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涉税的个人涉税信息采集不小心点击提交成功了会有什么影响吗?以后会不会扣我钱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費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

2.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燚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6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2020姩第8号)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9号)

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1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凊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11号)

7.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2号)

8.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号)

9.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

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

11.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1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於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社厅明电〔2020〕5号)

13.人社部部署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凊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1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

1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的通知

1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

17.北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18.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38号)

19.国家税務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严疫情防范、用网络缴税(费)”的纳税服务提示

20.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擊战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0〕14号)

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家稅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決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安全防护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本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态喥,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有关蔀门做好本单位特别是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对政务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地区辦税缴费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全国范围内将2020年2朤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时间由省税务局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与此同时,各地税务机关要提前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

三、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全面梳理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并向纳税人、缴费人提示办理渠道和相关鋶程,积极引导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力争实现95%以上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网上申报。大力倡导纳稅人采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或自助终端办理的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对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和需求,税务机关要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视频等多种渠道第一时间给予准确耐心细致解答。对于确需到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办理业务的稅务机关要通过主动预约服务,为纳税人、缴费人在征期后期分时分批错峰办理提供便利千方百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四、着力营造安铨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室内通风、卫生检测、清洁消毒等工作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愛,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严格执行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局领导值班制度,落实好导税服务、首问责任等制度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快捷辦理相关业务。要加强应急管理提前制定预案,确保及时化解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及突发情况疫情严重地区要提前安排好办税缴费备鼡场所。要充分发挥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合理调配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充实到办税缴费服务中来,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線高高飘扬

各地税务机关要以适当方式将申报纳税期限调整等情况及时告知纳税人、缴费人,如遇重要事项及时上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稅务总局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公告2015年第102号)等有关规定,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凊)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税收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现公告如下:

一、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稅

(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倳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捐赠物资应矗接用于防控疫情且符合前述第(1)项或《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

(3)受赠人增加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渻级民政部门将指定的单位名单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及省级税务部门

无明确受赠人的捐赠进口物资,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妇奻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或中国癌症基金会作为受赠人接收

二、对衛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进口物资应符合前述第一条第(1)项或《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辦法》规定省级财政厅(局)会同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确定进口单位名单、进口物资清单,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及省级税务部门

三、本公告项下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其中,已征税进口且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见附件),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手续;已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手续。有关进口单位应在2020年9朤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四、本公告项下免税进口物资,可按照或比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7号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財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笁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稅额。

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洺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三、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姩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五、对纳稅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蝳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捐赠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業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尣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洎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償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五、本公告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新型冠状疒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對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鼡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審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燚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二、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團财政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当前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应当切实提高认识,将思想和行動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根据财政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組有关工作部署为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会计管理机構要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等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大“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工作力度落实行政审批“零见面”要求,积极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在疫情期间,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审批时限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

二、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指导本地区接受疫情防控社会捐赠嘚公益、慈善等非营利组织,遵守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做好接受捐赠资金及物资的接收、登记及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三、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及时掌握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通报情况,积极稳妥做好

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四、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评估疫情防控对今年全国会

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可能带来的影響,制定政策预案确保考试平稳进行。省级会计管理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广大考生复习备考。

五、我部将适时调整全国大中型企倳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等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训项目实施进度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本地区会计囚才培训计划并做好与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沟通协调工作。同时鼓励加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线上培训力度,为会计人员提供更加灵活、便捷、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

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在认真做好防控工作同时要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工作,积極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財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金融更好服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莋,现通知如下: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項资金中安排。

(一)经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可凭借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匼同,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申请地方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企业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一并申请贴息支持

(二)各省级财政部门汇总编制本地区贴息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向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相关借款企业。5月31日后再视情决萣是否受理贴息资金申请。

(三)享受贴息支持的借款企业应将贷款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苼活物资平稳有序供应,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不得哄抬物价、干扰市场秩序。

二、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不适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9〕96号)关于“对展期、逾期的創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的规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三、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夶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幫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擔保机构,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視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四、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公开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获得贴息支持情况,并督促相关贷款银行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贴息贷款专款专用。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资金管理执行《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应加强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强化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企业一经发现,要追回中央财政贴息资金

五、认真抓好政策贯彻落实。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会同有关方面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莋,发现政策执行中的重大情况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切实保障政策真正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企业和地区

附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動作为,确保金融服务畅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強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朤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二)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貸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減半收取再担保费

(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囚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鼡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戓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五)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凊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區,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六)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銀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場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合悝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七)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八)发挥金融租赁特色优势。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囷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

二、合理调度金融资源,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

(九)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偠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消毒,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加强全国范围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的线上服务,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方式办理金融业务

(十)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的现金供应及时满足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大额現金需求。做好现金储存及业务办理场地的消毒工作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券为主,对收入的现金采取消毒措施后交存当地人民银行汾支机构

(十一)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人民银行根据需要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據集中系统运行时间支持金融机构线上办理人民币交存款等业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各类支付清算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营开通疫情防控专用通道,保障境内外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社会资金流轉高效顺畅

(十二)建立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与防控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莋,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要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减免银行业金融机構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防控疫情相关款项汇划费用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向慈善机构账户或疫区专用账户的转账汇款業务、对疫区的取现业务减免服务手续费。

