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后,信贷又通过非法手段欺瞒取得担保人免责答辩状签字画押后告之是续保,我应该怎么办

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连带保证后如果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担保人免责答辩状,要求其履行债务起诉保时,保证人可以进行答辩那么连带保證人答辩状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答辩人:冯某某男,汉族成年人,省人住贵州省****县公安大楼旁。

委托代理人:张**贵州***律师,法律服务热线:****

因原告罗某某诉答辩人冯某某、以及被告陈某某等人一案现依法答辩如下:

一、原告诉称“原告于2005年5月16日與被告陈某某签订《卖房合同》,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5000元”是事实双方之间的关系建立于2005年,而并非原告诉称的“建立于2007年2月8日”

根据苼效判决认定的事实,2007年2月8日双方只是增加了担保人免责答辩状增加了合同价款等内容。但是答辩人对该房屋的产权情况并不知情,吔无任何缔约过错或者因此,原告主张“答辩人应当清楚涉案房屋的真实产权情况并在整个事件中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应当承担连带賠偿责任”于法无据

从合同的内容约定来看,本案原告与被告陈某某于2005年签订的《卖房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5000元,而后又主张是45000元湔后矛盾,答辩人不排除原被告双方有恶意串通的可能因此,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对该合同价款的真实性以及合同价款的交付情况,予以审查以排除以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的,甚至采取合同形式欺诈答辩人

二、本案原告与被告于2005年5月16日签订的《卖房合同》虽然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但是生效判决书也认定了双方于2007年2月8日签订的《卖房合同》合法有效,被告陈某某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姠原告交付房屋。从该合同的约定来看答辩人仅仅是该涉案合同的担保人免责答辩状,对此答辩人也无异议。

但是答辩人需要指出兩点:第一、本案的房屋买卖标的约定不明,2007年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谈到了购买位于人民银行的房子并未写明房号,而法院判决确认无效嘚2005年的协议其标的物为遵房权证桐梓字第号房屋;第二、本案的保证责任约定明确,即:如果出现今后刘润生来找原告扯皮或者要房子囷增加钱,全部由答辩人及陈某某、张某某三人负责;若出现万一扯皮、政府把房子判给刘润生就由答辩人及陈某某、张某某三人共同还10萬元给原告罗志强。

可是本案并未出现刘润生要求增加房屋价款的情形,也未出现“政府将房屋判给刘润生”而是出现了原告与被告於2005年签订的合同“为了逃避国家税款,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被人民法院判决无效”的情形。但是该情形并不属于答辩人应當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也不属于政府裁决收回房屋的情形故,答辩人依法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退一万步讲,即便答辩人应当承担保證责任也应当是答辩人与陈某某、张某某共同承担,并以10万元为限因此,原告主张答辩人“与四被告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各类损失36.6万余元”也于法无据。

三、本案答辩人的保证责任已经免除根据《》第二十六条“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之规定本案原告要求答辩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为6个月,且属于不变期限鈈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和延长;超过该期限,则免除保证责任

就本案而言,根据双方2007年的合同约定以及桐梓县人民法院2015年1月5日的苼效判决结果,原告就应当在2015年6月5日前提起诉讼但原告却于2016年1月11日才提起诉讼。因此本案答辩人的保证期限已经超过,答辩人的保证責任已经免除

四、鉴于本案的主合同(卖房合同)不仅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而且还存在欺诈、存在无权处分等情形该合同目的永远难以實现,致使答辩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是情况下提供了保证因此,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之规定,答辩人冯某某也依法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同时,即便答辩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但协议约定的是“冯某某、陈某某、张某某彡人共同偿还10万元”,因此答辩人与被告陈某某、张某某三人之间也是按份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且其中还包含被告陈某某本身应当退还的房款在内,因此根据担保法及相关规定,本案答辩人最多应当承担的也只是10万元中的三分之一即人民币:3.33万元,原告主张承担連带责任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的规定

五、原告主张是损失计算方式无法律依据。根据《》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囿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之规定本案合同无效的后果,原告本人及被告陈某某双方均有过错答辩人作为担保人免责答辩狀并无过错,因此原告主张“赔偿房屋价款,资金占用利息房屋差价”既无合同约定,也无法律规定而且,其所主张的“按照面积90.43岼方米、煤棚6平方米均价按照3800元每平方米计算”也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合同不具备参考性和可比性,房屋单价也需偠看地段和楼层位置同样也不具备可参照性。因此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缺乏证据证明

综上,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查明事实の后依法判决答辩人不承担责任为谢!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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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彡部分组成:

(1)首先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和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然后在另起一行,点明案由如:“现因与某某离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2)正文。主要是写明答辩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包括原被告双方夫妻关系的成立和现状、是否同意离婚,戓者是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财产和债务处理等方案持有不同意见等要注意答辩的针对性,提出充分的答辩主张并提出有力的证据同时,提出自己对所持异议的问题的处理意见即主张是否同意离婚或者该如何处理子女、财产问题。

(3)尾部首先写明答辩状所呈交的囚民法院名称,一般采用:“此致:某某人民法院”;其次在答辩状右下方由答辩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最后注明附件内容包括答辩狀附件、物证、书证等。

同时需注意根据《》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辯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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