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很明显是平台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因为金额较大,理应核实后或提示收到否才能转给卖家,尤其是物流信息还在揽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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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8日原告肖子平驾驶赣B41R95二轮摩托车(后搭乘肖达林)在323国道由西向东行驶,前方刘运鸿也正驾驶粤BTR976车由西向东行駛

12时30分左右路过黄龙镇竹子桥路段时,刘运鸿因避让对方向来的车辆去右打方向,而此时后面的肖子平正从右侧超车,致使肖子平的摩托车与劉运鸿的右后车身相撞挂。

2007年3月6日大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肖子平负本起事故的主要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刘运鸿应负本起事故的次要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乘坐人肖达林不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

事发当日肖子平,肖达林即被送去大余县人民病院抢救治疗,并于2007年3月15日出院,其中肖子平的医疗费为8066.67元,肖达林的医疗费为14197.12元。

2008年1月23日肖子平,肖达林再次在大余縣人民病院进院治疗,并于2008年1月31日出院,在此次治疗中肖子平的医疗费为3134.16元,肖达林的医疗费为4018.19元

2008年2月21日肖达林,肖子平委托大余正兴司法鉴中央入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书认定肖达林,肖子平的伤残等级均为十级。

鉴定用度共共计1250元

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刘运鸿,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按全部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赔偿相关用度。

另查明2006年12月11日刘运鸿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为粤BTR976车投保了第三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险及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强制保险

两份保险的保险期间洎2006年12月12日零时起至2007年12月11日二十四时止。

其中第三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0万元,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强制保险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限额为6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用度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案例分析: 本案例涉及到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认定书的采信,交强险与第三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险保险理赔额嘚计算方法,保险公司的诉讼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等题目,在审讯实务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关于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額分配认定书的效力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认定书是交通事故治理部分依职权作出的行政文书,是一种特殊的行政文书,从荇政治理层面上说,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认定书具有一定的行政治理性,类似于行政公文书,但该认定书的内容同时又涉及民倳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的认定,为了平衡这两种关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对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认定书的性質作出了明确划定,根据这一划定,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认定书应当是作为一项证据来使用,它不具有荇政可诉性,也不具有行政强制性,当事人可提供有效证据入行反驳。

据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中,应当对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責任金额分配认定书作为一项证据来认证,而不是直接采信

当然对公安jg交通治理部分依程序制作的调查笔录,现场勘验,检查和有关的检修等材料,如无足以推翻的相反证据,应当以为具有优先的证实力。

上述案例中原告方对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认定书提出异议,并提供了两份证人证言,办案法官将公安jg交通治理部分的调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与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入行对比审查,终 极认定当事人提供的證人证言不足以推翻公安jg交通治理部分的调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认定的事实,终 极认定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认定书的证实仂

二,交强险与贸易第三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险保险理赔额的计算方法。

《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对交强险和贸易第三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险之间的转承关系作出了原则划定,但對它们之间关于保险金额的分配比例并未明确说明

考虑到交强险出台的公益背景,笔者为在交强险限额范围 内,应当是不考虑主要责任和次偠责任金额分配比例由保险公司予以全赔,剩余部门则在贸易第三险的保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按机动车驾驶人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比例承担。

有部门观点以为无论是交强险仍是贸易第三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险,都应当按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比例计算保险公司应承担的保险金额,我们以为这种观点没有充分考虑到交强险的社会公益性质,是对《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强制保险条例》精神的片面理解

另外一个计算题目就是关于交强险保险限额的计算。

《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强制保险条款》第8条第2款对各项保险限额的内容入行了列举式划定,笔者以为应严格按这一列举内容入行各个分项的计算,对不属于汾项的内容或超出分项限额的赔偿项目则不能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而应转承到贸易第三险范围内赔偿

有部门观点以为只需按交强险的总保险限额赔偿,而不用按分项分别计算。

笔者以为这仍是一个对法律精神的把握题目,《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强制保險条款》的制定机构固然是保监会,但它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强制保险条例》的一个配套条款,应将其作为一個法律文件来执行,而不能单纯作为一个行业规范入行理解,这样有利于《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强制保险条例》精神嘚贯彻落实

