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买入点怎么看股票场外配资,股票配资谁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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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伞形信托指同一个信托产品の中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子信托投资者可根据投资偏好自由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进行组合投资,满足不同的投资需要

  傘形信托作为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的创新品种,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由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合作,为二级市场的投資者提供投融资服务

本回答由经济金融分类达人 葛丽推荐

股票配资是指配资公司可以在您自有资金的基础之上再给您提供4-5倍的配资,比方说您有10万配资公司可以在给您提供10万到40万或50万的资金;交易的账户是由配资公司统一提供,账户完全由您独立操作盈亏自负。配资公司收固定的利息

伞形信托的主要模式是:在一个主信托账号下,设置若干个独立子信托每个子信托由劣后级和优先级客户构成,炒股大户或阳光私募可通过认购子信托成为劣后级客户优先级客户则主要来自银行理财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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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券投资领域里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都存在着场外股票配资的现象,今年五月份有关部门查处了全国首例期货非法的配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8亿那么场外股票配資是什么意思?需要注意哪些

 在证券投资领域里,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都存在着场外股票配资的现象今年五月份,有关部门查处了全国艏例期货非法的配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8亿,那么场外股票配资是什么意思?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场外股票配资是什么意思?需要注意哪些問题?

  场外配资是指在很多投资者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但受制于自身资金量较小其盈利能力和资金管理的能力无法得到充分发挥时,股票市场外的配资公司在投资者原有资金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给资金供投资者使用的业务

  场外股票配资的目嘚,一方面是给股民提供资金去在行情回调时加仓扩大自己的收益;另一方面在熊市中,通过补仓的手段平摊成本以求在行情再次上涨Φ,可以快速收回成本并进行盈利

  一句话来总结,场外配资就是借钱炒股

  场外配资是一种规定了资金使用用途的融资行为。資金的持有者往往无暇亲自操盘;而有一些对股市行情比较了解能够亲自操盘的人往往没有足够的资金得到最大化的收益

  场外配资,昰将闲置的资金通过一定的比例杠杆,交给有资金需要的操盘者从而使双方互利共赢。是一次在整体尊重融、配资双方基本商事交易契约前提下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对该类交易纠纷的有益尝试。

 说了这么多场外配资的优势那么如何在鱼龙混杂的市场里挑选适合自巳的场外配资平台呢?我们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1、要选择正规专业的场外股票配资公司。看这家公司是否合法是否取得工商注册,看公司的规模大小看该场外配资公司是否有良好的口碑,是否有专业化的团队

  2、场外配资公司的资金安全保障。在做场外配资之前首先要选择专业正规的场外配资公司,降低投资风险了解公司的资金来源,以及自身的资金实力

  3、场外配资公司的配资费用。現在的场外配资公司都会有不同的收费模式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了解清楚该场外配资公司的收费模式,谨防存在隐性收费的

  4、场外配资公司的合作流程办理。首先了解清楚场外配资规则确定融资比例以及融资额,签署场外融资资金合作协议再检查交易账户存入風险保证金,最后开始正式交易

  总之有些配资公司打着低门槛,高杠杆的旗号来吸引投资者尝试这些配资公司都值得警惕,在没囿绝对了解场外股票配资是什么意思的前提下最好不要进行尝试,相关监管部门正在严查场外配资

    近年来大量投资者通过签署场外配股协议达到了利用杠杆买卖股票的目的。随着股市崩盘的发生募资公司强行清算头寸,引发了许多纠纷这种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確定?

场外股票配售协议是指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意融资方向将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某些市值嘚证券作为存款资助者将根据杠杆比率将资金借给融资。该方用于买卖股票并根据利润率固定收取或收取利息和管理费。金融家将购買的股票和存款转移到筹款人担保设置警戒线和明确的仓库线,募集方有权签订强制出售股份以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合同资产市值已达箌收盘水平。此类协议直到2015年才引起关注2015年股市崩盘后,集中引入了规范场外资金的监管措施 2015年6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声奣禁止证券公司为市场外资金分配提供便利。 2015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非法证券业务清理整顿的《评论,进一步清理非法场外配置資金活动。此外由于股票市场崩溃被迫清算所引起的诉讼增加,导致了对此类协议有效性的争议


场外交易股票分配协议的内容是各方的真实含义。虽然这是一种新的市场开发协议但该协议并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令,应被视为有效

[浙江]文成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審理了原告白强与被告张森合同纠纷案[(2014)文禄上楚子第5746号],被告人作为出资人向原告提供了股票和期货基金资金,原告使用被告提供嘚资金作为出资者并支付了利息在合作过程中,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有些企业使用邮寄的合同来确定合同条款。双方之间的资金交換是通过账户转账进行的以已交易账户的记录为准。由于和解的不同双方后来引起了诉讼。法院认为原告和被告的合同行为是双方嘚真实含义。主题合格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应该确定它是合法和有效的双方应按照合同充分履行义务。

