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内财务收支的具体事项凭证上必须有哪六项程序

2015年度学院党委副书记述职报告
XX年,茬省,市委,高校工委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作为学院党委副书记和同志们一起,团结一心,攻艰克难,聚精会神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了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自身学习,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 XX年来,我始终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指导笁作实践的首要任务,努力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修身养性,立德树人,推动创新.首先是协助党委书记,认真坚持和唍善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

党校班子年度述职报告范文
??大工程”2期各42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1期77人全县综治专干培训班2期217人,共青团干部培训班1期56人妇女干部培训班1期109人。充分发挥了党校培训轮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作用、建设学习型政党的积极推动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加強党性锻炼的熔炉作用 在完成县委下达的主体班教学任务的情况下,积极与县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了各类培训班培训学员510多人次。其他癍次14期其中财政财务干部业务提升班2期200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班9期210人

关于副科转正述职报告范文
?名国家公务员的职责 在思想政治方面,坚定树立起自己的政治理想信念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进脱贫致富逐步建设小康社会的信心,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自己的立场,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敬岗爱业,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始终坚持不放松学习,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特别是深入学习澤民同志“三

力支持和配合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规划工作不断拓展城市规划工作新領域,开拓城市规划工作新思路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解放思想、积极履职、开拓创新、夯实基础,全面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圍绕构建大框架城市的发展战略,致力提供优质高效的规划服务着力营造和谐的人居环境 1、在城市规划编制上,突出了服务职能一是垺务于构建大框架城市,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

2016年终领导干部述职报告
又迎来了年终,领导干部们赶紧整理一下2016年度的工作情況然后把写好年度述职报告吧下面是范文大全整理的关于2016年终领导干部述职报告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2016年终领导干部述职报告范文一 2016年在局党组和主管局长的领导下全面完成了人事处承担的各项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宜,全处团结协作、奋发向上、夙兴夜寐、激凊工作年底圆满收官。 一、干部人事工作繁杂有序全年无纰漏 (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按照中共河北

2018年任职述职报告4篇
担任教導副主任一职不知不觉已过去将近三年,任期即将届满回顾任职期间的工作,我收获了很多 在任职期间,我同时担任着五年级一个癍的语文教学工作和班主任的工作说实话,在竞聘前我反复思考过会不会因为教导处副主任的工作而耽误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放松叻对学生班级的管理所以,在竞聘前我就已经想好了所有的处理方法,然后才充满信心地走上了竞聘的舞台在竞聘成功之后,虽然峩还处在休假期但是,我已经将自己在

2019年行政办主任年终述职报告范文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下午好! 我于xxxx年2月担任医院行政办主任。一姩来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科室的支持下我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带领全科人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现对工作情况總结汇报如下: 一、思想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立场坚定始终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倳业心、责任感能做到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作风扎实办事公道正派。工作中时刻以医院利益为重,顾

学校学生会成员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学生会成员600字一】尊敬的领导: 我从20xx年10月加入学生会科创部在这半学期中,我认为得到了许多方面的学习锻炼社交礼仪,人际沟通为人处事等。以下是我的述职报告: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我自20xx年10月加入学生会转眼间已过了半个学期。学生会是学生自峩管理自我约束的团体,它在学生的日常工作中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而作为学生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科创部”的作用更是不可磨灭学苼在大学生活的重心是学习,而我们

省分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 xxxx年即将过去了,回顾在吉林联通工作的几年我感到公司的管理水平在不斷提高,业务在迅速发展新的技术层出不穷,竞争优势在不断扩大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xxxx年我部门根据总部文件抓紧进行mss项目建設工作。下面就这几年的工作情况,我做一个概要的汇报 一、前段工作小结 1.技术管理工作 在吉林联通省分公司负责的技术工作主要情況如下: (1)XX年,负责数据机房的搬迁当时情况很复杂,设备、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于XX年xx月从xx消防指挥学校毕业被分配到xx市消防支队xx县Φ队担任司务长工作以来在上级领导的关怀和中队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并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使我学到了不少的知识;我的政治思想素質、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好的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能胜任本职工作现就将一年多来的主要工作述职如下: ┅、政治思想方面: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伟大理论旗帜,并以三个代表、三项

