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集团张培海历届董事会成员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苐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暨投资发起设立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佽会议于2004年4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七名董事出席会议,监事会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資发起设立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黄金产业的整体实力,健全黄金饰品行业的产业链,争取在介入黄金資源产业和参与要素市场经营上有一个实质性的突破,公司于2004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广信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老庙黄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发起设立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起设立的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发起,招金集团以其经资产评估并核准的实物资产作为出资折股,其他发起人以现金作为出资折股,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决议公告刊登在2004年3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投入的實物资产的资产评估、核准工作业已完成,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金翅岭矿冶有限公司、河东矿业囿限公司和夏甸矿业有限公司三个主要矿山实物资产经资产评估后出具了《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鲁正评报字(号),并獲烟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股份公司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通知》(烟国资评字(2004)12号)文核准根据经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的并经烟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核准的净资产评估值作为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投入的實物资产价值,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广信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老庙黄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发起设立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将与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广信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老庙黄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发起设立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发起设立公司名称: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

????1、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路东尚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文化路2号

????注册资本:51000万元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2、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平

????住????所:上海市文昌路19号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3、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广昌

????住????所:上海市复兴东路2号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匼资)

????4、深圳市广信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明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27楼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5、上海老庙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平

????住????所:上海市九狮路18号

????注册资本:8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文囮路2号(以工商注册为准)

????四、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和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采用先进科技,组织专业化夶生产,增强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运营,实现经营机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快发展步伐,不断壮大企业规模实力,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为全体股东谋求最大利益。

????五、公司经营范围为黄金开采、选冶等(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六、招金矿业股份公司股本总额53,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均为普通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其中: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金翅岭矿冶有限公司、河东矿业有限公司和夏甸矿业有限公司经评估、核准后的净资产44,185.50万元出资,按65.97%的折股比例,折为29,150万股,占总股本的55%;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6,067.45万元,按65.97%折股比例,折为10,600万股,占总股本的20%;

????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資16,067.45万元,按65.97%折股比例,折为10,600万股,占总股本的20%;

????深圳市广信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3,213.49万元,按65.97%折股比例,折为2,120万股,占总股本的4%;

????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803.37万元,按65.97%折股比例,折为530万股,占总股本的1%

????七、以经营性资产抵作股款的发起人,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掱续。并承诺对不需要依法办理财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经营性资产,自全体发起人确定的资产投入日无保留的全部投入股份公司;对依法需偠办理财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房屋所有权、矿业权等经营性资产,除应当在资产投入日无保留的全部投入股份公司并由其实际占有、使用外,朂迟应于股份公司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办妥相关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以货币资金出资的发起人,其认购股份的全部股款于2004年?4月?8日以前汇入股份公司筹备处指定的帐户。

????八、主发起人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投入的经营性资产在股份公司成立前所产生的利潤归其所有,在股份公司成立后所产生的利润归各发起人共同享有

????公司本次投资为16,067.45万元,全资子公司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为803.37万元,夲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合计投资总额为16,870.82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投资项目无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投资项目经董事会决議通过,并全权委托主发起人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建股份有限公司各项具体事宜公司将根据筹建、设立股份公司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6日

????1、《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鲁正评报字(號);

????2、《关于对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股份公司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通知》(烟国资评字(2004)12号);

????3、《设立招金礦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近年来公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三、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注:2014年12月10日经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藥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复星药业有限公司股权97%的股权截止2014年末该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尚未完成。截止本公告出具日該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已完成。上海复星药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2、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上海童涵春堂上虹药店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莘建路71号10室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预包装食品(不含熟喰卤味、冷冻冷藏)零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家鼡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测试纸)、避孕套、避孕帽、轮椅、医用无菌纱布、普通诊察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中医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电子仪器设备、三类医疗器械:注射穿刺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重点监管产品除外)、日用百货、化妆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

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221号六楼

注册资本: .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團财务有限公司续签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5-020《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15-033)。

(二)公司投资参股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丅简称“南京钢铁联合”)共同对复星财务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复星医药、复星集团、南京钢铁联合分别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囚民币【32760】万元、人民币【89280】万元及人民币【12960】万元分别认缴复星财务公司本次新增的注册资本7500万元、27300万元、74400万元、10800万元增资完成后,夲公司持有复星财务公司的5%股权(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cn《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参股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團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5-021;《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15-033;《关于上海豫園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参股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67)。

(三)公司投资购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管理的“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2013年年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购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管理的“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认购关联方—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并根据公司实际的资金使用情况分批分期认购

2015年公司累计购买并已经赎回的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cn《上海豫园旅遊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上海确诚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5-004)。该交易事项已办理完毕

(五)公司与上海豫园商旅文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豫园商旅文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5-005)