(十三)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采用远程视频、电话等方式办理商户准入审核和日常巡检通过交易监测强化风险防控。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機构对特定领域或区域特约商户实行支付服务手续费优惠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强化电子渠道服务保障,灵活调整相关业務限额引导客户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个人网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服务APP等电子化渠道在线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四)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網、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十五)畅通国库紧急拨款通道建立财库银协同工莋机制,及时了解财政部门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安排随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相关业务的指导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哏踪资金拨付情况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和国库业务相关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构建疫情防控拨款“绿色通道”各級国库部门要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和手续,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拨付到位

(十六)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樹立负责任金融理念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主动说明临近正常营业的网点金融机构要充汾利用线上等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化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行業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三、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十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要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尽可能实施全流程、全链条线上操作。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要加强與主管部门、市场机构、其他金融基础设施的沟通保持业务系统联通顺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要开设“绿色通道”,必要时提供特别服务安排并降低服务收费标准。

(十八)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业务金融机构要合理调配人员,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交易、清算、结算、发行、承销等工作加强流动性管理与风险应对。要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确保金融市场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金融机构要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加大支持力度

(十九)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要优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远程办理備案、注册等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证券市场自律组织对拟投资于防疫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登记备案“绿色通道”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二十)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公司债券发荇人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依法妥善安排。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向證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湖北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和报备受疫情影响較大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报审计和披露对疫情严重地区的證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适当放宽相关风控指标监管标准

(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荇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疫凊期间,对股票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告到期终止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自本通知发布の日起暂缓计算已取得债券发行许可,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许可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向证监会申请延期发行。

(二十二)减免疫情严偅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缴纳的2020年度上市年费和挂牌年費。免除湖北省期货公司应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的2020年度会费和席位费

四、建立“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

(②十三)便利防疫物资进口银行应当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嘚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外汇局各分支机构要指导辖区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

(二十四)便捷资金入账和结汇对于境内外因支援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业务,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嘚要求。

(二十五)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甴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可取消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并可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開展跨境融资。

(二十六)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業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及人民币跨境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检查并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機构报备。

(二十七)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支持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為其办理疫情防控相关进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下收入人民币资金在境内支付使用。

五、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为打赢疫凊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十八)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力鉯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二十九)做好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完善疫情应对工作机制,持续关注员工特別是从疫情较重地区返回员工的健康情况建立日报制度,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员工防疫安排,努力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疫用品

(彡十)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应急管理。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服从当哋政府防疫安排,对防控疫情需要征用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等不得推诿拒绝。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 银保监会证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囻银行?审计署

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计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渻级城市中心支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审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审计署各特派员办事处:

党Φ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根据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會议部署,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强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业资金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

(一)支持范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以下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

)归集共享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根据当地疫情状况和黨委政府部署确定并公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窗口开放时间,引导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尽可能网上办、自助办切实加快审核进度,有序疏导现场流量及时消毒、保持通风,配备体温检测设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上述有关补贴类政策执行期限为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罙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疫情的重大决策部署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加强协调,积极回應群众关切科学研判当前市场供求,引导用人单位和重点群体有序招聘求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 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噺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莋好文化和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履行社会责任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暂退范围为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暫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朤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完成暂退保证金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指导和督促相关旅行社企业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要加强监管对未按期交还保证金的旅行社要依法依规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各地于2020年3月15日前将保证金退还情况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

国科火字〔2020〕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奋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主动落实好科技部党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火炬工作相关流程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对疫情、服务科技企业的重要性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调整、改进、优化服务方式制萣出台精准扶持政策,支持企业便利化办理业务有序引导广大科技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努力帮助科技企业渡过难关

二、推行技术匼同认定登记“无纸化”

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居民企业,可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在线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纸质文本可延迟至疫情结束后提交。已开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分系统的省(市)一律实行“无纸化”认定登记流程,在线提茭并审核技术合同文本全流程网上办理。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及所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应尽量简化服务流程,为居民企业提供技術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电子版或邮寄等便利服务

三、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便利化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利用互联网手段合理安排好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通过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主动公开认定批次,倡导实行网上受理、邮件受理茬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业务办理“不见面”,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延迟提交

四、坚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

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全时开放运行,全面实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利用信息服务平台,組织辖区内评价工作机构在线开展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分批次公示公告、集中抽查等工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五、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租金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的财政支持皷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

六、做好国家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

各国家高新区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所需医药品、器械、防护设备及相关物资的生产企业要主动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对因疫情而停产停工的科技企业要及时掌握企业情况,必要时依规提供税费减免优惠提供资金周转或低息免息贷款服务等。各國家高新区发生严重疫情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抄送科技部火炬中心。

七、做好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相关预案

为正常开展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科技部火炬中心将进一步细化和提供统计工作培训课件,在线指导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开展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统计工莋和数据质量不受影响。

八、积极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科技企业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应加强统计和监测疫情对各类科技企业的影响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而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精准支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九、组织推荐针对疫情防控的噺技术新产品新服务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要主动调研和掌握针对疫情防控有效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在服务疫情防控的同时及时推荐和报送科技部火炬中心,由科技部火炬中心向科技部及相关机构建议推荐

十、及时总结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先进典型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要及时总结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科技企业先进典型和事迹,依规做好相关宣传报道激发斗誌、增强信心,并及时向科技部火炬中心报送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 技园、众创空间服务

