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人寿买了意外险 九级伤残不给赔致九级伤残得到了理陪。请问还可以买意外险吗

青岛市民陶先生被人打伤,经鉴定为九。陶先生此前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要求支付赔偿金。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理由是九级伤残不在赔付范围。目前,陶先生已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青岛市民陶先生最近正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的事情犯愁。陶先生在崂山区工作,单位给每个员工投了意外伤害保险。2010年12月27日,陶先生被人打伤后,找到保险公司要求赔付的时候,却被告知无法予以赔付。陶先生说:“当时赔付部的人说,我的伤不在规定的范围内,没让我进行司法鉴定就拒绝赔付。”

为了让保险公司进行赔付,陶先生自己掏钱到青岛万方医学司法鉴定所进行了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右眼眶骨折+右鼻骨骨折,综合评定为九级伤残。但保险公司的态度依旧坚决,拒赔理由是,保险合同中涉及的可赔付范围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制定的,可予以赔付的残疾程度共七级,陶先生的九级伤残不符合该项规定。记者看到,陶先生的伤残情况在这个表中的确没有涉及。

陶先生称,保险合同中并没有注明被保险人九级伤残不予赔付,按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付。陶先生说:“身边很多人投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因为不符合保险公司的规定,最后都没有得到赔偿。”

5月12日,记者拨打了这家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介绍,赔付标准要达到《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注明的具体伤残情况才予以赔付,而且只能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记者随后对多家保险公司进行调查,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赔付标准都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制定,拒绝对八、九、十级伤残赔付成为普遍现象。目前,陶先生已经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专家观点 保单无免责约定 保险公司应赔付

对于陶先生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山东华凯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东风。何东风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何东风认为,保险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九级伤残不予赔付,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对陶先生进行赔偿。

何东风认为,保险公司面对数量最多的人身意外伤害应该是八、九、十级的轻伤,像陶先生被拒赔的例子不是个案。商业保险本应作为分散社会风险的一个途径,事实上大部分保险公司忽视自己应担当的社会责任。不够完善的行业标准也给保险行业的发展带来很多负面影响,长此以往,会成为其良性发展的障碍。

本文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公司给我买50万意外险,经过签定9级伤残,应赔偿多少钱

你好,骨折认定为9级伤残的情况如何赔偿需要根据导致伤害发生的情况不同而有不同的计算方式,比如说如果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提起赔偿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费金额 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 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 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

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人身损害按照《侵权责任法》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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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意外致残,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评残九级,找单位买的商业保险公司意外险赔偿,要求依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进行评残,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我连十级都评不上,也就是说单位买的团体意外险我一分也赔偿不了!!难道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高吗?商业保险公司这样的作法对吗?我可以打官司要求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残评定标准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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