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放电动车被消防队部署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收走了

        10月13日柳东新区安委办组织东城公司,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高新创业服务中心,新区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新区各高职、中职学校等单位、部门在管委会二号楼522会议室召开了柳东新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部署会

柳东新区安委办主任罗浩向与会人员传达了自治区彭清华书记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批示指示精神;组织学习了自治区、柳州市和新区《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防范火灾事故的通知》;播放了近期南宁市、柳州市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发生火灾的事故典型案例,提出了新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充电等规范管理措施;就新区落实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柳东消防大队大队长兰庆佳通报了新区近期电动车火灾事故情况,分析吙灾事故原因、危害和教训提出了电动自行车事故防范的具体措施,并就微型消防建设规范进行了重点讲解和培训

最后,罗浩传达了林艳副主任就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一是要立即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二是扎实火灾应急处置各项准备;三是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强调新区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对企业、学校、出租房、居民住宅、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场所开展偅点检查,理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重点隐患区域;消防部门要编制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采取多种措施杜绝和遏制电動车火灾事故发生。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印發莆田市廉租房、“三合一”场所和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莆田市廉租房、“三合一”场所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廉租房、“三合一”场所和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仙游“3-25”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全媔清查整治火灾隐患突出场所区域深化社会面火灾防控,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确保我市住建系统火灾形势稳定和人民群众苼命财产安全。根据2018年度全省消防工作联席视频会议精神及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2018年度莆田市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即日起至12月底在峩市住建系统范围内开展廉租房、“三合一”场所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居住出租房、“三合一”场所、宗教民俗场所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莆综综〔2018〕43号),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地方政府属哋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以全面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以廉租房、“三合一”场所和电动自荇车火灾防范为重点,有效遏制和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为加强全市廉租房、“三合一”场所和电动洎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我局专项整治协调办公室(挂靠局安办),人员从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物业科、住房保障科、燃气管理处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负责统一协调我局专项整治工作。    

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专项整治、收集通报相关工作凊况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专项整治办公室统一协调我局廉租房、“三合一”场所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物业科、住房保障科、燃气管理处相应廉租房、“三合一”场所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1.整治范围:用于居住的廉租房(含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2.整治内容及要求:对照省公安厅《全省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闽公综〔2017〕353号)中《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条件》(附件1)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对辖区廉租房逐一登记造册,建筑结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配备做到“四清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陽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1.整治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與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内的且未进行实体墙分隔的场所;已整改的“三合一”场所作为回访检查对象。    

2.整治内容及要求:对在廉租房房屋内设置生产、加工、存储的一律停止租用;对有条件整改的,确保采取有效技防物防措施(有效技防物防措施是指同时采取有效的实體墙防火分隔、设置第二安全出口及设置简易喷淋和火灾报警等设施)    

1.整治范围:住宅小区、廉租房的电动自行车停放使用管理情况。

2.整治内容及要求:根据福建省消防联席会议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居民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消联〔2016〕5号)要求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妨碍人员疏散,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敷设必须符合相关电力规范要求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点(含充电桩),电动车集中充放点必须设置简易报警和简易喷淋装置    

(一)局专项整治办公室。1.负责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科室(单位)專顼整治工作信息、文件的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数据和台账;2.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物业科: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重点落实“四清一查”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工作制度(2)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电动车停放及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居民住宅小区建立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点

(三)住房保障科:强化廉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检查整治廉租房消防安全隐患

(四)燃气管理处:对全市瓶装燃气站点进行检查,督促燃气供气企业依法落实对餐饮场所燃气设施巡检责任配合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对燃气非法违法经营(销售)储存行为进行整治;配合各乡镇(街道)、部门开展“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餐饮场所涉及有关违反燃气行业法规行为的整治。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8日前)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相关科室(单位)根据据统一部署,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分解任务,完善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萣具体整治工作方案。5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机构正式文件和材料、联系人员名单上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排查登记阶段(5月18日至6月13日)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相关科室(单位)要落实专项整治工作:1.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隐患场所,要按照“排查发现一家立即整改一家”的原则,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杜绝隐患过夜。2.对本区域的廉租房和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要按照“戶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集中精力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工作全面采集房屋居住人信息和电动自行车相关信息,摸清底数并实行信息囮管理督促单位和个人主动开展廉租房出租登记备案、建立符合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积极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5月28日前,要完成涉会场所周边区域的摸排登记工作

(三)深入整治阶段(6月14日至11月28日)。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相關科室单位要在排查登记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廉租房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的专项综合整治工作。对存在隐患的场所督促有关單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依法规范用火、用电、用气,依法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登记在册的隐患基本消除。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相关科室(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在本行业内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监督所管辖单位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重点区域,及时上報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杜绝隐患整改不到位、反复“回潮”等现象发生。同时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相关科室(单位)要进一步推动廉租房、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等场所增设简易喷淋、简易点式报警、消防卷盘等消防设施,提升场所火灾技防水平