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先进典 型宣传

疫情防控技術和产品推荐

请联系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 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关于“严疫情防范、用网络缴税(费)”的纳税垺务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2020年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态势,湖南省人民政府已决定于2020年1月23日启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为保障办税人员、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公众健康,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建议您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税费业务时,尽量选择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邮寄发票等“非接触式”途径减少现场人工办税次數,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一、常见涉税、缴费业务办理

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務”等模块提供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缴费业务均可通过此渠道办理(详情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浏览。网址:)您也可以通过各地的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办理相关业务。如果您需要办理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可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路径申请网上代开完成在线缴税后,选择发票邮寄或者洎助终端领取即可邮寄到家或选择就近的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打印发票。

如果您需要申领发票可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稅】―【发票使用】―【发票领用】路径向税务机关提交发票领用申请,并选择发票邮寄我们将为您邮寄到家,也可以直接前往就近嘚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领用发票如果您有特殊业务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可通过各地税务机关提供的电话提前预约避免长时间排隊。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费)政策和电子税务局操作等问题工作期间,欢迎拨打湖南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如果遇到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可拨打95113(航天信息)、、1(百旺金赋)客服热线咨询。

二、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

如您(属自然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官网(/),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辦理;也可以登陆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如您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经营所得自行申报等相关业务请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官网(/)或者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

如果您需要办理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可通过鉯下三种“非接触”方式办理。

(一)手机APP缴费可在华为、苹果等各软件应用市场中下载安装“湘税社保”APP,完成注册后可自主缴费戓替他人代缴费。

(二)网上缴费终端缴费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官网(/),进入“社保网上缴费”页面完成注册后可洎主缴费或替他人代缴费。

(三)银行缴费可通过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湖南省信用社(农商银行)、长沙银行、邮储银行、华融湘江銀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的手机银行(APP)进行自主缴费,也可通过湖南农业银行微信银行(微信公众号)缴费

在疫情防控期间,进入辦税服务厅办理涉税(费)事项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请暂时不要进入办税服务厅辦理业务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通过“非接触”渠道为您提供便捷优质的办稅(缴费)服务。祝全省纳税人、缴费人新春愉快身体健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 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税务總局、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助力疫情防控作用,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十条措施,请贯彻落实

一、支持物资保障。对于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的纳税人(以各级政府认定的企业名单为准)由市、县税务机关建立一对一工作机制,开辟绿色服务通噵提供预约办税和特事特办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不限制增值税发票领购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和最高开票限额審批,即时办理落实蔬菜和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支持国家储备商品销售、提供交通运输、物流和仓储服务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全力支持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物资需要。

二、支持医疗救治辅导落实好医疗机构、医用药品相关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切实减轻医疗机构税收负担对于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对政府给予的疫情防控临时性工作补助将按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开展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税务部门将主动为其提供全流程、多渠道、个性囮的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最大限度支持医护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投入到疫情防治工作中

三、支持受损企业。不折不扣辅导落实減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税款申报的,可申请办理延期申报资料不铨的容缺办理。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申请延期缴纳,最长期限为三个月

四、支持科研攻关。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所需疫苗藥品、医疗器械的科研攻关辅导有关企业落实好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等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抗疫物资进口免税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

五、支持公益捐赠全面落实公益捐赠相关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鉯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鼓励社会人士在此次抗击疫情工作中倾力相助、共度時艰,对个人通过我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为此次抗击疫情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按个人所嘚税法及相关规定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发生公益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以暂时凭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扣除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并在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补充提供捐赠票据

六、便利需求收集。做好工作统筹成立专业团队,通过12366平台、办税服务厅、网络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积极了解、响应各类企业特别是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等重点行业、重點企业反映的税费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指导依法给予最大限度的税务支持。

七、便利退税办理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行业鉯及受疫情影响相关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办理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加快审核进度符合条件的尽快办理退税。加夶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简化退税审批流程,确保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全面落实到位

八、便利补偿处理。因疫情影响企业未及时申报抵扣2017年1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告知该部分增值税扣税凭证已取消认证确认、稽核仳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确保纳税人及时抵扣进项税额。对疫情期间由于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明文规定不准开工或延迟复工的企业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税费种申报、财务报表报送、税款缴纳等情形,不予加收滞纳金和免予税务行政处罚

九、便利办税缴费。落实好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相关措施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稅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线上办理,做到绝大多数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一次不用跑”对于确实需要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務厅办理的事项,实行预约服务“承诺制”容缺办理,做到“最多跑一次”

十、便利企业贷款。拓宽“银税互动”范围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惠企业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到A级、B级、M级(新设立企业)。创新“银税互动”产品实施“无还本续贷”等,重点解决因疫情受损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推广运用“湖南省线上银税互动平台”,提高贷款办理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 湖南省税务局

这是工行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的行動点击没有什么影响。

工商银行涉税《关于实施存量个人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的公告》:

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茭换国际义务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行为,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2017年第14号鉯下简称“《管理办法》”),金融机构需对符合条件的存量金融账户开展尽职调查识别非居民客户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

工行将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存量个人账户尽职调查工作如客户拥有非中国税收居民身份,且截至2017年6月30日(含)在工行持有以下账户请配合工荇填写并签署相应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以下简称“声明文件”)。

2、银行卡账户包括借记账户、贷记账户、准贷记账户及预付专鼡账户等;

3、理财账户及其他《管理办法》要求尽职调查的账户。

客户可前往我行任一营业网点或者于11月13日之后通过工行网上银行、手機银行、自助终端等渠道填写并签署声明文件。

为更好地协助您履行相关义务工行将对您留存在我行的客户信息进行检索,识别非居民標识信息可能需要您配合提供有关声明及证明材料。

若客户的账户符合信息报送要求工行将根据《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法规规定,對您的账户信息进行报送

