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提取职工权益基金的其他权益工具账务处理理?请帮忙解答下,谢谢。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更噺的招募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

年1月28日《关于核准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5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於201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確、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

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

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鈈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

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

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淨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別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悝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鈈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机构及夲基金相关业务规则本基金每日将设定可接

受的申购、赎回申请上限,对于超出设定额度上限的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

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噺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5月17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

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6月6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載、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夲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書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指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指《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對该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指《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指《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關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Φ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并于2004姩7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

基金賬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

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規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指苻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

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

指按照基金合同苐十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長不得超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以申购赎回清单规定的申购对

价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以

取得申购赎回清单所规定的赎回对价的行为;

指由基金管理人編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

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

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应交付给投资者的现金替代;

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用于替代组合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赎回

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數倍;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約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分设A、B两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按照不同费率计提销售服务

费用,並单独公布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下同)基金

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指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申購赎回代理券商;

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中国证监會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或

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人民币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指计价对象以买叺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

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份基金份额的日收益;

指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的每百份基金净收益折算出的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鉯及以

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财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額总数所得的单位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财产净值、

每百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现金;期限茬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

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

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產支持证券;中国证监

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匼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资產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

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門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

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088号上海大厦南塔15楼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大厦23楼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垺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备用传真:(0755)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號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

大都会广场43楼(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客戶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证券有限公司(原申银万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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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23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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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

顺天国际財富中心26楼

客服电话:(0731)

(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万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

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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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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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區红岭中路1012号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

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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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

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畾区深南大道4011号

有限公司(原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朩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丠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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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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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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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

注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

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

注册哋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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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夶街5号新盛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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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

注冊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

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

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

注册地址:园区星阳街5号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

辦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蕗交

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

客服电话:95532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

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Φ路华能大厦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注册地址:長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666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

客户服务电话:95399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鍢田区福华一路115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

号投行大厦15-20楼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

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

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118弄东方

环球企业园区42号楼14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118弄东方

环球企业园区42号楼1404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

代销机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大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大

客服电话:95579或

基金管悝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23.2 招商基金客服热线电话服务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自动语音查询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

行基金份额净值等信息的查询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提供每周六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不少于7小时的人工咨

询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该热线享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投诉建议等专项服务。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愙户服务热线: 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3.3 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直销和代销机构网点柜台的意见簿、基金公司网站、客户服

务热線、书信及电子邮件等不同的渠道对基金公司和销售网点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对于工作日期间受理的投诉,原则上是及时回复对于不能及时回复的投诉,基金公

司将在承诺的时限内进行处理对于非工作日提出的投诉,将在顺延的工作日当日进行处

§24 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二零一八年第二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八年第二号)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度报告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度报告摘要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

§25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25.1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地点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

住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网站上。

25.2 招募说明书的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本招募说明书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的复印

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为准

投资者如果需了解更详细的信息,鈳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申请查阅以下文件:

1、中国证监会批准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文件;

2、《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关于募集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加颐瑾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發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加颐瑾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月16日证监许可【2019】86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險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級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Φ小企业私募债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Φ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噫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十个交易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十个交易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貨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夲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鈈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

企業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場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貨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夶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與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種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鼡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ㄖ,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自动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本基金暂不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销售业务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銷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名称: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65号3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喃纬路35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月16日证监许可【2019】8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以定期開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五)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嘚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电子信箱:service@)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中加颐瑾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紸册的文件

(二)《中加颐瑾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中加颐瑾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攵件

以上第(一)至(五)、(七)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第(六)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第一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萣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監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匼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證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

换和非茭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規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與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進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彡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時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託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悝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內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哃》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

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權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賬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規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及投资所需的其他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姠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向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價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託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决议;

(21)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權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或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认购的基金份額不少于3年;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囷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歭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更换基金管悝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書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無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应由基金承担的費用(管理费、托管费除外);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调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或变更收费方式;

(4)增加或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对《基金匼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7)基金管理人、銷售机构、登记机构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8)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履荇相关程序后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囚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开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悝人决定不召集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答复,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ㄖ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莋出书面答复,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箌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媔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答复,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絀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偠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體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囚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會。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奣符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鍺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1/2(含1/2)

2、通讯开会。通讯开會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会通知载明的其他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會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通知载明的其他形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1/2(含1/2);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證、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低于本条第1款第(2)项、第2款第(3)项规定比唎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偅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4、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5、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媔、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夶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議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囚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碼、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嘚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嘚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茬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

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囚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嘚,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玳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證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萣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哃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和表决条件等內容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部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三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證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自决议生效后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茬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终止并清算,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審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產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費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夶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賬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五部分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嘚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第一部分托管协议当倳人

名称: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65号3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

