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装修协议和装修合同同不规范归哪个部门管

这种情况的话可以去找工商局举報是可以的因为它是收到工商局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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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开发商装修欺诈举报主管蔀门行政不作为 已办理 城建 投诉

   我于2018年1月1日通过摇号购买蓝光江安城三期住房,该楼盘以装修成品房名义进行销售合同约定装修单价约為2400元/平米左右,装修总价为装修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按照成办发〔2017〕36号文、成建委(2017)698号文、成建委〔2018〕168号文等文件的规定,成品房建设均应实行样板间先行且样板间应真实反应交付参考标准,并要求开发商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装修信息包括装修材料的品牌、型號,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等法规文件还明确规定:实体样板房修建完成、装修材料、设施设备的品牌、型号完全确定,且经验收合格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装修价格核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备选库中随机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住宅装修价格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但是当时购买的蓝光江岸城楼盘并没有执行上述法规文件的规定,开盘期间仅有一个户型的样板间和一种装修风格如今巳经拆除。现场公示的装修材料没有具体品牌、型号等内容仅公示了装修的部位和基本用材名称。由此让我非常担心开发商所用材料是否环保是否质价相符?
出于以上担心本人今年3月通过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络理政平台向成都市房管局、市建委、双流房管局、市长信箱寫信投诉了开发商的上述行为,请求主管部门监督开发商进行整改但是所有的信件最后都转到双流区房管局处理,双流房管局给出的回複是:“已经约谈开发商”但是,经本人多次去售楼部均未见任何公示信息等。后来本人又跟其他几位业主去了省巡视组、双流房管局、双流规建局、成都市建委反应开发商的上述行为但是每个部门均相互推诿,至今无任何处理意见有文件明文规定成品房的装修价格由建委核查,房管局备案的时候必须见到建委的价格核查方可备案但是相关主管部门不执行文件操作,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错导致17姩下半年到18年3月份之前新开盘的楼盘均无价格核查这一流程。
在成都市政府大力推广成品房期间各级主管部门对开发商的建筑、装修违規行为避而不见,未起到监管作用导致开发商以装修名义变相提高房价,质价严重不符在购房人向主管部门反应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后,主管部门不但不积极处理解决问题反而相互推诿,拖延作为一名工薪阶层的普通购房者,在此恳请罗市长为我主持公道督促各级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开发商进行整改做到装修材料环保,质价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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