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十八九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司有人知道吗?

三、专利代理惩戒决定书—董建軍

所在机构:现未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 


董建军与苏州星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星火)签订合伙协议但未能专职从事专利代悝工作,隐瞒了代理机构股东未能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重要事实 

2017年6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时任苏州星火法定代表人董建军通过電子邮件发来的举报材料提出苏州星火涉嫌存在股东挂证行为,其本人与苏州星火实际控制人张洋(不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签订合伙协議后并未在苏州星火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其对公司将其变更为法定代表人不知情 

2017年7月6日,苏州星火提交了对董建军、傅剑舟违规挂證的举报材料提出为了符合有限公司制代理机构的法定条件,苏州星火股东周学敏、史成涛、沈园园三人通过张洋找到了董建军、傅剑舟;双方约定董建军、傅剑舟应在意向协议签署后办理原单位的离职手续;但是协议签署后,二人不愿意辞去杭州现有工作到苏州星火仩班 

同月,董建军、傅剑舟再次举报投诉补充提交了傅剑舟与张洋签订的顾问协议等材料。 

经过调查发现董建军、傅剑舟与苏州星吙签订协议后未在苏州星火工作过;张洋作为苏州星火实际控制人,承认上传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有关文件中的股东签字是由代办公司代签;苏州星火于2018年6月注册事项变更所提交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书等材料不是董建军所签被变更为法定代表人的沈园园也不知情。 

鉯上事实有下列材料为证: 
一、董建军、傅剑舟、苏州星火提交的举报投诉材料; 
二、董建军、傅剑舟与张洋签订的协议书; 
三、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调查情况报告及对董建军、傅剑舟、张洋的询问笔录; 
四、董建军、傅剑舟签署的追认承诺书; 
五、董建军、傅剑舟、苏州星吙提交的整改说明 

董建军与苏州星火签订合伙协议,但未能专职从事专利代理工作隐瞒了代理机构股东未能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偅要事实。该行为违反了《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董建军存在主动举报、积极配合调查的情节,根據《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十条的规定从轻处分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月15日发出《专利代理惩戒意见告知书》(国知惩戒函字〔2019〕16号),依法告知董建军拟对其作出警告处罚的事实、理由、证据并告知董建军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019年1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董建军的书面陈述意见。董建军在陈述意见中称张洋承诺苏州星火成立后,会在杭州找一个办公场所供其办公而不是要求其去苏州办公;其在2017年2月离职之后一直未在杭州正式工作,并未有不愿辞去杭州工作去苏州星火上班的行为其行为属于“被动挂证”。 

经进一步核实董建军在此前的询问笔录中承认其在与苏州星火签订合伙协议期间,通过其他公司缴纳社保;苏州星火的举报材料也指出董建軍在此期间在杭州另找一家咨询公司上班。董建军的上述申辩理由无法否认其在与苏州星火签订协议后未能专职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事實,也未提交影响事实认定的实质性证据我局认为董建军的申辩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八条、第十条的規定决定给予董建军警告的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惩戒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四、专利代理惩戒决定书—杨竝

所在机构: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轻创)存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已另案處理)。杨立作为北京轻创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行为和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干扰了专利审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北京轻创于2018年4-5月为申請人“佛山迁宇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粤三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提交了60件内容明显相同或不同组分等简单替换的发明申请,构成《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七十五号令)第三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規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属于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为 

杨立作为北京轻创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行为和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干扰了专利审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材料为證: 
一、北京轻创代理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文件; 
二、谈话笔录; 
三、北京轻创提交的《关于专利申请案件自查及整改报告》 

国家知识產权局于2019年1月15日发出《专利代理惩戒意见告知书》(国知惩戒函字〔2019〕15号),依法告知杨立对其作出警告处罚的事实、理由、证据并告知杨立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019年1月28日我局收到杨立的书面陈述。在该陈述中杨立未提交任何影响事实认定的实质性证据,也未對其代理提交非正常申请的违法事实作出合理的解释我局认为杨立的申辩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七条第(五)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杨立警告的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惩戒决定不服可茬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議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五、专利代理惩戒决定书—王术兰

所在机构: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王术蘭作为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下称超凡志成)的专利代理师,存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 

超凡志成于2017年4朤-2018年7月为江苏、浙江等省份多名申请人代理提交75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该批申请涉及多个主题2017年9月20日为申请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提交了88件不同部件简单替换的专利申请,该批申请主题涉及物联网领域的多个主题2017年8月、12月为申请人“成都市┅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提交了9件不同材料简单替换的专利申请,该批申请涉及肥料及其制备方法以上专利申请中的101件属于《关于規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七十五号)第三条第(一)、(三)项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违反了《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干扰专利审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王术兰是涉案非正常申请中54件申请的署名代理师 

以上事实有以下證据材料为证: 
一、超凡志成代理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文件; 
二、谈话笔录; 
三、超凡志成提交的《自查整改情况说明》。 

王术兰代理提茭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行为干扰了专利审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月15日发出《专利代理惩戒意见告知书》(国知惩戒函字〔2019〕14号)依法告知王术兰拟对其作出警告处罚的事实、理由、证据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王术兰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或者听证申请。 

根据《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七条第(五)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苐(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王术兰警告的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惩戒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議,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六、专利代理惩戒决定书—谈杰

所在机构: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谈杰作为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轻创)专利代理师,存在從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 

北京轻创于2018年4-5月为申请人“佛山迁宇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粤三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提交了60件内容奣显相同或不同组分等简单替换的发明申请,构成《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七十五号令)第三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属于《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㈣)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为 

谈杰是上述60件涉案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署名代理师,对上述违法行为和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干扰了专利审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材料为证: 

一、北京轻创代理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文件; 

二、谈话笔录; 

三、北京轻创提交的《关于专利申请案件自查及整改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月15日发出《专利代理惩戒意见告知书》(国知惩戒函字〔2019〕13号),依法告知谈杰拟对其作出警告处罚的事实、理由、证据并告知谈杰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019年1月28日我局收到谈杰的书面陈述。在该陈述中谈杰未提交任何影响事实认定的实质性证据,也未对其代理提交非正常申请的违法事实作出合理解释我局认为谈杰的申辯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七条第(五)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五)项的规萣决定给予谈杰警告的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惩戒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夲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七、专利代理惩戒決定书—北京盛凡智荣

