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盛保险代理公司介绍待遇好不好

201852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試分4场考试现将场次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8529点至10

(二)考生名单:场次报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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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时间:2018521030分至1130

(二)考生名单:场次报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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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时间:2018521430分至1530

(二)考生名单:场次报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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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时间:20185216点至17

(二)考生名单:场次报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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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提前20分钟到达候考室(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105910旁边候考室),服从考试管理人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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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讯1月25日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今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银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6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如下:

  中國银行(3.620,0.03,0.84%)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

  当事人:杭州银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以下简称银盛代理宁波分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北区同济路19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银盛代理宁波分公司涉嫌违法违规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进行陈述申辯。

  经查银盛代理宁波分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6月-10月,银盛代理宁波分公司通过虚列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形式套取资金17万元。

  上述事实有财务凭证、情况说明、调查笔录、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

  综上我局作出如下处罚:

  銀盛代理宁波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银盛代理宁波分公司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倳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處罚款(缴款码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时一并告知)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银保监會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宁波保监局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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