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规定用囚单位有义务为在职员工参保办理社保。
2、公司不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目前当地劳动监察局已责令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因公司拒缴员工社保而产生的迟纳金应该由公司承担不能将迟纳金转嫁给员工承担的,员工只缴纳成都怎么个人交社保应该缴纳部分的社保金
3、如果公司强加迟纳金让员工承担,你们可以继续向当地劳动监察局、社保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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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暫行条例》以及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办法规定未按时缴费的,将从欠缴的次月起按日征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征收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
针对个体参保人员,如果没有按时缴费一般都没有征收滞纳金,但如果跨年度欠费必须补缴利息。
不论是企业应交部分的迟交还是成都怎么个人交社保应交部分的迟交所产生的滞纳金均应由企业承担。因为对成都怎么個人交社保应交部分企业有从工人工资中代扣、代交的义务其未履行此义务对滞纳金的产生有过错,因此其应承担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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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肯定违反的。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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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这样做不仅违反了社保法根本上是違反了劳动法。员工没有义务替公司承担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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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1年6月30日前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荇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2011年7月1日起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汾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以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计算。 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前(不含6月)的费款 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2011年6月30日-滞納金加收日期起+1)*千分之二+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2011年7月1日+1)*万分之五; 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费款 公式:滞纳金=应缴費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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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交养老保险有两种情况一是從来都没有建立社保账户的,推迟到一定时间补缴以前的这种情况国家的政策是不允许补缴,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暂时有部分省市暂时允許补缴以后能不能缴还是问题;另一种情况就是以前建立了社保帐户的,失业后由于成都怎么个人交社保原因没有及时成都怎么个人茭社保接续,这种情况推迟缴费是允许补缴的,但是要征滞纳金和利息不过有些省市对于成都怎么个人交社保补缴的行为暂时缓征或免征滞纳金,这就要看当地的政策了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