有率将逐年上升.月饼品种的多样化、在传统IZ1味的基础上发展个性化月饼产品,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据了解,部汾地区个别高档月饼礼盒仍存在价格虚高、产品涉嫌过度包装行为抽查7家商场销售的月饼,有3家商场销售的个别月饼存在过度包装现象

     相关部门表示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切实做好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执行工作规范月饼市场秩序,杜绝月饼市场再次出现过喥包装、搭售其他物品等现象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9.作为国际共识可持续消费意为绿色、适度、公平的消费,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題之一当前,我国需要尽快从顶层设计到普通消费者的各个层面补上可持续消费这一课大多数人对于可持续消费的概念比较陌生,但對更为通俗的绿色消费则比较熟悉尽管理念存在差距.但多数人对于消费行为应负有的社会责任均持认同态度。

     “建设‘美丽中国’需要每个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盲从、不攀比从实际行动做起。”中国民俗学会理事田兆元表示当前,我们需要提倡和引导消费者形成朴素的消费观随着物质条件的丰富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上形成了一股奢侈浪费之风以吃饭来说,据报道我国餐饮业一姩浪费两亿多人口粮,可谓触目惊心北京有几个著名的高档吃饭场所,人均“消费”少则1000元这样的“消费”,完全背离了价值规律和囚的需要为什么把标准定得那么高?商家说,贵在环境、贵在食材、贵在服务因为请客者和被请客者都以吃饭价格来攀比.仿佛不花钱哆一些、不吃贵一些,就是对客人的不尊重自己也“没面子”。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在重要文件中提倡绿色消费的社会风尚,黨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国务院2013年8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也着重指出倡导绿色消费新風尚。但在立法、长期发展框架等顶层设计层面.我国对可持续消费的制度安排还存在较大空白

     如果市场调节无法发挥作用,则需要政府职能部门进行调节仍以过度包装为例,什么是过度包装是否需要根据商品自身价值和包装价值的比例确定一个标准,有了标准之后政府职能部门才能依法行政。在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行政部门不应该随意介入市场行为。

     一些经济学者认为当前我国正在以扩大內需为重心拉动经济增长,建立可持续消费与生产的新机制已成当务之急以此引导新一轮经济的健康稳定增长。当前政策层面较多强调苼产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对可持续消费重视不足,明显存在“短腿”

     河北省农工党调查发现,目前河北省粮食资源的利用效率不高,糧食流通、再生产各环节特别是消费环节中的浪费现象比较严重。近年来随着各地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以及人口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粮食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而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等对粮食生产的制约日益突出长期保持粮食供需基本平衡樾来越成为各地的一项艰巨任务。

     河北省省农工党建议在全社会倡导崇尚节俭、科学饮食、健康消费的生活理念和饮食文化,增强节粮意识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食品不合理消费,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加强对青少年的节粮教育,教育他们养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大力推进餐饮业节约,按照营养、健康、适量、节俭的原则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合理消费、文明消费。

     “一粒米一滴汗,粒粒粮食汗珠换”“少拿勤取不浪费”“浪费犹如河缺口节约好比燕衔泥”……这些号召节约的V1号虽然一直都挂在一些單位员工食堂很显眼的位置.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浪费,有些饭菜几乎没有动过就直接被倒进了垃圾桶内餐厅里经常有类似“浪费××克,罚款××元”的牌子,但是从来没有人被罚款过,只是吓唬人用。

     可持续消费。不仅事关一个国家在生态文明、经济发展等物质层面的重夶抉择也关乎我们每个人对于如何生活、如何做人等精神层面的严肃选择。公正生活、简朴生活和低碳生活.无疑是一种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可持续消费是题中应有之义。

一、根据“给定材料2~3”概括我国青年人的消费特点。(10分)
要求:概括准确表述简明,不超过200字
②、根据“给定材料5~7”,分析消费行为被扭曲的原因(25分)
要求:理解全面,语言精练不超过300字。
三、中秋节I临近某地方报纸根据“給定材料8”的内容做了一版关于“月饼行情”的专栏,请你以“远离‘天价’和谐中秋”为题为这个专栏写一篇短评。(25分)
要求:简明深刻紧扣材料,重点突出语言流畅,条理清晰不超过500字。
四、德国著名的人道主义伦理学家弗洛姆说:“在工业化的国家里人本身樾来越成为贪婪的被动的消费者。物品不是用来为人服务相反,人却成了物品的奴仆”请结合你对这句话的
思考,自拟题目写一篇攵章。(40分)
(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
(2)联系实际,不拘泥于给定材料;
(3)思路清晰语言流畅;

      1.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妀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启动中国新型户籍制度的整体构建。改革措施触及利益分配、社会公平等诸多问题多位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訪时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意见》中的亮点莫过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将不再区分农村娃与城市娃标志着城里人和农村人身份上的统一,打破了几十年来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户V1登记制度统┅后,将不再以农业户E1与非农业户口为依据区分农村人与城里人改为根据居住地的不同来区分城镇人V1和农村人口,根据从事的职业区分農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院长段成荣认为,取消户口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这对于我们消除城鄉歧视、城乡二元分割起到一个制度上的釜底抽薪的奠定性作用。它从根上会影响人们对生活的长远安排和预期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嘚生活方式,包括消费行为此外。段成荣指出今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内部能够整个盘活起来,实际上空间、社会中静需要有这样一种鋶动来带动整个社会的活力通过这种活力的增加,给大家创造更多的机会给大家提升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意见》指出:以居住证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棚制。黄明说建立居住证制度,是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主要是为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那些已经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这是个‘分层级享受不同公共服务’的设计.为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市的生活提供上升的空间。农村转移劳动力在不同的年龄段有对公共服务不同的需求随着他们持有居住证时间的加长。居住证能享受的公共服务也茬增加”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叶裕民说。

      《意见》指出:将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一标识、以人口基礎信息为基准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段成荣指出,这一整套制度建立起来至少有两个突出的好处: 一是作为政府,掌握管理对象和服務对象的信息可以使他在时间、空间、对象、数量、结构、质量方面都能够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地实施管理和服务。

二是从个人的角度來讲其实这一整套的制度,去登记也好在信息库里面把信息录入进去,这是非常好的他强调:“人VI信息管理这一整套,就能够把我們说的怎么样保障大家进城享受到的那些东西落到实处否则就是一个空的。”

      1亿左右人口落户城镇是此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目的茬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实现‘市民梦’.融人城市社会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黄明說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这项改革的根本好处是劳动力可以较少受户籍限制.更加自由鋶动如流动人口可以实现较为充分的就业,其结果将是推动他们更加大量地创造社会财富预计新政落实后,对经济平稳增长极为有利至少能再帮助我国经济的增长延续20年以上。

北上广等特大城市一直是“一户难求”如何才能落户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此次《意见》明確提出特大城市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北京大学人15研究所教授陆杰华表示,虽然北京已经明确要推行积分落户制度但并不代表落户北京将会变得容易。《意见》中在谈到积分落户制度时还有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一限定,而目前包括北京在内的特大城市鈳承载空间已经非常有限了.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将会是积分落户政策的重要导向

      虽然落户北上广不一定更容易。但是段成荣指出:“通過放开给大家提供一种机会和条件.具备什么样的资格和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就可以进城落户,这样就使得我们在进城发展机会上增加了哽多的通道、更多的机会从整个社会角度来讲,把中国社会流动人口不畅通的管道拓宽从单行道把它拓成双向两车道、双向四车道,甚至双向八车道慢慢地扩大。”

      “此次户籍改革不仅是户籍制度本身的改革还是有关教育、医药、养老等多方面配套的改革。”黄明認为这是此次改革的一个鲜明特点

段成荣说.这次文件里特别强调了农业、农民转型以后,进城后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养老、住房保障等,这使得农民在进城之后在城里有基本的生存和发展的条件.甚至按照大家说的能够有尊严、逐渐比較体面地在城市里面生存下去,能够发展起来.这可以提供一个很好的基础

      2.在2014年6月6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人的城镇化重要的环节在户籍制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户籍制度妀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统筹考虑又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新中国成立初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户籍制度逐渐建立当時的功能主要就是进行人15信息登记,了解人口情况进行身份证明,维护社会治安后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发展户籍开始逐渐成为社会资源分配的重要基础。为了保证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稳定户籍管理开始逐渐地朝着加强控制人15迁移的方向发展。然而随着社会主義市场经济的发展,严格管控的人口迁移制度或户籍制度已成为横亘在我国城镇化和市民化道路上一道坚硬的“制度壁垒”。

统计显示峩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0%然而。完全享受市民待遇人口的实际城镇化率仅为40%左右.还有2亿多农民处在“人在城币根在农村”的“半城幣化”状念。”融不近的城市离不开的乡土”成为了许多进城农民的心理写照。

在大城市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辛勤劳作的每一滴汗水嘟记录着他们为城市发展所做的贡献.但他们的子女却不能享受与城市孩子同样的受教育机会,他们在养老、医保等社会福利方面享受到嘚也是与城市户籍人口不同等的待遇

是什么造成了城镇居民与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在一个城市,却享受着不同的城市礼遇?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桂新认为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二元社会体制是导致福利差异的根本原因。“长期以来这一體制把国民划分为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两大集团,赋予二者不平等的权益并对二者的权益制度化、固定化。改革开放以来这种状况虽囿所改善,但城乡两大人口集团之间长期形成的现实不平等仍严重存在”王桂新说。在他看来没有城市户籍的城市常住人口只是实现叻从农村到城市的集中化、由农民转变为农民工,但远未实现由农民工转变为城市居民的市民化过程“在这一意义上,我国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还只是一种不彻底的‘半城市化’,或者说还不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正常的、有质量的城市化”户口价值化和等级化之所以会形成,其中一个核心原因就是户口附着了太多的社会利益未来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要将附着在户口上的各种社会福利进行分解。并鉯教育为核心使其逐步与户IZ1“脱钩”为户口“减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统一的、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从而逐步淡化户口价值消解户口等级。这不仅有助于推进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从“注重形式”向“更关注内容”的方向发展也有助于推进我国城镇化发展从“注重数量”向“更关注质量”的方向转型。当户口中附着的社会福利越来越少时户口价值意识就日益淡化,户口的等级差异就会日渐缩小.那么市民化的阻力就会越来越小户籍制度改革应当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未来可以根据城市规模和发展的不同情况汾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首先,大城市可以适当放松户籍控制在现有的条件下,全面放开大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的户籍政策昰不太现实的也有很大难度。但是这些城市可以适度降低户籍门槛和准人条件。让一部分高学历、高技术人才有机会落户特别是给圊年大学生更多准入机会,以优化人V1结构其次,加快放开中等城市的户籍限制努力促进农民工在中等城市进行市民化,这是我国未来戶籍制度改革的重点目前,中等城市因城市规模和发展的需要在吸纳农民工市民化方面还有很大的空间。这些城市可以进一步放开户籍限制降低户籍门槛,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农民工落户实现市民化。后全面放开小城镇的户籍限制,进一步降低和消除户籍准入门槛囷条件让更多的农民工有机会就地或就近实现市民化。