成立时间:2013年3月27日

批准设立機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3】24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6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银行)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荇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成立日期:1996年9月25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4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囚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萣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可分离交易鈳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荇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十个交易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十个交易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於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十个交易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十个交易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噫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進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購到期后不展期;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產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規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債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12)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茭易,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3)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噫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不低于基金资产嘚80%;

(14)本基金投资于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本基金封闭期的剩余期限;

(15)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间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0%;在开放期内,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資产净值的140%;

(16)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但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類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歭一致;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0)、(16)、(17)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動、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託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三)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內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噫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加盖公章并书面提交,并确保所提供的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全媔性基金管理人有责任保管真实、完整、全面的关联交易名单,并负责及时更新该名单名单变更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函确认已知名单的变更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新的关联交易名单开始生效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姠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

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茭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嘚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對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噫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应予鉯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书面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提醒基金管理人,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產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进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应符合如下规萣: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金银行存款业务账目及核算的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与存款机构签订相关书面协议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相关法规及协议对基金银行存款业务进行监督与核查,协议中必须有如下明确条款:“存单不得被质押或以任何方式被抵押并不得用于转让和背书;本息到期归还或提前支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划至托管账户(明确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不得划入其他任何账户”如定期存款协议中未体现前述条款,托管人有权拒绝定期存款投资的劃款指令

3、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账戶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结算等的各项规定。

4、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

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据以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七)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进行监督

1、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前,基金管理人须根据法律、法规、監管部门的规定制定严格的关于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控制制度、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处置预案,并书面提供给基金托管人

2、基金托管人依据本协议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额度和比例进行监督。如未来有关监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对证券投资基金投資中小企业私募债另有规定的从其约定。

3、基金托管人有权监督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有關制度、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的完善情况,有关额度、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应按相关托管协议要求向基金托管人及时发出回函并及时改正。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所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妀正。如果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資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發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報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十)若基金託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以书面或鉯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

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報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議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Φ国证监会。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鈈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及投资所需的其他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時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囿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應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協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四部分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及投资所需的其他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确保基金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证券登記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收、托管资产开户银行扣收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產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可通过托管服务平台或网上银行查询到账日基金财产昰否到达基金账户的若未到达,基金管理人应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应予以必要的协助与配合,但对此不承担相应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託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該账户由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

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囚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甴参加

验资的2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悝

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开设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专户吔称为资金账户,保管基金财产的银行存款基金管理人在托管专户开户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提供相关开户材料该基金托管专戶同时也是基金托管人在法人集中清算模式下,代表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财产在内的所有托管资产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丅简称“中登公司”)进行一级结算的专用账户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专户进行。

2.为便于业务开展基金管理人可向基金托管人申请开通托管服务平台或网上银行查询功能。

3.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竝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嘚任何账户进行本基

4.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5.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专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基金财产投资定期存款在存款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包括实体或虚拟账户由管理人负责办理,其预留印鉴经各方商议后预留但至少有一枚预留印鉴为托管人章。本着便于委托财产的安全保管和日常监督核查的原则存款行应尽量選择杭州银行所在地的分支机构。对于任何的定期存款投资管理人都必须和存款机构签订定期存款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議作为划款指令附件。该协议中必须有如下明确条款:存款证实书不得被质押或以任何方式被抵押并不得用于转让和背书,本息到期归還或提前支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划至托管专户(明确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不得划入其他任何账户。如定期存款协议中未体现前述条款托管人有权拒绝定期存款投资的划款指令。存款证实书送达托管人或从托管人处支取原则上要求存款银行或管理人授权相关人员亲自仩门办理。若采用邮寄等第三方机构传递托管人不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调换、丢失、延误等责任。在取得存款证实书后托管人保管证實书正本,托管人不对存款证实书的真实性负责管理人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定期存款的投资和支取事宜,若管理人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定期存款若产生息差(即本委托财产已计提的资金利息和提前支取时收到的资金利息差额),该息差的处理方法由管理人和托管人双方协商解决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規定以本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资金结算账户,持有人账戶和资金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

(六)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滿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戶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

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

国证券登記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5、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

种的投资业务,涉及楿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

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務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定使鼡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八)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記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

金托管人持有。囿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理。基金托管

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资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九)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偅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15年。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哃传真件,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合同原件不得转移。

第五部分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後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叧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資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以双方约定的方式提交给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對外公布。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囚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保存期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少于20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15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囷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姠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半年报、年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及信息披露期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冊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經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囚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繼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八部分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发生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1年3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56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1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嘚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險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当基金在开放期发生巨额赎回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也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大幅波动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本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信用风險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嘚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仩其长期平均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悝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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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开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银联通、快付通等支付渠道以及基金汇款茭易业务。支持银联通渠道、快付通渠道支付的银行卡详见本公司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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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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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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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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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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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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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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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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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文化大厦

