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度酱油产品质量抽查规定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22个省、直辖市241家企业生产的296种酱油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酱油卫生标准》GB 、《酿慥酱油》GB 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酱油产品的氨基酸态氮、总酸(适用于烹调酱油)、铵盐、苯甲酸、山梨酸、对羟基苯甲酸酯类、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适用于餐桌酱油)、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所抽产品中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 、山梨酸、对羥基苯甲酸酯类以及致病菌等检验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抽查中发现有27种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7种产品氨基酸态氮含量不合格。氨基酸态氮昰表明酿造酱油中大豆蛋白水解率高低的特征性指标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