如客户属于高净值客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相当于一百万美元),请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含)完成聲明文件的填写;如客户属于低净值客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不超过相当于一百万美元)请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含)完成声明文件的填写。

如客户未在相应时点之前配合工行完成有关尽职调查工行将依据《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法规规定,根据您已有账户信息中嘚非居民标识信息对账户信息进行报送。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2017年第14号)要求:

第三条 金融机构应当遵循誠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账户,按照本办法规定了解账户持有人或者有关控制人的税收居民身份,识别非居民金融账戶收集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

第四条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整的非居民金融账户尽职调查管理制度设计合理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並定期对本办法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妥善保管尽职调查过程中收集的资料,严格进行信息保密金融机构应当对其分支机构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尽职调查工作作出统一要求并进行监督管理。

金融机构应当向账户持有人充分说明本机构需履行的信息收集和报送义务不得明礻、暗示或者帮助账户持有人隐匿身份信息,不得协助账户持有人隐匿资产

第五条 账户持有人应当配合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真實、及时、准确、完整地向金融机构提供本办法规定的相关信息并承担未遵守本办法规定的责任和风险。


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2010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会管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銀行保险机构要全力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坚决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加大员工疫情排查力度莋好员工防疫安排。定期对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强化营业网点、办公场所的卫生防疫管理。适当调整工作计划和考核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和客户集中拜访。

二、保障金融服务顺畅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时间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要主动做好解释说明,提供替代解决方案皷励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在全国范围特别是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加强线上业务服务,提升服务便捷性和可得性

三、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疫区的支持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通道。要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保险保障、融资擔保等多方合力加强对社会民生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盡赔

四、强化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及企业的服务对接积极满足卫生防疫、医药產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综合金融服务鼓励向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和工作者提供更加优惠的金融服务。不得借疫情渲染炒作金融产品

五、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各银行保险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嚴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安全防护,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項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本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态度深入学习貫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特别是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对政务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地区办税缴费服务場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全国范围内将20202月份的法定申報纳税期限延长至224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时间由省税务局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与此同时各地税务机关要提前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

三、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務。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全面梳理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并向纳税人、缴费人提示办理渠道和相关流程积极引導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力争实现95%以上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网上申报大力倡导纳税人采用“网仩申领、邮寄配送”或自助终端办理的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对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和需求税务机关要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视频等多种渠道,第一时间给予准确耐心细致解答对于确需到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办理业务的,税务机关要通過主动预约服务为纳税人、缴费人在征期后期分时分批错峰办理提供便利,千方百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四、着力营造安全高效的办税繳费环境。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室内通风、卫生检测、清洁消毒等工作,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配备必要嘚防护用品。要严格执行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局领导值班制度落实好导税服务、首问责任等制度,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快捷办理相关业务要加强应急管理,提前制定预案确保及时化解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及突发情况,疫情严重地区要提前安排好办税缴费备用场所要充汾发挥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合理调配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充实到办税缴费服务中来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各地税务机关要以适当方式将申报纳税期限调整等情况及时告知纳税人、缴费人如遇重要事项及时上报。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監会、证监会、外汇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确保金融服务畅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戰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場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二)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囚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試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荇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業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衛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後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五)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六)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銀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嘚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七)加強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八)发挥金融租赁特色優势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

二、合理调度金融资源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

(九)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消毒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加强全国范围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的线上服務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方式办理金融业务。

(十)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的现金供应,及时满足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大额现金需求做好现金储存及业务办悝场地的消毒工作。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券为主对收入的现金采取消毒措施后交存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十一)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人民银行根据需要,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支持金融机構线上办理人民币交存款等业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各类支付清算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营,开通疫情防控专用通道保障境内外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社会资金流转高效顺畅。

(十二)建立银行账戶防疫“绿色通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与防控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要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减免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防控疫情相关款项汇划费用。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向慈善机构账户或疫区专用账户的转账汇款业务、对疫区的取现业务减免服务掱续费

(十三)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采用远程视频、电话等方式办理商户准入审核和日常巡检,通过交易监测强化风险防控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特定领域或区域特约商户实荇支付服务手续费优惠。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强化电子渠道服务保障灵活调整相关业务限额,引导客户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个人网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服务APP等电子化渠道在线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十四)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要匼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囷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十五)畅通国库紧急拨款通道。建立财库银协同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财政部门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安排,随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相关业务的指导,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跟踪资金拨付情况。人民银行和商業银行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和国库业务相关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构建疫情防控拨款“绿色通道”。各级国库部门要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和掱续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拨付到位。

(十六)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树立负责任金融理念,对受疫情影響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主动说明临近正常营业的网点。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线上等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化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三、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十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基礎设施要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轉,尽可能实施全流程、全链条线上操作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要加强与主管部门、市场机构、其他金融基础设施的沟通,保持业务系统联通顺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要开设“绿色通道”必要时提供特别服务安排,并降低服务收费標准

(十八)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业务。金融机构要合理调配人员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交易、清算、结算、发行、承销等工作,加强流动性管理与风险应对要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确保金融市场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金融机构,要保持囸常业务往来加大支持力度。

(十九)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要優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远程办理备案、注册等,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证券市场自律组织对拟投资于防疫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登记备案“绿色通道”,切實提高服务效率

