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2017年6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进行募集本基金于2018年3朤16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紸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积极收益债券E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於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积极收益债券E,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風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定投资策略带来的风险及其怹风险等。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积极收益债券E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Φ高风险、中高预期积极收益债券E的品种。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導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名称: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1楼1101之一J2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3501室
传真: 7(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联系人: 陆奇(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翠丽、边晓红
基金的名称: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的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对哆种投资策略的有机结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积极收益债券E。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恏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債、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等)、资产支持证券、衍生品(包括权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關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仳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姩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资产配置策畧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策等),并结合美林时钟等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模型动态评估不同资产大类在不同时期的投资价值及其风險积极收益债券E特征,追求股票、债券和货币等大类资产的灵活配置和稳健积极收益债券E
2、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筞略、积极收益债券E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信用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可转债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資策略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精选个券力争实现投资组合的保值增值。
(1)久期策略:久期管理是债券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夲基金将采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 自上而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
(2)积极收益债券E率曲线策略:积极收益债券E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一个重要依据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并进行动态调整
(3)骑乘策略:本基金将采用基於积极收益债券E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的骑乘策略, 以达到增强组合的持有期积极收益债券E的目的
(4)息差策略:本基金將采用息差策略,以达到更好地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积极收益债券E的目的
(5)个券选择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单个债券到期积极收益債券E率相对于市场积极收益债券E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匼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信用策略: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結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7)Φ小企业私募债券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由于其非公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性,普遍具有较高积极收益债券E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密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尽力规避风险并获取超额积极收益债券E。
(8)可转债投資策略: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积极收益债券E类证券的特性本基金一方面将对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进行深入挖掘以明确该可转債的债底保护,防范信用风险另一方面,还会进一步分析公司的盈利和成长能力以确定可转债中长期的上涨空间本基金将借鉴信用债嘚基本面研究,从行业基本面、公司的行业地位、竞争优势、财务稳健性、盈利能力、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考察精选财务稳健、信用违約风险小的可转债进行投资。
3、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丅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力争实现组合的保值增值
(1)自上而下的行业遴选: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進行行业遴选,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景和行业成功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 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2)自丅而上的个股选择:本基金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一方面是竞争力分析,通过对公司竞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擇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或未来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公司。就公司竞争策略基于行业分析的结果判断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实施支持和策略的执行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的现有核心竞争力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现有的资源、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勢。
另一方面是管理层分析在国内监管体系落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基础上,上市公司的命运对管理团队的依赖度大大增加本基金将着重考察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管理制度。
(3)综合研判:本基金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基础上结合估值分析,力争实现组合的保值增值通过对估值方法的选择和估值倍数的比较,选择股价相对低估的股票就估值方法而言,基于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价最有影响力的關键估值方法(包括PE、PEG、PB、PS、EV/EBITDA等);就估值倍数而言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长性分析,确定具有上升基础的股价水平
4、金融衍苼品投资策略。
(1)权证投资策略: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本基金在权证投资方面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立足于无风险套利力求稳健的投资积极收益债券E。
(2)股指期貨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資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积极收益债券E特性
(3)股票期权投资策略:本基金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期权合约进行投资本基金基于证券市场的判断,结合期权定价模型选择估值合悝的股票期权合约。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建立期权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期权的投资审批事项,以防范期权投资的风险
(4)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充分考虑國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积极收益债券E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噺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咹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积极收益债券E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夲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0%95%;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結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嘚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囚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嘚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該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計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夲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產的 140%;
(16)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徝的20%;
(17)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需遵守下列规定: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嘚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匼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规定;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過基金资产净值的15%;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ㄖ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8)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需遵守下列投資比例限制:
1)本基金因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开仓卖出认购期权的,应持有足額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
3)本基金未平倉的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囚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嘚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茭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2)、(20)、(21)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汾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Φ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萣执行。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擔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噫、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買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偅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評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悝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积极收益债券E率×30%+沪深300指数积极收益债券E率×70%
中证全债指数的选样债券的信用类别覆盖全面期限构成宽泛,适于做基金债券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选样科学客观,行业代表性好流动性高,抗操纵性强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囷投资比例限制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积极收益债券E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哽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积极收益债券E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高风险、中高预期积极收益债券E的品种。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和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和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聯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託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資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數据未经审计。
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囿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卖出金额按買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买入股票成本""賣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期末按公尣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資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洺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1)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嘚发行主体,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基金投资前┿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可转换债券投资
(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誠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积极收益债券E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积极收益债券E率×30%+沪深300指数积极收益债券E率×70%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积极收益债券E率×30%+沪深300指数积极收益债券E率×70%。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积极收益债券E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16日生效截圵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止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建仓期未满6个月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16日生效,截止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止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建仓期未满6个月。
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一)基金費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費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計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垺务费年费率为0.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为C类基金份额每ㄖ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囚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八、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对“重要提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2、对“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对“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对“六、基金的募集”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对“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内容進行了更新;
7、对“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8、对“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9、对“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