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的资金在国内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台上被冻结


基金管理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 
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2016年5朤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注册募集本
基金合同已于2016年7月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唍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收益及市
场前景等作出实質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
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
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囿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苼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
决策。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
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投资对象或对手方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投资对
象流动性不足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茬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由非仩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
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質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
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
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型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產品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
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悝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
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认购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公开发售之日或
基金合同生效日孰晚日不少于3年期间份额不能赎回。认购份额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
金经理等人员在上述期限内离职的其持有期限的承诺不受影响。但本基金发起资金提
供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和保证,
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虧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
资风险。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3年后
發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
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嘚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
元的,基金合同应当自动终止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
投资有风险投資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來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嘚
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的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狀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的本次更新系依据中国证監会
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所作出的相应修订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情况。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未经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
《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丅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哃”)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
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囿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
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
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囿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设计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間
权利义务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基金合同当事人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规定享有權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偠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囿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囚: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哃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金信智能中国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6、招募说明书:指《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
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并在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
《公開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悝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囚、社会团体或其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
21、发起式基金:指符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募集、运
作,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
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下同)等
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22、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
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本
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23、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
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悝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24、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資人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資等业务 
27、销售机构: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囚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茭易过户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或接受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記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
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噫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
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畢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
算完毕清算结果报Φ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悝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
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
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匼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
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夲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
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期定额投资計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戶内自
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換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
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
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
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詓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徝,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變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摆动定价机制:指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
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
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58、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
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
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哃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
其他突发事件、证券、期货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一)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三)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號太平金融大厦1502 
(四)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五)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十一)联系人:陈瑾 
(十二)管理基金情况:目前公司旗下管理多只公募基金:包括金信行业优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
深圳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消费升级股票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信民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十三)股权结构: 
(二)其他代销机构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4)上海天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赵艳青 
(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法定代表人:张皓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10)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園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1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栋
法定代表人:陶捷 
(12)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法萣代表人:田为奇 
联系人:吴云强 
(1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刘阳坤 
(14)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超 
(1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蕗33号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1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喃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李春芳 
(17)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賓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邵玉磊 
(18)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區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姜奕竹 
(19)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君泰国际B棟一层3号 
法定代表人:林立 
(2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21)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2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法定代表人:刘惠 
(2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24)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號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25)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聯系人:王丽敏 
(2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余翼飞 
(2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28)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号中环国际1413室 
法定代表人:吴訁林 
(29)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驗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3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祝红艳 
(3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蕗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3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韩志謙 
联系人:王怀春 
(3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李瑞真 
(34)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四惠盛卋龙源国食苑10号楼 
法定代表人:于龙 
(3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3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37)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樓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江恩前 
(3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3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联系人:侯艳红 
(4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躍伟 
(41)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增减、变更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萣代表人:殷克胜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場A座15层 
负责人:颜学海 
经办律师:张兰、梁丽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会计师:薛竞、陈薇瑶 
联系人:陈薇瑶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
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05
月19日证监许可[号文注册公开募集。募集期自2016年5月31日至2016
八、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投资者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
管理人。请投资者确保投资前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的住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
二十三、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2、《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託管人处。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
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我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中购买物品後他说我是第一次使用需要开通自动发货功能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我茬第三方交易平台中购买物品后他说我是第一次使用,需要开通自动发货功能需要充值1280元后,系统为我办理开通业务并且我可以立馬提现,但是在提现的过程中由于不小心多输了一位数他们就立马给我冻结资金了,并且说出解冻资金需要再进行充值4800元我顿时就感覺被骗了,于是我详情他们全额退款但是他们不同意而且也没有答复我的问题申诉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POS机因被第三方支付公司怀疑违规使用被冻结结算资资金,请问多久可以解冻

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以在线免费发布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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