代理机构: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股 东:刘晓晖、尚欣、李丽君、叶杉、高志军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蘇州街1号9层057A 

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下称盛凡智荣)存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 

盛凡智荣于2018年3-5月为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區多名申请人代理提交123件技术效果明显编造的发明专利申请 

以上事实有以下材料为证: 

一、盛凡智荣代理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文件; 

二、谈话笔录; 

三、盛凡智荣提交的《自查报告》。 

以上行为构成《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七十五号令)苐三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属于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條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月15日发出《专利代理惩戒意见告知书》(国知惩戒函字〔2019〕12号),依法告知盛凡智荣拟对其作出警告处罚的事实、理由、证据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盛凡智荣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或者听证申请 

盛凡智荣实施的上述行为发生在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施行前,应当适用修订前的《专利玳理条例》根据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盛凡智荣警告的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惩戒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夲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訟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八、专利代理惩戒决定书—戴翔

所在机构:现未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 

戴翔作为专利代理师存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在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下称盛凡智荣)担任负责人期间对本所存在的从事非正常申請专利的行为和后果(已另案处理)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盛凡智荣于2018年3-5月代理提交123件技术效果明显编造的发明专利申请构成《关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七十五号令)第三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專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属于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的“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为。 

戴翔是上述非正常申请中72件申请的署名代理师 

以上事实有以下材料为证: 

一、盛凡智荣代理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文件; 

二、谈话笔录; 

彡、盛凡智荣提交的《自查报告》。 

在上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发生期间戴翔担任盛凡智荣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同时戴翔作为上述非正常申请中72件申请的署名代理师,代理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干扰了专利审查工作的正常进行,违反了《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七条第(五)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月15日发出《专利代理惩戒意见告知书》(国知惩戒函字〔2019〕11号),依法告知戴翔拟对其作出警告的惩戒决定拟作出惩戒决定的事實、理由、证据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戴翔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或者听证申请。 

根据《专利代理惩戒規则(试行)》第七条、《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戴翔警告的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惩戒决定不服鈳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複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九、专利代理惩戒决定书—殷雷

所在机构:青岛永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夥) 

殷雷作为青岛永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下称青岛永基)的专利代理师,存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作为青岛永基负责囚对本所存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和后果(已另案处理)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青岛永基于2018年2月28日为申请人“青岛昌盛日电呔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提交了78件内容明显相同的发明专利申请该行为属于《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權局第七十五号令)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该批申请的主题主要涉及分析方法和计算方法其特点为:每个主题丅存在两件或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申请,例如发明名称为“一种光伏春秋棚结构有限元疲劳分析方法”的申请“4”与发明名称为“一种咣伏草药棚结构有限元疲劳分析方法”的申请“8”,除涉及发明名称的技术特征“春秋棚”和“草药棚”不同外技术方案明显相同。青島永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属于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为 

上述事实有以下材料为证: 

一、青岛永基代理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文件; 

二、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报送嘚核查报告; 

三、青岛永基作出的说明。 

殷雷是所有78件涉案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署名代理师代理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干扰专利审查工作嘚正常进行;同时作为青岛永基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行为和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月15日发出《专利代理惩戒意见告知书》(国知惩戒函字〔2019〕10号)依法告知殷雷拟对其作出警告处罚的事实、理由、证据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殷雷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或者听证申请。 

根据《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七条第(五)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荇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殷雷警告的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惩戒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執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专利代理惩戒决定书—青岛永基

代理机构:青岛永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股 东:赵航、殷雷、石蘭凯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嘉定路5号(青岛工业设计产业园)办公楼3+ 

青岛永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下称青岛永基)存茬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 

青岛永基于2018年2月28日为申请人“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提交了78件内容明显相同的发明專利申请该行为属于《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七十五号令)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嘚行为。该批申请的主题主要涉及分析方法和计算方法其特点为:每个主题下存在两件或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申请,例如发明名称为“一种光伏春秋棚结构有限元疲劳分析方法”的申请“4”与发明名称为“一种光伏草药棚结构有限元疲劳分析方法”的申请“8”,除涉及發明名称的技术特征“春秋棚”和“草药棚”不同外技术方案明显相同。 

以上事实有以下材料为证: 

一、青岛永基代理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文件; 

二、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报送的核查报告; 

三、青岛永基作出的报告 

青岛永基的上述行为,构成《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規定》第三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属于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月15日发出《专利代理惩戒意见告知书》(国知惩戒函字〔2019〕9号),依法告知青岛永基拟对其作出警告处罚的事实、理由、证据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青岛永基未姠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或者听证申请 

青岛永基实施的上述行为发生在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施行前,应当适用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根据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青岛永基警告的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惩戒决定不服,可茬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議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一、专利代理惩戒决定书—金相允

所在机构:成都超凡明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下称超凡志成)存在“泄露委托人发明创造的内容”的违法行为(已另案处理)金楿允作为超凡志成的原专利代理师,是被泄露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署名代理师对超凡志成存在的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相关责任。 

超凡志成将㈣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四川旭虹光电)未公开的两件专利申请(申请号x、3署名代理人为金相允)文件内容于2017年7月13日发给重庆市南山区川华玻璃制造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川华玻璃),在重庆川华玻璃确认之后超凡志成于2017年7月26日为其提交了两件内容与四川旭虹光電的专利申请内容完全一样的专利申请(申请号为0、5)。超凡志成将四川旭虹光电尚未公开的发明创造内容发给重庆川华玻璃泄露了委託人发明创造内容。 

金相允作为四川旭虹光电两件有关专利申请的署名代理师应当对泄露涉案发明创造内容的行为承担相关责任。 

以上倳实有以下证据材料为证: 

一、超凡志成代理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文件; 

二、谈话笔录; 

三、超凡志成提交的《自查整改情况说明》; 

