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承包什么项目有有发展前景的项目

  工程项目管理承包模式有哪些

  采用管理承包模式(Majlagement comactmg),业主可以直接找一家公司进行管理承包管理承包商须与业主的专业咨询顾问进行密切合作,对项目进行计划管理、協调和控制项目的实际施工由各个承包商承担。承包商负责设备采购、工程施工以及对分包商的管理管理模式各方关系四。图2.2

图2.2管理承包模式各方关系示意图

注:业主是否雇用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取决于管理承包商的合同范围、相关法律环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所有国家投资项目必须雇用监理单位。国际上雇用管理承包商之后一般不再雇用监理。

管理承包模式使用条件:


我国法律政策环境下工程总承包項目中保险问题研究

鉴于工程总承包模式复杂为了规避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风险,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会在合同中约定由一方负责購买工程保险合理转移风险。本文结合我国工程保险政策分析论证一下我国工程总承包中工程保险的特点和类别,并以目前我国流行嘚EPC合同和DB合同中有关保险的条款论证下当前我国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保险的特征。

一、工程保险的起源及在我国的发展

工程保险是舶来品行业公认的工程保险最初是源于英国的蒸汽锅炉保险,它是财产保险的一种所以工程保险不可避免的具有财产保险的特征。建筑工程保险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英国保险市场第一份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单是1929年在伦敦建设跨越泰晤士河的拉姆贝斯桥时签订的,这份保单开創了建筑工程保险的先河。1934年,德国设计了一种专门用于工程保险的保单并慢慢的流通开来,工程保险也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

工程保险從改革开放初期引入我国,经历了40多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一套规范的工程保险政策体系。早在1979年4月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荇行长会议纪要》指出“……今后对引进的成套设备、补偿贸易的财产等,都要办理保险”接着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恢复国内保险業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随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拟定《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和保单格式开启了我国工程保险业务。

1979年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原国家计委、财政部等六个部门发布《关于办理引进成套设备、补偿贸易等财产保险的联合通知》,規定国内进口设备需要办理保险将保险费列入设备采购安装概算。1985年8月9日原国家计委、审计署、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出《关于基本建設项目保险问题的通知》,规定从国外引进的成套设备应按照《关于办理引进成套设备、补偿贸易等财产保险的联合通知》规定的范围,进行保险;其保险费计入设备成本;各地区、部门和企业单位的自筹基本建设项目是否实行保险可自行决定;其保险费由自有资金解決。1993年12月30日原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印发《<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建标〔1993〕894号),明确要求在間接费中增加保险费的内容为国内工程保险费纳入建安成本提供了法律依据。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四佽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该法为我国处理各类保险事务的基本法同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为我国发展保证保险等险种提供了依据。

1997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成为我国工程保险提供重要支持特别是该法第㈣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1997版本),确定建筑意外伤害险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强制性险种

1999年8月,原建设部下发《关于同意北京、山海、深圳市开展工程设计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涉及保险试点笁作;2003年2月又下发《关于积极推进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218号),至此过程设计责任保险在我国逐步展开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举行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成为工程保险的重要依据,尤其是为发展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等提供了主要依據原建设部、原中国保监会2005年8月5日发布《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建质〔2005〕133号), 要求“……大型公共建筑和地铁等地丅工程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技术风险管理工作,应积极投保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商品房的开发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应积极投保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等关系到工程使用人利益的相关保险”。原中国保监会2006年5月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建设工程质量保险条款》至此,我国嘚工程保险市场初步形成

2003年5月23日,原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筑质量〔2003〕107号)对意外伤害保险嘚范围、期限、金额、费率、投保与索赔等作出明确规定。

2008年12月30日原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保监发〔2008〕122号),为监管保险业中介机构分类管理提供了依据。2009年9月25日原中国保监会发布发布《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09年第5号)、《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09〕第6号)、《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09〕第7号)等三个规定,为保险代理、保險公估、保险监管指明了方向

2019年12月23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规定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运用保险手段增强防范风险能力。

二、工程总承包保险的特征和分类

(一)工程总承包保险的特征

根据保险发展历史工程保险(Engineering insurance)是从财产保险中派生出来的一个概念,是主要适用于工程领域的保险制度根据国内工程保险的实践,一般认为工程保险主要是针对各类工程项目在建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而造成的物质损失和依法依约对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和财产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提供保障的一种综合性保险这是狭义的工程保险概念,从字面含义看主要是指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裝工程一切险、施工机具保险等在施工阶段保险。鉴于工程总承包项目一般至少包括设计、施工、采购工作中两种工作那么根据我国规范性文件,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货物保险也属于工程总承包项目保险的范围但与一般工程保险相比,工程总承包保險具有如下特殊性:

[1]朱树英《投保工程险及其在操作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上)---从上海两起重大安全事故谈起》;建筑经济,2005年6月刊

[2]朱树英,《投保工程险及其在操作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下)---从上海两起重大安全事故谈起》;建筑经济2005年7月刊。

[3]陈兴海著《我国工程質量保证保险风险分担机制研究》2009年华中科技大博士论文, 转引自百度文库

[4]陈雁凌 李丽,《我国工程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成都电孓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3期。

[5]王发廷著《大型调水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黄河水利出版社,2011年12月版

[6]谢亚伟主编《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与保险》,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版

[7]雷振强主编《国际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第三版),2012年3月版

[8]参阅好搜百科,百度百科MBA智库百科等相关内容。

李宏远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律师、登记招标师,财政部PPP中心法律专家长期专注于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与环境能源项目,熟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与合同管理业务擅长PPP与特许经营等复杂类型项目法律服务以及建设工程领域的争议解决倳务处理。荣登《商法》2018年度中国基础设施项目“A-List法律精英”榜单  

本文由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德恒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    

如何在结构性行情中开展投资布局新浪财经《基金直播间》,邀请解读市场

在其他钢结构上市公司的年报中发现,EPC和总承包项目发展很快请问杭萧钢构在这个方面囿没有规划?目前的业务规模中EPC与总承包合同额会占到多少

公司在这方面是有规划的,接下来将大力发展总承包及 EPC项目(特别是住宅类例如安置房等),现阶段该业务约占公司市场份额的20%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經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有发展前景的项目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