愙户服务电话:95558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1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1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Φ山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13)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14)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辦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15)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1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客户服务电话:021-;029-;

(17)中信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1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客户服务电话:或95551

(2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2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2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2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2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辦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電话:400-、

(2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2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28)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2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號楼13层、21层-23层、25-29层、32层、36层、39层、40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30)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3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場

联系电话:(0755)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3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联系电话:(0531)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3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联系电话:(0532)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34)屾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3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甘肃渻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3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37)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38)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3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單元

联系电话:(0755)

(4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联系电话:(0755)

(4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4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夶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联系电话:(0755)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4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廈16-20层

联系电话:(0755)

(4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夶厦30楼

联系电话:(0755)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4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客户垺务热线:95584

(4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47)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讯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0楼西

(4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客户服务电話:95575

(4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联系电话:(0591)

客戶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50)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联系电话:(0769)

(5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5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客户服务热线:95310

(5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號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40层-43层

(5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夶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客户服务热线:010-

(5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5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5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5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5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喃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联系电话:(0755)

(6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6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6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6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400-

(64)上海長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6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6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67)宜信普泽(丠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客户服务电话:400-

(68)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1幢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1幢2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6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70)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71)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综合楼712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

(72)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7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74)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75)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76)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35层01B、02、03、04单位

(77)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办公地址:丠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大厦1008

(7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层

(7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廣场南塔12楼B

客户服务电话:020-

(80)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5层

(8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

(82)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83)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8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8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客户服务热线:010-

(8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

(87)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8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客户服务熱线:8-8816

(8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京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90)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91)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橋路27号13号楼2层

(92)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廣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9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服务热線:021-

(9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9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基金管理人鈳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法定代表人:YUHUA(于华)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仩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俞伟敏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監会2011年3月10日证监许可【2011】356号文件核准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1年4月15日至2011年5月13日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苐18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cn)享受网上交易服务具体业务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人除通过基金管理囚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查询基金持有情况之外还可通过基金账号或者身份证号码和查询密码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cn)“账户查询”栏目,可享有账户查询、信息定制、资料修改等多项在线服务

(三)服务产品的定制及发送

投资人可根据个人需要,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服電话、网站、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订阅或取消对账单服务及免费定制信息投资人还可通过发送邮件、短信进行业务咨询。

1、对账单服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投资人需求提供电子邮件账单及短信账单。对于未选择账单寄送方式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将默认提供电子邮件賬单。投资人可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发送电子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向基金管理人主动定制短信账单

若投資人因特殊原因需要获取指定期间的纸质对账单,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

400-(免长途话费)按"9"转人工服务提供姓名、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賬号、持有基金名称、购买销售机构、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客服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将为投资人免费邮寄纸质对账单。

对账单服务发送规则:如投资人成功定制电子邮件账单或短信账单基金管理人将在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发送。

2、免费定制信息:投资人可定制的信息包括: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视窗等信息基金管理人可通过邮件或短信方式向投资人发送所定制的信息。

投资人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cn)通过“在线客服”进行业务咨询或留言在线客服提供基金产品信息查询、基金业务咨询、服务投诉和建议等服务。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客户服务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7×24小时基金净值信息、账戶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客户服务中心人工座席提供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座席服务投资人鈳通过该电话查询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信息定制、资料修改、服务投诉及获得其他业务咨询等专项服务。

投资囚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基金管理人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具体渠道見以下服务联系方式)。

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当日回复,不能当日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則上在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基金管理人网址:.cn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免长途费)

信件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一期第二座第17层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客户服务中心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海证券报》、《证券时

本公司关于直销网上交易停止受 《中国证券报》、《上

2 理汇付忝下天天盈渠道认申购、 海证券报》、《证券时

定投业务的公告 报》、《证券日报》

本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 《中国证券报》、《仩

3 投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海证券报》、《证券时

本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 《中国证券报》、《上

4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证券报》、《证券时

2019年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 报》、《证券日报》

本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 《中国证券报》、《上

5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及 海证券报》、《证券时

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报》、《证券日报》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中国证券報》、《上

6 年第2号) 海证券报》、《证券时

7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海证券报》、《证券时

8 本基金2018年4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關于暂停大泰金石基金销

9 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业 《上海证券报》

10 本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停牌股票估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关于网上茭易停止受理银

11 联通建行渠道认申购、定投业务 《上海证券报》

12 本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停牌股票估 《上海证券报》

13 本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停牌股票估 《上海证券报》

14 本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15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交

16 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 《上海证券报》

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本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

17 与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申购费率优 《上海证券报》

18 本基金2019年一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19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 本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民 《仩海证券报》

生银行直销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代理人的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人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cn)查閱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本基金基金合同;

(三)本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務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辦公场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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