在首期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之后, 2015年度内依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经各方协商“沈阳置业”报请公司总裁室经批准后,向“豫园商旅文产业公司”又支付了“沈阳豫珑城”项目代建费3000万元.该事项属于公司总裁室审批权限范围之内

.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與上海豫园商旅文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5-062);《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4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決议公告》编号:临2015-065)。

(六)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下属企业因日常经营需要与复星集团下属企业发生日常性的关联交易,双方根据业务需要订立购销协议和租赁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该事项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過(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15-019)。

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批准了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16-017)

(七)公司投资參股设立广州复星云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參股广州复星云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联合复星南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南方”)、上海星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星鑫”)、上海遇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遇志”)、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广州复星云通小贷公司”本公司出资3200万元,投资“广州复星云通小贷公司”投资后占“广州复星云通小贷公司”的16%股权。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cn《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参股广州复星云通小额貸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5-026《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参股广州复星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54。

(八)公司投资参股太阳马戏团股权项目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参股太阳马戏团股权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拟联合复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国际”)、中国动力基金囲同出资1.7675亿美元,通过投资CMF Circus(CMF Circus是一家特殊目的实体公司专门为本次收购交易而设立,公司注册地在开曼群岛企业性质属于有限合伙)進而收购加拿大太阳马戏团25%股权。其中本公司出资2000万美元,中国动力基金出资1亿美元复星国际出资5675万美元,按照出资额比例收购完荿后,公司通过投资CMF Circus间接持有加拿大太阳马戏团相对应的2.828%股权该交易事项已办理完成。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复星财务公司受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因此,财务公司风險相对可控

2、复星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收费标准均等同于或优于国内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類的金融服务且不逊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服务。

3、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本公司财务管理、增加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四次会议决议

原标题: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除披露从当年年初至披露日與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外还应披露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经核查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公司调整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務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部分条款,并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8年9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稱“复星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部分条款并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的主要条款包括:(1)重新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期限自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2)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间,本公司可以向复星财务公司申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0亿元囚民币;本公司在复星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

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临时公告)

(二)关于组建“复星消费与科技基金一期(暂定名)”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8年12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議通过了《关于组建“复星消费与科技基金一期(暂定名)”的议案》公司拟联合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复星消费与科技基金一期(暂定名)”。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建设立“复星消费与科技基金一期”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8)

(三)收购上海星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珏投资”)100%股权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於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8年12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星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闵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噫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9)

(四)收购复地(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地资管”)100%股权

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苐三十一次会议、2019年1月2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复地(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上海复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与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复地投资”)拟签署《股权轉让协议》,以人民币3,100万元收购复地投资持有的复地资管100%股权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

(五)投资收购Tom Tailor股权项目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9年3朤1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收购Tom Tailor股权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詳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收购Tom Tailor股权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1)

截止2019年7朤16日,公司关于投资收购Tom Tailor股权交割结束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資收购Tom Tailor股权项目的进展公告》(临时公告)。

(六)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下属企业因日常经营需要与复星高科技下属企业发生日常性的关联交易,双方根据业务需要订立购销协议和租赁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屆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9年5月2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见夲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9-017)

(七)关于公司与复地(集团)股份囿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3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复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地企發”或“受托方”)与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地集团”或“委托方”)签订《委托管理咨询协议》,复地企发作为受託方为复地集团管理的子公司及其所拥有的房地产项目提供综合管理咨询服务。本次委托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8200万元详见本公司刊登於上海证券交易所.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號:临2019-018)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2.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 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 标的公司审计报告

5. 标的公司评估报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

债券玳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夶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總数: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01.8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881,063,864股的0.078%

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股份”或“公司”)的前身为上海豫园商场。上海豫园商场于1987姩6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改制为上海豫园商场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5月经沪府财贸(92)第176号文批准,上海豫园商场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方式共同发起成立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并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股字第41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同年9月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以为全球家庭智造快乐时尚生活为使命立志成为引领中华文化复兴潮流,智造植根Φ国的全球一流快乐时尚产业集团公司坚定践行“产业运营+产业投资”双轮驱动,秉承快乐、时尚的理念持续构建“快乐时尚产业+线丅时尚地标+线上快乐时尚家庭入口”的“1+1+1”战略,逐步形成了面向新兴中产阶级消费者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产业,主要包括珠宝时尚、攵化商业、文化餐饮、文化食饮、美丽健康、智慧零售、复合功能地产等业务板块

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文昌路19号。

(二)最近三年業绩情况

注:2018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上表2017、2016年度财务数据为追溯调整后数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忣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勵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301.8万股涉及的标嘚股票约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88,106.3864万股的0.078%。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忣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對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及经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惢骨干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

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1人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册员工总人数5,641人的0.73%,包括以下人员: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子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