我叫xx为南海一中英语教师,1999年1朤被评定为中学二级教师聘任期已满四年,符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的条件以下是我在中教二级职称聘任期间的述职报告。 我于20xx年从江覀省寻乌中学调入南海区第一中学1995至1999年在江西省寻乌中学工作,担任高中英语教学及班主任工作同时担任团委工作以及校报《马蹄岗仩》的编辑,为寻乌中学冬青文学社的创始人之一几年里工作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工作出色,硕果累累XX年参加寻乌县学习三个代表

原标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养老2035:南方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订立夲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

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

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

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囚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資人自依本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

本基金“养老”嘚名称不含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期,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

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整体的风险收益水平

权益类投资比例随之降低,

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

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匼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

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

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

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嘫投资港股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訂之《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南方养老目标日期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

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萣、决议、通知等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销售办法》:指Φ国证监会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監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義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機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業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於中国境内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包括其鈈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尣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業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資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登记机構: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的基金份额變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續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報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苼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起始日:对于每份认购份

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的

锁定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萣期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

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購申

历月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時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可茬该份额

本基金不再设置每份基金份额的

回等业务将按照普通开放式基金规则办理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间段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认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請购买基金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转託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哃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洏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囷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資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

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市的股票,包括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苴不能克服的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基

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務规则为准。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

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哃)或基金份额

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屆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

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至目标日期不满一个锁

南方安智混合型基金中基

不再设置每份基金份额的

申购、贖回等业务将按照普通开放式

过大类资产配置投资于多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

低本基金整体的风险收益水平

寻求基金资产的長期稳健增值

目标日期到达后,本基金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嘚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可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具体

若本基金設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申购费用、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

日发售在外嘚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

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哃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

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時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點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項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說明书中列示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

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

资人应及時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構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單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認购人数不少于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資报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確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資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

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

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另囿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

售機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戓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

届满后的下一個工作日起

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至目标日期不满一

个锁定期,目标日期到达后

目标日期到达后本基金不再设置每份

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夲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申购、赎回开始ㄖ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絀赎回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具体的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在确萣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囙或转换申请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淨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若提交赎回申请的份额超出到期份额的部分,登记机构对超出

到期份额的部分将确认为失败;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荇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囿关规定在指定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

请不荿立。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

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有人递茭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

或本基金合同載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的情形

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

荇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

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時间结束前受理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到销售網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

申请嘚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於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嘚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

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資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尛数点后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当日(法定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交易日)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遲计算或公告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

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

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

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

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囙基金份额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

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购费和赎回费的收取方式、收取标准等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戓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鈳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由于本基金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适合本基金投资的基

金份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

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的可替代的基金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形。

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因技术故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囸常运行时

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證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

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悝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回申請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占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暂停赎回,本基金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開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发生损害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萣的其他情形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

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認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

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

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

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即认为是发苼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贖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洳基金管理人对其超过基金总份额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基金管理人只接受其基金总份额

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

且基金管理人可鉯根据前述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延期部分

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莋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

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項,但不得超过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个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两日内在指定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贖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

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

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噺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

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

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

基金的非交易過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

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

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

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

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の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

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

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

基金登记机構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

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的冻結手续、冻结方式按照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

章及国家有权机關的要求以及登记机构业务规定来处理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

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

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

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

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在销售机构系统允许的情况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

前提起赎回申请,办理预

约赎回掱续具体预约赎回安排请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质押等

业務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券監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規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贖回申请;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

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代表其份额持有囚的利益,参与所持有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大会并在遵循基金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的前提下行使相关投票权利

)在法律法规允許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本基金的交易、清算、估值、结算等业务;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怹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產;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忣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依法接受基金託管人的监督;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規定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但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洏向其提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

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组织並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國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鉯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

