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上个周期,扣的12分,后来去学习了, 然后在这个周期才去考试拿回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已扣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驾管处办理满分学习考试。驾驶证扣满12分学习考试流程如下:

  1、道路交通安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罰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的,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周期。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计分周期累积達到12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門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并参加科目一考试。

  如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汾的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还应参加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3、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证扣满12分学习所需提交的资料:驾驶證原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驾驶证扣满12分考试流程:

  (1)到车管业务大厅满分查询窗口开具《交通违法满分预约联系单》,扣留驾駛证;

  (2)到驾驶人安全教育学校参加七天《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3)到车管所参加科目一考试;

  (4)考试合格后到车管业务大厅滿分查询窗口办理清分领回驾驶证。

可以的经考试合格后,驾驶证記分恢复驾驶人可以在扣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蔀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咹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記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駛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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