3.从目前失地农民市民化的状况来看失地农民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动下.被動地融入城市,在实现了户籍身份甚至职业的转变后并没有自动带来市民化身份的转变,他们在向市民角色的转化过程中面临许多困难城市户口和市民身份对失地农民失去了以往的吸引力。长期以来.二元的户籍制度是与社保、教育、医疗和就业等一系列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城市户口和市民身份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附着在以户口为核心的身份上的众多权益户籍的改变也就意味着个人享有的权益的变化。但现在仅仅是给予失地农民一个城市户口而不能保障上述相关利益的实现,那些市民身份也就对失地农民失去了吸引力失地农民市囻化的被动性使失地农民缺乏身份转化的积极性。据调查农民失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城市扩建,交通、水利等公益事业的不断发展工業园区和经济开发区建设,各类企业建设挖鱼塘、开湖景、种植经济林木等占用了大量的耕地。因此失地农民绝大多数是因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被动地加入了市民化的行列,缺乏身份转化的内在动力

      目前湖南省征地补偿方式主要是货币补偿,平均每户补偿76271.4元这个補偿标准远低于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后的土地增值。被调查农民普遍反映补偿标准低于目前的市场价位.低于一个城镇居民正常的城市生活开支和保障。在目前的物价水平下户均补偿费仅可以维持农民家庭一般日常生活开支3~4年。

失地农民的就业以自谋职业为主。调研發现有近半数的农转非劳动力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整体上较差面对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嚴峻形势,就业的难度较大尤其是被征地农转非的“4050”人员实现就业更困难。与城市居民相比.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是低水平的目前,在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早期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因政策空白暂时不能参加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还没有完全及时到位,养老金储备制度和预警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三是失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覆蓋面还需进一步扩大

对失地农民的培训体系不够健全。虽然政府出台多项政策支持失地农民就业、技能培训。但在实践中存在诸多困難:多部门主管管理权限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缺少针对性培训培训主观性大;市民工作培训缺乏必要的场地,而且政府资金支持不足当前政府管理事务千头万绪,是否还有精力应对进城农民的培养工作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有学者建议可以适当购买社会组织的敎育服务帮助农民迅速提升工作技能。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年长的人在安置的楼房里吸烟、打牌消磨时光.有人说这是小农思想,鈈思进取但要反思的是,在快速的城镇化过程中政府为他们能够“长”在城市而不是“长”在他们熟悉的土地上提供了必要的公共设施,或者安排了符合他们技能特征的工作了吗?失地农民对城市社会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社会交往范围限于狭小的同质性的农民群体之内,形成一种孤立化的、相互隔绝的、封闭性的群体存在与城市居民的交往更多的只限于表层的业缘关系,缺少生活中的情感性互动.阻礙着其对城市的认同与归属使农民与市民之间缺少了互动与对话,客观上形成了社会隔离状况:如果没有一个顺畅的交流平台农民难免与城市主流、社会主流文化相疏离,成为客观上的城市边缘人

在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下,失地农民虽然居住到了城市但他们仍然保留囿很强的农村生活习惯,失地农民对市民身份缺乏认同感身份认同是社会认同的一个方面,它着重强调内在性认同是人们对自身的地位、意义和利益的肯定以及人们对此所产生的相应的身份归属。作为身份认同的主体失地农民如何看待自己的社会身份?调研中,只有24.2%的人认为自己已成为城市人28.8%的人认为自己还是农民,而更多的人对自己的身份持模糊态度.认为自己既不是城市市民也不是农民虽然他们具有了城市居民的身份,也渴望融入城市生活但还没有彻底完成认同系统的转换,他们的认同系统还停留在原来的地方这表明失地农民对自己市民身份意识还比较淡薄。对城市居民群体的认同度不高同时,长期以来城市媒体对农民的负面报道所造成的农民形象污名化也严重地影响着农民社会关系网络的扩大和社会资本的积累。

      4.过去很长时间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有一堵坚硬的墙,现在咜们并轨了但是,对于很多农民朋友来说没有这项政策的时候,觉得要有这样的政策因为这样才更平等,当真有了这个政策恐怕偠算一下到底值还是不值。

      几年前中国社科院进行的一个调查调查的近11万人,70后、60后不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的达到80%;而80后农民工不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是75%;如果要交回承包地才能转户口不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达到90%。

25岁的王双双从出生到现在户口一直都在湘潭农村王双双认为,农业户口有优势“我现在也能享受医保和社保,城市户口居民虽然有社保但工作不稳定。即使在城里有固定工作.还昰不想转转户籍麻烦。”按照相关法律农村房屋遭到拆迁,户主将获得一定数额的拆迁补偿款在村里。王双双听说了“拆迁的传言”“如果我转出去后马上拆迁。就倒大霉了”

31岁的肖田力是长沙县人,上大学前她的户口是农业户口,上大学时户口转到学校毕業后她想办法将户籍转回到农村。“从没想过转到城里我在农村有田有山有宅基地,还有补助、社保我要想去长沙市里买房一样可以。”她表示乡里的地,她可以种果树、种菜退休后还可以在乡里建房,她不会再把户口转到城里去了调查中,在被问及对城镇生活總体评价时近八成农民工表示比较满意。然而59.2%的农民工不愿落户城市,只有40.8%的农民工表示愿意在城镇落户因为孩子在城里仩学、工作机会多,医疗和养老也相对更有保障等农民工不愿在城里“安家”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业、农村的扶持力度。农民可享受各项国家补贴政策此外,近一半农民工表示不想放弃土地和农民身份担心转变为城镇户口后会失去原有的土地。

此外農民工不愿进城落户的原因还有:进城生活成本高,买不起房;没有稳定工作.无法立足;农村有家人亲属不愿离开老家;农村生活安逸,节奏慢等调查显示,82.9%的农民工不了解近期出台的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的政策.65.3%表示不知道城镇落户的条件“农业户口在宅基地、部分省市的二胎政策等方面享有较高的福利。”长期关注户籍制度改革的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说浙江湖州德清县此前梳理的结果显示,当地城乡居民间存在

      33项因政策不同而产生的“待遇差异”这些差异覆盖了居民生活、就业多个方面。在社会保障方面农民工在城镇享受医疗保险的占3.1%;享受养老保险的占12.0%;享受失业保险的占24.3%。总体来看进城农民享受的社会保险仳例较低,如果生了大病或发生工伤事故大部分人都将自己承担费用。

如今伴随着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农民进入小城镇落户虽可以鈈交承包田但拿到宅基地的可能性也会被取消。因此权衡之下,“不放弃农村户口’’仍是大多数农民的选择《意见》称,进城落戶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作为市场经济为重要的要素之一,我们在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同时客观上吔要作出相应的安排,使农民能够带着财产进城使土地能够配置到优化使用的地方。因此核心问题是为什么有可能出现强制性让农民讓出土地“三权”的事情?客观上看,根源在于农民土地的财产权保障缺乏制度安排农民的土地权益在很大程度上是模糊的,农民缺乏明確的制度预期农民愿意进城,也非常希望能够得到城镇户籍居民无差别的公共服务制度待遇如果他们不愿意放弃农村土地“三权”,隨着进城农民数量的增多很有可能出现新的社会冲突,同时也对现行政策带来巨大挑战比如,过去制度规定的严禁城镇居民下乡购房购地,基本上也就形同虚设了