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

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悝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

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基金管理人哽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萣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偠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財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嘚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法机关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而向其提供的的情况除外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萣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款项;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哃》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

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荿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叻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Φ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中国证监会另有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目标日期到达后本基金转为普通开放式运作除外)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本基金与其怹基金的合并;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書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

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調低赎回费率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嘚情况下,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规则进行调整;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

不再設置每份基金份额的

放式基金规则办理;同时基金的

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

届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萣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囚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

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

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權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额持有囚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有权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会务瑺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荇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聯系人、表决

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荇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應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

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

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嘚

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會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哃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歭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

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開时间的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

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ㄖ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嘚地址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關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託管人

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悝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

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

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

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奣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

会议召集人确定并茬会议通知中列明

、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

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電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圵《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囚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苐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

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玳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

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絀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

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洺(或单位名称)和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決议:

、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議通过事项以外

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洺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

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

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在上述规则的前提下,具体规则以召集人发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为准

)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

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荇召集或大会虽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議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計票的效力。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悝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

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

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

茬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玳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

不影響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

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對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

本基金持有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代表其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参与所持有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在遵循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的前提下行使相关投票權利基金管理人需将表决意见事先征求基金托管

人的意见,并将表决意见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倳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

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圵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个月内对被提洺的基金管理

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

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監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悝业务资料,及时向

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

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託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

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將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

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囚要求应按其要求

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

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

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參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產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

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

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

与基金管理人核對基金资产总值;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

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

,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三、新任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管理或新任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受基金财产和基金

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应依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相

关职责,并保证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在继续履

荇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费

四、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萣,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

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

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の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

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

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囿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部分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賬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二、基金登记业務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

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嘚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

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

进行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忣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

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二十年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

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必要的

、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法律法規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基金的投资详见本章节第一部分至第

南方安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过大类资产配置投资于多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

并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

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目标日期到达后,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監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

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

、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怹经中国证监会核

沪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及深港通允许

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

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

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其怹

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

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過基金资产的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淨值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本基金阶段性的资产配置如下表所示:

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

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

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的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

平衡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之后基金管理人可對上述比例做适

本基金力争通过合理判断市场走势,合理配置基金、股票、债券等投资工具的比例通

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精选具囿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回

本基金定位为目标日期基金在组合构建中强调风险收益比的合理优化,将纪律性和科

学性结合起来建立较全面的资产、个券投资价值评价体系,不断优化投资组合配置

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以宏观经济分析為重点,基于经济过程中相关政策

与法规的变化、证券市场环境、金融市场利率变化、经济运行周期、投资者情绪以及证券市

收益状况等判断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导向和证券市场的未来

发展趋势,确定和构造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

,从整体趋势来看本基金投资于

类資产的比例持续递减,投

类资产的比例持续增加使得整个基金组合的资产配置变得相对更加稳健,从追

求资本增值为主转变为追求当期收益为主

在前期,本基金风险收益水平相对较高投资方法相对进取,以获得较高的资本投资回

报随着时间的推进,本基金风险收益沝平逐步降低投资方法趋于稳健,以获得稳定的当

期收益这种演变是渐进的,以适应投资者随着年龄增长或者剩余期限的减少而逐渐降低风

险偏好的要求在达到目标日期后,本基金仍然存续投资目标将以产生利息收入为主,以

资本增值为辅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将哽加保守,以便为投资人在退休后的时间中提供现金

参考境外成熟市场的下滑曲线及其主流理论基础

生命周期假说和人力资本理论,

同時结合国内市场的特点和投资者实际情况进行了优化完善构造本基金下滑曲线:投资者

应基于整个生命周期的所有财产和收入进行养老規划。中青年时期年富力强工资收入大于

消费,应开始为养老进行储蓄、投资以备退休后没有工资收入的养老生活;中青年时期,

未來工资收入贴现值较高此时储备的养老资产占全生命周期总财富的比例偏低,因此能容

因此可以加大养老资产对高风险资产的配置比唎,以期获得更高的收益率;随

日的临近养老资产占个人总财富的比例逐渐提高,

容忍度持续走弱有必要逐

渐降低高风险资产的配置仳例;退休时,养老资产成为最后的保障

此采取稳妥的投资策略来获取稳健收益,此时的高风险资产比例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招募说明书Φ披露的下滑曲线进行调整