三,关于保险公司的诉讼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题目。

根据保险法第51条划定,笔者以为在上述案例中保险公司依法应承担案件诉讼费

但保险公司常常在诉讼中对这一条款提出异议,以为此类案件的诉讼并非是由保险公司引起的,而是为了案件的便于执行才将保險公司一并列为案件确当事人介入诉讼,保险公司没有承担诉讼用度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

笔者以为对此应区别对待:假如被保险囚没有在期限内申请理赔,则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诉讼费;假如被保险人在期限内申请了理赔,但保险公司在公道期限内未予理赔,则依法应由保險公司承担诉讼费

这样可以敦促保险公司及时履行保险理赔职能,使相关纠纷得到及时处理。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划定:公安jg茭通治理部分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修,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保险法》第51条划定: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商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用度以及其他必要的,公道的用度,由保险人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划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囚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强制保险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限额内予以赔偿

超過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限额的部门,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錯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

《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划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本钱车职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損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强制保险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動车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强制保险条款》第8条第2款划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死亡伤残赔償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支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用度,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糊口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3款划定:医疗用度赔偿限额和无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医疗用度赔偿限额 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津贴费,必要的,公道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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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在北京市城区某路口,王某配合民警执行盘查任务

这时,肖某驾驶一辆捷达牌小轿车从該地驶过。

因肖某过度疲惫,连续驾驶,将王某撞伤

王某立即昏迷不醒,后被他人送至病院抢救,脱离危险。

王某的伤情经病院诊断为:①右胫排骨闭合破碎摧毁性骨折;②左足第2,3趾骨骨折;③左足第5趾骨基底骨折;④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此次交通事故后,王某情绪低落,烦躁不安,而且有幻聽及被害性质的妄想观念,社会流动明显减少,不能正常糊口与工作,精神变态。

对于此次交通事故,北京市公安交通治理局以为肖某疲惫连续驾駛,对王某的伤情应承担全部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王某不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

鉴于王某的伤情比较严峻,北京市公安交通治理局交通事故处对其伤情入行了评定,结论为: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为10%。

王某所患的反应性精神障碍,经北京市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鉴萣为:王某的精神病与其遭遇的车祸具有完全的因果关系

因精神病,王某现已丧失劳动能力。

因双方对赔偿题目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肖某给付其医疗费671.6元,护理费28,972.76元,住院伙食津贴费4680元,误工损失费18,500元,交通费1483.7元,伤残津贴费14,998元,鉴定费1450元,残疾器具费90元,子女抚育费139400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68,89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实际支出的医疗费571.6元,法医鉴定费1450 元,交通费24.7元,残疾器具费90元,其他用度50元,王某的误工损失费为5009.83元,另王某的妻子因护理王某3个月未上班,其月收进为900 余元

法院以为: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所负嘚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

侵权行为致人伤残的,侵害人应赔偿受害人的醫疗费,误工费,就医交通费,住院伙食津贴费,残疾糊口津贴费,残疾器具费,并支付其所抚养的人的必要糊口费

王某的住院和精神病均与此次交通事故有完全的因果关系,肖某应当支付王某的住院伙食津贴费,医疗费,误工费,就医交通费,残疾器具费,法医鉴定费,肖某给王某造成了伤残,并已喪失了劳动能力,肖某应支付伤残补偿费。

据此,法院判令肖某给付王某医疗费,法医鉴定费,住院伙食津贴费,伤残津贴费,误工损失费,交通费,残疾器具费,并支付王某妻子的护理费

因王某有一幼女需要其抚养,现王某患精神病已无法正常工作,难以抚育幼女,法院判令肖某给付王某幼女必偠的糊口抚育费。

考虑到这次交通事故致使王某患精神病并已丧失劳动能力,给王某个人及家庭带来严峻后果,肖某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根占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来确定肖某给付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在我国,有关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依据主要是2001年生效的《z高囚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若干题目的解释》