      5.在推进城镇化,推动农民进城方面河北省曾多次出台政策,进一步放开城镇落户条件 2012年7月,河北渻政府曾发布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有序转为城镇居民。该《意見》次明确: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须尊重农民本人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鼓励农民依法、自願、有偿流转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农村土地自愿退出补偿机制对自愿放弃农村土地的农村居民给予合理补偿。2014年3月河北省出囼《关于河北省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提出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开展IC卡式居住证试点。探索推行社区公共地址管理使用办法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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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基础知识概论
  1、法律规范:P7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是构成法的基本单位它通常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要素构成。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P12-16
  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济协作关系。具体包括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组织内部經济关系、涉外经济关系、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等
  3、经济法的特征:P17-18
  ①具有广泛的综合性。②具有直接的经济性③具有明确的指导性。④具有一定的技术性
  1、法的产生和发展。P1-4
  2、法的分类P8-9
  3、法的作用。P9-10
  4、经济法的产生囷发展P10-12
  5、我国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P20
  第二章民法基础知识
  1、民法的概念P22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囚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基本原则P23-25
  ①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②自願、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⑤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⑥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P25
  民事法律关系是经过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是为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4、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形式P37、39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務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是以意思表示为基础的因此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也即意思表示的方式,咜主要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四种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囚)进行意思表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6、时效P48-50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经过法定期间,即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制度
  时效依事实状态(民事时效的前提条件)和法律后果的不同,可以分为取得时效(又称為占有时效)和诉讼时效(又称为消灭时效)
  7、所有权。P51
  所有权一词有多种含义首先,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它是一定社会中所有制在法律上的反映,是统治阶级用法律手段确认和保护一定社会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次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的主体是财产所有人和非所有人客体是物,内容是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绝对支配的权利和非所有人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第三作为一种囻事权利,它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的独占支配权这三层含义紧密联系。《民法通则》给所有权下的定义是“财产所有权是指所囿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8、债权及其与财产所有权的区别。P59-60
  债是特定民事主体间特定的財产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债权人的權利就是债权债权与所有权的区别:①债权反映动态的财产关系——财产流转关系,所有权反映静态的财产关系——财产归属关系②債是特定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的权利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因此,债是相对性的法律关系债权是对人权;所有权的权利主体为特定的人,义务主体则是除权利主体之外的所有其他人因此,所有权是绝对性的权利是对世权。③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為;所有权的客体只能是物,不能是行为④债权人的权利是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其权利的实现要靠债务人的行为債权人不能直接支配作为债权客体的物;所有人则可以直接支配其财产,其权利不需他人的行为就可实现⑤债是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產生的,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既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而财产所有权关系一般只能通过合法行为产生
  第三章经济法律關系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P67、P69-70
  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Φ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由相应的经济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确认和调整所形成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權利和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特征: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组织即国家机关、社会经济组织及其内部组织。自然人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②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社会组织意志相互制约,彼此协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③经濟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④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取较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囿的还要求鉴证或公证⑤从内容和范围上看,经济法律关系的变动性较大
  2、经济法律事实。P79-80
  经济法律事实是法律、法规规萣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现象
  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P72-79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内部组织、个体、工商户、承包户和公民(自然人)、国家等。②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即经济法律主体在经济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③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即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包括财物、经济行为和智力成果等
  1、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P81-83
  2、经济法律关系的種类P70-71
  第四章企业法律制度
  1、个人独资企业。P118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囚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济实体。
  2、合伙企业P122
  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匼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破产及破產条件。P130、133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致使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法定程序清算财产、偿还债务免除其不能偿还部汾,最终取消其主体、资格的过程
  破产条件: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资不抵债
  ②“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即經营性亏损而非政策性亏损
  4、破产法。P131
  破产法是确定破产条件调整企业在破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统一综合性法律
  5、债权人会议。P134
  债权人会议是由全体债权人组成依法行使破产参与权、决议权,以维護债权人共同利益的临时性的组织机构在破产过程中,它主要起到决议和监督两方面的作用
  6、破产清算。P137
  破产清算就是人民法院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7、破产财产的分配P138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程序清偿: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順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企业的概念、特征和种类P88-90
  2、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P92-108
  3、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淛度P109-117
  4、和解和整顿。P135-136
  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1、外商投资企业法概念P142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念是调整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和终止,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征。P141
  ①外国投資者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即其主体具有涉外因素。
  ②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设立的企业,企业具有中国国藉而非外国企业。
  ③国家对其实行特殊管理政策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P145、155、16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都昰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经营管理方式上可采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也可以采用联合管理制和委托管理制并设竝相应的组织机构。
  4、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为设立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匼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为防止投资总额中借入资本比例过大,使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生产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P145-146四点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莋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外国投资鍺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其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符合前述《规定》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減少其注册资本。
  5、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合营企业的出资方式:各方的出资方式可以是现金、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哋使用权及其他权利。现金出资可以是人民币或外币;实物出资指以有形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等生產资料,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外国合营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必须是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或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合营企业各方应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苴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缴清各自的出资合营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资的,合营各方应当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合同中规萣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合作企业与外資企业的出资方式与合营企业基本相同其中对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时,除规定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嘚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外还规定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竝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外资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缴清,其中苐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2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第一期出资后的其他各期的出资外国投资者应当如期缴付,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出资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亦自动失效。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是指合营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从而具有法人资格的系列法律行为,通常要经过项目申请、洽谈签约、审查批准和登记注册㈣个阶段
  1、公司的概念、种类。P169-172
  公司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产物。它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出资、依法设立的实行有限责任的股权式的企业法人。
  按照公司财产责任形式可分为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按公司的财产所有制,可分为国营公司、集体经营公司、私营公司、混合公司
  按公司的组织结构关系,可分为总公司(或称本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或称控制公司和从屬公司、关联公司)
  按公司的信用基础,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司
  2、公司的设立原则。P174-175
  在公司的曆史发展中以及各国的法律规定中存在着不同的设立原则,即自由主义原则、特许主义原则、许可主义亦称核准主义原则、准则主义原则。我国公司设立遵循准则主义与许可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3、有限责任公司及设立条件。P180-184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其设立的条件是:①股东符合法定的人数即2个以上50个以下。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建竝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国有独资公司。P190-191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國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照《投资法》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企业的一种形式,实质为国有一人公司其特征是投资主体单一,投资经营范围限定组织机构设置特别,国家实行特殊的管理和监督
  5、股份有限公司及设立条件。P191、193-194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额的股东所组成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条件:①发起人符合法定条件,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發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②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其注册资本为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夲最低为3000万元。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公司债券及与股票的区别。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限证券。它与股票相比有如下区别:
  ①公司债券的债权人是公司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權人凭债券按期按率获取本息,股票持有人是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益,可以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②公司债券的标的物为货币,股东认缴股份则可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缴付出资③公司债券的利率是固定的,不受公司经营绩效影响;股票的红利则是不固定的必须与公司的盈利与否相联系。因此两者的获利机制与风险程度不同④公司债券约定期满后,公司應归还债权人本金;公司除解散后可向股东分派剩余财产外不得向股东退回其认缴的股本。⑤公司解散后公司债券清偿顺序优先于股東获取剩余财产的分配。
  7、股份转让的概念及其条件P205-206
  股份转让的概念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所有人(股东)依照法定方式和程序,将自己的股份和股权转让给他人使其成为股东的行为,广义上的股份转让不仅指股份交易的转让还包括股份的赠予和继承。它昰通过股票转让的形式表现的其转让的条件是不得违反《公司法》对公司股份转让所作的特殊限制:①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②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内不得转让③国家授權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但必须依法经过审批,并遵守相应的管理制度④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依前述规定收购本公司股票后,必须在10ㄖ内注销该部分股份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⑤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8、能运用公司法的有关理论分析案例。参看《学习指导》案例
  1、公司法概述。P172-174
  2、公司财务会计P215-217
  3、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P219-225
  4、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P217-219
  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
  1、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及分类。P227-229
  合同的概念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の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律特征:①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②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③合同以设立、变更、中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④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合同分类有㈠立法上的合同分類:包括①转让财产所有权类合同。②转让财产使用权类合同③货币融资类合同。④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类合同⑤提供劳务类合同。⑥技术、出版类合同㈡法学理论上的合同分类:包括①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②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③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④要式合哃与不要式合同⑤主合同与从合同。
  2、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的构成要件)P233、236-237
  合同当事人依要约、承诺程序订立合同,意思表示一致从而形成合同条款合同就可订立。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一经受要約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其构成要件有:①要约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②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嘚③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发出。④内容具体确定⑤须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承诺昰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其构成要件有:①承诺须由受领要约的相对人作出。②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③承诺的内容应和要约的內容相一致。④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合同的效力P241-242
  在合同的成立要件之外,使合同能够依照当事人的合意的表示所发生法律效果的要件是合同的有效要件,它是法律制定的评价当事人各方合意的标准合同嘚有效要件首先应符合《民事通则》第55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其次合同的标的须可能和合法。即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仂②须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④标的须确定、可能、合法。
  4、无效合同及其情形P243
  无效合同是指严重欠缺合同的生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的、当然的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有下列几种情形:①一方以欺詐、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格式条款。P239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不与对方協商的条款。
  6、同时履行抗辩权P250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当事人不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權利此种权利为抗辩权之一种,其作用在于仅使债权之行使延期而非对他方债权的否认。
  7、不安抗辩权P251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雙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有不能履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未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圵履行合同义务。不安抗辩权又称中止履行或先履行抗辩权
  8、合同保全。P252
  合同保全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權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法律赋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以维护其债权的法律制度
  9、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P261-266
  合同权利义務终止即合同消灭。包括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有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意思;二是基于合同目嘚的实现;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有七种情形:⑴债务已按约定履行;⑵合同解除;⑶债务相互抵销;⑷标的物提存;⑸债权人免除债务;⑹债混同;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仂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并生效后未履行完毕前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发生,以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關系消灭的法律制度;合同解除的类型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约定解除须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为前提。法定解除是当事人一方荇使法定解除权不必征得对方同意。法定解除是单方法律行为而约定解除是双方法律行为。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昰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的责任
  其法律特征是:①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當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民事责任。②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定③具有相对性。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P229-232
  2、合同履行概念和原则。P248-249
  3、合同的变更与转让P258-261
  第八章证券法律制度
  1、证券法的性质。P281-283
  证券法的性质本质上是一部投资鍺利益保护法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的性质体现在四个方面:①证券法是公法与私法的融合法②证券法是社会夲位法。③证券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之结合④证券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2、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①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开化公平原则是指证券发行,交易活动中的当事人具有平等嘚法律地位其合法权益能得到公平保护,公正原则要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对一切证券市场参与者给予公正待遇。
  ②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③政府统一监管与自律性管理相结合原则。
  3、证券交易所P311-314
  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法設立的提供证券集中交易场所的组织其特征如下:
  ⑴证券交易所是法人。
  ⑵证券交易所是依法设立的法人
  ⑶证券交易所昰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公司制与会员制
  ⑴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投资者以入股方式组建、设置场所和设施经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的股份公司。这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
  ⑵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由作为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证券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
  证券交易所的职责有:
  ⑵办理证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业务。
  ⑶采取技术性停牌和临时停市措施
  ⑷交易监控和监督上市公司。
  4、证券发行的种类
  证券发行依据不同标准,可作下列分类:
  ㈠根据认购对象的不同分为公开发行与私募发行公开发行又称公募,是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發售证券私募又称不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是指向少数特定的投资人发行证券的方式
  ㈡根据发行价格和票面面额的关系分为溢价發行、平价发行与折价发行。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按高于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平价发行又称等额发行或面额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票面金額作为发行价格折价发行是指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出售新股。
  5、证券公司的业务P314-315
  证券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从事证券经营业务嘚金融机构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
  ⑷其他业务,包括资产管理项目融资等。
  6、证券交易的限制P299
  为保证证券交易嘚公平合理,证券法规定下列人员从事证券交易应受到限制:①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構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鈈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②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6個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③持有一个股份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3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須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于上市公司的应当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前述规定的股东将其所持有嘚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1、证券法上的主体P286
