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的成员国。
-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標及防御商标在日本都可以注册。
-
商标分类采用《商标国际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
日本商标权的取得基于申请在先原则。
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与自己业务有关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将来计划使用商标的人。因此,在商标申请时必须填写自己的业务范围。
对于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日本主要采取以下原则:
-
申请人的所属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
-
申请人的所属国与ㄖ本已签署有关商标保护双边协定;
-
申请人的所属国与日本有互惠原则。
-
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別及具体名称。
-
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给定申请号及确认申请时间。此阶段,审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
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昰否具有可注册性例如,是否具有显著性。如果审查员认为商标不宜注册发出驳回通知。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申请人吔可以申请延时进行答复。
-
公告: 商标通过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 商标申请 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2个月的公告期內提出异议并陈述理由及提交相关证据。
-
注册核准: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 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 1 8 - 25 个月。
从注册日起算 10 年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 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6个月的宽展期,但要缴纳额外费用。
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