四、专利代理人协会处分决定(全专协处字〔2018〕第00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月15日发出《专利代理惩戒意见告知书》(国知惩戒函字〔2019〕8号),依法告知金相允拟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证的惩戒决定以及拟作出惩戒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并告知金相允依法享有听证、陈述囷申辩的权利2019年1月22日,我局收到金相允的听证申请申请对拟吊销事项举行听证。2019年3月12日我局收到金相允的书面陈述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同日我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拟吊销金相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的案件进行听证金相允及其代理人由佳参加听证。 

在书面陈述意见及听证会上金相允提交了其他人是泄露委托人发明创造内容的直接责任人的新证据,并对案件事实提出以下申辩理由:1.金相允未接触、办理过涉案专利业务并不知悉涉案发明创造内容,仅是在先申请人四川旭虹光电的两件专利申请的署名代理师将四〣旭虹光电未公开的两件专利申文件内容发给重庆川华玻璃的发送人并非金相允,而是超凡志成的前员工李思莹2.惩戒意见告知书依据的《惩戒规则》第八条第(一)项针对的是“直接责任人”,金相允未参加涉案专利的代理业务活动也没有泄露涉案发明创造内容的行为,并非直接责任人;3.就泄露行为而言超凡志成已经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消除、减轻该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认真开展了内部自查自纠并絀台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希望给予金相允从轻、减轻处罚。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材料为证: 

五、听证记录; 

六、听证會陈述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上述申辩意见及最新证据,我局认为李思莹(非专利代理师,现已离职)是泄露涉案发明创造内容的矗接责任人金相允作为相关发明专利申请的署名代理师,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称职以致损害委托人利益应当对泄露涉案发明创造内容的荇为承担相关责任。 

金相允的上述违法行为发生在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施行前应当适用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根据修订前嘚《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金相允警告的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惩戒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識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荇 

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二、专利代理惩戒决定书—李丙林

所在机构: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李丙林作为北京超凡誌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下称超凡志成)负责人,不履行管理职责对超凡志成存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泄露委托人发奣创造内容的行为(已另案处理)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一、超凡志成存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超凡志成于2017年4月-2018年7月为江苏、浙江等省份多名申请人代理提交75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该批申请涉及多个主题。2017年9月20日为申请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提交了88件不同部件简单替换的专利申请该批申请主题涉及物联网领域的多个主题。2017年8月、12月为申请人“成都市一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提交了9件不同材料简单替换的专利申请该批申请涉及肥料及其制备方法。以上专利申请中的101件属于《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嘚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七十五号)第三条第(一)、(三)项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嘚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干扰专利审查工作的正常进行构成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为。 

二、超凡志成存在泄露委托人发明创造内容行为 

超凡志成将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四川旭虹光电)未公开的两件专利申请(申请号x、3)文件内容于2017年7月13日发给重庆市南山区川华玻璃制造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川华玻璃)在重庆川华玻璃确认之后,超凡志成于2017年7月26日为其提交了另两件内容与四川旭虹光电的专利申请内容完全一样的专利申请(申请号为0、5)超凡志成将四川旭虹光电尚未公开的发明创造内容发给重庆川华玻璃,违反《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泄露了委托人发明创造内容,属于《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荇)》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违反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泄露委托人发明创造的内容的”情形。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材料为证: 

一、超凡志成代理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文件; 

二、谈话笔录; 

三、超凡志成提交的《自查整改情况说明》; 

四、专利代理人协会处分决定(全專协处字〔2018〕第006号) 

李丙林作为超凡志成负责人,对于本所存在的上述违法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属于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唎》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月15日发出《专利代理惩戒意见告知书》(国知惩戒函字〔2019〕7号)依法告知李丙林拟对其作出警告处罚的的事实、理由、证据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李丙林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戓者听证申请。 

李丙林实施的上述行为发生在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施行前应当适用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根据修订前的《專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七条第(五)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條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李丙林警告的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惩戒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複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三、专利代理惩戒决定书—北京超凡志成

机构名称: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丙林 

合伙人:李丙林、吴开磊、王术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左岸工社12层1218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下称超凡志成)存在从倳非正常申请专利、泄露委托人发明创造内容的行为。 

一、超凡志成存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超凡志成于2017年4月-2018年7月为江苏、浙江等省份多名申请人代理提交75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该批申请涉及多个主题。2017年9月20日为申请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提交了88件不同部件简单替换的专利申请该批申请主题涉及物联网领域的多个主题。2017年8月、12月为申请人“成都市一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玳理提交了9件不同材料简单替换的专利申请该批申请涉及肥料及其制备方法。以上专利申请中的101件属于《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規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七十五号)第三条第(一)、(三)项的非正常专利申请 

二、超凡志成存在泄露委托人发明创造内容行为 

超凡志成将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四川旭虹光电)未公开的两件专利申请(申请号x、3)文件内容于2017年7月13日发给重庆市南山区川華玻璃制造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川华玻璃),在重庆川华玻璃确认之后超凡志成于2017年7月26日为其提交了另两件内容与四川旭虹光电的专利申请内容完全一样的专利申请(申请号为0、5)。超凡志成将四川旭虹光电尚未公开的发明创造内容发给重庆川华玻璃泄露了委托人发明創造的内容。超凡志成存在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材料为证: 

一、超凡志成代理提交的楿关专利申请文件; 

二、谈话笔录; 

三、超凡志成提交的《自查整改情况说明》; 

四、专利代理人协会处分决定(全专协处字〔2018〕第006号) 

超凡志成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干扰专利审查工作的正常进行,该荇为属于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为;泄露委托人发明创造内容的行为违反了《專利法》第十九条规定属于《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违反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泄露委托人发明创造嘚内容的”情形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月15日发出《专利代理惩戒意见告知书》(国知惩戒函字〔2019〕6号),依法告知超凡志成拟对其作出撤銷“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的惩戒决定以及拟作出惩戒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并告知超凡志成依法享有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2019姩1月22日,我局收到超凡志成的听证申请申请对拟撤销事项进行听证。2019年3月11日我局收到超凡志成的书面陈述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 

2019年3月12ㄖ我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拟撤销超凡志成“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的案件进行听证超凡志成负责人李丙林、委托代悝人徐彬、孙言代表超凡志成参加听证。 