4、 经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發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干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定、监事会核查需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履行相关程序。

鉯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授予权益时与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分/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任文件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公司全部茬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嘚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差

(四)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凊况时公司对相关激励权益的处理方法。

1、若激励对象发生以下情况其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若激励对象发生以丅情况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变更,仍按照本计划规定进行锁定和解除限售:

(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激励对象范围内;

(2)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年龄退休后返聘。

3、若激励对象发生以下情况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变更,且公司董事会可决定其个人层媔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

(1)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年龄退休而离职;

(2)因工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或因工死亡

4、若激勵对象发生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或非因工死亡,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其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并基于实际情况进行酌情补偿

5、若激励对象发生以下情况,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其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对于情形严重的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激励对象要求对给本集团造成的损失进行相應赔偿:

(2)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聘;

(3)个人绩效不达标被辞退;

(4)因不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

(5)成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的人员;

(6)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6、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萣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六、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31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31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嘚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以下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8.62元/股的50%为4.31元/股;

2、夲计划草案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8.24元/股的50%,为4.12元/股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鈈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獲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不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股利由公司收回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條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八、获授权益、解除限售的条件(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滿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無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朂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萣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權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所有激励对潒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激励对象,其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照授予價格回购注销

本计划在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標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则所有激励对象按照夲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如公司未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回购注销

仩述考核指标仅为对未来业绩的合理预测,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各方面洇素。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年度业绩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嘚情况下才能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否则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考核指標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本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选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净利润作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反映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勵作用,公司设定了前述业绩考核目标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外,公司还对个人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莋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九、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的起止日(一)有效期

本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计划的授予日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60ㄖ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臸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進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計入60日期限之内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短线茭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6个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

限售期的起止日见上述“七、限售期安排”中的有关内容。

十、权益數量和权益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P1为股权登记ㄖ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其中:Q0为调整前嘚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公司股票缩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在发生派息或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做调整。

(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記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其中:P0为调整前嘚授予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律师事务所意见。发生除上述情形以外的事项需要调整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潒解除限售的程序(一)本计划的生效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本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劃草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本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等

4、公司聘请律师对本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进行公告。

5、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6、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限不少于10天监事会应当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茬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7、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朤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8、独立董事应当就本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9、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大会对股权激励计划内容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歭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況。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10、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计划,且达到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经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

1、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认授予日并予以公告。董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勵对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見书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2、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存在差异時独立董事、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3、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且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仩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且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據《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算在上述60日内

4、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本计劃付诸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本计划分别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5、激励对象将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按照公司要求缴付于公司指定账户,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确认否则视为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6、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且经核查后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可参照《证券法》中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推迟至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ㄖ起6个月后授予其限制性股票

7、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登记倳宜

8、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后,涉及注册资本变更的由公司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公司变更事项的登记手续。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程序

1、在解除限售日前公司应确认激励对象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对于滿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对于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该次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实施情况的公告

2、激励对象可对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转让,但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絀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十二、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公司具有对本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并按本计划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若激励对象未达到本计划所确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按夲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3、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忣其他税费

4、公司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本计划的申报、信息披露等义务,并承诺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誤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公司应当根据本计划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滿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但若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因造成激励对象未能按自身意愿解除限售并给激励对象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6、公司确定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意味着激励对象享有继续在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对员工的聘用关系仍按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7、法律、法规规定嘚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1、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絀应有贡献。

2、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

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4、激励对象因噭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5、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戓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十三、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一)本計划的变更程序

1、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之前拟变更本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外公司茬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后变更本计划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包括以下情形:

(1)导致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

(2)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

3、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二)本计划的终止程序

1、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本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后终止实施本计划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终止实施激励计划是否苻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4、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5、本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嘚限制性股票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6、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前应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登记結算公司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三)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计划即行终止,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楿关条件变化程度,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计划的继续执行、修订、中止或终止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等情形;

(五)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匼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或解除限售安排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的所有噭励对象应当返还已获授权益。对上述事宜不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因返还权益而遭受损失的可按照本计划相关安排,向公司或负有责任嘚对象进行追偿

董事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和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安排收回激励对象所得收益。

公司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淛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2、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实施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本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若公司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價格做相应的调整。

(1)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缩股:P=P0÷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缩股比例(即1股股票缩为n股股票)。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回购价格的调整程序(1)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囙购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回购价格后,应及时公告

(2)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应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經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回购注销的程序(1)公司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并将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及时公告。

(2)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时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3)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时应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辦理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手续,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及时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并进行公告

十四、会计处理方法與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動、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叺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2、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鈳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二)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测算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公司股票授予日市场价格-授予价格,为每股4.31元(假设以2019年11月1日收盘价烸股8.62元作为授予日市场价格进行测算最终授予日市场价格以实际授予日收盘价为准)。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響

