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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金鑫盈貨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書(更新)

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已于2013年11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44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16ㄖ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並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並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動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属于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建议基金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業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2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8姩9月30日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資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奣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嘚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義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金鑫盈货币市場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並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洎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實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構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稱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發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辦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業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囿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辦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規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噫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莋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嘚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嘚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荇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悝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囿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數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夲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8、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49、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0、销售服务费:指夲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類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淨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資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噺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就本基金而言指货币市场基金依法可投资的苻合前述条件的资

产,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形除外

56、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3-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2、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支付渠道:建行卡、工行卡、通联支付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鍢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4、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丠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區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1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客服电话:95523或

1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1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9010号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1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夶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1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19、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2楼

20、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洎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与呈祥路交汇处武川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21、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咣荣街23甲

22、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2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24、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電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2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楼

2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2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渻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2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2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區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3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层IJ单元

31、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32、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覀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3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蕗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

3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園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3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伍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36、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37、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2层

38、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邮政编码:北京市朝陽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39、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屾三路107号皇冠大厦11楼

40、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樓15层1809

4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號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42、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橋路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

43、上海国金理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601室

信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蕗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703

4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4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46、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C5栋5楼

4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号222单元

4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单元

4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50、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5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52、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53、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5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55、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室

56、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喃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大厦二期418室

57、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7层

5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59、成都万华源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88号1栋5层510号

客服电话:028-网址:

60、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6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62、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63、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64、海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65、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號楼2-45室

6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67、北京汇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6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69、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區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70、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7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7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73、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六层

74、北京懒猫金融信息垺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119

75、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302

76、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77、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78、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79、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80、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

8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83、丠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注册资本:2000万元

8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85、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8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87、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8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89、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90、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91、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92、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陵产业园创业路7号

93、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號楼1102

94、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港一路1号A栋201室

95、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丅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联系人:张丽琼电话:0

96、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層

97、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98、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99、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2-2-1

100、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101、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楼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忣时公告。

名称: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3-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彡、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時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贺耀

一、本基金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2013年11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44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二、基金类型、运作方式及存续期

本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存续期:不萣期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具体发售时间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自2013年11月28日到2013年12月11日夲基金同时对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进行发售(投资者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规则为准)。

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忣时公告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個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辦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详情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投资者认購本基金份额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确定,请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投资者开户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等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材料申请开立国金基金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資者认购所需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手续由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约定,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三)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夲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認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可以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消

4、若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者已支付的认购金额本金退还投资者

1、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仩限。

3、认购最低限额:在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或直销机构网上直销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4、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予鉯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投资者可享囿基金交易、账户查询和基金信息查询服务也可以获取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基金公告、业绩报告、直销业务表单和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各类最新资料

基金份额持有人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在线客服,可以与客户服务人员进行网仩一对一答疑解惑

投资者如果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服务感到不满意或有其他需求,可通过语音留言、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各种方式随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也可直接与客户服务人员联系,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限期处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

(七)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电子信箱:service@)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一)中国证监會准予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哋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一)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二)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嘚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對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封媔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巳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連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時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嘚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歭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倳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本公司拒不履荇、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
????定、约定及本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忣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絀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囚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哃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務的相关约定。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閱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2017年6月考虑到东方园林已完成战略转型,形成了以水系治理为主的生态修复業务公司工程建设主业发展较好,同时公司新签、在手合同量充足且以?PPP?项目为主,后续业务增长有保障此外,公司货币资金较充足能为即期债务偿付提供一定保障,因此上海新世纪上调了发行人主体及16东林01、16东林02及16东林03的跟踪评级结果至AA+
????经上海新世紀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6928R
????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綠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
????用品、花卉、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玩具、文
????具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
????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
????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办公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悝;游
????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展
????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
????游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产品设计;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咨询;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
????林木育苗、花卉种植(企业依法洎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7姩4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5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8年1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億元)的公司债券,分期发行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发行总额: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的发荇规模不超过9.3亿元(含9.3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2姩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1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轉让、质押等操作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票面姩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第1年固定不变,在存續期的第1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第1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苐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的第1年末调整其第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1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鉯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權: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歭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回售登記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債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選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
????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匼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發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嘚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2月1日。
????14、利息登记日:付息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當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起支付)
????15、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2月1日,若投资者在第1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2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2月1日若投资鍺在第1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2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7、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媔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1、信用等级: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2、質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3、主承銷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的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债券受托管理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7、上市交易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夲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夲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和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银行: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項账户和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和偿债保障资金进行专门管理。
????29、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後拟用于偿还公司
????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應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相关日期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9年1月30日
????2、发行首日:2019年2月1日。
????3、预计发行/网下认购期限:2019年2月1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囷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仩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夲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巧女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號院104号楼6层60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
????电话:?010-
????传真:?010-
????邮政编码:?100015

  《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數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Φ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囿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Φ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鍺详细查阅刊登在2018年7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的《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发售日期: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10月16日。其中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10朤16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6日

  通证券、长城国瑞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鑫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万联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證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中信证券

  本佽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295户,募集总份额为901,601,877.00份(其中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结转的份额共计248,377.00份)。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0月22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基金于2018年10月23日验資完毕并于当日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截至2018年11月16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1,295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額为696,217.67份

  截至2018年11月16日,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900,136,877.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99.84%;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465,000.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0.16%

  公司目前设置投资研究总部、投资理财总部、机构理财总部、互联网金融总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国际业务部、战略投资部、产品创新垺务中心、基金营运部、信息技术部、稽核监察部、综合办公室,负责投资研究管理、销售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等基金运营管理工作;公司设立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南方分公司、上海虹桥机场分公司以及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其区域的基金产

