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产公司的销售人员当时茬职的的时候公司统一签订了临时用工合同,截止时间到2017年12月31日12月28号左右的时候,公司通知所有人员办理了离职手续未做任何补偿。當时还有一些业务在走业务流程公司说在一月底统一解决掉,结果到目前为止公司公司只把后期回款的提成只发放到2月份的3月,4月的均未发放我们在职期间的提成公司会预留10%,这个10%说是年底发结果但到现在也没发,而且离职后的提成公司也在预留多次打电话公司嘟说没钱,等有钱了再说这个我们怎么去合理的追回我们的损失
提问者:REN*** 城市:南京 标签:银行问题,交通银行,买房贷款,房屋按揭 提问时间: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