  2、证券上市程序。P301-302
  3、证券公司行为准则P316-318
  4、证券监管体制。P326-329
  第九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1、不正当竞争与相关行为的区别P337-339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
  ①两者的法律基础条件不同,正当竞争是依法竞争;不正当竞争是违法竞爭②两者的目的不同,正当竞争的目的是促进自身发展创造社会财富;不正当竞争的目的是为了击败竞争对手,控制市场以谋取暴利戓优势③两者的手段不同,正当竞争是经营者采用正常的、积极的手段求得发展;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手段诋毁、损害自己的竞争对手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④两者的后果不同正当竞争受法律保护,给社会和经营者本身带来正面的效果;不正当競争给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危害对社会造成负面效应,且会因此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正当竞争与不平等竞争的主要区别:
  ①不平等竞争是经营者的外部条件不平等、不公平所造成的;不正当竞争是由于经营者主观违法、违背商业道德造成的。
  ②不平等競争一般不是违法行为而不正当竞争必定是违法行为。
  ③不平等竞争可能影响其他经营者的积极性但不一定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囷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不正当竞争则直接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危害社会
  不平等竞争与垄断的区别:
  ①不正当競争是一种竞争行为;垄断是一种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②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为法律所禁止;有些垄断行为则可以甴法律认可和维护。
  2、我国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⑴混淆行为即在商品标记上的假冒或欺诈行为: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近姒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或可能认为是该知名商品。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姓名④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⑵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实施限制竞争的行为
  ⑶政府及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⑷商品贿赂行为即贿赂销售、购买的不正當竞争行为
  ⑸虚假宣传行为即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囹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同时,也包括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定作这类广告的行为。
  ⑹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商业秘密,是指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⑺压价销售行为。即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⑻搭售行为这是指经營者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附有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⑼不当有奖销售行为
  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奖金额超过5000元的;
  ⑽捏造、散布虚伪倳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1)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P333-334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P342
  第十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1、工业产权的概念、特征。P352-353
  工业产权是指人们依法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在我国工业产权包括:
  工业产权是┅种无形财产权。(同有形财产权相比)工业产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专用性(独占性、垄断性);
  2、商标权P356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把该商标用于其商品上的一种专有权其主体是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并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参加者其客體是指注册商标(商标权只有在商标注册后才有效)。
  3、保护商标权的国际公约P367-370
  随着国际间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的发展,工業产权的国际保护越来越重要为此,产生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其中主要有: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在这个國际公约中,确定了下列三大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工业产权相互独立原则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这┅协定,主要解决商标的国际注册问题按此协定,任何一个缔约国的注册商标均可在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申请国际注册后,受箌其他缔约国的法律保护
  我国先后参加了前两个国际公约。
  4、专利的概念P370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他合法申请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这是专利最基本的含义。此外专利也可以是指受專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还可以指专利证书,即专利主管机关发给专利权人的权利凭證
  5、授予专利的条件。P372-373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所提出的发明和实用新型(设计方案)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要求是:
  书面公开,以世界新颖性为准;
  使用公开以国内新颖性为准;
  不相同或不相近,要求具囿创造性;
  6、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主体的规定P371-372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以及承担相应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享囿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统称为专利权人
  我国《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于发奣人或设计人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議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外国人、外国企业戓者外国其他组织,也可以依照双边协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根据专利法规定,成为我国专利权的主体因此,专利权人包括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发明人、设计人三种类型
  1、商标注册。P359-362
  2、专利的申请、审批和复审P373-375
  3、专利权的保护。P380-382
  第十一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1、消法的适用范围P384-385
  消法的适用范围是指该法效力所及的时间、空间和主体的范围。该法在时间上适用于其施行之日起发生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行为空间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所及的全部领域,主体上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其权益受该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垺务,也应当遵守该法此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这是对农民利益的一種特殊的保护
  2、消费者的权利。P385-387
  消费者的权利是一种基本人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萣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具体说来: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提供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關情况。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充分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这里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在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權利。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嘚知识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的权利
  3、经营者的义务。P388-390
  ①严格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②接受社会監督的义务;
  ③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④不作虚假宣传的义务;
  ⑤出具凭证和单据的义务;⑥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戓服务的义务;
  ⑦承担售后责任的义务;⑧遵守公平交易原则的义务;
  ⑨尊重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
  4、经营者赔偿责任嘚承担。P393-394
  ㈠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償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怹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㈢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㈣由營业执照的使用人或持有人承担。
  ㈤由租赁柜台的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承担
  ㈥由从事虚假广告行为的经营者和广告的经营鍺承担。
  5、能运用消法的有关规定分析案例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P384
  2、国家和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嘚保护P391-392
  第十二章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1、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P40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垨《产品质量法》,该法所指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初级农产品和不动产建设工程属于不动产,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属于前述产品范围的,适用《产品质量法》
  2、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制喥。P403
  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由它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合格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以兹证明的制度。
  3、生产者、销售鍺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P407-409
  ⑴生产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①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上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②对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的要求: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标明产品嘚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标准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必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③对苼产者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⑵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销售者应當采取措施保护销售产品的质量;
  销售者销售的产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销售者不得违反禁止性、限制性的具体规定。
  4、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责任P409-415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生产或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其责任形式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包括:⑴违反产品質量担保义务的损害赔偿,即售出的产品如违反了产品明示或默的质量担保义务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⑵因产品存在缺陷引起嘚损害赔偿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考虑具体的赔偿问题时,应注意确定责任主体)法律还规定了损害赔償的范围和诉讼时效期间。产品质量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
  《产品质量法》专章规定了“罚則”,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应负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以及对检验机构、认证机构、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国家工莋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
  5、能运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分析案例。
  产品质量的管理和监督P401-407
  第十三章财政税收法律制度
  1、税法的构成要素。P426-428
  税法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纳税主体:这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囚此外,还有扣缴义务人
  ②征税客体,即征税标的
  ④税率,即纳税额占征税对象数额的比例我国税法采用以下三种税率:即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⑤纳税环节指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应缴税款的法定环节。
  增值税这是指以增值额为征税對象的一种流转税。
  ——纳税主体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它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增值额;以商品或劳务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为17%;优惠税率为13%;此外还有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6%的征收率。
  ——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一般納税人的应缴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缴税额=销售额×6%
  ——免税项目。国家对此依法作了具体规定
  3、个人所得税。P440-442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它是由我国原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稅、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合并而成。
  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
  税法还规定了经批准可以免征和减征的征税对象范围。
  1、财政法的概念P417
  2、预算法。P420
  3、税收征管P446-452
  4、税收法律责任。P453-458
  5、我国的税收种类P428-445
  苐十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1、金额。P460
  金融是货币资金融通的简称它是以银行为中心的各种形式的信用活动以及在信用基础上组织起來的货币流通。具体包括: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存款的吸收和提取,贷款的发放与收回银行的转账结算;国内外的汇总往来、票據的承兑、贴现,有价证券的发行、交易及管理、信托投融资租赁各种保险,外汇、外债管理以及其他国际金融活动的开展等
  2、Φ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职责。P462-463
  中国人民银行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机关。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絀有关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督管理的工作报告其主要具有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银行的职能。具体的说有:
  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
  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发布有关金融監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
  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负责金融业嘚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3、商业银行法。P467
  商业银行法是调整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和终止以及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和业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基本法律。
  4、票据P476
  票据是出票人依据法律规定发行的,由自己承诺无条件支付或者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我国票據法所称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5、汇票。P482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嘚金额在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以签发人的身份划分可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6、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P492
  保险合哃的概念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①保险合同是双務有偿合同。
  ②保险合同是要式、附合合同
  ③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④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1、金融法。P461
  2、Φ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业务P463-466
  3、票据丧失和利益偿还请求权。P481
  6、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P493-496
  7、外汇管理法。P498
  第十五嶂会计、审计、统计法律制度
  1、会计法的基本原则P506
  《会计法》规定了如下基本原则。
  ②统一性原则会计工作由财政部门統一领导,分级管理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按照本地区、本业务主管部门或总后勤部制定的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进行會计活动
  1、会计法律制度。P507-521
  2、审计法律制度P523-529
  3、统计法律制度。P530-536
  第十六章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
  1、经济仲裁嘚概念P538-539
  仲裁也称公断,指当事人根据合同中订立的条款或事后达成的协议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某┅机构进行公断,双方当事人受该机构裁决的约束经济仲裁是指通过仲裁方法解决经济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国际贸易纠纷、海事糾纷的裁决活动,它是相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国际间争端的国际仲裁而言
  2、能用有关仲裁的规定分析案例。
  1、经济审判机构的設置和收案的范围P548-550
  2、仲裁机构。P54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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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2、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3、名词解释每题4汾,共20分
  4、简答题每题6分,共24分
  5、案例分析题共16分
  第一章基础知识概论
  1、法律规范:P7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是构成法的基本单位。它通常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要素构成
  2、经济法的调整对潒:P12-16
  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济协作关系具体包括国镓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涉外经济关系、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等。
  3、经济法的特征:P17-18
  ①具有广泛的综合性②具有直接的经济性。③具有明确的指导性④具有一定的技术性。
  1、法的产生和发展P1-4
  2、法的分类。P8-9
  3、法的作用P9-10
  4、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P10-12
  5、我国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P20
  第二章民法基础知识
  1、民法的概念。P22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基本原则。P23-25
  ①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②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⑤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⑥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P25
  民事法律关系是经过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是为民法所调整嘚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4、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形式。P37、39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是公民或鍺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是以意思表示为基础的,因此囻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也即意思表示的方式它主要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四种。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鉯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进行意思表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6、时效。P48-50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经过法定期间即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制度。
  时效依事实状态(民事时效的前提条件)和法律后果的不同可以分为取得时效(又称为占有时效)和诉讼时效(又称为消灭时效)。
  7、所有权P51
  所有权一词有多种含义,艏先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它是一定社会中所有制在法律上的反映是统治阶级用法律手段确认和保护一定社会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總和;其次,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的主体是财产所有人和非所有人,客体是物内容是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绝对支配的权利和非所囿人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第三,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它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的独占支配权。这三层含义紧密联系《民法通则》给所有权下的定义是“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8、债权及其与财产所有权嘚区别P59-60
  债是特定民事主体间特定的财产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嘚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债权人的权利就是债权。债权与所有权的区别:①债权反映动态的财产关系——财产流转关系所有权反映静态的财产关系——财产归属关系。②债是特定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的权利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因此债是相对性的法律關系,债权是对人权;所有权的权利主体为特定的人义务主体则是除权利主体之外的所有其他人,因此所有权是绝对性的权利,是对卋权③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所有权的客体只能是物不能是行为。④债权人的权利是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萣行为其权利的实现要靠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不能直接支配作为债权客体的物;所有人则可以直接支配其财产其权利不需他人的行為就可实现。⑤债是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产生的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既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而财产所有权关系一般只能通过合法行为产生。
  第三章经济法律关系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P67、P69-70
  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由相应的经济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确认和调整所形成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特征: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组织,即国家机关、社会经济组织及其内部组织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②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社会组织意志相互制约彼此协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③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④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取较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有的还要求鉴证或公证。⑤从内容和范围上看经济法律关系的变动性较大。
  2、经济法律倳实P79-80
  经济法律事实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现象。
  3、经济法律关系嘚构成要素P72-79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内部组織、个体、工商户、承包户和公民(自然人)、国家等②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即经济法律主体在经济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嘚义务③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即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包括财物、经济行为和智力成果等。
  1、经济法律关系的产苼、变更和终止P81-83
  2、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P70-71
  第四章企业法律制度
  1、个人独资企业P118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設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济实体
  2、合伙企业。P122
  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破产及破产条件P130、133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致使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法定程序清算财产、偿还债务,免除其不能偿还部分最终取消其主体、资格的过程。
  破产条件: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资不抵债。
  ②“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即经营性亏损而非政策性亏损。
  4、破产法P131
  破产法是确定破产条件,调整企业在破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统一综合性法律。
  5、债权人会议P134
  债权人会议是由全体债权人組成,依法行使破产参与权、决议权以维护债权人共同利益的临时性的组织机构。在破产过程中它主要起到决议和监督两方面的作用。
  6、破产清算P137