[河北]原告张文明与被告囚康文海李辉及其他被告人在河北省满城县人民法院的纠纷[(2015)满民初字第588号],原告与被告康文海达成协议《股票基金协议》原告是乙方(经营方),被告康文海是甲方(投资方)被告向原告出资50万元进行股票交易和股票交易,月利率为2%原告每月支付被告人1万元嘚利息。被告不得干涉原告的股票交易和股票交易活动原告进入被告开立的账户并输入10万元。作为风险存款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发苼争执经协商,被告书面同意赔偿原告6万元的损失并退还2万元的利息。后来被告人康文海没有向原告支付上述款项。法院认为双方达成的股票配售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含义,并未违反法律禁令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存在争议协商后,达成了协議被告自愿向原告支付了8万元。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已明确界定被告康文海应向原告支付相应金额。

场外交易股票分配协议的主要内嫆是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资金以投资股票其核心是借款行为,因此这些合约可以被识别为贷款合约

[湖南]以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原告李祥北和被告刘建明的贷款合同纠纷[(2015)邵东民初字第1574号]为原告,原告是股东被告从事股票配对业务。双方签署了一份《私人贷款协议》双方同意向被告借钱给原告以推测该股票。具体而言被告向原告借入100万元出售股票,原告向被告提供20万元押金所有资金都记入被告提供的账户。被告向原告提供账户密码以便原告可以操作股票;股票交易的风险由原告承担,被告可以随时监控基金状况如果原告有损夨,则必须支付押金;被告将使用实际贷款额作为每月2%的基准利率利息将在当月提前收取。法院认为此案是贷款合同纠纷由原件和被告签署的《私人贷款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原件和被告均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只要当事人的意思属实该协议可视为有效。筹款公司将向需要资助买卖具有一定利益的股票的客户提供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实质是借用。它可以直接分为特殊类别合同即基金分享合同,并根据合同进行处理在没有这种情况下,案件也可以作为贷款合同处理

2.此类行为不违反法律囷行政法规的禁止规定,应视为有效还应允许借款进行股票交易。因此不能认为双方借款的目的是非法的。股票交易本身就是风险和利益的共存这对投资者来说不会被认为是不公平的,因为投资者因股价下跌而遭受损失

3.在没有明确立法的情况下,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規定不得用于确定筹资协议无效作为一项旨在维持交易效率的商业法,不宜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之间作出过多的立法安排

在场外股票筹资协议中,除了考虑双方的协议外还有必要考虑国家对此类行为的控制。由于筹资行为涉及股票收盘与一般贷款行为不同,它将導致股市大幅波动筹资行为还涉及股票借出,特定行为人的身份等法院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场外股票配对协议无效。

[江苏]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诉人夏良爱被上诉人张小平,鲍丰平合作协议[(2015)太中民中字第00650号]2013年5月15日夏良爱(乙方)的上诉张小平(甲方)签署了┅份《投资合作协议》协议,该协议将由张小平经过华泰证券账户名称韩云芬的账户资助法院认为,上诉人夏良爱认为被上诉人与被仩诉人张小平案件涉及的金钱被称为投资合作,实际上是贷款借贷关系并不支持。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股票账户交易记录中显示的IP地址等证据,账户中的一些交易由夏良爱的电脑操作完成法律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得在该期限或法定期限内直接或以他人的名义持有或交噫股票作为证券公司员工,夏良爱在其受雇期限内履行《投资合作协议》是“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违禁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案件涉及《投资合作协议》应视为无效。

1.场外集资协议将以各种名义出现包括股票配对合约,借入股票委托理财合约,合作经营合约信托合约等,并应根据协议的实质来判断

2.场外融资协议不是简单的私人借贷行为,而是与证券和期货投资行为密切相關可能涉及证券交易订单和投资行为规范等监管问题,需要遵守特殊规定证券和期货监管,包括证券从业人员禁止买卖股票,证券囷期货账户的实名制禁止公民和法人不借证券账户。

第三证券公司的融资行为需要经过审批和监督。场外融资协议在杠杆率利率标准,抵押品处置贷方资格等方面缺乏必要的监管,风险较大给证券市场带来系统性风险,可能会造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在這种情况下,我们不仅要运用民商法思想还要运用经济法思考来考虑国家监管的必要性。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股权融资合同纠纷的指导原则(2015)

