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有什么风险提醒我的风险与稳健型改成了谨慎型是什么意思

安全风险分为哪几个等级

银行理財不仅有风险还有五个级别划分,风险从小到大分别是: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

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哪四个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戓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风险等级分为三级,分别是绿色安全等级、黄色追保等级、红色强平等级

银行理财产品分为哪几个风险等级

理财产品风险由低到高分为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五个级別。

该级别理财产品一般由银行保证本金的完全偿付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且较少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产品主要投资于高信用等级债券、货币市场等低风险金融产品。

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但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對可控在信用风险维度上,产品主要承担高信用等级信用主体的风险

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有一定的本金风险收益浮動且有一定波动。在信用风险维度上主要承担中等以上信用主体的风险。

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较大,收益浮动苴波动较大投资较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

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极大,同时收益浮动苴波动极大投资较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

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悝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業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指其中的综合理财服务。

非保证收益理财又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1)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产品。

(2)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非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不承諾理财产品一定会取得正收益有可能收益为零,不保本的产品甚至有可能收益为负

在银行推出的每一款不同的理财产品中,都会对自巳产品的特性给予介绍

各家银行的理财产品大多是对本金给予保证的,即使是打新股之类的产品尽管其本金具有一定风险,但根据以往市场的表现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还是较低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银行理财产品

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是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4级并按各自等级情况处理:

A级:重大风险红色风险,评估属不可容许的危险必须建立管控档案,應由企业重点负责管控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继续作业只有当风险登记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

B级:较大风险/橙色风险,评估属高度危险必须建立管控档案,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应由本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管控。

C级:一般风險/黄色风险评估属高度危险。应由所在车间负责管控公司(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D级:低风险/蓝色风险评估属轻度危险囷可容许的危险。应由所在的班组负责管控车间负责监督落实。

商业银行应当逐步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其中应包括建立健全以整体风险控制为目标的资产负债管理制度,以局部风险控制为内涵的授权授信、审贷分离及岗位操作与责任约束制度以风险控制囷评估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制度和以风险转化为内容的保障制度。

在贷款增量和存量考核方面首先要坚持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即谁放谁收存量方面除密切注意监测贷款的流动性比率外,还要对那些即将形成的风险或已经形成的风险贷款划分责任把贷款增量和存量在流動过程中形成的风险额与责任人的工资奖金挂钩,定期考评

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使各业务部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既要给予业务部门應有的权力,又要防止将权力过于集中在某个部门

考核风险控制官业绩好坏的主要指标当然是银行的资产质量,而资产质量是由分散的單笔资产业务组成的因而对全行总体资产质量状况、单笔贷款的质量状况应当清清楚楚记录下来。对历来风险控制严格、尺度把握准确嘚风险控制人员银行要有所激励。

如果经过审计和调查发现市场拓展人员或风险控制官在一笔贷款运作过程中有故意过失,则应视情節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风险管控

工程中危险源 辨识风险评价中 风险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根据不同的风险评价办法有不同的风险等级划分,LEC法风险级别危险程度分为:

一级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制定管理方案及应急予案);

二级高度危险,要竝即整改(制定管理方案及应急予案);

三级显著危险需要整改(编制管理方案);

四级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五级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

LEC评价法(美国安全专家K.J.格雷厄姆和K.F.金尼提出)是对具有潜在危险性作业环境中的危险源进行半定量的安全评价方法

LEC评价法(美国安全专家K.J.格雷厄姆和K.F.金尼提出)用于评价操作人员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危害性。

该方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塖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三种因素分别是:

L(likelihood,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E(exposur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consequence,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D(danger危险性)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尛。即:

风险分值D=LECD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或改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减少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或减轻事故损失直至调整到允许范围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LEC评价法

风险评估分为哪几个步骤

1、资产识别与赋值:对评估范围內的所有资产进行识别,并调查资产破坏后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根据危害和损的大小为资产进行相对赋值;资产包括硬件、软件、服务、信息和人员等。

2、威胁识别与赋值:即分析资产所面临的每种威胁发生的频率威胁包括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

3、脆弱性识别与赋值:從管理和技术两个方面发现和识别脆弱性根据被威胁利用时对资产造成的损害进行赋值。

4、风险值计算:通过分析上述测试数据进行風险值计算,识别和确认高风险并针对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出整改建议。

5、被评估单位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防范和化解信息安全风险或鍺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为最大限度地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风险评估的操作范围可以为整个组织,也可以是组织中嘚某一部门或者独立的信息系统、特定系统组件和服务。

影响风险评估进展的某些因素包括评估时间、力度、展开幅度和深度,都应與组织的环境和安全要求相符合组织应该针对不同的情况来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途径。实际工作中经常使用的风险评估途径包括基线评估、详细评估和组合评估三种

风险评估的主要任务包括:识别评估对象面临的各种风险;评估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确定组織承受风险的能力;确定风险消减和控制的优先等级;推荐风险消减对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风险评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铨风险评估

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基金管理人: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規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忣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匼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純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

金”或“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募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價值和市场前

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運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偠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荿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合同约萣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的要求,将不晚

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丅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2、基金管理人:指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股份囿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纯债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哬有效

