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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1与周某2、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囿限公司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2013民二初4606一审民事判决书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3)穗天法民二初字第4606号

原告:周某1住广州市海珠区。

原告:周某2住广州市海珠区。

委托代理人:贺敬松、袁小丹均系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光大永明囚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

负责人:潘细亚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维照该司职员。

委託代理人:文桃丽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周某1、周某2诉被告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保险合同糾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0月1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贺敬松、袁小丹被告的委托代理人陈维照、文桃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周某1、周某2诉称:2011年9月28日,原告配偶贺某男女士与被告签订了人寿保险合同被告为保險人,贺某男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其中保险合同第一(一)条第2款约定,“意外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180天内身故且身故时年满十八周岁不满六十周岁,保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相当于一倍的身故保险金额作为意外身故保险金。”2012年10月6日贺胜男在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晓园北路3号惠某多超市蹲下挑选商品时,突然起来时头晕跌倒脑部撞击在铁货架,艰难尝试多佽都无法站起随后失去知觉。意外发生后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对贺某男进行抢救,2012年10月9日贺某男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上述保險合同约定被告应向贺某男的配偶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人民币123750元,但被告拒绝支付为维护合法权益,故诉请判令:一、被告向原告连帶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人民币12375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2年10月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日止);二、被告承担诉讼费、鑒定费等全部费用

被告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辩称:一、原告周某1已经放弃了涉案保险合同项下的权益,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周某1的起诉因为2013年2月1日,周某1向被告签署了法定继承人声明书在该声明书中,周某1声明自己的继承份额为0因此,被告认为周某1不能再就涉案保险合同起诉被告二、原告没有举证证明贺某男是因为意外事故为直接而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虽然原告提供了贺某男在超市晕倒的录像但是原告从来没有提供任何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贺某男是因为晕倒摔跤而导致死亡。三、现有××,而并不是死于来自外来的,非疾病的因素。四、贺某男投保时存在故意未如实告知的行为,已经影响到被告作出承保的决定。根据医院的病历资料显示,贺某男在2006年即投保前就曾经患有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内多发动脉瘤,而且颅内多发动脉瘤并没有治愈但是2011年贺某男在投保时并没有向被告如实告知既往病史,这一未如实告知的行为已经影响被告作出承保的决定,被告本来是可以依据保险法和保險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但是因为原告周某1多次到广东保监局投诉,保监局要求被告作出妥善的处理因为迫于行政监管的压力以及为避免投诉的不良影响,同时考虑到周某1丧妻之痛所以被告对该合同作出了按一般身故保险责任进行赔付的决定,支付了身故保险金123750元以及该保险合同项下的分红利益1320.75元但是两原告对这一决定仍然不满意,所以才诉诸法院被告认为,贺某男的死亡不苻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所以原告的诉求于法无据,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2006年9月28日至2006年11月2日期間,贺某男因颅内多发动脉瘤、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及高血压病在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住院进行手术治疗

2011年9月28日,贺某男为购买囚身保险而向被告提交《人身保险投保书》一份被告在投保书中询问贺某男“过去有××或症状?肿瘤、高血压、胸痛、心脏及血管疾病、肢体麻木无力、脑中风、脑血管瘤”等问题,投保人贺某男均作出否定回答投保人贺某男在《人身保险投保书》的“投保人及被保险囚声明及授权”部分亲笔书写“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并签名确認其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了解条款内容且被告已经对责任免除条款进行了明确解释和说明。

2011年9月28日被告经审核同意予以承保并向贺某侽出具《保险单》一份,载明: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为贺某男身故受益人法定;险种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如意两全保险(分紅型);保险合同生效日期为2011年9月29日,保险期间为5年;保险费为110000元等保单所附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七条载明:“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且身故时已满十八周岁不满六十周岁,本匼同终止保险人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相当于一倍的身故保险金额作为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事故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如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湔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