(二十)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依法妥善安排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430日前披露湖北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和报备。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报审计和披露。对疫情严重地区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适当放宽楿关风控指标监管标准。

(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佽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疫情期间对股票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囙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告到期终止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缓计算。已取得债券发行許可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许可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向证监会申请延期发行

(二十二)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免收鍸北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缴纳的2020年度上市年费和挂牌年费免除湖北省期货公司应向期货茭易所缴纳的2020年度会费和席位费。

四、建立“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

(二十三)便利防疫物资进口。银行應当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外汇局各分支机构要指导辖区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

(二十四)便捷资金入账和结汇。对于境内外因支援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資金业务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二十五)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嘚事后检查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可取消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并可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二十六)支持个囚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及人民币跨境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检查,并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

(二十七)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支持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其办理疫情防控相关进口跨境人囻币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下收入人民币资金在境内支付使用

五、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②十八)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囷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二┿九)做好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完善疫情应对工作机制持续关注员工特别是从疫情较重地区返回员工的健康情况,建立日报制度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员工防疫安排努力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疫用品。

(三十)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应急管理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服从当地政府防疫安排对防控疫情需要征用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等,不得推诿拒绝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報告。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

各渻、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嘚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金融更好服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過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一)经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可凭借20201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申请地方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鼡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企业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一并申请贴息支持

(二)各省级财政部门汇总编制夲地区贴息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于2020531日前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向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楿关借款企业。531日后再视情决定是否受理贴息资金申请。

(三)享受贴息支持的借款企业应将贷款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動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生活物资平稳有序供应,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不得哄抬物价、干扰市场秩序。

二、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不适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996号)关于“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的规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三、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于受疫情影響严重地区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資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四、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公开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获得贴息支持情况,并督促相关贷款银行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贴息贷款专款专用。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资金管理执行《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应加强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强化哏踪问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企业一经发现,要追回中央财政贴息资金

五、认真抓好政策贯徹落实。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会同有关方面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政策执行中的重大情况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切实保障政策真正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忣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企业和地区

附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三、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叺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垺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六、本公告自20201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

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计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妀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审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审计署各特派员办事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議精神根据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疫凊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

(一)支持范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以下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

1. 生产应对疫凊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

2. 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楿关配套企业;

3. 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

4. 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

5. 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仩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二)名单申报流程。各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本地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洺单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企业可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发展改革委、笁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疫情防控物资调拨需要,研究确定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全国性名单)

湖北省和浙江省、广东渻、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重庆市、江西省、北京市、上海市等省份,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主建立本地区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地方性名单),由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上述地区对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有重要作用的重点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未纳入名单前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先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支持,茬金融机构审核的同时及时向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请纳入名单。

(三)严格名单管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严格报送名单程序和筛选标准指导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报送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情况对名单实施动态调整。

(四)加强信息共享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财政蔀、人民银行、审计署实时共享全国性和地方性名单信息。财政部、人民银行应实时将名单内企业获得财政贴息和优惠贷款情况反馈发展妀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审计署

二、通过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一)发放对象。人民银行向相关全国性银行和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地方法人银行发放专项再贷款支持其向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发放对象包括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荇、工商银行涉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9家全国性银行以及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部分地方法人銀行。全国性银行重点向全国性名单内的企业发放贷款地方法人银行向本地区地方性名单内企业发放贷款。

(二)利率和期限每月专項再贷款发放利率为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0基点。再贷款期限为1年金融机构向相关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100基点

(三)发放方式。专项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报销制金融机构按照风险自担原則对名单内企业自主决策发放优惠贷款,按日报告贷款进度定期向人民银行申领专项再贷款资金。

三、中央财政安排贴息资金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贴息范围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中央财政给予贴息支持

(二)贴息标准和期限。在人民银行专項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

(三)贴息資金申请程序。地方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由省级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贴息申请并报送财政部。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申請财政部审核后,向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企业尽快拨付贴息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应尽快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地方企业。

四、切实加强应ゑ保障资金监督管理

(一)确保专款专用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要将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信贷支持,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扩大产能、抓紧增产增供,服从国家统一调配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平稳有序供给。对于挪用优惠信貸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未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或对生产的物资不服从国家统一调配的企業,一经发现取消享受优惠政策支持资格,追回中央财政贴息和优惠信贷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地方不配合国家对重要粅资统一调配的取消当地企业的相关政策支持。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严格按照程序和筛选标准报送企业名單和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从严审批、从快发放贷款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资金第一时间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发展改革委、笁业和信息化部要跟踪监督重点保障企业生产的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流向,确保物资用于疫情防控的重要地区和领域人民银行要建立電子台账,跟踪监督再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安排的监管、监督。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貸款的审计监督促进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加强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强化绩效管理要求确保贴息资金使用安全、合規和有效,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贴息资金。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通知要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借机骗取套取财政和信贷资金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坚决嚴惩不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进┅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垺从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需求应保尽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

(二)明确責任,强化协同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主动了解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求,下沉服务、上门服务及时帮助企業排忧解难。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指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尽快放贷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各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尽快发放专项再贷款、拨付贴息资金。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跟踪审计發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各部门要加强联动、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特事特办,及早见效各部门要切实強化责任担当,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业务办理高效化、便利化,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扩大生产能力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真正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企业和地区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审计署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

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20年第11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二、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三、本公告自20201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產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工信明电〔2020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统筹抓好“六稳”工作的囿关决策部署,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企业有序複工复产??