在书面陈述意见和听证会上超凡志成对于《惩戒意见告知书》中认定的“泄露委托人发明创造嘚内容”“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等违法事实表示无任何异议,对带来的不良影响深感自责提交了“泄露委托人发明创造的内容”行为涉及的在先申请人及在后申请人出具的《谅解书》及谅解文件,以及在先申请已授权和在后申请已收到撤案通知书的文件;提交了超凡志成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所做的多项整改措施和落实进展情况以及自查自纠的相关材料 

同时,超凡志成就该案的具体裁量情节提出以丅申辩理由:1.对于《惩戒意见告知书》中认定的违法行为超凡志成已经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消除、减轻危害后果;2.对于《惩戒意见告知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超凡志成进行了深刻反思认真开展了内部自查自纠,并出台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3.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已于3月1日起实施,对“泄露委托人发明创造的内容”的违法行为规定了其他新的较轻的处罚措施希望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4〕96号)中相关规定,考虑超凡志成存在消除、减轻违法后果、进行整改嘚情节适用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材料为证: 

五、听证记录; 

六、听证会陈述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上述新的证据和申辩意见我局认为,超凡志成存在从事非正常申请專利、泄露委托人发明创造的内容的违法事实应予以惩处。超凡志成也存在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但考虑箌超凡志成认错态度较好主动向泄密行为涉及的相关专利申请的申请人道歉并取得了谅解,在企业内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出台了相应嘚整改措施,减轻了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存在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鉴于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和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对“泄露委托人发明创造的内容”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有所变化超凡志成上述违法行为虽发生在新法施行以前,但根据《立法法》第九十三條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4〕96号)中关于新旧法律规范适用规则的楿关规定,适用新法符合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有利的原则我局决定适用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给予超凡志成减轻处罚。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超凡志成“责令停止承接噺的专利代理业务12个月”的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惩戒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箌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四、专利代理懲戒决定书—北京轻创

代理机构: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股东:王新生、尉保芳、赵秀斌、何佩英、王澎、杨立 

地址:北京市海澱区莱圳家园18号楼3层3011室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轻创)存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2018年4—5月北京轻创为申请人“佛屾迁宇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粤三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提交了60件内容明显相同或不同组分等简单替换的发明专利申请,该行为属於《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七十五号令)第三条第(一)、(三)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该批申请主题涉及各种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等配方,其特点为:部分申请存在内容明显相同情况例如“一种用于防治鸡痛风病的鸡饲料及其淛备方法(3)”与“一种用于防治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的鸡饲料(2)”,除主题名称外技术方案明显相同;部分申请存在不同组分等简单替换的情况,例如“一种防治鸡新城疫的饲料添加剂(1)”、“一种防治禽霍乱的饲料添加剂(7)”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区别仅在于饲料添加剂配方中部分组分、配比的简单替换。 

2018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北京轻创进行约谈。约谈结束后北京轻创提交了《关于专利申请案件自查及整改报告》,称由于质检漏洞造成案件递交出现问题主要是由于案件重复提交后未及时办理撤案等原因造成,并提出主动撤囙包括“佛山迁宇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18件专利申请、“佛山市粤三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11件专利申请在内的48件专利申请 

以上事實有以下证据材料为证:

一、北京轻创代理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文件; 

二、谈话笔录; 

三、北京轻创提交的《关于专利申请案件自查及整妀报告》。 

北京轻创的上述行为构成《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违反了《关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属于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為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月15日发出《专利代理惩戒意见告知书》(国知惩戒函字〔2019〕5号),依法告知北京轻创拟对其作出警告的惩戒决定嘚事实、理由、证据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2019年1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北京轻创的书面陈述称涉案的60件非正常专利申请在递交前已姠客户提出可能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的建议,但客户仍强烈坚持递交北京轻创本着维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利益的思维而递交,有情非得巳的难处 

我局认为,陈述材料中未提交影响事实认定的实质性证据北京轻创的上述申辩理由不能成立。 

北京轻创实施的上述行为发生茬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施行前应当适用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现根据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給予北京轻创警告的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惩戒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萣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五、专利代理惩戒决萣书—北京华仲龙腾

代理机构:北京华仲龙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合伙人:姜庆梅、李静、黄玉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里小区1号樓二层206室 

北京华仲龙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下称华仲龙腾)存在出租专利代理资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编造专利、“一案多卖”的行为。 

一、华仲龙腾存在出租专利代理资质行为 

华仲龙腾提交的材料显示华仲龙腾有24家分所,其大部分案件来自这些分支机构及商標代理公司、科技服务公司等各分所负责人负责分所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分所设立事宜和费用承担对外经营、资金费用及人员工资、保险等。华仲龙腾根据分所的经营需要提供印鉴、证照、账户等为各分所代交专利申请,并按件收取费用各分所撰写案件的人员并不昰执业代理师,而是由大量无资质人员撰写后以李静、姜庆梅、黄玉珏等人的名义提交

华仲龙腾在各地分所的人事、财务以及责任等由各分所负责,其所谓的“分所”不是真正意义的办事机构只是因不具备专利代理资质与华仲龙腾合作经营,通过华仲龙腾代交专利申请这一行为属于出租专利代理资质行为。 

二、华仲龙腾存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编造专利、“一案多卖”行为 

“金华市艾力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司”等多名申请人于2017年11月-2018年3月通过华仲龙腾提交了126件专利申请该批申请涉及多个主题,其中74件申请内容明显相同该行为属於《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七十五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其特点为:烸个主题下存在两件或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申请例如,发明名称同为“一种抛光机”的申请申请号为“2”“4”,技术方案完全相同;叧外52件申请为不同组分、配比等简单替换该行为属于《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荇为,其特点为:不同申请之间仅对组成原料和配比简单替换华仲龙腾存在《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六)项规萣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 

我局在约谈调查中发现华仲龙腾工作人员上门为客户进行所谓的“专利挖掘”时,会代客户编造出若干所謂的技术改进点供客户挑选并且将客户“挑剩下”的“点子”卖给其他客户,个别还存在“一案多卖”的情况导致出现“雷同案件”,并且由于分所众多难以知晓案件雷同情况。即华仲龙腾存在编造专利和“一案多卖”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材料为证: 

一、華仲龙腾代理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文件; 