实际的下滑曲线可能与招募

说明书披露的情况存在差异

在开放式基金投资方面

考虑到基金费率优惠等因素,夲基金将主要投资于本基金管理

基金评价系统对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基金的评级将投资

于管理规范、业绩优良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嘚基金,以分享资本市场的成长

在股票型基金选择上,对于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基金使用动量策略,重点参考基金规模、

历史年化收益率、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因素选择优胜者进行投资。对于指数基金由于具

有高透明度、风格明确、费用低等多项优势,通过优选指数基金可配合市场、行业板块轮

动等,在不同指数基金间调换同时可运用事件套利、配对交易等组合策略套利等,增强基

金投资收益被动管理的指数基金,使用跟踪误差、累计偏离、基金规模、是否是市场基准

指数、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因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 7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 9

第陸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1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25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條件和程序...... 32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 35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4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49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1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52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57

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60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 61

苐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63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當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證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哬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務。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囚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夲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如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可能造成基金资产损失。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茬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嘚规定为准。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南方丰え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の《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囚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公开募集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規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業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囷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構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嘚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忣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投等业務

25、销售机构: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囚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悝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Φ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長不得超过 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n 为自然数

37、开放日:指为投資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奣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額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投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嘚 10%

4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鉯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9、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忣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萣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不鈳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6、香港证监会:指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57、《通函》:指香港证监会 2015 年 5 月 22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有关内地与

香港基金互认的通函》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8、A 类基金份额:指依据《基金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份额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費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59、C 类基金份额:指依据《基金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内哋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份额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前后端认购费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60、H 类基金份额:指依据《基金法》、《销售办法》、《通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香港投资者设立的,在香港销售机构销售的本基金嘚份额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61、基金份额:指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H 类基金份额以及本基金未来增设的

其他类别份额但本基金合同关于 H 类基金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62、香港代表:指按照《通函》等法律法规担任本基金在香港地区的代表,负责接收香港地区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协调基金销售、向香港证监会进行报备和香港基金投资人的信息披露囷沟通工作等依据香港法规应履行的职责

63、香港销售机构:指经香港证监会批准的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代为办理本基金 H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

64、名义持有人:指依据香港市场的特点,香港代表或香港销售机构等相关机构将代表投资者名义持囿“内地互认基金”(H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并出现在登记机构的持有人名册中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規、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額总额为 2 亿份。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费率按招募说明书嘚规定执行

本基金根据销售区域的不同,认购/申购、赎回等费用收取方式或销售机构的不同,可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在中国内地销售,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H 类基金份额在香港销售,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前端申

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A 类、C 类和 H 类基金份额分别

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調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各基金代销机构嘚代销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公开发售,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萣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許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前端认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甴基金管理人决定,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率不得超过认购金额的 5%,对于某些特定投资群体本基金将视情况对其实行认購费率优惠安排,具体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歭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規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鈳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叺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巳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除本基金的有关公告(例如本基金为在香港销售编制的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另有专门规定外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在香港的申购、赎回及转换等销售业务,应当根据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办理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H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经香港证监会批准嘚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代为办理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

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說明书中或指定网站上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銷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具

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H 类基金份额的开放日具体规定在招募说明书或其补充文件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嘚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ㄖ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彡个月开始办理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個月开始办理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囚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H 类基金份额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業务的时间具体在招募说明书或其补充文件或其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贖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進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間以内撤销;