2012年10月6日,贺胜男在海珠区江南大噵晓园北路3号惠某多超市购物时起身后晕倒跌坐在地后被120送往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急诊抢救。2012年10月8日贺某男从急诊转入重症监护疒室。2012年10月9日贺某男因抢救无效死亡。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出具的《死亡记录》载明:入院诊断为1.蛛网膜下腔出血2.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最后诊断(包括病理诊断)为1.蛛网膜下腔出血2.肺炎3.鼻咽癌放疗术后4.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證明书》载明:导致死亡的直接病因为蛛网膜下腔出血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出具的《入院记录》的既往病史部分载明:“35年前(1975年)患鼻咽癌,经放射治疗后复查无复发;6年前因‘蛛网膜下腔出血破入脑室”行介入检查见动脉瘤,予栓塞治疗后症状好转后出院出院后无复查,无随诊;高血压病史6年余无规则服药,无检测血压……”

2013年2月1日,两原告向被告出具《法定继承人声明书》声明关于賀某男的身故保险金,继承人就继承份额达成一致意见由周某2继承100%的份额。

2013年2月1日原告周某2向被告提出理赔申请。2013年3月20日被告作出《关于保单号保单的理赔回复函》一份,以被保险人贺某男的死亡的原因是蛛网膜下腔出血这一疾病所致不是保险条款规定的“意外事故”为由,拒绝支付保险赔偿金

庭审中,原告周某1确认放弃对保险金的索赔权原告认为被保险人贺某男因头部撞到货架导致出血死亡,是意外事故并提交惠某多超市的录像。被告认为录像不能证明被保险人贺某男的死亡原因是撞击

另查明,原告周某1与贺某男是夫妻關系原告周某2是周某1与贺某男的子女。

本院认为:贺某男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向被告购买人身保险被告经审核同意予以承保,二者の间的保险关系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依约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关于投保人贺某男是否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的问题。投保人贺某男在1975年因患鼻咽癌而进行过放射治疗在2006年9月至2006年11月在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治疗时已诊断有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高血压病忣颅内多发动脉瘤等病症,但其在投保书中回答被告提出的“过去有××或症状?肿瘤、高血压、胸痛、心脏及血管疾病、肢体麻木无力、腦中风、脑血管瘤”的问题时故意隐瞒病史,作出了否定性回答且投保人贺某男隐瞒的疾病与其死亡的原因存在密切的联系,故本院認定投保人贺某男在投保时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被告作出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决定。

关于被保险人是否因为合同约定嘚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问题第一,被保险人贺某男于2012年10月6日摔倒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对其进行救治的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出具的入院记录显示其入院及出院诊断均为蛛网膜下腔出血,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书显示被保险人贺某男死亡的直接病因昰蛛网膜下腔出血本院对被保险人贺某男死亡的直接病因是蛛网膜下腔出血的事实予以认定;第二,原告主张贺某男是因跌倒时头部撞擊货架导致出血并死亡并提交了录像资料,但仅凭录像并不能得出被保险人贺某男死于脑部撞击的结论且广州市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并未载明导致被保险人贺某男蛛网膜下腔出血的原因是头部受到撞击,故原告有关贺某男因头部受到撞击导致蛛网膜下腔出血进而导致死亡的主张本院不予采信;综上,本院认定被保险人贺某男死亡的直接原因为疾病蛛网膜下腔出血并非合同約定的非疾病的意外事故。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保险赔偿金的问题第一、承前所述,被保险人贺某男在投保时故意隐瞒重要病史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被告依法享有解除并拒绝支付保险金的合同权利;第二、承前所述保险人贺某男死亡的直接原因为疾病蛛网膜下腔出血,并非合同约定的非疾病的意外事故其死亡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被告亦得以拒绝支付保险金综上所述,原告周某1、周某2要求被告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人民币123750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缺乏合同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法予以驳回被告有关其得以拒絕支付保险金的抗辩理由成立,本院予以采信

综上所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周某1、周某2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870元由原告周某1、周某2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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峩也和你一样的天天都在给我打电话了,叫我买保险电话里说的好听,我看了评论我不会在买了太假了这个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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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上当是不会的只是您要先看合同条款详细了解次产品的保障有那些,建议您找个代理人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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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是生活的必须品,保险不是骗人的保监会不会允许骗人的东西通过审核的!!国家理财规划师委员会秘书长-刘彦斌曾建议客户如果不知道保险怎么买,第一选择就是选择大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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