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取公积金怎么取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一) 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职工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原件。市区职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额为700元。

  (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租金缴纳票据原件和复印件。每月可纳入计算的提取额按照实际租房月租金支出全额提取,整取。

  (三)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职工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每月可纳入计算的提取额不超过月租金,整取。

  (四)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职工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由各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每月可纳入计算的提取额不得超过租住住房的月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差额,且每月职工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700元。

  (五)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到市场租赁住房的职工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每月可纳入计算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市场租赁的月租金与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差额提取,且每月职工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700元。

  温馨提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视作同一区域)均无自有住房,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必须本人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面签《宁波市无自有住房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况申报表》(需填写租住房屋产权人姓名、租住房屋产权证编号、房屋产权人电话号码等),提取手续不得代办。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提取,夫妻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办理提取,但需提供配偶书面同意提取的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和配偶单位出具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按照先租后提的原则,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时段为不超过提取办理月份之前的12个月。

  职工违反规定,采用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手段,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追回骗提套取资金,按照《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处以提取额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罚款,并将情况通报职工工作单位,取消职工2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将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依法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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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 (2)必须做职工本人的名字,方可提取公积金,当然最好就做夫妇两个,不过如果只做夫妇一个人的,凭着结婚证应该也可以取,只我觉得做两个人比较妥当。 (3)不能做小孩的名字,如果做小孩的名字,就不能反映是你朋友夫妇所购买,故无法支取。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 你好,广州职工每半年可提取一次租房公积金,两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须满6个月或以上。   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中心审批不通过的,由受理网点通知提取申请人。若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由受理网点指引职工前往原负责审批的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办事处或管理部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的,提取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重新到原受理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注: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办理二次及以上提取,且下述材料的所有信息不发生变更的,仅需提供材料(2)及(4)的原件;若下述材料中的任一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提供上述所有材料。   需提供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其中一家)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即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显示无自有产权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   如由单位经办人代办理的,另需提供:   1.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   4.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

  • 你好,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是在网上申请就可以了。但是提取的金额跟你上次提取时间有关系。提取的要求是: 最近一个月上交的金额除以2*离上次提取的相隔月数。

  • 1、《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四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借款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未婚的提供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离婚或丧偶的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 4、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借款人收入证明(不足还款的同时提供配偶收入证明)原件二份; 6、已交首期款正式发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合法购房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二手房:除应提供以上1-6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买卖契约合同、评估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卖方及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及婚姻证明复印件,卖方名下原产权证复印件各一份。差不多就是这些咯。

  •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卡号或帐号; 申请前填制《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第二次提取无须提供以上资料,只需《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 1、职工申请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单位核实 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 3、公积金中心审 批 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即时审批。 4、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折)或还贷账户手续。

  • 你好,第二次取公积金需要1、购房合同。2、贷款合同。3、完税发票。4、公积金卡。5、身份证、。6、户口本。除第四项外,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希望能够帮助您。

  • 第一次到贷款中心:1、根据所购房屋性质,准备齐全的材料,特别是各种资料需要多少份的复印件一定按照相应的要求提供。具体的资料可在网站“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栏目中详细了解。2、到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二层的贷款中心后,可先向咨询台工作人员预审资料是否齐全,然后拿号等待办理。3、提交相应的资料后,对于需要评估的,会由负责抵押物评估的部门进行抵押物评估,同时交纳部分抵押物评估费用。4、工作人员(或代理机构人员)会将下一次面签时所需材料清单交给借款申请人,告知借款申请人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材料清单》准备个人材料,等待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面签时间。第二次到贷款中心:主要就是办理面签手续。面签手续必须借款申请人本人及相关人员到场。1、根据电话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抵押物评估的到抵押物评估机构处领取抵押物评估报告、交纳评估、担保费用、领取发票等。2、回到咨询台,领取号码,等待办理面签。3、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材料清单》向工作人员提交有关资料,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录入。4、当着工作人员的面在相关的合同文书上签字确认。5、完成签字后,工作人员会出具告知单,告知什么时间去哪家银行领取放款后的资料。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具体银行领取资料即可。(如您已委托代理机构,请以代理机构答复为准)

  •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 你好!据我了解, 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银行证明,身份证等一系列的这些东西带齐了之后,就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 第二次提取时间应以前一次得到款的月份为准至少1年以上方可办理。 具体办理材料要求如下: 一、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银行贷款应递交的证明材料 1.职工付清购买商品房价款的,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年内的才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 如果首次公积金贷款还没有还清的话,不允许使用公积金二次贷款如果首次已经还清,第二次抵押贷款的手续等同于首次抵押贷款手续

  •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 以下条件满足就可以提取了;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后仍未重新就业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出国(境)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   (二)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审批之日起1年内;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   (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自贷款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   (五)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或者承租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   符合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同一套住房可以提取一次;符合前款第(三)、(四)、(五)、(六)项规定条件的,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多次提取间隔时间应当在1年以上。   职工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但本人或者其配偶有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尚未结清的,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结清时准予提取。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但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提供了联合担保的,在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前,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 1、《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四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借款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未婚的提供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离婚或丧偶的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 4、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借款人收入证明(不足还款的同时提供配偶收入证明)原件二份; 6、已交首期款正式发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合法购房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二手房:除应提供以上1-6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买卖契约合同、评估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卖方及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及婚姻证明复印件,卖方名下原产权证复印件各一份。差不多就是这些咯。

  • 曾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您或您配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属于二次公积金贷款,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五年,方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60%,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 1、抵押合同原件 2、抵押合同复印件 3、银行最近三个月还款记录,需加盖银行的鲜章 4、身份证复印件

  •    5、申请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居民身份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或《户口簿》;            一年还房贷多少钱,就可以取多少,不超出当年的还贷额。

  • 职工因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 公积金可以第二次贷款 1. 第二次贷款只能是第二套房;第三套以上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2. 其它商贷都已经还清;    3. 户口在上海;    4. 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5. 二套房公积金利率上浮10%;    6.二套房首付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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