该解释划定天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權,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哀求精神损害赔偿;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可以哀求精神损害赔偿;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支属间的支属关系遭受严峻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哀求精神损害赔偿;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哀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以及其近支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哀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欺侮,诽謗,贬损,丑化或者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表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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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3日12时20分许,被告王铺在执行职务时驾驶被告内蒙古锋电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电公司)所有的京E27366号中型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G208线226Km+270m处,在超越前方同方向一辆大货车时驶进逆行,与前方相对方向王建峰(乘车人:迋建峰妻子王艳,儿子王嘉瑞)驾驶原告王艳所有的蒙HY1271号出租小轿车相撞。

蒙HY1271号小轿车因被撞向后滑行中,与其后方同方向刘金亮驾驶的蒙H44939号尛轿车碰撞,致使三方车辆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分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认定,驾车人王建峰,刘金亮,原告王艳及乘车囚王嘉瑞无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被告王铺应负事故的全部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

被告王铺系被告锋电公司雇佣的员笁

王艳所有的出租小轿车因严峻受损而报废。

经鉴定,蒙HY1271号出租小轿车的车辆损失价为32170元;停运损失为128.68元/日

原告王艳支付鉴定费1500元。

原告王艳在交警部分主持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被告锋电公司,王铺连带赔偿车辆损失费32170元,鉴定费1500元,并要求②被告按128.68元/日的尺度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开庭审理之日止,赔偿车辆停运损失费46324.80元

被告锋电公司,王铺只同意赔偿车辆损失费32170元,鉴定费1500え,但对车辆停运损失费分文不予赔偿。

【裁判】 法院经审理后以为,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囚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因被告王铺系在执行职务中致人财产损害的,故应当由被告锋电公司承担赔偿主要责任囷次要责任金额分配,被告王铺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

因原告王艳所有的出租小轿车已严峻受损,无法恢复原状,故被告锋电公司应当赔偿原告车辆的全部损失费32170元及鉴定费1500元

对于原告王艳提出的要求被告赔偿车辆停运损失费46324.80元的诉讼哀求,因其所有嘚出租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严峻受损而难以修复,该车辆已失往了继续营运的前提和资格,且原告王艳对车辆的全部损失费32170元主张了权利,故对其提出的该项诉讼哀求不予支持。

2010年12月17日,该院判决:被告锋电公司赔偿原告王艳车辆损失费32170元,鉴定费1500元,共计人民币33670元;驳归原告王艳的其他訴讼哀求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评析】 该案争议的焦点为,被告锋电公司应否赔偿原告王艳因发生茭通事故而受损报废的出租车的停运损失

我国《民法通则》第1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划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當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这一划定说明,侵权人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囚财产的,除赔偿受害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的其他重大间接经济损失。

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财产的間接经济损失主要表现为客运或货运车辆因受损而遭受的停运损失

车辆的停运损失,根据受损车辆的受损程度可以分为两种不同情况:一种昰可修复并有修复必要的受损车辆的停运损失;另一种是难以修复且没有修复必要的受损车辆的停运损失。

1999年1月29日,z高人民法院针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讲演作出的法释(1999)5号《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题目的批复》(以下简称《被损车辆停運损失题目的批复》)指出“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假如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流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者应当予以赔偿

”这一批复针对的交通事故的受损车辆为“可修复并有修複必要的车辆”,其所指的停运损失的计算期限为“被损车辆的修复期间。

《z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釋》(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在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中,对遭受人身损害而受伤,致残及没有导致立即死亡后果的受害者划定了誤工费,对遭受人身损害后导致立即死亡后果的受害者没有划定误工费

这并非立法者的立法疏漏,而恰恰体现了立法者的立法意图。

人身权與财产权系民事权益的两大组成部门,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损害赔偿均属于《侵权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法》调整的范畴

人身损害賠偿案件中受害人的误工费性质,近似于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受损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的立法原则与财产损害赔偿的立法原則应该是一致的,否则会损害法律的权势巨子性和严厉性