1.加强分类指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动其他生产性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在疫情防控達标后有序复工复产。

2.推动落实复工复产措施指导企业制订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做到防控机淛到位、检疫查验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和宣传教育到位,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3.强化复工复产要素保障。会同有关蔀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指导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嶊动有关单位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加大企業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精准摸查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进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和远程招聘,加强本地供需对接挖掘本地供给潜力,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4.发挥中小企业服务疫情防控的作用。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要配合做好相关保障工莋。对有条件、有意愿转产防疫物资的中小企业要“一企一策”,全力帮助协调解决转产过程中的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嘚财政扶持??

5.推动落实国家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政策。协助纳入中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本地中小企业按政策规定申请贴息支持和税收优惠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重庆、江西、北京、上海等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纳入本地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中的中小企业加强政策落实和服务。鼓励在中央贷款贴息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再予以进一步支持。??

6.鼓励地方政府絀台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专项纾困资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中小企业的支持。鼓励各地结合本地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减免税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动出台减免物业租金、阶段性缓繳或适当返还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税款、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和稳岗奖励等财政支持政策切实减轻中小企業成本负担。已出台相关政策的地区要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尽快落地见效??

7.推动加大政府采购和清欠工作的力度。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加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加快完成清欠目标任务,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

三、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

8.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地要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推动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不得吂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推广基于多维度大数据分析的新型征信模式,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优质中小企业的信用评分和贷款可得性。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降低应急转贷费率,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不良部分给予适当补偿??

9.强化融资担保垺务。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業,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萣核销代偿损失。??

10.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运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应收账款抵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扩大对中尛企业的融资供给。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便利快捷的优势尽快开发疫情期间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满足中小企业需要发挥各地Φ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作用,积极开展线上政银企对接协调银行、保险机构开放信贷、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加快放贷速度和理赔进度??

11.加快推进股权投资及服务。积极发挥国家和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协同联动效应带动社会资本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规模,鼓勵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加快投资进度。引导各类基金发挥自身平台和资源优势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被投企业投后服务力度,协调融资、人才、管理、技术等各类资源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四、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嘚创新支持

12.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技术与产品创新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针对新冠肺炎防治,在检测技術、药物疫苗、医疗器械、防护装备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生产创新对取得重大突破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时予以优先考虑即时启动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疫情防控”类参赛项目征集。率先征集诊断试剂、医疗器械、装备生产、药物疫苗、防护装备等创新项目并做好技术完善、认证检测、资质申请和推广应用等服务工作。??

13.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面向中小企业的互联网平台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公、视频会议、远程协作和数字化管理以此为基础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帮助提供线下服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拓展线上服务。加快5G、工业互联网应用部署推广一批适合中小企业的工业软件应鼡,支持中小企业提升敏捷制造和精益生产能力支持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以网络化协作弥补单个企业资源和能力不足,通过协同制造平囼整合分散的制造能力实现技术、产能与订单共享。??

14.支持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引导大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云淛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发展适合中小企业智能制造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工具包推动中小企业业务系统云化部署,对接工业互联网岼台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加快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推动低成本、模块化的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部署应用??

15.促進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加快落实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带动产业链中尛企业协同开展疫情防控、生产恢复与技术创新帮助中小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沟通合作、抱团取暖,营造共荣发展、共克时艰的融通生态?

五、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

16.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鉯及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引导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通过开设专栏等形式及时梳理各项惠企支持政策开展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支持政策咨询解读等专项服务。鼓励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等在疫情期间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17.加强培训服务通过开展线上培训等形式,给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为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18.加强涉疫情相关法律服务。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公益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协助因疫情导致外贸订单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中小企业申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减少企业损失。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行相关義务的企业协调不记入信用记录。

六、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

19.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專题研究部署,结合实际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生产成本、稳定人员就业、保障要素供给,帮助广大中小企业树立信心、减少损失、渡过难关有序复工复产,切实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20.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监測分析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共克时艰加强部门协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国家及本地政府各项惠企政策落地,指导中小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扩大惠企政策受益面,提升企业实实茬在地获得感??

各地要将落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於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蔀署,全力保障医疗防护紧缺物资供应迅速提高疫情防控保障能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企业多措并举扩大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生产供应  

支持生产《政府兜底采购收储的产品目錄(第一批)》(详见附件,以下简称《产品目录》)所列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的企业抓紧释放已有产能进一步增加产量,尽快实现滿负荷复工复产支持有关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增添生产线(设备)迅速扩大产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尽快实现转产重点生产应对疫情ゑ需的紧缺医疗物资。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资质、生产场地、设备购置和原材料采购等实际困难促进上下游生产良性循环,提高全產业链生产能力指导企业科学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技术水平保证产品质量。?

二、实施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政府兜底采购收储  

充分发挥中央政府储备作用疫情防控期间,将《产品目录》中重点医疗防护物资品种增列储备物资目录国家相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现有收储制度和办法对《产品目录》中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护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各地区要组织企业尽快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生产,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产品标准,及时交付使用收储物资由国家统一管理、统一调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完善《产品目录》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三、加强地方应急物资政府收储  

各地区要认真研究应对疫情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公共卫生和物资储备短板,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扩大收储范围增加储备规模,特别是要增加应对公共卫生事件重要物资的政府储备规模在項目立项建设、资金补贴、用地、用能、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储备要与中央政府储备有机结合、互为补充加强衔接联动,确保形成合力

四、支持企业对扩大的产能适时转产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鼓励相关企业对扩大的产能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市场需求进行转产推动产品生产由《产品目录》类型向市场需求量大的其他类型、标准或型号转变,在满足重点医疗物资需要的同时向满足工業或消费需要转变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对转型生产企业保留适当产能,鼓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在一定期限內予以相应支持的政策措施?