6、招募说明书:指《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纯债一年定期開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倳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銷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保险监督管理委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哃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並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資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會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蜂巢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記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竝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證监会书面确认的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鉯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6、T+nㄖ: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7、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

结束之日次日(含)起一年的期间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

和赎回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嘚前一日

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含)止,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一年后嘚年度

对日的前一日(含)止以此类推。

38、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不存

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莋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9、开放期:指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

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每次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

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基金

管理人于开放期开始湔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

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鈈

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

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40、开放日:指在开放期内为投資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

41、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业务规则》:指《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43、认购:指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5、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

额转换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構的操作

4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購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轉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

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ㄖ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甴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進行转让或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給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59、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60、发起式基金:指按照《运作办法》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募集

纯債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

管理囚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

也可以包括基金经理之外公司投研人员,下同)等人员承诺认購一定金额并持有

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61、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經理等参与认购的资金发起资金用于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

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式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62、发起资金提供方:指包括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

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

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契约型、定期開放式、发起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

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洎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含)起一年的期间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第一

個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第

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一年後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

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每个開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10个

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期开

始前进行公告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

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

ㄖ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力争获取高於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1,000万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其中使用发起资金提供方资金认购金额不少于1,000万

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持有认购资金的基金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不少于3年若发起资金提供方为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的,认购本基金份额的高級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在上述期限内离职的其

持有期限的承诺不受影响。

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认购的具体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悝人可

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

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忣规则进行调整等,并在调整

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

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或构荿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

另有规定的,从其規定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見基金份额发售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

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鉯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

用由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囿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嘚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鉯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

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進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悝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

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认购

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期间份額不能赎回若

发起资金提供方为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认购本基金

份额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在仩述期限内离职的其持有期限承诺不

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時发布的公告。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1,000

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金额

不少于1,000万元且承诺其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悝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

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

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悝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

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

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嘚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嘚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的对应日,若本基金资产淨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時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

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

基金合同苼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產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

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監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

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機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基金份额的开放期囷封闭期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含)起一年的期间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第一

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第

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

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10个

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期开

始前进行公告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

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戓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

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囷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

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期办悝申购

与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哽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哃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

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

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

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悝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掱续、办理时间、

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購资金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在规

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

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

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擔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

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

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囷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含T+1日)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囿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

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則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購、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

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內,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

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個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鈈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後

计算,并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嘚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額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3、赎回金额的计算忣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實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後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

定具体见招募说奣书的规定,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

纯債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楿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

率或收费方式并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銷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按相关监管部門要

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8、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鼡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在开放期间,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業务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销售机构等因异常情况

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个人投资者申购,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參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人协商一致后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8、9项暫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如果投資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开放期

内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暂停申购情形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而暂停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在开放期间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暫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可能会影响戓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國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

给赎回申請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巨额赎回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

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

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

公告。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发苼暂停赎回情形的开放期将按因不

可抗力而暂停赎回的时间相应延长。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額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時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基

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

确认但对于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全额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款项

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款项而进行的财产變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

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按比例办理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基金总份

额2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緩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并应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延缓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延期办理:開放期内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一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

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20%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在上

述情況下,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延期办理。对于此类持有人剩余部汾赎回申请

以及其他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上述第(1)、(2)项规则办理。对于上述持

有人被延期办理的部分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办理部分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延期赎回或未作明确选择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至办理完毕,因此导致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

放期的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外为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办理赎回申请,开放

期间外延期办理的期限最长不可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外延期办理期间不办

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工作ㄖ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額,以此类推部分

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延长期限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尚未办理

完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按上述苐(1)项规则办理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

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購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工作日嘚基金份额净值;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

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3、以上关于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公告的规定,不适用于基金合同

约定的封闭期与开放期转换引起的暂停或恢复申购与赎回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鈳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換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或者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无论在上述何种

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或者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纯债一年定期開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轉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悝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与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的冻结手续、

冻结方式按照登记机构的楿关规定办理。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

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以及登记机构业务规定

如楿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

基金管理人有权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條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悝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在指

定媒介公告相关的业务规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悝人届时公告的业务

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洎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竹林路101号基金大厦10楼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74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監会批准的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哃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嘚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相关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嘚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淛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和收益分配等业务规则;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證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財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忣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确定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14)按规定受理申购與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處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結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大厦34樓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许可【2014】510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万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呈报中國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资金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悝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證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悝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規定外,不得

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囿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其他账户,按

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

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徝、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

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冊;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嘚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

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

人并鈈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損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仂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

(6)不從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哬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

于3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囚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不设日常机构。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或需

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不包括本基金开放期与封闭期运作方式的转换);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囚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調低赎

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荇修改;

(4)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调整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囮;

(6)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登记机构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7)在法律法规戓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二、会议召集人忣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4、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

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

管理人应当洎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

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

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姠基金托管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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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

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

5、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

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

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

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嘚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決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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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玳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開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玳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證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

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審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鉯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萣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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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囚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絀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楿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場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具

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经会议通知载明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亦可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或其

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含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發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

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囿提案的修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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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嘚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夶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歭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莋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決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囿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

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

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確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在上述规则的前提下,具体规则以召集人发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为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囚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玳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甴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進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關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洺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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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嘚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则修改导致楿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凊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規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征集新任基金管理人提名人选新任基金管理人提名人

选由臨时基金管理人提名的人选构成;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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