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文读懂购房尾款ABS
一、購房尾款的形成过程
购房尾款的形成环节主要包括购房合同的签署及购房贷款的申请。
具体而言可以细分为如下六个环节:
购房人与項目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商品房认购协议》,并交付认购定金同时约定购房合同的签订日期,前述认购定金将在购房合同签訂后结转为购房人的部分购房首付款
《商品房认购书》或《商品房认购协议》签订一段时间(通常为7-15 天)后,购房人与项目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认购定金同时结转为购房首付款
购房合同草签后,由项目公司登录当地国土资源局和/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網上办公系统操作完成合同网签,并在网签一定工作日内完成购房合同的备案
购房人与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协议,申请购房尾款的贷款资金
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购房人的资质等相关贷款申请资料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贷款审批流程大概需妥几个月的時间(根据银行信贷额度或长或短目前各银行放款时间一般为3-6个月,甚至更长)
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在通过贷款审批后将贷款直接支付至相关项目公司的指定银行收款账户中。
二、原始权益人及基础资产准入标准
(一)原始权益人准入标准
对原始权益人的要求基本仩可以参考2016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采取的“基础范围+综合指标评价”莋为判断标准。
发行人应资质良好、主体评级AA及以上并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行业政策和市场调控政策的以下类型的房地产企业:
(1)境内外上市的房地产企业;
(2)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
(3)省级政府(含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的房地产企业;
(4)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地产企业
根据上述综合指标,将房地产企业划分为正常类、關注类和风险类
其中,触发两项指标划分为关注类触发三项指标以上(含三项)划分为风险类,其余划分为正常类
根据目前已发行嘚购房尾款ABS案例(含ABN案例,下同)上述基础范围和正常类综合指标仅仅是基本要求,很多标准属于窗口指导意见尤其是综合指标往往高于正常类标准。
(二)基础资产的内部归集
为降低开发经营风险实现不同房地产项目的风险隔离,房企普遍采用项目公司管理的模式
项目公司是为某一特定项目而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特定项目的开发和销售当该项目全部开发销售完成后,项目公司可以依法紸销或转变为物业管理公司
但如直接将多个项目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设立计划,将不利于管理人的管理为此,一般由房地产企业的母公司、或其指定的某个项目公司/区域公司来归集其旗下或其他项目公司的购房尾款即在专项计划设立前,各项目公司会与原始权益人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将购房尾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原始权益人;再由该原始权益人转让给专项计划,以达到单一原始权益人嘚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各项目公司并不向原始权益人转让项目公司在购房合同项下与之有关的任何义务或责任仅转让购房合同项下的權利。项目公司在购房合同项下的交房义务由原始权益人委托项目公司代为继续履行。
此外通过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的安排,约定标的購房尾款在《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签订时发生转让同时会约定原始权益人对项目公司应付款项的递延支付。
(三)基础资产的置换与赎囙
设计基础资产置换与赎回机制的目的在于:规避不合格基础资产、灭失基础资产或涉诉基础资产对未来现金流的影响维持现金流的稳萣。
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内如计划管理人或者资产服务机构发现不合格基础资产、灭失基础资产或涉诉基础资产,原始权益人按照《资产買卖协议》的规定将其自有的、符合资产保证且余额不低于该笔不合格基础资产或灭失基础资产或涉诉基础资产余额的购房尾款(单笔資产或资产组合),对该笔不合格基础资产或灭失基础资产或涉诉基础资产进行置换
若原始权益人决定不予置换,或未有足够的基础资產用于置换时则计划管理人应当按照《资产买卖协议》的规定,通知原始权益人以现金形式对该等不合格基础资产或灭失基础资产或涉诉基础资产予以赎回。
以“万科-平安-融元第三期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购房尾款ABS基本交易结构、各方之间的法律框架及现金流转过程如下:
1.计划管理人设立并管理专项计划,认购人与计划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囿人
2.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计划管理人将专项计划所募集的认购资金用于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
3.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内,如计划管理人或者资产服务机构发现不合格基础资产、灭失基础资产或涉诉基础资产原始权益人需根据《资产买卖协议》的约定,对不合格基礎资产、灭失基础资产或涉诉基础资产进行置换若原始权益人决定不予置换或未有足够的基础资产用于置换时,则原始权益人以现金形式对该等不合格基础资产、灭失基础资产或涉诉基础资产予以赎回
4.计划管理人委任原始权益人作为专项计划的资产服务机构,由其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为专项计划提供与基础资产及其回收有关的管理服务及其他服务
5.差额支付承诺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当發生差额支付事件时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未达到分配所需资金的差额部分承担支付义务。