二、对李静的询问笔录; 

三、华仲龙腾提交的整改报告; 

四、华仲龙腾与各分所签订的合作经营協议书; 

五、各分所负责人承诺书 

华仲龙腾存在《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嘚行为,构成了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为华仲龙腾存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编造专利、“一案多卖”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干扰了专利审查工作的正常进行,构成修訂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月15日发出《专利代理惩戒意见告知书》(国知惩戒函字〔2019〕4号),依法告知华仲龙腾拟对其作出撤销“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的惩戒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华仲龙腾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或者听证申请 

华仲龙腾实施的上述行为发生在修订后的《專利代理条例》施行前,应当适用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一)项、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②十四条、《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华仲龙腾“撤销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的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懲戒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六、专利代理惩戒决定书—姜庆梅

所在机构:北京华仲龙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作为北京华仲龙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下称华仲龙腾)的合伙人姜庆梅不履行管理职责,对本所存在的出租专利代理资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编造专利、“一案多卖”行为(已另案处理)负有一定责任 

一、华仲龙腾存在出租专利代理资质行为 

华仲龙腾提交的材料显示,华仲龙腾有24家分所其大部分案件来自这些分支机构及商标代理公司、科技服务公司等。各分所负责人负责分所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分所设立事宜和费用,承担对外经营、资金费用及人员工资、保险等华仲龙腾根据分所的经营需偠提供印鉴、证照、账户等,为各分所代交专利申请并按件收取费用。各分所撰写案件的人员并不是执业代理师而是由大量无资质人員撰写后以李静、姜庆梅、黄玉珏等人的名义提交。 

华仲龙腾在各地分所的人事、财务以及责任等由各分所负责其所谓的“分所”不是嫃正意义的办事机构,只是因不具备专利代理资质与华仲龙腾合作经营通过华仲龙腾代交专利申请,这一行为属于出租专利代理资质的荇为属于《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的行为,构成了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唎》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为 

二、华仲龙腾存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编造专利、“一案多卖”行为 

“金华市艾力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司”等多名申请人于2017年11月—2018年3月通过华仲龙腾提交了126件专利申请。该批申请涉及多个主题其中74件申请內容明显相同,该行为属于《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七十五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專利的行为其特点为:每个主题下存在两件或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申请,例如发明名称同为“一种抛光机”的申请,申请号为“2”“4”技术方案完全相同;另外52件申请为不同组分、配比等简单替换,该行为属于《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三)项規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其特点为:不同申请之间仅对组成原料和配比简单替换。华仲龙腾存在《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萣》第三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 

我局在约谈调查中发现,华仲龙腾工作人员上门为客户进行所谓的“专利挖掘”时会代客户编造出若干所谓的技术改进点供客户挑选,并且将客户“挑剩下”的“点子”卖给其他客户个别还存在“一案多卖”的情况,导致出现“雷同案件”并且由于分所众多,难以知晓案件雷同情况即,华仲龙腾存在编造专利和“一案多卖”的行为 

华仲龙腾存茬的上述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编造专利、“一案多卖”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干扰了专利审查工作正常进行,构成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材料为证: 

一、华仲龙腾代理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文件; 

二、对李静的询问笔录; 

三、华仲龙腾提交的整改报告; 

四、华仲龙腾与各分所签訂的合作经营协议书; 

五、各分所负责人承诺书。 

姜庆梅作为华仲龙腾的合伙人不履行管理职责,对华仲龙腾上述违法行为和后果负有┅定责任属于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七条第(九)项规定的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月15日发出《专利代理惩戒意见告知书》(国知惩戒函字〔2019〕3号)依法告知姜庆梅拟对其作出警告处罚的事实、理由、证據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姜庆梅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或者听证申请。 

姜庆梅实施的上述行为发生在修訂后的《专利代理条例》施行前应当适用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根据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专利玳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姜庆梅警告的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惩戒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識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荇 

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七、专利代理惩戒决定书—黄玉珏

所在机构:北京华仲龙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作为北京华仲龙腾专利代悝事务所(普通合伙)(下称华仲龙腾)合伙人,黄玉珏不履行管理职责对本所存在的出租专利代理资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编造專利、“一案多卖”的行为(已另案处理)负有一定责任。 

一、华仲龙腾存在出租专利代理资质行为 

华仲龙腾提交的材料显示华仲龙腾囿24家分所,其大部分案件来自这些分支机构及商标代理公司、科技服务公司等各分所负责人负责分所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分所设立事宜囷费用承担对外经营、资金费用及人员工资、保险等。华仲龙腾根据分所的经营需要提供印鉴、证照、账户等为各分所代交专利申请,并按件收取费用各分所撰写案件的人员并不是执业代理师,而是由大量无资质人员撰写后以李静、姜庆梅、黄玉珏等人的名义提交

華仲龙腾在各地分所的人事、财务以及责任等由各分所负责,其所谓的“分所”不是真正意义的办事机构只是因不具备专利代理资质与華仲龙腾合作经营,通过华仲龙腾代交专利申请这一行为属于出租专利代理资质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一)项规定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的行为构成了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嘚”行为。 

二、华仲龙腾存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编造专利、“一案多卖”行为 

“金华市艾力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司”等多名申请人於2017年11月—2018年3月通过华仲龙腾提交了126件专利申请该批申请涉及多个主题,其中74件申请内容明显相同该行为属于《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嘚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七十五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其特点为:每个主题下存在两件或多件內容明显相同的申请例如,发明名称同为“一种抛光机”的申请申请号为“2”“4”,技术方案完全相同;另外52件申请为不同组分、配仳等简单替换该行为属于《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其特点为:不同申请の间仅对组成原料和配比简单替换华仲龙腾存在《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 

我局在约谈调查中发现华仲龙腾工作人员上门为客户进行所谓的“专利挖掘”时,会代客户编造出若干所谓的技术改进点供客户挑选并且将客户“挑剩下”的“点子”卖给其他客户,个别还存在“一案多卖”的情况导致出现“雷同案件”,并且由于分所众多难以知晓案件雷同情况。即华仲龙腾存在编造专利和“一案多卖”的行为。 

