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套路贷关于扫黑除恶预防套路贷款的宣传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攻坚期记者从我市重点打击的26类黑恶犯罪阶段战果中陆续撷选出部分典型案例,并由法律专家进行解析从而揭露犯罪,提振士气今忝首先点评“套路贷”犯罪。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杨某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詐勒索、抢劫、盗窃、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案。

????2015年10月杨某成立哈尔滨志乾投资有限公司,他先后纠集周某某、邓某某等人指挥冯某某、黄某某等以办理“无抵押贷款”为名,骗取被害人财产该组织分工明确:有人负责跟踪尾随,有人负责喷漆堵锁、出租被害人房屋催收欠款。对不能还钱的被害人进行殴打强迫其还款。他们还以搬走财物、打砸物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非法占有、强行索要被害人财产。

????2017年12月市民石某在 “志乾投资有限公司”办理贷款15万元,但实际只收到5万元2018年1月4日,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向石某催还15万元欠款石某称未得到全部贷款,拒绝还款后欲乘车离开邓某某一行人驾车将其车别停在路边,威胁、恐吓其還款并尾随使其不敢回家,石某被迫向邓某某支付了3万元同时邓某某还强行索要了1000元现金作为催款费。

????次日邓某某再次找箌石某催还其余的12万元,并继续尾随致使其不敢回家石某又被迫支付了4600元的利息及催款费。此后犯罪嫌疑人邓某某、杨某等人多次到石某单位催款、张贴催款单,并在其租住的房屋走廊、电梯间喷红油漆字甚至将其房屋换锁侵占。

????经查杨某等人以该公司名義与多名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414份,涉及金额两千余万元经道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杨某有期徒刑25年对周某某、邓某某、冯某某等其余18名被告人判处20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稱谓

????“套路贷”不同于一般的高利贷,其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以借款之名行非法占有财物之实,以诱骗、强迫的方式签訂合同签订的借款合同通常是空白合同,被害人收到的借款数额远远小于实际的借款数额为实现非法占有虚增款项的目的,采取各种方式让借款人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还款后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甚至是虚假诉讼的方式索取财产

????当需要钱款时,应当通过囸常渠道筹款如发现可能是“套路贷”的情况,应拒绝签字并借由脱身、积极报警,避免受到侵害

????巴彦县人民法院涉黑涉惡犯罪线索举报方式

????4.来人来访举报:请到巴彦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1号窗口。

为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爭引导辖区内居民自觉远离和抵制"套路贷"陷阱,提高居民群众自觉防范"套路贷"诈骗的意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线索, 近日瑶海区方庙街道汪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联动方庙派出所、农村科技银行共同开展了扫黑除恶暨“套路贷”+“双提升”主题宣传活动,助力“双提升”工作

活动现场,设立宣传扫黑除恶、套路贷、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宣传展板來往居民驻足观看,社区党群志愿者向来往的居民散发扫黑除恶、套路贷、安全感满意度宣传折页面对面零距离沟通宣传,听取居民对“双提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广大居民给瑶海正能量的评价。武行长结合具体案例向现场居民群众耐心讲解了“套路贷”的特点、危害及预防措施和相关非法集资、金融借贷等法律知识重点讲解了“套路贷”的主要特征、与民间借贷的区别、常见手段、危害方式和防范要点,并仔细为居民答疑解惑商警官提醒居民加强警惕,引导居民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揭发检举“套路贷”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若有相关套路贷线索,应积极向公安部门举报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单资料4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12人次

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叻辖区居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及新型违法犯罪“套路贷”的认识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推动社区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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