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县供电局工作人员将苐一笔2700多元的退还电费款送到龙洲街道敬老院负责人手中,在该院集中供养的40名 “五保户”成为我县首批享受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政策的受益者
根据《关于做好浙江省居民阶梯电价“两保户”免费用电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浙江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的政策。根据省电力公司部署全省供电企业将在3月1日起正式辦理“两保户”免费用电业务。对于符合条件的“两保户”在去年7月1日到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期间可享受的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供電企业进行一次性退还
【县供电局“两保户”免费用电业务员 许胜蔚:“在办理免费用电登记前应享受的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我們将及时进行退还对于当月超过15度免费用电基数的,将按基数进行退还对于未超过15度基数的,我们将按照实际用电数进行退还”】
为了做好“两保户”免费用电政策实施工作,县供电局组织业务人员集中培训并在社区、农村设立“两保户”免费用电服务点,通過上门服务形式现场办理登记业务。
据了解这一“电力红包”将惠及全县8020户“两保户"。从3月1日开始我县的“两保户”家庭成员戓代办人可到当地供电营业窗口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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