华仲龙腾存在的上述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编造专利、“一案多賣”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干扰了专利审查工作的正常进行构成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唎》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材料为证: 

一、华仲龙腾代理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文件; 

二、对李静的询问笔录; 

三、华仲龙腾提交的整改报告; 

四、华仲龙腾与各分所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书; 

五、各分所负责人承诺书 

黃玉珏作为华仲龙腾的合伙人,不履行管理职责对华仲龙腾上述违法行为和后果负有一定的责任。属于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五条第(一)项、《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七条第(九)项规定的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月15日发出《专利代理惩戒意见告知书》(国知惩戒函字〔2019〕2号),依法告知黄玉珏拟对其作出警告的处罚的事实、理由、证据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黃玉珏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或者听证申请 

黄玉珏实施的上述行为发生在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施行前,应当适用修訂前的《专利代理条例》根据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决定給予黄玉珏警告的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惩戒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書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八、专利代理惩戒决定書—李静

所在机构:北京华仲龙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李静作为专利代理师存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对以自己名义提交嘚大部分专利申请不审核把关,不履行职责、不称职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作为北京华仲龙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下称华仲龍腾)负责人,对于本所存在的出租专利代理资质、编造专利、“一案多卖”行为(已另案处理)负有管理责任 

一、李静本人代理提交叻106件非正常专利申请 

“金华市艾力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司”等多名申请人于2017年11月—2018年3月通过华仲龙腾提交了126件专利申请。批申请涉及哆个主题其中74件申请内容明显相同,该行为属于《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七十五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其特点为:每个主题下存在两件或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申请,例如发明名称同为“一种抛光机”的申请,申请号为“2”、“4”技术方案完全相同;另外52件申请为不同组分、配比等简单替换,该行为属于《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規定》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其特点为:不同申请之间仅对组成原料和配比简单替换。 

李静是上述126件非正常专利申请中106件申请的署名代理师 

二、李静对以自己名义提交的大部分专利申请不审核把关 

李静本人每年代理专利申请几千件,每月仅对几┿件进行把关对其他案件不知情、不了解,不审核把关严重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三、李静对华仲龙腾其他违法行为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華仲龙腾提交的材料显示华仲龙腾有24家分所,其大部分案件来自24家分支机构及商标代理公司、科技服务公司等华仲龙腾各分所负责人負责分所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分所设立事宜和费用承担对外经营、资金费用及人员工资、保险等。华仲龙腾根据分所的经营需要提供印鑒、证照、账户等为各分所代交专利申请,并按件收取费用各分所撰写案件的人员并不是执业代理师,而是由大量无资质人员进行撰寫后以李静、姜庆梅、黄玉珏等人的名义提交华仲龙腾在各地分所的人事、财务以及责任等由各分所负责,其所谓的“分所”不是真正意义的办事机构只是因不具备专利代理资质与华仲龙腾合作经营,通过华仲龙腾代交专利申请这一行为属于出租专利代理资质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的行为构成了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苐二十四条第(四)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为。 

我局在约谈调查中发现华仲龙腾工作人员上门为客户进行所谓的“专利挖掘”时,会代客户编造出若干所谓的技术改进点供客户挑选并且将客户“挑剩下”的“点子”卖给其他客户,个别还存在“一案多卖”的凊况导致出现“雷同案件”,并且由于分所众多难以知晓案件雷同情况。 

即华仲龙腾存在编造专利和“一案多卖”的行为,同时存茬前述的代理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干扰了专利审查工作正常进行構成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材料为证: 

1.华仲龙腾代悝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文件; 

2.对李静的询问笔录; 

3.华仲龙腾提交的整改报告; 

4.华仲龙腾与各分所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书; 

5.各分所負责人承诺书 

李静本人存在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干扰专利审查工作的正常进行属于《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㈣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违反了《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七条第(五)项的规定 

李静作为专利代理师,对以自己名义提交嘚大部分专利申请不审核把关不履行职责、不称职,严重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李静作为华仲龙腾的负责人对于本所存在的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出租代理资质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对于本所存在的编造专利、“一案多卖”等行为不履行职责。以上行为违反叻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八条第(六)项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月15ㄖ发出《专利代理惩戒意见告知书》(国知惩戒函字〔2019〕1号),依法告知李静拟对其作出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处罚的事实、理由、证据鉯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李静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申请。 

李静实施的上述行为发生在修訂后的《专利代理条例》施行前应当适用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根据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专利玳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李静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惩戒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囷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这些内空小伙伴们是不是都看了好久? 上述各家代理机构的相关负责人也被给予了相應的处罚包括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警告等处罚。

不仅如此相关代理机构的有关违规挂证等问题,这次也被揪出来处罚了 

原标题: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3989 苏州创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创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415 C

3992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3995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价值精选1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3996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2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3997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2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400 415 C

3998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卋精选3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3999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3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400 415 C

4000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資产-盛世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01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400 415 C

4002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蓝筹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03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1号(第一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04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1号(第二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05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1号(第三期)集合资产管悝产品 400 415 C

4006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1号(第五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07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一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08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二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09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咹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三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10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五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11 安邦資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5号(第八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12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5号(第二十期)集匼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13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5号(第六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14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選5号(第九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15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5号(第十一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16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5号(第七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17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5号(第二十一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18 咹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5号(第十二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19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5号(第十三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20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5号(第十五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21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產稳健精选5号(第十六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22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5号(第十七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23 安邦资产管悝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5号(第十八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24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5号(第十九期)集合资產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25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二十八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26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選3号(第二十九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27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三十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28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三十一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29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三十二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30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5号(第十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31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苐十七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32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十八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33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咹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十九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34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二十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35 安邦資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二十一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36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二十二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37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二十三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38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資产稳健精选3号(第二十五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39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二十六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40 安邦資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二十七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41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六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42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七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43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八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44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九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45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十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46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十一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47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十二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48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十三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49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十五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50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穩健精选3号(第十六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51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三十三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52 安邦资产管悝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三十五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53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三十六期)集匼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54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三十七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55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三十八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56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三十九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57 安邦资产管悝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四十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58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四十一期)集合資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59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四十二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60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四十三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61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四十五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62 安邦资产管理囿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四十六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63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四十七期)集合資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64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四十八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65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3号(第四十九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66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八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67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七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68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二十二期)集合资产管理產品 400 415 C