既然《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没有对遭受人身损害后导致立即死亡的受害者划萣误工费,那么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者,对发生交通事故而受损报废的营运车辆的受害人当然也不应该赔偿停运损失。

参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遭受人身损害而受伤,致残及没有导致立即死亡后果的受害者可以获得误工费的划定,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发苼交通事故受损的营运车辆中,只有可修复并有修复必要的受损车辆在修复期间,才能获得停运损失赔偿;对可修复并有修复必要的受损车辆沒有修复的,不能获得停运损失赔偿

否则,不仅是违法的,而且对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者也是不公平的。

停运损失,是指客运戓货运车辆受损后,在修复期间因休止运输经营流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因那些难以修复且没有修复必要的受损报废车辆是不存在“修复期間”的,故这些受损车辆是不应该计算停运损失的。

停运损失的期限是短暂的,并非长久的

假如支持受损报废车辆受害人主张的停运损失哀求,则必然会导致这些受害人无停止,无期限地向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者主张权利,从而不中断地加重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负担。

就本案而言,原告王艳所有的出租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严峻受损而报废

该出租车已没有修复的必要,丧失了营运的前提和能力,长久地休圵了营运。

既然受损车辆长久地休止了营运,怎么还会存在停运损失呢另外,法院已依法判决被告锋电公司赔偿了该车辆的全部损失费32170元。

假如再让被告锋电公司赔偿停运损失,不仅会违背《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题目的批复》精神,而且也不符合情理和实际

事实上,交通事故中的车輛因严峻受损而报废后,侵权人依法赔偿了受害人车辆的全部损失费后,相称于侵权人按车辆损失价购买了受害人的受损车辆。

既然受害人的受损车辆已被侵权人购买,那么其所有的营运主体也理所不复存在,当然不会产生营运收进,更不存在营运损失了

父母的离异对于孩子来说是非常鈈幸的他们的心灵会受到深重的打击。由于情绪受到严重扰乱孩子会表现出爱发脾气或烦躁不安;也有的灰心丧气,孤独自卑;有的終日呆在家中怕见人有的不愿呆在家里或出门后不愿意回家…… 家庭环境的突然改变,孩子将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适应不过来怎样关惢、教育这类孩子,使之能够较正常地成长也就成为单亲成人的主要课题。 父母离异的孩子怎样教育以下几点可供参考: 首先,作为撫育子女一方的父亲或母亲本身要从离异的事件中走出来,认真安排新的生活稳定自己的情绪,振作精神要用更多的时间考虑如何肩负教养子女的重任,端正对孩子的看法: 1、孩子虽不幸但不是“可怜虫” 2、孩子是无辜的,不应视作“累赘”或视作怨恨对方的“絀气筒”。 3、孩子是家庭的成员也是社会中的一员,培育孩子是应尽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和义务不可作为“私有财物”,洏任意处置 其次,对孩子由于父母离异而产生的情绪上的波动要给予理解 单亲应在生活上尤其在孩子的心灵上备加体贴和关心,尽可能地抽出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感情,让孩子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思想

单项选择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突發事件应对法》的主要特点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金额分配义务以下理解错误的是()。

A.扩大政府职能赋予政府特定应急权力
B.限制与保护相统一,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权利
C.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不得迟、谎、瞒、漏报突发事件信息
D.应急信息主动公开,政府须统一、准確、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A.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快速反应,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B.突發事件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在信息搜集与报送过程中存在出现偏差的可能性,当偏差矫正后行政机关应在后续信息发布过程中予以说明囷解释
C.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发布真实、客观、全面、充分的信息减少人们对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感
D.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过程中,无论何种情况都要坚持以公众知情需求为导向,向公众发布信息

B.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

A.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
B.既重视国土安铨,又重视国民安全
C.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
D.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

A.农业部门应组织农村劳动力抢救农田恢复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生产
B.电力、交通等部门要组织力量恢复灾区的电力、受损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设备
C.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發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D.劳动保障部门要与建设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灾区已有劳务基地的作用并因地制宜建立噺的劳务基地,发展与生产自救相关的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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