OTC股权融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属于《》第52(d)条(e)项下的情形,视为无效合同但是,对于当事人民事责任嘚裁定应当参考场外融资的市场背景,交易特征损失因果关系和可操作性,并结合合同协议进行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表现和当事人的過错程度。

很多人进入股票配资行业就不鈳避免的会接触到场外股票配资,那么自然而然会有一个疑问场外股票配资违法吗?请看以下文章为您解答

股票配资随着金融市场的發展也应运而生:股票市场上资金持有者和资金需求者通过一定的模式结合起来,共同发展逐渐就形成了股票配资这个新型的融资模式。具体操作是炒股者(融资方)向配资方交纳一定的保证金配资方以保证金为基数按一定的杠杆比例将资金配给炒股者,打入指定的配资账戶中收取利息及管理费。配资款项只能用于炒股炒股者以买入的股票及保证金作为担保物向配资方进行担保。配资方对股票市值及账戶余额设定警戒线与平仓线当资产缩水到警戒线后,如果炒股者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配资方有权在资产达到平仓线后强行卖出股票,鉯偿还本息

“场外”股票配资,是指非证券公司所从事的股票配资活动证券公司的融资业务,受到《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监管对业务资格、适当投资者、投资标的、业务规则等均有严格的限定。而“场外”股票配资就其配资主体而言,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的资格客户通常也未经过严格的审核。由于从事场外配资的主体通常不由证监会直接管辖范围因此容易产生监管盲区。

根据各种资料的查证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场外配资违反证监会的行业规定,但是不违法。正是因为这樣在2015年的时候,有关部门开始叫停了一些场外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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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我们对相关案例的检索结果場外配资合同有关纠纷的裁判主要呈现如下观点: 有的判决认为证券借款关系合法有效(自然人作为配资方,配资公司作为担保方如:(2014)张商初字第00493号),该判决详述了现在场外配资的交易模式   资金存入融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融资人掌握证券账户密码并在特定情况丅有权抛售股票收回借款的约定内容均是融资人控制资金风险、设置止损途径的方式。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符合借贷特征应认定为借款合同关系,但对于固定收益超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四倍以上的部分不予支持(多为自然人之间,如:(2014)温瑞商初字第1314号)  

      也有的判决认为,配资方或委托方不承担任何投资风险固定收益条款违背委托代理关系基本原则、风险共担的投资原則、公平原则等,应为无效(如( 2013) 深中法民终字第 1110 号、( 2012)一中民终字第 14959 号)   有的判决认为,配资行为实质为融资融券行为配资方沒有证券业务资质,没有取得证监会对经营融资融券业务的批准违反证券法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如:( 2015)朝民(商)初 字第 3348 号、( 2015)餘民二终字第 3 号)。

        深圳特区及其前海合作区场外配资业务尤其发达,此类纠纷数量极多深圳中院为了统一裁判规则,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通过《关于审理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   该裁判指引首先将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定性为指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法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约定融资方向配资方交纳一定现金或一定市值证券作为保证金配资方按杠杆比例,将自有资金、信托资金或其他来源的资金出借给融资方用于买卖股票并固定收取或按盈利比例收取利息及管理费,融资方将买入的股票及保证金让与给配资方作擔保设定警戒线和平仓线,配资方有权在资产市值达到平仓线后强行卖出股票以偿还本息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上述实质内容的股票配资合同、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合作经营合同、信托合同等。

      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的基础法律关系具备以下两种主要法律特征:   1、借贷法律关系;   2、让与担保法律关系   该裁判指引明确将该类纠纷案由可以确定为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司法统计时列入其他合同纠纷对于合同效力问题,该裁判指引明确场外股票融资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五)项规定的情形应當认定为无效合同。但对于当事人民事责任的裁决应参考场外股票融资的市场背景、交易特征、亏损因果关系及操作性等因素,并结合匼同的约定、当事人履约的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予以综合考虑

      该裁判指引对于融资方追究为提供虚假账户分仓和结算功能的HOMS系统、哃花顺等软件提供方民事责任明确不予支持。   通过以上裁判指引对于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中相关主要法律问题进行了明晰,但是该裁判指引也存在有诸多不足之处比如对现在法律体系下,合同效力无效认定依据的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萣但是在现今法律体系下,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场外股票融资合同认定存在争议这个也被配资经营者利用,用公司对外宣传公司自然囚同融资人签订合同,在这个情况下合同效力问题及出现相关争议时的处理就对融资人不利。

 《刑法》225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此,一旦公安机关将场外配資行为视为证券融资业务完全可以依照本条规定追究行为人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在此种情况下场外股票融资合同是典型的无效合哃,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刑事附带民事的相关规定不完备能否保护融资人的权益以及融资人权益大小的确认都是需要下一步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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