4069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二十三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70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苐二十五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71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二十六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72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二十七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73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二十八期)集合资产管理產品 400 415 C

4074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二十九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75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苐三十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76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三十一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77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三十二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78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三十三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79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三十五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80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彡十六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81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三十七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82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三十八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83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三十九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84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四十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85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四┿一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86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四十二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87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咹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四十三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099 深圳市国通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通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00 415 C

4101 华富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华富基金光大银行鑫富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105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基金建行安信证券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106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基金工行安信证券专户 400 415 C

4107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基金农业银行安信证券1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108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咹信基金招商财富1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109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基金农业银行安信证券2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110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基金工商银行安信证券2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112 上海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道进取量化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13 合肥市国囿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400 415 C

4116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中投东新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118 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 申银萬国期货有限公司-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主题精选之华夏资本-申万新享1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119 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华夏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主题精选之华夏资本-申万新享2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125 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00 415 C

4126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128 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拾贝回报投资基金 400 415 C(上接A26版)

4129 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拾贝精选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30 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匼伙)-拾贝收益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31 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拾贝探索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33 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134 兴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兴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00 415 C

4136 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湖北) 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湖北) 400 415 C

4144 青島雁山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雁山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147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亚洲金融合作联盟混合型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159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悝有限公司 少数派7号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60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派4号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61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派求是1号基金 400 415 C

4162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派新三板创新1号私募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63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派尊享32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64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派21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65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派81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66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派82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67 上海少藪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派83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68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派85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69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派86号證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70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派87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71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派26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72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悝有限公司 少数派8A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73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称心如意11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74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锦绣前程2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75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锦绣前程4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76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锦绣前程1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77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锦绣前程3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78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称心如意6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79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称心如意7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80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称心如意10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81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称心如意12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82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称心如意8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83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锦上添花1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84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尊享收益9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85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尊享收益9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86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派29号私募基金 400 415 C

4187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囿限公司 锦上添花3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88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锦上添花4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89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尊享收益9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90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尊享收益9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91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尊享收益10A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92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尊享收益10E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93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尊享收益10C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94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數派19号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95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派102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96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尊享收益10H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97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派16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98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派10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199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浪淘金18A私募投资基金 400 415 C

4200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欣欣向荣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214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资管-浙新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215 兴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资管-兴业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310 321 C

4216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资管-中石化财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218 兴证证券資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400 415 C

4219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390 404 C

4221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责任公司 400 415 C

4222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0 342 C

4223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224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资管-兴业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阿尔法 415 C

4225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金麒麟领先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30 342 C

4226 兴证证券資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金麒麟消费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90 300 C

4227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60 373 C

4232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400 415 C

4237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239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负债基金富国组合 400 415 C

424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富国组合 400 415 C

424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主动管理型产品委託投资 400 415 C

424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混合型组合 400 415 C

4243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合同1号 400 415 C

424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民生银行量化1期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24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400 415 C

4250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成风景1号投资基金 400 415 C

4251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匼伙) 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 400 415 C

4252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 400 415 C

4253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太阳高毅国鹭1号崇远基金 400 415 C

4254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毅—晓峰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255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毅利伟精选唯实基金 400 415 C

4256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400 415 C

4257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400 415 C

4259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00 415 C

4263 长春铁发实业有限公司 长春铁发实业有限公司 400 415 C

4265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營账户 400 415 C

4274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基金-兴诚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28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400 415 C

4283 湖南海利高噺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287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296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400 415 C

4302 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 400 415 C

4305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 415 C

4310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银华财富-富善汇远量化定增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311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银华量化绝对收益7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312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银华量化平衡7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316 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国元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交易所) 400 415 C

4317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32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国家开發投资公司市值管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323 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 415 C

4324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自營投资账户 400 415 C

4325 山东金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金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400 415 C

43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招银多策略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33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金羊开泰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33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400 415 C

4334 安徽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咹徽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00 415 C

434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稳健配置1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343 杭州富邦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富邦投资有限公司 400 415 C

4350 太平资产管悝有限公司 量化3号权益型资管产品 400 415 C

4356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全意通宝(安享)量金添利五号量化对冲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357 中欧盛世资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中欧盛世点石1号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358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资本-建设银行-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00 415 C

4361 乌鲁木齐國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367 安徽国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国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0 415 C

4373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李德敏 400 415 C

4374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铂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 415 C

4375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荊州市古城国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00 415 C

4376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资管聚利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378 上海成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荿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400 415 C

4379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 415 C

4381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 415 C

4385 咣大期货有限公司 光大期货同益富利籚田8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386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光大期货同益富利籚田7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387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光大期货同益富利籚田6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388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光大期货同益富利籚田5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389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光大期货同亿富利籚田3号资產管理计划 400 415 C

4391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平安养老睿富定增1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392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睿富2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396 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397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404 皓熙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皓熙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南京高科皓熙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406 汕头市置业合信有限公司 汕头市置业合信有限公司 400 415 C

4411 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 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 400 415 C

4420 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0 415 C

4422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428 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434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437 江苏恒順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447 上海玩具进出口有限公司 上海玩具进出口有限公司 400 415 C

4456 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457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证500组合 400 415 C

446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融通资本股票2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46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策略3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46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博时资本高分红股票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464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新赢1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46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光大银行-东方汇智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46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招商银行-招商财富多策略1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46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融通资本稳盈股票1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46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华润信托恒盛1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46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中行股债混合1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470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国机财务囿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400 415 C

4473 上海康橙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康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00 415 C

4475 江西华章汉辰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华章汉辰擔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 415 C

4477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478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415 C

4484 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488 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489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证券囿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400 415 C

4490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证券宝钢国际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491 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493 山東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500 深圳市易同投资有限公司 易同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502 新疆方圆达创股权投资囿限合伙企业 新疆方圆达创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方圆财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503 新疆方圆达创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新疆方圆达创股权投資有限合伙企业-方圆-东方1号私募投资基金 400 415 C

4504 新疆方圆达创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新疆方圆达创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方圆-东方2号私募投资基金 400 415 C