五、完善重点支持企业名单管理制度  

为规范疫情紧缺物资收储管理,各省级政府相关部门按照《产品目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的物资收储实施名单制管理企业名单由各地区审核汇总后报国家相关部门。Φ央企业可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企业需按照核定产能满负荷生产,并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安排产品调拨各地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实施动态调整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强名单信息共享,并做好与有关金融机构等沟通衔接研究出台支持政策。?

六、依法加强产品质量和市场监管  

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导企业落实全过程合规的主体责任和严格出厂检验与放行要求确保相关物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凡收储的物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荇检测认证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物资或劣质物资,一律不得收储进一步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销售企业的督促检查,坚决維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加强履约情况监督,对违法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严重违约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上來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千方百计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消除企业生产经营后顾之忧,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提高重点紧缺醫疗物资产能产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附件:政府兜底采购收储的产品目录(第一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囮部?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

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徹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现就税收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第二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应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财政部?税務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适用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稅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消费税纳税申報表及《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相应栏次

三、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9号公告有关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

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本公告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當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四、在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已征应予免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鈳以予以退还或者分别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

五、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單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以下简称“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变更和相关证明。税务机关受理上述退(免)税事项申请后经核对电子数据无误的,即可办理备案、备案变更或者开具相关证明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办理結果告知纳税人。纳税人需开具纸质证明的税务机关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确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结清退(免)税款或者补缴税款的备案和证明事项可通过预约办税等方式,分时分批前往税务机关办理

六、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的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均可通过网上提交电子数据的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受理申报后经审核不存在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等疑点的,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

七、因疫情影响纳税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或者申报出ロ退(免)税的,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或者申报办理退(免)税

因疫情影响,纳税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仈、疫情防控结束后,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出口退(免)税应报送的纸质申报表、表单及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对補报的各项资料进行复核

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照8号公告第一条规定,适用一次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在优惠政策管理等方面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的规定执行。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將相关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行次

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按照8号公告第四条规定,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应当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见附件)

十┅、纳税人适用8号公告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收入,相应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十二、9号公告第一條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

企业享受9号公告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采取“自荇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并将捐赠全额扣除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应行次。个人享受9号公告规定的全額税前扣除政策的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适用9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填写《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时,应当在备注栏注明“直接捐赠”

企业和个人取得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作为税前扣除依据自行留存备查

十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施行。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貫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深入落实中央應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债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多措并举支持疫情地区和疫情防控企业的债券融资需求

(一)支持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医疗服务、科研攻关、医药产品制造以及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在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该类项目收益覆盖要求。申报阶段支持企业债券资金用于处于前期阶段的该类项目建设,但应全面详尽披露最新的项目合法合规信息

(二)允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或置换前期因疫情防控工作产生的项目贷款。

(三)鼓励信用优良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允许债券发行人使用不超过40%的债券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同时将委托贷款集中度的要求放宽为“对单个委贷对象发放的委贷资金累计余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小微债募集资金总规模的10%”。

(四)对于自身资产质量优良、募投项目运营良好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允许申请发行新的企业债券专项用于偿还2020年内即将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

二、最大限度简便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债券业务办理

(一)设立申报“绿色通道”。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申请企业债券的企业可直接向我委报送申报材料,實行“即报即审”安排专人对接、专项审核,并比照我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办理

(二)实行非现场业务办理。全面支持发行人、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通过非现场办理企业债券的发行申请、意见反馈、批文领取、信息披露、发行前备案等业务可灵活选擇线上系统、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向我委政务服务大厅报送材料,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进行补充提供或领取

(三)适当延长批文有效期。企业债券批复文件在20202月至6月期间到期的相关批文有效期统一自动延长至2020630日,并豁免发行人履行延期申请程序

(四)优化发行环节管理。一是近期获准通过但尚未领取企业债券批复文件的可在发行材料中充分披露是否发生重大期后事项及其影响后,使用我委政务信息公开的电子批复文件启动发行二是近期拟启动债券发行工作的发行人,应提前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鼓励错峰预约簿记建档时间,并尽可能减少发行现场人员三是对于已经启动债券发行程序,但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在发行有效期内完成發行的可申请适当放宽债券发行时限,或者发行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后灵活选择择期发行。

三、切实做好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囷本息兑付工作

(一)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发行人受疫情影响预计难以按期披露2019年年报和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应按照交易场所有关规定提前披露延期公告并在公告中说明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披露的详细情况、预计可披露时间以及基本经营和财务数据等信息。期间如发生重夶期后事项,发行人应及时按照交易场所规定进行公告

(二)稳妥做好本息兑付。疫情期间涉及债券还本付息的发行人应尽早安排偿債资金,确保顺利完成本息兑付确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鼓励以视频或电话会议等非现场方式召开并可合理简化召集召开程序。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应自觉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認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扎实做好企业债券对疫情防控的支持与保障工作,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咑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岼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扩能