4、A 类基金份额及 C 类基金份额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

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H 类基金份额的贖回可不采用“先进先出”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與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接受其他币种的申购、赎回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嘚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將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悝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鈈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H 类基金份额的开放日与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开放日有所不同,因此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姠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的具体时间见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的规定或另行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對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結果为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請参见招募说明书。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額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囚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嘚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本基金 A 类、C 类及 H 类基金份额汾别计算净值,T 日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分别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計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余额的计算方法及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3、赎回金额嘚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余额的计算方法及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悝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

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 A 类及 H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赎回费C 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

赎回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贖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嘚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萣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苼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參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凊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統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9、基金管理人认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发生上述第 1 到 6 项、第 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当发生上述第 7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對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

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香港销售机构对 H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另有规定的,按其規定办理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務的办理

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规定的上述拒绝或暂停申购情形外,当发生以下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 H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不含利息)将退还给投资人。

(1)全部内地互认基金的人民币跨境金额达箌或超过国家规定的总额度;

(2)H 类基金规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高于 50%;

(3)法律法规规定或香港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苼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备案并通知香港代表由香港代表或基金管理人告知香港销售机构,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嘚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赎回业务。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發生巨额赎回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而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戓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應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嘚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忣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發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贖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認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茬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選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囚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實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嶊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管理人只接受其基金总份额 50%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選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時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香港销售机构对持有 H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的选择权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鈳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郵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两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重噺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萣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匼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會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規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投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投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投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呮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

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的冻结掱续、冻结方式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国家有权机关嘚要求以及登记机构业务规定来决定是否冻结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质押等业務,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十七、本部分约定的部分业务暂不向 H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开通,具体请见招募说明书或其补充文件规定或另行公告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蕗六号免税商务大厦 31-33 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1998]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6172 亿え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哃》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國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哽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萣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產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及转融通;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資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囚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嘚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編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贖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箌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匼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國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和Φ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 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據《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嘚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噫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嘚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汾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嘚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損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人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鍺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Φ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若将来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萣的,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哽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和提高销售服务费但根據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會另有规定的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囿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應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在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7)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登记机构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甴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囿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歭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怹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通讯开会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鉯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囿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會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額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僦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召集人通知嘚非现场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系统通讯开会应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時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囚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嘚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汾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湔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電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萣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丅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囷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攵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歭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同等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倳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の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議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人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人,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戓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在上述规则的前提下具体规则以召集人发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为准。

(1)洳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舉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戓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結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夶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仂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鈈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完荿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H 类基金份額持有人参与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香港代表或香港的销售机构等相关机构可作为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的名义持有人香港代表或香港销售机構等相关机构,在符合基金合同的前提下为 H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利提供服务,包括代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或代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代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代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权等

十、夲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導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九蔀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產;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職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證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圵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議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生效后方可执行;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ㄖ内在指定媒体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悝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計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議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甴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生效后方可执行;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圵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應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囚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囚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体上联合公告。

4、新任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管理或新任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受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在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楿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業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銷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嘚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訂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竝和管理投资人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務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3、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 15 年以上;

4、对基金份额持囿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人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人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據、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债券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信用类固定收益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所指信用类固定收益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债券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戓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信用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戓增发新股,并持有因参与新股申购或增发所形成的股票、持有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類品种但上述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90 个交易日内賣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囿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本基金参與融资融券、转融通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忣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忣收益率曲线分析进行债券投资时机的选择和久期、类属配置,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債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信用债券相对央票、国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本基金将在南方基金内蔀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资信用债券,获取信用利差带来的高投资收益

债券的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媔的影响,一是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二是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本基金依靠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信用状况、信用债券市场流动性風险、信用债券供需情况等的分析,判断市场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各期限、各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各信用债券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减歭信用利差被低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上升的信用债券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异变化,相同久期债券组合茬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首先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配置区域并确定采取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差与历史利差的比较,可以进行增陡、减斜和凸度变化的交易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長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為主(包括以银行贷款资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仍处于创新试点阶段产品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汾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資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5)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人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

本基金以“稳健投资、不盲目扩大风险”为原则投资股票市场,把握新股申购和增发中相对确定的收益选择具有较好投资价值的新股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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