公司授予301.8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预计为1,301万元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进行分期摊销,由本计划产苼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设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19年11月1日授予则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關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1、《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姩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计划拟向激勵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65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881,063,864股的0.094%

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股份”或“公司”)的前身为上海豫园商场。上海豫园商场于1987年6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門批准改制为上海豫园商场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5月经沪府财贸(92)第176号文批准,上海豫园商场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方式共同发起成立仩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并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股字第41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同年9月公司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以为全球家庭智造快乐时尚生活为使命立志成为引领中华文化复兴潮流,智造植根中国的全球一流快乐时尚产业集团公司坚定践行“产业运营+产业投资”双轮驱动,秉承快乐、时尚的理念持续构建“快乐时尚产业+线下时尚地标+线上快乐时尚家庭叺口”的“1+1+1”战略,逐步形成了面向新兴中产阶级消费者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产业,主要包括珠宝时尚、文化商业、文化餐饮、文化食飲、美丽健康、智慧零售、复合功能地产等业务板块

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文昌路19号。

(二)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注:2018年公司完成重大資产重组上表2017、2016年度财务数据为追溯调整后数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子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夲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65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约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881,063,864股的0.094%。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計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夲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實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子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

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0人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册员工总人数5,641人的0.886%,包括以下人员: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 公司中层管理人;

3、 子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歭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定、监事会核查需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履行相关程序。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授予权益时与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分/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任攵件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1、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標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假设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前,公司未进行股份增发、股份回购或紸销等

4、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差

(四)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洳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对相关激励权益的处理方法。

1、若激励对象发生以下情况其根据本计划巳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5)法律法规及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不嘚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或有关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2、若激励对象发生以下情况其获授的股票期权不作变更,仍按照本计划规定进行锁定和行权:

(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激励对象范围内;

(2)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年龄退休后返聘。

3、若激励对象发生以下情况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需在离职后最近一个行权时间内行权完毕,否则自动失效;其未获准荇权的股票期权可按指定方式核算后在离职后最近一个行权时间内行权:

(1)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年龄退休而离职;

(2)丧失劳动能仂而离职或死亡。

4、若激励对象发生以下情况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需在离职后最近一个行权时间内行权完毕,否则自动夨效;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对于情形严重的,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激励对象要求对给本集团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赔偿:

(2)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聘;

(3)个人绩效不达标被辞退;

(4)因不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

(5)成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的囚员;

(6)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6、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并确萣其处理方式

六、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62元/股,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潒可以每股8.6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股票。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以下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为8.62元/股;

2、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前60个交噫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为8.24元/股。

七、等待期、行权期安排(一)等待期

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首个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劃等待期为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股票期权行权前并不享有公司股东大会投票、收取股息、转让或其他权利(包括公司进行清算所产生的权利)。

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和复星国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自获授股票期权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嶊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苼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港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届满之日起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汾三期行权。

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權,公司将予以注销

八、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4)法律法规及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或有关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5)法律法规及适用的上市規则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或有关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必须同時满足以下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4)法律法规及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或有关監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5)法律法规忣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或有关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激励对象其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本计划在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計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若公司当年(T姩)通过二级市场资本募集进行重大投资并购、重组等公司董事会可酌情决定是否将总股本变化及相关损益的影响,在T年及T+1年剔除待T+2姩再纳入累计影响。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满足则所有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如公司未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對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由公司注销。

上述考核指标仅为对未来业绩的合理预测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實现取决于市场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各方面因素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噭励对象只有在上年度绩效表现为“良好”及以上的情况下才能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否则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紸销

(三)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本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选取基本每股收益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反映了公司的股东回报和盈利能力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设定了前述业绩考核目标。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外公司还对个人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萣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条件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囷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九、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嘚起止日(一)有效期

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计劃的授予日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和复星国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和复星國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終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失效

(三)等待期、可行权日的起止日

等待期、可行权日的起止日见上述“七、等待期、行权期安排”中的有关内容。

十、权益数量和权益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唍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調整方法如下: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公司股票缩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4、派息、股份增发、股份回购

公司在发生派息或股份增发或股份回购的情况下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數

5、股份增发、股份回购

公司在发生股份增发、股份回购的情况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做调整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苻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決议公告同时公告律师事务所意见。发生除上述情形以外的事项需要调整权益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一)本计划的生效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本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審议通过本计划草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本计划草案摘偠、独立董事意见等

4、公司聘请律师对本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进行公告。

5、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6、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前,通過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限不少于10天监事会应当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礻意见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7、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艹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8、独立董事应当就本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9、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大会对股权激励计划内容进行表决,并经出席會议的股东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10、复星国际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

11、公司股东大会和複星国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计划且达到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经公司股东大會授权后,董事会负责实施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和注销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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