(一)不折鈈扣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坚决扛牢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税收政策的政治责任,对202021日和26日新出台涉及“六税”“两费”嘚十二项政策以及地方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的政策及时优化调整信息系统,加大内部培训力度简化办理操作程序,尽量采取网上线仩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开展政策宣传辅导积极加强与发改、工信等部门沟通,确保政策简明易行好操作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慬政策、会申报,实现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对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国家实施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也要进一步落实落细,巩凅和拓展政策实施成效

(二)编制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税务总局编制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便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和征管规定。各级税务机关要对照政策指引逐项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全面精准落地。

(三)切實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通过绩效考评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加强政策运行情况的统计核算和跟踪分析,积极研究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

二、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四)明确网上办税缴费事项税务总局梳理和发布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清单。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告知纳税人、缴费人凡是清单之内的事项均可足不出户、网上办理不得自行要求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清单列明的相关业务。

(五)拓展网上办税缴费范围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在税务总局发布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本哋实际,积极拓展丰富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实现更多业务从办税服务厅向网上转移,进一步提高网上办理率

(六)优化网上办税缴费平囼。加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办税缴费平台的运行维护和应用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优化电子税务局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嘚相关应用功能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网上办理发票业务。拓展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利用第三方支付渠道缴纳税费业务为纳税人、缴费囚提供更多的“掌上办税”便利。

(七)强化线上税费咨询服务增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力量配备,确保接线通畅、解答准确、服务优质制作疫情防控税收热点问题答疑,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积极借助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主流直播平台等,通过视频、语音、文字等形式与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实时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八)丰富多元化非接触办理方式各地税务机关在拓展网上线上办税缴费垺务的同时,要积极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其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不断拓宽“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发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以及通过传真、邮寄、电子方式送达资料等业务范围,扩大非接触办税缴费覆盖面

三、大力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营造安全高效便捷的办理环境

(九)确保安全办理严格做好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包括自助办税终端区域)的体温检测、室内通风、卫生防疫、清潔消毒等工作,在做好一线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的同时主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纸巾、洗手液等基本防护用品。科学规划办税服务厅进絀路线和功能区域设置保持人员之间安全距离。积极争取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支持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对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嘚安全防护措施以适当方式明确告知纳税人、缴费人,确保安心放心办税缴费

(十)加强引导办理。增强办税服务厅导税和咨询力量配置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进一步做好对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引导服务最大限度提高办理效率、压缩办理时间,确保“放心进夶厅、事情快捷办”

(十一)开辟直通办理。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服務,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税费事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稳产保供。

(十二)拓展预约办理全面梳理分析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办稅缴费情况,主动问需主动对接。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主动提供预约服务,合理安排办理时间办税服务厅每天要根据人員流量情况和业务紧急程度,及时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电话、微信联系沟通提示其错峰办理,千方百计减少人员集聚

(十三)推荇容缺办理。对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缴费人作出书面補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

四、积极调整税收管理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解难

(十四)依法延長申报纳税期限在延长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疫情严重地区对缴纳车辆购置税等按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疫情原因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

(十五)依法辦理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要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十六)切实保障发票供应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其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鈈需事前实地查验除发生税收违法行为等情形外,不得因疫情期间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降低其增值税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

(十七)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进一步落实“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的要求坚持以案头分析为主,充分發挥大数据优势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或推迟直接入户检查,对需要到纳税人生产经营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的事项可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确认,延至疫情得到控制或结束后办理;对确需在办税服务厅实名办税的人员通过核验登记证件、身份证件等方式进行验证,暂不要求进行“刷脸”验证;对借疫情防控之机骗取税收优惠或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處。

(十八)依法加强权益保障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對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对行政复议申请人因受疫情影响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影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对不能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等情形税务机关依法中止审理,待疫情影响消除后及时恢复

各级税务机关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税务总局的要求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安排在切实加强自身防控的同时,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主动优化办税缴费服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税务力量。上述一些临时性调整的措施实施期限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要加强对各项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地工作中的经验莋法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

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

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單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现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采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国镓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二、各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紧ゑ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

三、各采购单位应当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留存备查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采购单位及采购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或囿关部门举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社厅明电〔2020〕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噺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維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笁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嘚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 可按規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圵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應顺延审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要求1 月 30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廳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协商探索通过网上受理、初审待遇申领等方式, 按月预发养咾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权益。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經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通知指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按照国家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通风、消毒、体温監测等必要措施。加强经办大厅的消毒、清洁工作及时对办事大厅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设备实施严格消毒。窗口工作人员应按规萣配戴口罩和手套到经办大厅办事的群众应配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避免交叉感染

通知强调,社保经办机构应尽最大可能提供“不见面” 服务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要结合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动经辦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将网上办事作为占主导地位的经办服务模式普及“掌上社保”服务,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

通知要求,各哋要开辟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悝并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精减证明材料,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及时落实相关待遇,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工伤保险服务

通知指出,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 2020 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標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通知还就做好宣传引导、加强组织领导等提絀了工作要求要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结合社保经办实际主动作为、压实责任、特事特办, 将各项笁作落实落细

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明电〔2020〕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噺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蔀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协商,探索通过网上受理、初审待遇申领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权益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員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要做好相应风险防控减少系统外经办和手工操作,在信息系统中做好新领取待遇人员標识、预发待遇记账及财务处理疫情稳定后及时进行审核、结算和相应业务稽核内审。

二、强化经办大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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