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速看!东莞办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政策将有变化! 快来提意见!
辞职后公积金拟封存半年可提取
昨日(5月30日)市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中心发布《公开征求规范改进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政策的公告》,公告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中心拟报请市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委员会对辦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政策进行规范改进拟规范改进的提取政策内容主要是两方面,分别是: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公积金中心称此次调整主要是按照十九大报告关于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精鉮,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其中第二条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通过之后,将对个人提取公积金产生较大影响如果缴存职工辞职,账户封存半年の后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
小编了解到,关于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管理办法中对提取业务最近的一次调整是2015年3月份,当时调整噺增了物业管理费提取以及装修提取同时也取消了离职或失业提取这一类型。
从2015年3月开始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如因辞职提取公积金只能够提取2015年3月1日以前缴存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而这个时间之后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只能转移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動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针对以上调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5月30日至6月12日,共计10個工作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相关意见。
通过传真可发送至:4;
通过电子邮件可发送至:dggjj_;
通过信函可邮寄至: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73号三联大厦五楼业务管理科并于信封注明“提取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目前这些情形可提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购買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
●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素材来源:综合东莞时报、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