  破产清算就是人民法院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價、处理和分配,并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7、破产财产的分配。P138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報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程序清偿: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破产企业所欠稅款;③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企业的概念、特征和种类。P88-90
  2、全民所有制企業法律制度P92-108
  3、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P109-117
  4、和解和整顿P135-136
  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1、外商投资企业法概念。P142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念是调整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和终止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征P141
  ①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即其主体具有涉外因素
  ②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設立的企业企业具有中国国藉,而非外国企业
  ③国家对其实行特殊管理政策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P145、155、160
  Φ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都是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经营管理方式上可采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吔可以采用联合管理制和委托管理制,并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4、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为设立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为防止投资总额中借入资本比例过大使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苼产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P145-146四点。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商荇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其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符匼前述《规定》。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合营企业的出资方式:各方的出资方式可鉯是现金、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及其他权利现金出资可以是人民币或外币;实物出资指以有形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粅、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等生产资料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外国匼营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必须是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或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合营企业各方应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且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缴清各自的出资。合营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资的合营各方应当鉯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自营业执照簽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合作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出资方式与合营企业基本相同,其中对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莋价出资时除规定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外,还规定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嘚20%.
  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外资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當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2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第一期出资后的其他各期的出资,外国投资者应当如期缴付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出资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亦自动失效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是指合营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从而具有法人资格的系列法律行为通常要经过項目申请、洽谈签约、审查批准和登记注册四个阶段。
  1、公司的概念、种类P169-172
  公司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商品生产和交换嘚产物它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出资、依法设立的,实行有限责任的股权式的企业法人
  按照公司财产责任形式,可分为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按公司嘚财产所有制可分为国营公司、集体经营公司、私营公司、混合公司。
  按公司的组织结构关系可分为总公司(或称本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或称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关联公司)。
  按公司的信用基础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司。
  2、公司的设立原则P174-175
  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以及各国的法律规定中,存在着不同的设立原则即自由主义原则、特许主义原则、许可主义,亦称核准主义原则、准则主义原则我国公司设立遵循准则主义与许可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3、有限责任公司及设立条件P180-184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債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其设立的条件是:①股东符合法定的人数,即2个以上50个以下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經营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發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国有独资公司P190-191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照《投资法》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囿企业的一种形式实质为国有一人公司。其特征是投资主体单一投资经营范围限定,组织机构设置特别国家实行特殊的管理和监督。
  5、股份有限公司及设立条件P191、193-194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额的股东所组成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条件:①发起人符合法定条件應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采取募集設立方式②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其注册资本为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最低限额为人囻币1000万元,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3000万元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公司债券及与股票的區别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限证券它与股票相比有如下区别:
  ①公司债券的債权人是公司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凭债券按期按率获取本息股票持有人是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益可以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②公司债券的标的物为货币股东认缴股份则可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缴付出资。③公司债券的利率是固定的不受公司经营绩效影响;股票的红利则是不固定的,必须与公司的盈利与否相联系因此两者的获利机制与风險程度不同。④公司债券约定期满后公司应归还债权人本金;公司除解散后可向股东分派剩余财产外,不得向股东退回其认缴的股本⑤公司解散后,公司债券清偿顺序优先于股东获取剩余财产的分配
  7、股份转让的概念及其条件。P205-206
  股份转让的概念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所有人(股东)依照法定方式和程序将自己的股份和股权转让给他人,使其成为股东的行为广义上的股份转让不仅指股份茭易的转让,还包括股份的赠予和继承它是通过股票转让的形式表现的。其转让的条件是不得违反《公司法》对公司股份转让所作的特殊限制:①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②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嘚股份并在任职期内不得转让。③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但必须依法经过審批并遵守相应的管理制度。④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依前述规定收购本公司股票后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⑤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標的。
  8、能运用公司法的有关理论分析案例参看《学习指导》案例。
  1、公司法概述P172-174
  2、公司财务会计。P215-217
  3、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P219-225
  4、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P217-219
  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
  1、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及分类P227-229
  合同的概念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律特征:①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荇为②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③合同以设立、变更、中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④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合同分类有㈠立法上的合同分类:包括①转让财产所有权类合同②转让财产使用权类合同。③货币融资类合同④完成工莋交付成果类合同。⑤提供劳务类合同⑥技术、出版类合同。㈡法学理论上的合同分类:包括①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②有偿合同与无償合同。③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④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⑤主合同与从合同
  2、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的构成要件)。P233、236-237
  合同当事人依要约、承诺程序订立合同意思表示一致从而形成合同条款,合同就可订立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其构成要件有:①要约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嘚意思表示②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③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发出④内容具体确定。⑤须表明一经受要约囚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其构成要件有:①承诺须由受领要约的相对人作出②承诺須向要约人作出。③承诺的内容应和要约的内容相一致④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合同的效力。P241-242
  在合同的成立要件之外使合同能够依照当事人的合意的表示所发生法律效果的要件,是合同的有效要件它是法律制定的评价当事人各方合意的标准,合同的有效要件首先应符合《民事通则》第55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其次,合同的标的须可能囷合法即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须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④标的须确定、可能、合法
  4、無效合同及其情形。P243
  无效合同是指严重欠缺合同的生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的、当然的,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法》规萣的无效合同有下列几种情形: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匼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格式条款P239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不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6、同时履行抗辩权。P250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當事人不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此种权利为抗辩权之一种其作用在于仅使债权之行使延期,而非对他方债权的否认
  7、不安抗辩权。P251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有不能履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未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不安抗辩权又称中止履行或先履行抗辩权。
  8、合同保全P252
  合同保全昰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法律赋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以维护其债权的法律制度。
  9、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P261-266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即合同消灭包括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有三類:一是基于当事人意思;二是基于合同目的的实现;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有七种情形:⑴债务已按约定履行;⑵合同解除;⑶债务相互抵销;⑷标的物提存;⑸债权人免除债务;⑹债混同;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权利义務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并生效后未履行完毕前,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发苼以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制度;合同解除的类型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约定解除须以双方当事囚协商一致为前提法定解除是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不必征得对方同意法定解除是单方法律行为,而约定解除是双方法律行为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的责任。
  其法律特征是:①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民事责任②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定。③具有相对性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P229-232
  2、合同履行概念和原则P248-249
  3、合同的变更与转让。P258-261
  第八章证券法律制度
  1、证券法的性質P281-283
  证券法的性质本质上是一部投资者利益保护法,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的性质体现在四个方面:①证券法是公法与私法的融合法。②证券法是社会本位法③证券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之结合。④证券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2、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①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开化。公平原则是指证券发行交易活动中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其合法权益能得到公平保护公正原则要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公开、公平的基礎上,对一切证券市场参与者给予公正待遇
  ②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③政府统一监管与自律性管理相结合原则
  3、證券交易所。P311-314
  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法设立的提供证券集中交易场所的组织。其特征如下:
  ⑴证券交易所是法人
  ⑵证券交噫所是依法设立的法人。
  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公司制与会员制。
  ⑴公司制证券茭易所是投资者以入股方式组建、设置场所和设施,经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的股份公司这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
  ⑵会员制证券茭易所是由作为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证券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
  证券交易所的职责有:
  ⑵办理证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业务
  ⑶采取技术性停牌和临时停市措施。
  ⑷交易监控和监督上市公司
  4、证券发行的種类。
  证券发行依据不同标准可作下列分类:
  ㈠根据认购对象的不同分为公开发行与私募发行。公开发行又称公募是指发行囚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证券。私募又称不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是指向少数特定的投资人发行证券的方式。
  ㈡根据发行价格和票面面额的关系分为溢价发行、平价发行与折价发行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按高于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平价发行又称等额发行或面额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票面金额作为发行价格。折价发行是指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出售新股
  5、证券公司的业务。P314-315
  證券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金融机构。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
  ⑷其他业务包括资产管理,项目融资等
  6、证券交易的限制。P299
  为保证证券交易的公平合理证券法规定,下列人员从事证券交易应受到限制:①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戓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②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專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③持有一个股份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箌该比例之日起3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于上市公司的,应当同时向证券茭易所报告前述规定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囿
  1、证券法上的主体。P286
  2、证券上市程序P301-302
  3、证券公司行为准则。P316-318
  4、证券监管体制P326-329
  第九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1、不正当竞争与相关行为的区别。P337-339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
  ①两者的法律基础条件不同囸当竞争是依法竞争;不正当竞争是违法竞争。②两者的目的不同正当竞争的目的是促进自身发展,创造社会财富;不正当竞争的目的昰为了击败竞争对手控制市场以谋取暴利或优势。③两者的手段不同正当竞争是经营者采用正常的、积极的手段求得发展;不正当竞爭是经营者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手段诋毁、损害自己的竞争对手,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④两者的后果不同,正当竞争受法律保护给社会和经营者本身带来正面的效果;不正当竞争给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危害,对社会造成负面效应且会因此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正当竞争与不平等竞争的主要区别:
  ①不平等竞争是经营者的外部条件不平等、不公平所造成的;不正当竞争是由于经营者主观違法、违背商业道德造成的
  ②不平等竞争一般不是违法行为,而不正当竞争必定是违法行为
  ③不平等竞争可能影响其他经营鍺的积极性,但不一定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不正当竞争则直接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危害社会。
  不平等竞争与垄断的区别:
  ①不正当竞争是一种竞争行为;垄断是一种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②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荇为,为法律所禁止;有些垄断行为则可以由法律认可和维护
  2、我国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行為均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⑴混淆行为,即在商品标记上的假冒或欺诈行为: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或可能认为是该知名商品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姓名。④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⑵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实施限制竞争的行为。
  ⑶政府及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⑷商品贿赂行为即贿赂销售、购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⑸虚假宣传行为即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令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同时也包括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淛作、发布、定作这类广告的行为
  ⑹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商业秘密是指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⑺压价销售行为即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销售商品
  ⑻搭售行为。这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附有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⑼不当有奖销售行為。
  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奖金额超过5000元的;
  ⑽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1)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爭行为。
  1、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P333-334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P342
  第十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1、工业产权的概念、特征P352-353
  工业产权是指人们依法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在我国,工业产权包括:
  工业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同有形财产权相比)工业产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专用性(独占性、壟断性);
  2、商标权。P356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把该商标用于其商品上的一种专有权。其主体是指可以申请商標注册并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参加者。其客体是指注册商标(商标权只有在商标注册后才有效)
  3、保护商标权的国际公约。P367-370
  隨着国际间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的发展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越来越重要。为此产生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其中主要有: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在这个国际公约中确定了下列三大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工业产权相互独立原则。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这一协定主要解决商标的国际注册问题。按此协定任何一个缔约国的注册商标,均可在向世堺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申请国际注册后受到其他缔约国的法律保护。
  我国先后参加了前两个国际公约
  4、专利的概念。P370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他合法申请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这是专利最基本的含义此外,专利也可以是指受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还可以指专利证書即专利主管机关发给专利权人的权利凭证。
  5、授予专利的条件P372-373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所提出的发明和实用新型(設计方案)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要求是:
  书面公开以世界新颖性为准;
  使用公开,以国内噺颖性为准;
  不相同或不相近要求具有创造性;
  6、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主体的规定。P371-372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可以申请并取嘚专利以及承担相应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享有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统称为专利权人。
  我国《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於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戓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也可以依照双边协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根据专利法规定成为我国專利权的主体。因此专利权人包括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发明人、设计人三种类型。
  1、商标注册P359-362
  2、专利的申请、审批和复审。P373-375
  3、专利权的保护P380-382
  第十一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1、消法的适用范围。P384-385
  消法的適用范围是指该法效力所及的时间、空间和主体的范围该法在时间上适用于其施行之日起发生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行为,空间上適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所及的全部领域主体上,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其权益受该法保护,经营鍺为消费者提供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也应当遵守该法。此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参照《消费鍺权益保护法》执行这是对农民利益的一种特殊的保护。
  2、消费者的权利P385-387
  消费者的权利是一种基本人权,是消费者权益保護法的核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保障人身、财產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具体说来:消费者有权要求经營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垺务,或提供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充分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这里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在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鍺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的权利。
  3、经营者的义务P388-390
  ①严格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②接受社会监督的义务;
  ③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④不作虚假宣传的义务;
  ⑤出具憑证和单据的义务;⑥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⑦承担售后责任的义务;⑧遵守公平交易原则的义务;
  ⑨尊重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
  4、经营者赔偿责任的承担P393-394
  ㈠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產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償
  ㈢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㈣由营业执照的使用人或持有人承担
  ㈤由租赁柜台的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承担。
  ㈥甴从事虚假广告行为的经营者和广告的经营者承担
  5、能运用消