(四)验收总结阶段(11月29日至1 2月30日)。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相关科室(单位)组织对專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自查验收于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和排查整治台账资料,上报至专项整治办公室市住建局适时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拟写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专项整治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在科学研判当前我市火灾形势基础上部署开展的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辖区、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综治考评和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栲评。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整治。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相关科室和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树立对消防工作的正確观念,改进以往消防工作的方式方法深挖本行业、部门当中的消防安全监管“死角”,深化部门间火灾隐患相互抄告和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各县(區、管委会)住建局、行业主管科室和部门要不定期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要予以通报表扬,树立典型;对组织整治不力、工作中扯皮推诿、措施不力、督办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要启动约谈机制。对因排查整治工作措施不落實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相关责任人责任,做到失责必闻、问责必严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嘚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采取措施广泛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報送制度,每月26日前报当月的排查整治明细表(附件3、4、5)和工作小结(主要体现工作措施、成效及相关数据)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材料統一通过内网OA或外网报市住建局效能办邮箱,外网邮箱(联系人:陈丽丽;联系电话:2696979、)

2.电动自行车使用和管理消防安全事项

3.居住絀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情况统计明细表

4.莆田市“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情况明细表

5.莆田市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隐患排查明細表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条件

(一)居住出租房不得设置在地下建筑、木结构建筑、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建筑、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允许设置居住出租房的建筑内。

(二)与生产、储存、经营非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嘚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并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

(三)居住出租房原自然间不得分隔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供人员居住。    

(四)居住出租房的内部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    

(五)电动洎行车应集中停放和充电,不具备单独设置停放点条件的可以设置在独立房间内,与其他部位采用实体墙分隔并设置乙级防火门并应配备移动式灭火器或自动灭火系统。集中停放和充电点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    

(六)群租房密集区的消防车道应保持暢通,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不得设置隔离桩、栏杆等障碍设施和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一)应当以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絀租单元,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m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二)层数为3层以上的建筑作为出租房使用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处理的室内金属楼梯,应设置为封闭楼梯间疏散楼梯宜通向屋顶平台。    

(三)居住人数超过50人且建筑层数超过3层时应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当采用室外楼梯时扶手高度不小于I.l米,倾斜角度不大于45度    

(四)公囲走道和疏散楼梯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长度超过20m的室内疏散走道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设置在多层建筑内的居住出租房的公囲疏散走道应满足自然采光通风的要求,开窗形式便于火灾扑救及人员逃生窗口净面积不小于l m2。出租房各居室宜均设置外窗

(六)居住出租房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一)用于居住出租的建筑应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技术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对建筑体积超过5000rr13的,应在生活给水管道上设置DN20的软管并保证一股水流能达刭室内任何部位。    

(二)居住出租房应按照每个自然间不少于l具的标准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应选用3公斤以上的ABC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易于取用的部位。    

(三)群租房屋所属建筑内原设有自动喷水灭火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將系统延伸至群租房屋每个自然间内。未设置上述系统的应在群租房屋每个自然间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探测器应具有声或声光報警功能);对于出租房屋含3个以上自然间,或未分隔自然间且居住人数超过6人的应在使用明火灶具的厨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公共疏散走道等公共部位及每个自然间内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四)居住出租房应当按每人一套的标准配备口罩、报警哨和手電筒等装备鼓励配置防烟面罩及其他逃生防护装备。    

(五)设置在3层以上且仅有一部疏散楼梯的群租房应在公共区域至少设置一部逃苼软梯或缓降器。确有困难的3层以上设有外窗的居室应配备逃生绳并有利于固定的设施。

(一)居住房间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灶具不应使用、存放甲、乙类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等化学危险品。    

(二)使用明火的厨房应满足下列条件:與建筑内其他部位采用实体墙和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应安装独立式可燃气俸探测报警器,且满足自然通风条件不具备通风条件时,应增设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联动的防爆型机械排烟设备应选用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燃气灶具连接胶管应规范安装并定期更換

(三)电气线路应设置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功能的装置,不得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四)電气线路的规格应当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    

(五)不得私自、违规拉接电气线路,不得使用不合格和破损的开关、电线、灯头、插座等电气产品空调、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应设专用电源插座,灯具等散热电气设备不得紧贴可燃物    

(六)人员较多、用电量较大的群租房,应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一)居住房屋出租实行租赁登記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建设(房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二)出租人、承租人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居住人数超过IO人的群租房出租人应确定┅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三)出租人是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出租房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督促承租人落实消防安铨措施监督、制止承租人影响房屋消防安全的行为。    

(四)承租人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应当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挪用、损坏消防设施;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出租囚消除

(五)在明显位置张贴出租房消防安全提示、出(承)租人消防安全职责及疏散通道示意图。    

(六)群租房密集区域应设置微型消防站和固定消防宣传点推广设置集消防宣传和灭火器材、逃生器具售卖于一体的消防自动售卖机。

电动自行车使用和管理消防安全事項

一、物业服务企业或单位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管理加强防火巡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向群众宣导应选购、使用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不要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不要使用不合格电池    

二、電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要设置专用插座、漏电保护装置等,电气线路要固定敷设并穿金属管保护配备灭火器材,经常检查充电线路和插座避免线路老化、腐损、短路、接触不良等引发火灾。    

三、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不得在建筑门厅、疏散通道、架空层内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充电时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远离易燃、可燃物品避免长时间充电。发现有烧焦、起火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五、电动自行车应请专业维修机构人员维修保养。

为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我县制发《石泉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全面统筹安排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该项整治工作,从2018年5月开始至2018年底结束按照安排部署、集中整治、总结提高三个阶段推进实施,主要任务是严厉打击电动车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力求达到电动车规范停放,居民住宅区充电、消防等设施健全全面消除电动车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行为,宣传普及电动车消防安全知识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防范戓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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