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嘚前提下,保险责任如下:
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内如被保险人身故,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支付的保險费的金额×112%
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200%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茭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300%。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300%
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在每经过2 个保单年度时,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首期生存保险金于本合同第2 个保单年度结束时给付
满期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在本匼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李女士今年25岁,刚刚结婚平时开销无计划,积蓄不多了解了一些理财规划常识后,选择投保了太平洋寿险的“红福多”投保了10份,10年交费每年交费10,000元。则李女士享有利益如下:
1、從27岁开始每两年可领取生存保险金4,015.20元,直至69岁用于家庭建设支出、孩子教育、创业储备、养老补充等等(如果不领取可以复利累积生息,年龄不同领取不同)
2、到70岁保单满期时,可再一次性领取满期保险金66,920元外加45年的累积红利,为高质量的晚年生活作准备
3、25—70岁期间内,还享有身故保障、意外身故保障、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障以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