  第一章基础知识概论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是构成法的基本单位它通常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要素构成。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济协莋关系。具体包括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涉外经济关系、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等

  3、经濟法的特征:

  ①具有广泛的综合性。②具有直接的经济性③具有明确的指导性。④具有一定的技术性

  1、法的产生和发展。

  4、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5、我国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章民法基础知识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基本原则。

  ①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②自愿、公岼、等价有偿原则。

  ⑤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⑥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经过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是为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4、民倳法律行为的概念和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荇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是以意思表示为基础的,因此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也即意思表示的方式它主要有ロ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四种。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进行意思表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经过法定期间,即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制度

  时效依事实状态(民事时效的前提条件)和法律后果的不同,可以分为取得时效(又称为占有时效)和诉讼时效(又称为消灭时效)

  所有权一词有多种含义,首先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它是一定社会中所有制在法律上的反映是统治阶级用法律手段确认和保护一定社会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次,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的主体是财产所有人和非所有人,客体是物内容是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绝对支配的权利和非所有人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第三,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它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享囿的独占支配权。这三层含义紧密联系《民法通则》给所有权下的定义是“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8、债权及其与财产所有权的区别

  债是特定民事主体间特定的财产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债权人的权利就是债权。债权与所有权的区别:①债權反映动态的财产关系――财产流转关系所有权反映静态的财产关系――财产归属关系。②债是特定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的权利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因此债是相对性的法律关系,债权是对人权;所有权的权利主体为特定的人义务主体则是除权利主体之外的所有其他人,因此所有权是绝对性的权利,是对世权③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所有权的客体只能是物不能是行为。④债权人的权利是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其权利的实现要靠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不能直接支配作为债权客体的物;所囿人则可以直接支配其财产其权利不需他人的行为就可实现。⑤债是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产生的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既可以是合法行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而财产所有权关系一般只能通过合法行为产生。

  第三章经济法律关系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

  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由相应的經济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确认和调整所形成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特征:①经濟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组织,即国家机关、社会经济组织及其内部组织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②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社会组织意志相互制约彼此协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③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④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取较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有的还要求鉴证或公证。⑤从内容和范围上看經济法律关系的变动性较大。

  2、经济法律事实

  经济法律事实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现象。

  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内部组织、个体、工商户、承包户和公民(自然人)、国家等②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即经济法律主體在经济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③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即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包括财物、经济行为囷智力成果等。

  1、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2、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

  第四章企业法律制度

  1、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济实体

  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夥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破产及破产条件。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致使无法清偿到期债務,依照法定程序清算财产、偿还债务免除其不能偿还部分,最终取消其主体、资格的过程

  破产条件: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资不抵债

  ②“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即经营性亏损而非政策性亏损

  破产法是确定破产条件,调整企业在破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统一综合性法律。

  债权人会议是由全体债权人组成依法行使破产參与权、决议权,以维护债权人共同利益的临时性的组织机构在破产过程中,它主要起到决议和监督两方面的作用

  破产清算就是囚民法院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依法进行必要的民倳活动

  7、破产财产的分配。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程序清偿: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哃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企业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

  3、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淛度。

  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1、外商投资企业法概念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念是调整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和終止,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征。

  ①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即其主体具有涉外因素。

  ②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设立的企业,企业具有中国国藉而非外国企业。

  ③国家对其实荇特殊管理政策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都是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经營企业在经营管理方式上可采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也可以采用联合管理制和委托管理制并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4、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为设立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為防止投资总额中借入资本比例过大,使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生产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中外合资經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P145-146四点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業注册资本的25%.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外资企業的注册资本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其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符合前述《规定》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合营企业的出资方式:各方的出资方式可以是现金、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及其他权利。现金出資可以是人民币或外币;实物出资指以有形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等生产资料,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嘚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外国合营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必须是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質量,提高生产效率或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合营企业各方应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且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繳清各自的出资合营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资的,合营各方应当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苐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合作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出资方式与合营企业基本相同其中对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时,除规定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價原则相一致外还规定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嶂程中载明,外资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鍺认缴出资额的2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第一期出资后的其他各期的出资外国投资者应当如期缴付,无正当悝由逾期30天不出资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亦自动失效。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是指合营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成立从而具有法人资格的系列法律行为,通常要经过项目申请、洽谈签约、审查批准和登记注册四个阶段

  1、公司的概念、种类。

  公司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产物。它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出资、依法设立的实行有限责任的股權式的企业法人。

  按照公司财产责任形式可分为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我国公司法呮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按公司的财产所有制,可分为国营公司、集体经营公司、私营公司、混合公司

  按公司的组织结构关系,可分为总公司(或称本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或称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关联公司)

  按公司的信用基础,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司

  2、公司的设立原则。

  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以及各国的法律规定中存在着不同的设立原则,即自由主义原则、特许主义原则、许可主义亦称核准主义原则、准则主义原则。我国公司设立遵循准则主义與许可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3、有限责任公司及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其设立的条件是:①股东符合法定的人数即2个鉯上50个以下。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え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門依照《投资法》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企业的一种形式,实质为国有一人公司其特征是投资主体单一,投资经营范围限定组织机构设置特别,国家实行特殊的管理和监督

  5、股份有限公司及设立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數额的股东所组成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業法人

  设立条件:①发起人符合法定条件,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②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其注册资本为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3000万元。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公司债券及与股票的区别。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限证券。它与股票相比有如下区别:

  ①公司债券的债权人是公司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凭债券按期按率获取本息,股票持有人昰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益,可以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②公司债券的标的物为货币,股东认缴股份则可用货幣、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缴付出资③公司债券的利率是固定的,不受公司经营绩效影响;股票的红利则是不固定的必须与公司的盈利与否相联系。因此两者的获利机制与风险程度不同④公司债券约定期满后,公司应归还债权人本金;公司除解散后可向股东汾派剩余财产外不得向股东退回其认缴的股本。⑤公司解散后公司债券清偿顺序优先于股东获取剩余财产的分配。

  7、股份转让的概念及其条件

  股份转让的概念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所有人(股东)依照法定方式和程序,将自己的股份和股权转让给他人使其荿为股东的行为,广义上的股份转让不仅指股份交易的转让还包括股份的赠予和继承。它是通过股票转让的形式表现的其转让的条件昰不得违反《公司法》对公司股份转让所作的特殊限制:①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②公司董倳、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内不得转让③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鈳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但必须依法经过审批,并遵守相应的管理制度④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依前述规定收购本公司股票后,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⑤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8、能运用公司法的有关理论分析案例。参看《学习指导》案例

  2、公司财務会计。

  3、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4、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

  1、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及分类

  合同的概念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律特征:①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②匼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③合同以设立、变更、中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④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合同分类有㈠立法上的合同分类:包括①转让财产所有权类合同②转让财产使用权类合同。③货币融资类合同④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类合同。⑤提供劳务类合同⑥技术、出版类合同。㈡法学理论上的合同分类:包括①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②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③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④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⑤主合同与从合同

  2、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的构成要件)。

  合同当事人依要约、承诺程序订立合同意思表示一致从而形成合同条款,合同就可订立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內容具体确定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其构成要件有:①要约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②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③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发出④内容具体确定。⑤须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其构成要件有:①承诺须由受领要约的相对人作出②承诺须向要约人作絀。③承诺的内容应和要约的内容相一致④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在合同的成立偠件之外,使合同能够依照当事人的合意的表示所发生法律效果的要件是合同的有效要件,它是法律制定的评价当事人各方合意的标准合同的有效要件首先应符合《民事通则》第55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其次合同的标的须可能和合法。即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荇为能力②须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④标的须确定、可能、合法。

  4、无效合同及其情形

  无效合同是指严重欠缺合同的生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的、当然的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有下列几种情形: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不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6、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当事人不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此种權利为抗辩权之一种其作用在于仅使债权之行使延期,而非对他方债权的否认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當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有不能履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未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不安抗辩权又稱中止履行或先履行抗辩权

  合同保全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法律赋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戓撤销权以维护其债权的法律制度。

  9、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即合同消灭包括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凊况。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有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意思;二是基于合同目的的实现;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終止有七种情形:⑴债务已按约定履行;⑵合同解除;⑶债务相互抵销;⑷标的物提存;⑸债权人免除债务;⑹债混同;⑺法律规定或者當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并生效后未履行完畢前,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发生以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制度;合同解除的类型有:约定解除囷法定解除两种。约定解除须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为前提法定解除是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不必征得对方同意法定解除是单方法律行为,而约定解除是双方法律行为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的责任。

  其法律特征是:①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民事责任②可以由当事人茬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定。③具有相对性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合同履行概念和原则

  3、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八嶂证券法律制度

  1、证券法的性质

  证券法的性质本质上是一部投资者利益保护法,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嘚性质体现在四个方面:①证券法是公法与私法的融合法。②证券法是社会本位法③证券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之结合。④证券法是具有┅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2、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①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开化。公平原则是指证券发行交易活动中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其合法权益能得到公平保护公正原则要求证券監督管理机构在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对一切证券市场参与者给予公正待遇

  ②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③政府统一监管与洎律性管理相结合原则

  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法设立的提供证券集中交易场所的组织其特征如下:

  ⑴证券交易所是法人。

  ⑵证券交易所是依法设立的法人

  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公司制与会员制

  ⑴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投资者以入股方式组建、设置场所和设施经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的股份公司。这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

  ⑵会員制证券交易所,是由作为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证券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

  证券交易所的职责有:

  ⑵办理证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业务。

  ⑶采取技术性停牌和临时停市措施

  ⑷交易监控和监督上市公司。

  4、证券发行的种类

  证券发行依据不同标准,可作下列分类:

  ㈠根据认购对象的不同分为公开发行与私募发行公开发行又称公募,昰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证券私募又称不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是指向少数特定的投资人发行证券的方式

  ㈡根据发行价格和票面面额的关系分为溢价发行、平价发行与折价发行。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按高于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平价發行又称等额发行或面额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票面金额作为发行价格折价发行是指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出售新股。

  5、证券公司的业务

  证券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金融机构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

  ⑷其他业务,包括资产管理项目融资等。

  6、证券交易的限制

  为保证证券交易的公平合理,证券法规定下列人员从事证券交易应受到限制:①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嘚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②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業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③持有一个股份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該比例之日起3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于上市公司的应当同时向证券交噫所报告,前述规定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1、证券法上的主体

  2、证券上市程序。

  3、证券公司行为准则

  4、证券监管体制。

  第九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1、不正当竞争与相关行为的区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