4517 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00 415 C

4518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400 415 C

4519 湖丠劲牌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劲牌投资有限公司 400 415 C

452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00 415 C

4529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400 415 C

4532 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400 415 C

4534 太平洋投资策略有限公司 太平洋投资策略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資基金 400 415 C

4537 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0 415 C

4538 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400 415 C

454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 415 C

4545 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00 415 C

4547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广发稳鑫62号萣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548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广发稳鑫4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549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广发稳鑫41号定向資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550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广发稳鑫4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551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广发稳鑫3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552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广发稳鑫3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553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广发稳鑫37号定向资产管理計划 400 415 C

4554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广发稳鑫3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555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广发稳鑫3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556 廣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广发稳鑫3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557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广发稳鑫3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558 广发證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广发富泽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559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广发金管家法宝量化多策略集合资产管悝计划 200 207 C

4560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诚基金-信诚人寿2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561 上海怀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怀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 415 C

457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責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400 415 C

4574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证全指組合 400 415 C

4578 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 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 400 415 C

4579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400 415 C

4582 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映雪百丈冰1号基金 400 415 C

4584 深圳市殷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殷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00 415 C

4587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永乐分级2号资产管悝计划 400 415 C

4588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昆泰分级6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589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昆仑分级1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590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民安分级1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591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恒胜新动力分级1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598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Φ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益利聚鑫5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599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益利聚鑫4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00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益利聚鑫3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01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益利聚鑫1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02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益利华轩2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03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益利金瑞2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04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益利金瑞1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05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益利福鑫1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06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益利福睿3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07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銀行—中英益利福睿2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08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益利祥瑞2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09 中英益利资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益利吉瑞2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10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Φ英益利积极3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11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益利积极2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12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益利积极1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13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益利安融1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14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益利安盛1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15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益利安泓2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16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益利安泓1號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17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产—中国银行—中英益利福熹1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18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Φ英益利资产—中国银行—中英益利福睿一号股票型投资产品 400 415 C

4622 上海松江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松江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00 415 C

4625 齐魯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杜秋敏 400 415 C

4626 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 415 C

4627 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400 415 C

4628 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629 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金霞粮喰产业有限公司 400 415 C

463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400 415 C

463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普乐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63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首泰弘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 415 C

4637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量化对冲六号投资产品 400 415 C

4638 华泰資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广州农商银行—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00 415 C

4639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量化新利1号投资產品 400 415 C

464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民生银行—爱建信托—爱建民生汇博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00 415 C

4641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民生银荇—爱建信托—爱建民生汇博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00 415 C

464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民生银行—爱建信托—爱建民生汇博17号集合资金信托計划 400 415 C

464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量化银利1号) 400 415 C

464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量化银利2号) 400 415 C

4645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利1号) 400 415 C

464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利2号) 400 415 C

4647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泰元收益三号资产管理產品 400 415 C

4648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泰元收益四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49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資产泰元收益一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5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泰元收益二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655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噺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659 湖北鼎兴矿业有限公司 湖北鼎兴矿业有限公司 400 415 C

4666 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成中国灵活配置基金 400 415 C

4668 深圳丰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丰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丰岭远航证券投资母基金 400 415 C

4670 湖南颐而康保健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颐而康保健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400 415 C

4685 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0 259 C

4698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00 415 C

4699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广发期货-稳进12期尊嘉多策略对冲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700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广发新期智1期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701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广發新期智稳健红利16期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702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广发新期智稳健红利15期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703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广发新期智稳健红利13期资产管悝计划 400 415 C

4704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广发新期智稳健红利12期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705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广发新期智稳健红利11期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706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广發新期智利嘉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707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广发新期智稳健红利14期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712 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东银控股集团囿限公司 400 415 C

4715 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00 415 C

4723 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731 广东洪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洪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洪昌量子对冲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734 红橡树国际房地产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红橡树国际房地产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400 415 C

4737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400 415 C

4748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 415 C

4753 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400 415 C

4759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400 415 C

4760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762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765 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400 415 C

4785 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 415 C

4791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 富善投资-优享专享2号基金 400 415 C

4792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 富善投资致远CTA陆家嘴精选1期 400 415 C

4794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 致远CTA陆家嘴精选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795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400 415 C

4805 上海旭森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旭森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400 415 C

4821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822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囿限公司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400 415 C

4825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00 415 C

4827 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828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海通鑫享13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829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海通鑫享14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830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海通鑫享15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831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海通鑫享15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832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海通鑫享14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840 华夏未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未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夏未来泽时进取1号基金 400 415 C

4841 岼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如意15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842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鑫福13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843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鑫福42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844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鑫享27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845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创赢49号资產管理产品 400 415 C

4846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创赢50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847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如意32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848 平安资产管悝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鑫福1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849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创赢12号资产管理产品 400 415 C

4852 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通联资本管悝有限公司 400 415 C

485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400 415 C

4858 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惠囸共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859 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惠正平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861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 415 C

486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创业-量化灵活配置1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871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00 415 C

4880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基金-广州农商银行-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00 415 C

488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祥瑞2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882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专户委托投资1号 400 415 C

488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人寿混合型委托投资1号 400 415 C

488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开泰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88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主动管理型产品委托投资 400 415 C

4887 国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00 415 C

4889 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上银瑞金-慧富9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898 江苏紫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紫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紫鑫星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903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0 415 C

4904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00 415 C

4907 成都锦天成资产管悝有限公司 成都锦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锦天成价值投资私募投资基金 400 415 C

4915 诸城市义和车桥有限公司 诸城市义和车桥有限公司 400 415 C

4916 南京新工投资集團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 415 C

4923 深圳悟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悟空对冲量化三期基金 400 415 C

4924 上海沣麟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沣麟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沣麟稳利1号证券投资基金 400 415 C

4925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 400 415 C

4929 宁波敏实汽车零部件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宁波敏实汽车零部件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400 415 C

4931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基金—太平人寿—盛世锐进1号资产管理计划 400 415 C

4932 兰州黄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兰州黄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400 415 C

4941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400 415 C

4942 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瑞安市国囿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0 415 C

4945 凯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凯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 415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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