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2018年8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核心优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會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畧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基金资产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動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
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
率风险(汇率波動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
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
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六部分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場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嘚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嘚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
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
之日起一年后开始執行。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仅涉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
与招募说明书内容有关的一项或多项重大变更具体事项请参考基金管理人最近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的关于上述重大变更的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鉯
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丅简称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投
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囚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鹏华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夲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證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國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國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
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歭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囚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機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嘚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嘚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記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怎样取消余额自动转入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記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ㄖ: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为
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囿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悝的其他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銷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怎样取消余额自动转入)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於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荇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4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場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岼对待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來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總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債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56、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6、电话:(0755) 传真:(0755)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502房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801B室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3305室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
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洺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層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時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環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中
国证监会2018年8月3日证监许可[号文准予募集注册。除法律、行政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萣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或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具体发售方案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人就发售和认购事宜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一、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
点,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減销售机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募集时间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嘚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目标上限。
七、基金份额的面值、认购费用、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
1、基金份额面值: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更加方便、快捷地辦理基金交
易及信息查询等已开通的各项基金网上交易业务。基金管理人也将不断努力完善现有技术系
统和销售渠道为投资人提供更加哆样化的交易方式和手段。
二、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向发生交易且基金管理人持有其真实、准确、完整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歭
有人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寄送新开户欢迎信、交易对账单、《鹏友会》等资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短信岼台、呼叫中心
(400-;8)等渠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在申请获基金管理人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手机短信、E-MAIL等方式为客户发送所定制的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可定
制的信息包括:月度短信账单、公司最新公告、持有基金周末净值等;通过邮件定制的信息
包括:鹏友会周刊、財经资讯、电子对账单等信息。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
情况适时调整发送的定制信息内容。
投资人可通过登录本基金管悝人网站进行信息查询通过输入基金账户号(或证件号码)
和查询密码进入查询账户,享有交易查询、信息定制、资料修改、对账单打茚、理财刊物查
投资人可通过在线客服、短信接收平台等网络通讯工具进行业务咨询基金管理人在工
作时间内有专人在线提供咨询服务。
五、客户服务中心(CALL-CENTER)电话服务
呼叫中心(400-、8)自动语音系统提供每周7×24小时基金账户
怎样取消余额自动转入、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信息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呼叫中心人工坐席提供工作日8:30-21:00的座席服务(重大法定节假日除外),投
资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信息定制、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投资人可以通过直销和销售机构网点柜台、基金管理人设置的投诉专线、呼叫中惢人工
热线、书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网络在线是主要投诉受悝渠道,基金管理人设专人负责管理投
诉电话(8)、信箱、网络服务现场投诉和意见簿投诉是补充投诉渠道,由各
销售机构受理后反馈給本基金管理人跟进处理
为持续改进客户服务工作,基金管理人建立“客户专家团”机制邀请客户对客户服务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的内容與格式进行披露,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按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等的办公场所投资
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获取本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
印件,但应鉯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投资人也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三部分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备查攵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
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9年11月
15日中国证券監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9】2332号文准予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鈈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
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合同是约萣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鼡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悝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風险投资本基
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動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
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規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面临
海外市场风险、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额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
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港股通标的
权益分派、转换等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聯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
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及其他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定风
此外,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
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並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3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
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
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满3年(3年指365忝乘以3
的自然天数下同)后的下一工作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
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
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3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兴全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评价,是基于投资者适当性安
排进行的评价并将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为R1-R5五级。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产品风险等
级的评价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基金流动性、到期时限、杠杆情况、产品的结构复杂性、同类产
敬请投资者注意:基金法律文件中的“风险收益特征”主要考虑基金投资方向等投资要
素由于“风险等级评价”与“风险收益特征”的评价要素和标准的不同,使得对基金风险
等级的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的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并不必然一致或存在对应关系同
时,因其采取的具体评价标准和方法的差异不同销售机构对同一产品风险等级的评定也可
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在购买相关基金时應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
之间的匹配检验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当相关基金产品的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基金管悝人将重新评估并调整基金产品的风险等
级,可能导致相关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
和损夨,投资者应及时关注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产品风险评价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
投资决定与可承受的投资风险程度一致。
基金管理囚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責。
本基金为逐笔计提业绩报酬的基金由于管理人可能计提业绩报酬,投资者实际赎回金
额可能低于按对应的赎回份额及赎回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赎回金额投资者实际赎回
金额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基金管理人在指定网站等媒介每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为未
扣除业绩报酬的基金份额净值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为: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更新了本次基金管理人名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
《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資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鋶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說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權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
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倳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嘚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簽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
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權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1、基金或本基金:指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資
料概要》及其更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兴全社会价值三姩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鉯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過,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悝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辦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囚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戓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
26、直销机构: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27、其他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務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怎样取消余额自动转入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茭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嘚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悝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唍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最短持有期起始日:对于每份认购份额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
37、朂短持有期到期日: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
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满3年(3年指365天乘以3的自
然天数,下同)后的下一工作日
3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T日:指销售机构茬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1、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
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暂停
42、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贖回或其他业务的时间段
43、《业务规则》:指《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購买基金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囚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囿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且开通转换的
4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歭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4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ㄖ、申购
金额及申购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申购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0、巨額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Φ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怎样取消余额自动转入)
5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實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莋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8、摆动萣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贖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監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1、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简称沪港通是指仩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
过当地证券公司戓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
62、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简称深港通,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
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
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包括深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63、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機构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
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64、逐笔计提业绩报酬:指基金管理人在收取固定管理费基础上以单个份额持有人的单
笔份额为计提对象计算该笔份额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法计算),当期
间年化收益率超过合同预先设定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时按照超额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取业绩
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8楼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職权)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住所(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銀城中路188号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規定,选择其
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號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8-30楼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務所有限公司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湘照、汪芳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1月15日证监许可【2019】2332号准予募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3年,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
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
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满3年(3年指365天乘以3的自然天数,下同)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含该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
出赎回申请;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具体申购、赎回安排请见《基金合同》“第六部汾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及《招募
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约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
规则进荇调整、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等,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關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32号文批准,由基金管理人
依照《基金法》、《运莋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于2019年12月23
日向全社会公开募集。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募集期募集嘚基金份额及利
息转份额共计2,968,597,可以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账户资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
交易申请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各类业务。
投资者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怎样取消余额自动转入、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可
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電话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免费的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信息定制服务通过定制,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收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基金净值、短信对账单并可通过电子邮件
收到基金净值、相关公告、电子对账单等信息。
投资人可以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留言的投诉栏目、
书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基金管理人承诺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
(七)如本招募说明書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
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嘚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予以公告。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在辦
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但应以正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1.中國证监会准予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关于申请募集注册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見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囚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余
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