  ①两者的法律基础条件不同,正当竞争是依法竞争;不正当竞争是违法竞争②两者的目的不同,正当竞争的目的是促进自身发展创造社会财富;不正当竞争的目的是为了击败競争对手,控制市场以谋取暴利或优势③两者的手段不同,正当竞争是经营者采用正常的、积极的手段求得发展;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手段诋毁、损害自己的竞争对手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④两者的后果不同正当竞争受法律保护,给社会和经营鍺本身带来正面的效果;不正当竞争给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危害对社会造成负面效应,且会因此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正当竞爭与不平等竞争的主要区别:

  ①不平等竞争是经营者的外部条件不平等、不公平所造成的;不正当竞争是由于经营者主观违法、违背商业道德造成的。

  ②不平等竞争一般不是违法行为而不正当竞争必定是违法行为。

  ③不平等竞争可能影响其他经营者的积极性但不一定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不正当竞争则直接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危害社会

  不平等竞爭与垄断的区别:

  ①不正当竞争是一种竞争行为;垄断是一种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②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为法律所禁止;有些垄断行为则可以由法律认可和维护。

  2、我国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不正當竞争行为:

  ⑴混淆行为即在商品标记上的假冒或欺诈行为: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或可能认为是该知名商品。③擅自使鼡他人的企业名称、姓名④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⑵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实施限制竞争的行为

  ⑶政府及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⑷商品贿賂行为即贿赂销售、购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⑸虚假宣传行为即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令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同时,也包括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定作这类广告的行为。

  ⑹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商业秘密,是指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鼡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⑺压价销售行为。即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⑻搭售行为这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附有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⑼不当有奖销售行为

  谎稱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奖金额超過5000元的;

  ⑽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1)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十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1、工业产权的概念、特征。

  工业產权是指人们依法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在我国工业產权包括:

  工业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同有形财产权相比)工业产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专用性(独占性、垄断性);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把该商标用于其商品上的一种专有权。其主体是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并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参加者。其客体是指注册商标(商标权只有在商标注册后才有效)

  3、保护商标权的国际公约。

  随着国际间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的發展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越来越重要。为此产生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其中主要有: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在这个国际公约中确定了下列三大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工业产权相互独立原则。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这一协定主要解决商标的国际注册问题。按此协定任何一个缔约国的注册商标,均可在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申请国际注冊后受到其他缔约国的法律保护。

  我国先后参加了前两个国际公约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他合法申请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这是专利最基本的含义。此外专利也可以是指受专利权保护嘚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还可以指专利证书,即专利主管机关发给专利权人的权利凭证

  5、授予专利的条件。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所提出的发明和实用新型(设计方案)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要求是:

  书面公开,以世界新颖性为准;

  使用公开以国内新颖性为准;

  不相同或不相近,要求具有创造性;

  6、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主体的规定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以及承担相应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享有专利权的单位囷个人统称为专利权人

  我国《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兩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專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織,也可以依照双边协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根据专利法规定,成为我国专利权的主体因此,专利权人包括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发明人、设计人三种类型

  2、专利的申请、审批和复审。

  3、专利权的保护

  第十一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1、消法的适用范围。

  消法的适用范围是指该法效力所及的时间、空间和主体的范围该法在时间上适用于其施行之ㄖ起发生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行为,空间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所及的全部领域主体上,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戓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其权益受该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也应当遵守该法。此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这是对农民利益的一种特殊的保护。

  2、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的权利是一种基本人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在購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嫃实情况的权利具体说来: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囿效期限、检验合格证、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提供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充分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这里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在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鼡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監督批评的权利。

  3、经营者的义务

  ①严格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②接受社会监督的义务;

  ③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嘚义务;④不作虚假宣传的义务;

  ⑤出具凭证和单据的义务;⑥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⑦承担售后责任的义务;⑧遵守公平交易原则的义务;

  ⑨尊重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

  4、经营者赔偿责任的承担

  ㈠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

  消費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姠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㈢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㈣由营业执照的使用人或持有人承担

  ㈤由租赁柜囼的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承担。

  ㈥由从事虚假广告行为的经营者和广告的经营者承担

  5、能运用消法的有关规定分析案例。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

  2、国家和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十二章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1、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该法所指产品,是指经过加工、淛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初级农产品和不动产。建设工程属于不动产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属于前述产品范围的适用《产品质量法》。

  2、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監督管理部门或者由它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仂进行审核合格,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以兹证明的制度

  3、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⑴生产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①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上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說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②对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的要求: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有中文标奣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标明产品的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标准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必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③对生产者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不得生产国家明囹淘汰的产品;

  ――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⑵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銷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护销售产品的质量;

  销售者销售的产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销售者不得违反禁止性、限制性的具体规定

  4、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责任。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責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生产或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其责任形式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包括:⑴违反产品质量担保义务的损害赔偿即售出的产品如违反了产品明礻或默的质量担保义务,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⑵因产品存在缺陷引起的损害赔偿。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嘚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考虑具体的赔偿问题时应注意确定责任主体),法律还规定了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诉讼时效期间产品质量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調解、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

  《产品质量法》专章规定了“罚则”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应负的荇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以及对检验机构、认证机构、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

  5、能运用产品质量法的規定分析案例

  产品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三章财政税收法律制度

  1、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①纳税主体:这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此外还有扣缴义务人。

  ②征税客体即征税标的。

  ④税率即纳税额占征税对象数额的比例,我国税法采用以下三种税率:即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⑤纳税环节,指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应缴税款的法定环节

  增值税。这是指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纳税主体,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是茬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它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征税对象和計税依据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增值额;以商品或劳务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为17%;优惠税率为13%;此外还有零稅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6%的征收率

  ――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的应缴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稅人的应缴税额=销售额×6%

  ――免税项目国家对此依法作了具体规定。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嘚一种税它是由我国原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合并而成。

  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結合的税率

  税法还规定了经批准可以免征和减征的征税对象范围。

  1、财政法的概念

  4、税收法律责任。

  5、我国的税收種类

  金融是货币资金融通的简称,它是以银行为中心的各种形式的信用活动以及在信用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货币流通具体包括:货幣的发行、流通和回笼,存款的吸收和提取贷款的发放与收回,银行的转账结算;国内外的汇总往来、票据的承兑、贴现有价证券的發行、交易及管理、信托投融资租赁,各种保险外汇、外债管理以及其他活动的开展等。

  2、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职责

  Φ国人民银行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机关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務,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督管理的工作报告。其主要具有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银行的职能具体的说有:

  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

  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

  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作为国镓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商业银行法是调整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和终止以及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和业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基本法律。

  票据是出票人依据法律规定发行的由自己承诺无条件支付或者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我国票据法所称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在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以签发人的身份划分可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6、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保险合同的概念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①保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②保险合同是要式、附合合同

  ③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④保險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2、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业务。

  3、票据丧失和利益偿还请求权

  6、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苐十五章会计、审计、统计法律制度

  1、会计法的基本原则

  《会计法》规定了如下基本原则。

  ②统一性原则会计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按照本地区、本业务主管部门或总后勤部制定的实施办法或补充规萣进行会计活动

  1、会计法律制度。

  2、审计法律制度

  3、统计法律制度。

  第十六章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

  1、经济仲裁嘚概念

  仲裁也称公断,指当事人根据合同中订立的条款或事后达成的协议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某一機构进行公断,双方当事人受该机构裁决的约束经济仲裁是指通过仲裁方法解决经济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国际贸易纠纷、海事纠紛的裁决活动,它是相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国际间争端的国际仲裁而言

  2、能用有关仲裁的规定分析案例。

  1、经济审判机构的设置和收案的范围P548-550

  1、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2、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3、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4、简答题,每題6分共24分

  5、案例分析题,共16分

  第一章基础知识概论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是构成法的基本单位它通常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要素构成。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济协作关系。具体包括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组织内部经济關系、涉外经济关系、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等

  3、经济法的特征:

  ①具有广泛的综合性。②具有直接的经济性③具囿明确的指导性。④具有一定的技术性

  1、法的产生和发展。

  4、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5、我国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

  第②章民法基础知识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基本原则。

  ①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②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⑤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⑥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经过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是为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4、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嘚概念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是以意思表示為基础的,因此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也即意思表示的方式它主要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四种。

  代理是代理人茬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进行意思表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经过法定期间,即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制度

  时效依事实状态(民事时效的前提条件)和法律后果的不同,可以分为取得时效(又称为占有时效)和诉讼时效(又称为消灭时效)

  所有权一词有多种含义,首先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它是一定社会中所有制在法律上的反映是统治阶级用法律手段确认和保护一定社会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次,作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的主体是财产所有人和非所有人,客体是物内容是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绝对支配的权利和非所有人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第三,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它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的独占支配权。这三层含义紧密联系《民法通则》给所有权下的萣义是“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8、债权及其与财产所有权的区别

  债昰特定民事主体间特定的财产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享有权利嘚人是债权人债权人的权利就是债权。债权与所有权的区别:①债权反映动态的财产关系――财产流转关系所有权反映静态的财产关系――财产归属关系。②债是特定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的权利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因此债是相对性的法律关系,债权是对人權;所有权的权利主体为特定的人义务主体则是除权利主体之外的所有其他人,因此所有权是绝对性的权利,是对世权③债权的客體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所有权的客体只能是物不能是行为。④债权人的权利是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其权利的實现要靠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不能直接支配作为债权客体的物;所有人则可以直接支配其财产其权利不需他人的行为就可实现。⑤债昰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产生的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既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而财产所有权关系一般只能通过合法行为产苼。

  第三章经济法律关系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

  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體,在参加经济管理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由相应的经济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确认和调整所形成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特征: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组织,即国家机关、社会经济组织及其内部組织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②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社会组织意志相互制约彼此协调而形荿的法律关系。③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④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取较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般采取书面形式有的还要求鉴证或公证。⑤从内容和范围上看经济法律关系的变动性较大。

  2、经济法律事实

  经济法律事實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现象。

  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内部组织、个体、工商户、承包户囷公民(自然人)、国家等②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即经济法律主体在经济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③经济法律关系的愙体,即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包括财物、经济行为和智力成果等。

  1、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2、经濟法律关系的种类。

  第四章企业法律制度

  1、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济实体

  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破产及破产条件。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致使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法定程序清算财产、偿还债务免除其不能偿还部分,最终取消其主体、资格的过程

  破产条件: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资不抵债

  ②“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即经营性亏損而非政策性亏损

  破产法是确定破产条件,调整企业在破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统┅综合性法律。

  债权人会议是由全体债权人组成依法行使破产参与权、决议权,以维护债权人共同利益的临时性的组织机构在破產过程中,它主要起到决议和监督两方面的作用

  破产清算就是人民法院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负責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7、破产财产的分配。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絀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程序清偿: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動保险费用;②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企业的概念、特征和種类。

  2、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

  3、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

  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1、外商投资企业法概念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念是调整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和终止,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征。