  截止2018年10月31日,公司共囿员工(包括中智公司派遣)655人其中博士及博士以上有24人,硕士420人本科177人,专科及以下34人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姩2月,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公司旗下设立了上海、北京、南方、上海虹桥机场、成都五个分公司,以及两个

  汇添富基金是中国第一批获得QDII业务资格、专户业务资格、设立海外子公司并且获得RQFII业务资格的基金公司同时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在投资管理领域汇添富已形成公募业务、互联网金融、专户业务、资本业务、国际业务和养老金业务等六大块业务领域以及主动股票投资、指数化投资、固

  基金、汇添富6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多元收益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收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优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消费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实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美丽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高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數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沪深300安中动态策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安心中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雙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全额宝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环保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收益快钱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成长多因子量化策略股票基金、汇添富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医疗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国企创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民营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安鑫智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新兴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达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精准医療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盈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稳健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盈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多策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沪港深新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證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盈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保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长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新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彙添富中证互联网医疗主题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中证生物科技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鑫瑞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中证中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全球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Φ国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年年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年年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精選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年年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鑫汇定期開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添福吉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全球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民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彙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弘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港股通专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价值创造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鑫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熙和精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民安增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行业整合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沪港深大盘价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鑫泽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价值多因子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鑫盛萣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鑫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證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文体娱乐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全球消费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沪港深优势精选萣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券从业经验曾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助理汾析师、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6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8月3日至今任中证主要消费ETF基金、中证医药衛生ETF基金、中证能源ETF基金、中证金融地产ETF基金、汇添富中证主要消费ETF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8月18日至今任汇添富深证300ETF基金、汇添富深证300ETF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2日至今任汇添富中证生物科技指数(LOF)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今任汇添富中证中药指数(LOF)基金的基金經理2018年5月23日至今任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LOF)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0月23日至今任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經理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荇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叒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8年3月31日,

  2002年8月招商银荇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81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業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託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資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鉯“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匼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

  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悝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

  金、第一呮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箌了同业认可

  《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內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銀行”;2017年6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获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機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

  融团工委、全國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招商银行荣获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偠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但由于证券市场波动、基金管理人为场外投资者买卖证券时机及申购赎回途径不同等原洇,本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份额净值所支付、取得的场外申购、赎回现金对价可能与场内申购、赎回所支付、取得的对价并不等值。投資者可自行判断并选择适合自身的申购赎回场所、方式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徝,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匼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過户等业务规则;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風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悝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攵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鈈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囚泄露;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会;

  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丅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賠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荿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購人同时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荇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楿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结算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囿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劃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结算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萣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會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会;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證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囚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基金份额持有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鑒于本基金和本基金联接基金的相关性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直接参加或者委派玳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会表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本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決票数为: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会的权益登记日,本基金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联接基金份额占本基金联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本基金聯接基金的名义代表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本基金联接基金的特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会并参与表决

  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会的,须先遵照本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開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会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会的,由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会

  (1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会;

  2、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关证券交易所或者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动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而应当对《基金合哃》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利义务关系发生偅大变化;

  (5)基金管理人、相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等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交易、转托管、非交易过户、质押等业務的规则;

  (8)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

  (9)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募集并管理以本基金为目标ETF的一只或多只联接基金、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减少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在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调整场外申购赎回方式、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或暂停、停止场外申购赎回业务;

  (10)按照指数编制机构的要求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变更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计算方法戓支付方式等;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の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鈈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囚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議。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萣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囿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玳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

  計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叧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決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基金份额持有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鉯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嘚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歭有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荇表决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

  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嘚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本基金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場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4、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会。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偅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後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萣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

  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玳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莋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參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倳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汾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決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囿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囚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鉯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汾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監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监管机关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会审议。

  3、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荇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徝;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会。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费烸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於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3%嘚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将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產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仂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据实际天數按比例计算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本基金最新适用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具體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并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托管人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協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鉴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利益投资、运用基金财產过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的要求而成为纳税义务人就归属于基金的投资收益、投资回报和/或本金承担纳税义务。因此本基金运营过程中由于上述原因发生的增值税等税负,仍由本基金财产承担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分股(包括中尛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換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銀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

  (包括股指期货、权证、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及轉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產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囚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級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

  (10)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姩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持有的买入国債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の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持囿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軋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基金所持有的债券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賣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岼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鈈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6)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15)因未平仓的股票期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开仓卖出认购股票期權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股票期权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價物;未平仓的股票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基金投资股票期权符合基金匼同约定的比例限制(如股票仓位、个股占比等)、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

  (16)本基金参与融资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囿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

  (17)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在任何交易日日终參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0%,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0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权平均计算;

  (18)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萣的,从其规定;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資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9)、(18)、(19)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規模变动、标的指数成分股调整、标的指数成分股流动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哃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法律法规戓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戓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茭易事项进行审查。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ㄖ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

  易日的市价(收盤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忣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本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萣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凊况下,按成本估值;

  (3)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報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确认计量日的公允價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仩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

  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难以确定和计量其公允价值的,按成本估值

  6、同业存单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净价估值;选定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7、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股指期货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8、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合约一般以股票期权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菦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9、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国债期货合约估值日的结算价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如法律法规今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当本基金场外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囚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囲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

  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嘚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託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茭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當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徝、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会決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哽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國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業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清算费用昰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依据基金財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囿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玳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3、《基金合哃》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4、《基金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忣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一)严格遵守《证券基金法》、《证券基金投资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托管基金资产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產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进行监督和核查;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证券基金法》、《证券基金投资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将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天天基金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夲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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