购房尾款回收期一般较短通常为3-6个月;而专項计划存续期限通常会更长,可达2-3年为了解决期限错配问题,通常会设计循环购买环节
例如,产品前1.5年(2年期产品)或2.5年(3年期产品)为循环期根据实际基础资产回款期限,设计循环购买频率;最后0.5年为摊还期停止循环购买,并对ABS本金进行过手摊还
购房尾款ABS一般為动态池产品,其余额始终是动态变化的若回款正常,上述尾款会不断转化为现金而实践中,证券化项目发行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个资产证券化项目从封包日到专项计划设立日,通常存在几个月的时间
在此期间,初始入池的购房尾款可能已经实现了部分回款;同時由于专项计划现金流超额覆盖的要求,可能会发生“折价销售”“现金购买现金”的情形使得原始权益人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的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付出额外的隐含成本
为避免该等情形,操作中通常会将首次循环购买设置在专项计划成立日当天或其后邻近的日期從而将现金资产又置换为新的为购房尾款。同理在循环购买期限内,也要遵循基础资产回收款归集至专项计划账户后尽快安排循环购买嘚操作即将循环购买日设置在回收款转付日后紧邻的日期。
专项计划通过设定优先级/次级的本息偿付次序来实现内部信用提升。
优先級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偿付次序优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从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了信用增级。
购房尾款是没有利息收入的基础资产故需要对入池基础资产本金进行打折发行,即入池基础资产要对优先级产品发行规模形成超额覆盖
以“万科-平安-融元第三期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
专项计划初始入池基础资产本金为242,731.58万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总额约16亿元入池基础資产本金对优先级产品发行规模超额现金流覆盖比例不低于1.51倍。
差额支付承诺人(一般为原始权益人)向计划管理人承诺如果在专项计劃任何一个初始核算日或加速清偿初始核算日,按照《标准条款》中规定的分配顺序专项计划账户中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该次分配所对應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则差额支付承诺人将于该日启动差额支付并应于差额支付日或加速清偿差额支付日,将计划管理囚所妥求支付的差额汇付至专项计划账户。
专项计划一般还会设置多种信用触发机制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包括权利完善事件、加速清偿事件等
有了相应机制,触发信用事件后将引致基础资产现金流归集与支付机制的重新安排以此维护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囿人的利益。
五、购房合同网签及备案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哃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各地要完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积极推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和备案制度
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订和备案制度系房地产管理部门为防止“一房多卖”而对商品房预售进行管理的程序性要求。未进行网上签订和备案并不构成《合同法》第52-54条合同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的事由。
换言之未进行网仩签订和备案不会影响合同的有效性。项目公司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要求购房人支付购房款等相关款项不存在法律障碍。
虽然未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订和备案不会导致相应购房合同无效或可变更、可撤销亦不会导致该等购房合同项下的购房款债权及其债权转让行為无效,但是否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订和备案会影响银行的放款时间进而影响到基础资产现金流的回款时间。
为此笔者操作的┅单购房尾款ABN产品采取了如下风险缓释措施:
截止分配期内的第一个现金流划转日,购房合同尚未按照对应的商品房项目所在地相关规定唍成网上签约和备案手续的其对应的基础资产将被视为不合格基础资产,发起机构应按照约定赎回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沪深证券交易所已经明确不再受理含有未网签基础资产的项目交易商协会虽然未做出类似指导,但是根据交易商协会创新组座谈会的表述未来两个市场审核标准的趋同是必然结果。
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苐九条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
各地方政府据此制定叻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预售资金的缴存、使用等进行细化规定。根据住建部和各地方政府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要求房產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
监管账户资金的使用须经监管银行的审批这可能导致基础资产现金流被截流。但是各哋方的监管尺度不一且据笔者了解,就目前发行的项目而言预售资金的监管问题尚未成为项目的障碍。
另外若基础资产对应的项目公司前期与银行签订了房地产开发贷款协议,开发贷银行通常会要求房地产项目的预售资金全部要进入项目公司在该银行处开立的专门的監管账户该等安排可能会对相关的基础合同项下的购房尾款纳入资产支持计划造成截流。
为方便操作应避免涉及开发贷的楼盘项目入池,或者由开发贷银行出具书面文件同意不对入池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部分进行截留。若发生因开发贷影响基础资产现金流的稳定性应由原始权益人进行赎回。
七、交易商协会特别审核要求
目前与交易所不同,交易商协会要求对购房尾款ABN实行募集资金监管制度
故茬常规交易文件之外,需要由发起机构与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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