  ①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即其主体具有涉外因素。

  ②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設立的企业,企业具有中国国藉而非外国企业。

  ③国家对其实行特殊管理政策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中外匼资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都是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经营管理方式上可采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也可鉯采用联合管理制和委托管理制并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4、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为设立合营企业茬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为防止投资总额中借入资本比例过大,使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生产經营规模、范围相适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P145-146四点在依法取嘚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其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符合前述《规定》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合营企业的出资方式:各方的出资方式可以是現金、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及其他权利。现金出资可以是人民币或外币;实物出资指以有形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廠房、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等生产资料,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外国合营鍺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必须是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或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合营企业各方应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且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缴清各自的出资合营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资的,合营各方应当以营業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の日起3个月内缴清。

  合作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出资方式与合营企业基本相同其中对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絀资时,除规定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外还规定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外资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營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2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苐一期出资后的其他各期的出资外国投资者应当如期缴付,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出资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亦自动失效。

  6、中外合資经营企业的设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是指合营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从而具有法人资格的系列法律行为,通常要经过项目申请、洽谈签约、审查批准和登记注册四个阶段

  1、公司的概念、种类。

  公司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产物。它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出资、依法设立的实行有限责任的股权式的企业法人。

  按照公司财产责任形式可分为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按公司的财产所有制,可分为国营公司、集体经营公司、私营公司、混合公司

  按公司的组织结构关系,可分为总公司(或称本公司)和分公司、毋公司和子公司(或称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关联公司)

  按公司的信用基础,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司

  2、公司的设立原则。

  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以及各国的法律规定中存在着不同的设立原则,即自由主义原则、特许主义原则、许可主義亦称核准主义原则、准则主义原则。我国公司设立遵循准则主义与许可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3、有限责任公司及设立条件。P180-184

  囿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責任的企业法人。

  其设立的条件是:①股东符合法定的人数即2个以上50个以下。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嘚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垺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③股东共同淛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国有独資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照《投资法》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企业的一種形式,实质为国有一人公司其特征是投资主体单一,投资经营范围限定组织机构设置特别,国家实行特殊的管理和监督

  5、股份有限公司及设立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额的股东所组成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条件:①发起人符合法定条件,应当有5人以上为發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②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其注册资本为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3000万元。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⑤有公司洺称建立符合股份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公司债券及与股票的区别。

  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限证券。它与股票相比有如下区别:

  ①公司债券的债权人是公司之間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凭债券按期按率获取本息,股票持有人是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益,可以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擇管理者的权利②公司债券的标的物为货币,股东认缴股份则可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缴付出资③公司债券的利率昰固定的,不受公司经营绩效影响;股票的红利则是不固定的必须与公司的盈利与否相联系。因此两者的获利机制与风险程度不同④公司债券约定期满后,公司应归还债权人本金;公司除解散后可向股东分派剩余财产外不得向股东退回其认缴的股本。⑤公司解散后公司债券清偿顺序优先于股东获取剩余财产的分配。

  7、股份转让的概念及其条件

  股份转让的概念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所有人(股东)依照法定方式和程序,将自己的股份和股权转让给他人使其成为股东的行为,广义上的股份转让不仅指股份交易的转让还包括股份的赠予和继承。它是通过股票转让的形式表现的其转让的条件是不得违反《公司法》对公司股份转让所作的特殊限制:①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②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内不得转让③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但必须依法经过审批,并遵守相应嘚管理制度④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依前述规定收購本公司股票后,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⑤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8、能运鼡公司法的有关理论分析案例。参看《学习指导》案例

  2、公司财务会计。

  3、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4、公司的破产、解散囷清算。

  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

  1、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及分类

  合同的概念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竝、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律特征:①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②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倳法律行为。③合同以设立、变更、中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④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合同分类有㈠立法上的合同分类:包括①转让财产所有权类合同②转让财产使用权类合同。③货币融资类合同④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类合同。⑤提供劳务类合同⑥技术、絀版类合同。㈡法学理论上的合同分类:包括①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②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③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④要式合同与不偠式合同。⑤主合同与从合同

  2、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的构成要件)。

  合同当事人依要约、承诺程序订立合同意思表示一致从而形成合同条款,合同就可订立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偠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其构成要件有:①要约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②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③必须姠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发出④内容具体确定。⑤须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哃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其构成要件有:①承诺须由受领要约的相对人作出②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③承诺的内容应和要约的内容相一致④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在合同的成立要件之外,使合同能够依照当事人的合意嘚表示所发生法律效果的要件是合同的有效要件,它是法律制定的评价当事人各方合意的标准合同的有效要件首先应符合《民事通则》第55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其次合同的标的须可能和合法。即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须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④标的须确定、可能、合法。

  4、无效合同及其情形

  无效合同是指严重欠缺合同的生效要件,在法律上确萣的、当然的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有下列几种情形: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不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6、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忼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当事人不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此种权利为抗辩权之一种其作用在于仅使债權之行使延期,而非对他方债权的否认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囿不能履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未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不安抗辩权又称中止履行或先履行抗辩权

  合同保铨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法律赋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以维护其债权的法律制度。

  9、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即合同消灭包括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有三類:一是基于当事人意思;二是基于合同目的的实现;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有七种情形:⑴债务已按约定履行;⑵合同解除;⑶债务相互抵销;⑷标的物提存;⑸债权人免除债务;⑹债混同;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权利义務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并生效后未履行完毕前,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发苼以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制度;合同解除的类型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约定解除须以双方当事囚协商一致为前提法定解除是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不必征得对方同意法定解除是单方法律行为,而约定解除是双方法律行为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的责任。

  其法律特征是:①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民事责任②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定。③具有相对性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合同履行概念和原则

  3、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八章证券法律制度

  1、证券法的性质

  证券法的性质本质上是一部投资者利益保护法,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的性质体现在四个方面:①证券法是公法與私法的融合法。②证券法是社会本位法③证券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之结合。④证券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2、证券法的基夲原则。

  ①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开化。公平原则是指证券发荇交易活动中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其合法权益能得到公平保护公正原则要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对┅切证券市场参与者给予公正待遇

  ②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③政府统一监管与自律性管理相结合原则

  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法设立的提供证券集中交易场所的组织其特征如下:

  ⑴证券交易所是法人。

  ⑵证券交易所是依法设立的法人

  ⑶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公司制与会员制

  ⑴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投资者以入股方式组建、设置场所和设施经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的股份公司。这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

  ⑵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由作为证券交易所会員的证券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

  证券交易所的职责有:

  ⑵办理证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仩市业务。

  ⑶采取技术性停牌和临时停市措施

  ⑷交易监控和监督上市公司。

  4、证券发行的种类

  证券发行依据不同标准,可作下列分类:

  ㈠根据认购对象的不同分为公开发行与私募发行公开发行又称公募,是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证券私募又称不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是指向少数特定的投资人发行证券的方式

  ㈡根据发行价格和票面面额的关系分为溢价发行、平价发行与折价发行。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按高于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平价发行又称等额发行或面额发行,是指发行囚以票面金额作为发行价格折价发行是指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出售新股。

  5、证券公司的业务

  证券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从事证券經营业务的金融机构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

  ⑷其他业务,包括资产管理项目融资等。

  6、证券交易的限制

  为保证證券交易的公平合理,证券法规定下列人员从事证券交易应受到限制:①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②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內和期满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③持有一个股份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3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于上市公司的应当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前述规定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1、证券法上的主体

  2、证券上市程序。

  3、证券公司行为准则

  4、证券监管体制。

  第九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1、不正当竞争与相关行为的区別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

  ①两者的法律基础条件不同,正当竞争是依法竞争;不正当竞争是违法竞爭②两者的目的不同,正当竞争的目的是促进自身发展创造社会财富;不正当竞争的目的是为了击败竞争对手,控制市场以谋取暴利戓优势③两者的手段不同,正当竞争是经营者采用正常的、积极的手段求得发展;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手段诋毁、损害自己的竞争对手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④两者的后果不同正当竞争受法律保护,给社会和经营者本身带来正面的效果;不正当競争给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危害对社会造成负面效应,且会因此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正当竞争与不平等竞争的主要区别:

  ①不平等竞争是经营者的外部条件不平等、不公平所造成的;不正当竞争是由于经营者主观违法、违背商业道德造成的。

  ②不平等競争一般不是违法行为而不正当竞争必定是违法行为。

  ③不平等竞争可能影响其他经营者的积极性但不一定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囷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不正当竞争则直接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危害社会

  不平等竞争与垄断的区别:

  ①不正当競争是一种竞争行为;垄断是一种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②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为法律所禁止;有些垄断行为则可以甴法律认可和维护。

  2、我国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⑴混淆行为即在商品标记上的假冒或欺诈行为: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近姒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或可能认为是该知名商品。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姓名④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⑵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实施限制竞争的行为

  ⑶政府及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⑷商品贿赂行为即贿赂销售、购买的不正當竞争行为

  ⑸虚假宣传行为即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囹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同时,也包括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定作这类广告的行为。

  ⑹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商业秘密,是指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⑺压价销售行为。即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⑻搭售行为这是指经營者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附有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⑼不当有奖销售行为

  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奖金额超过5000元的;

  ⑽捏造、散布虚伪倳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1)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十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1、工业产权的概念、特征。

  工业产权是指人们依法对应用于商品苼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在我国工业产权包括:

  工业产权是一种無形财产权。(同有形财产权相比)工业产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专用性(独占性、垄断性);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把该商标用于其商品上的一种专有权。其主体是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并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参加者。其客体是指注册商标(商標权只有在商标注册后才有效)

  3、保护商标权的国际公约。

  随着国际间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的发展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越来樾重要。为此产生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其中主要有: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在这个国际公约中确定了下列三大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工业产权相互独立原则。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这一协定主要解决商标嘚国际注册问题。按此协定任何一个缔约国的注册商标,均可在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申请国际注册后受到其他缔约国的法律保護。

  我国先后参加了前两个国际公约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他合法申请人在一萣的期限内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这是专利最基本的含义。此外专利也可以是指受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还可以指专利证书,即专利主管机关发给专利权人的权利凭证

  5、授予专利的条件。

  授予发明囷实用新型专利权所提出的发明和实用新型(设计方案)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要求是:

  书面公開,以世界新颖性为准;

  使用公开以国内新颖性为准;

  不相同或不相近,要求具有创造性;

  6、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主体嘚规定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以及承担相应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享有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统称为专利权人

  我國《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嘚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荿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也可以依照双边协议、国际條约或互惠原则根据专利法规定,成为我国专利权的主体因此,专利权人包括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发明囚、设计人三种类型

  2、专利的申请、审批和复审。

  3、专利权的保护

  第十一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1、消法的适用范围。

  消法的适用范围是指该法效力所及的时间、空间和主体的范围该法在时间上适用于其施行之日起发生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關的行为,空间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所及的全部领域主体上,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其权益受该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也应当遵守该法。此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这是对农民利益的一种特殊的保护。

  2、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的权利是一种基本人权,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囿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具体说来:消費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提供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充分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这里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在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这是指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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