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跟我结婚后老婆要求房产加上她的名字,分了很多房产,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共同财产房产证上的名字代表產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彡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此如果有可能,在结婚前还完贷款最好 针对问题补充:没有区别,其中仍然有你的份额处理同前,只是可以夫妻分割的份额不同而已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结婚后老婆要求房产加上她的名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