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车祸对方全责需不需要先付医疗费我全责,对方住院医疗费花了九万,我车全险,三者三十万加不计免赔,保险公司说医药费不全报

你先打对方保险公司,要求为你的車子定损,如果对方保险公司说一定要他们被保险人在场 ,才能定而对方一直不配合,你可以通过交警委托物价定损,到时候鉴定费和车损一并要求对方承担,这个在法

你好车祸我全责,对方住院医療费花了九万我车全险,三者三十万加不计免赔但保险公司说安医保范围给报销医药费,自费药不保销交强险也不负担自费药部分,请问保险公司说的合理... 你好车祸我全责,对方住院医疗费花了九万我车全险,三者三十万加不计免赔但保险公司说安医保范围给報销医药费,自费药不保销交强险也不负担自费药部分,请问保险公司说的合理吗如果通过司法途径我可以拿到全额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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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要看合同细节啦看法官怎么理解不计免赔这句话。過硬的律师可以打这个官司,双方有可以论辩的空间可以打官司试试,保险公司一到赔钱的时候就耍赖。

由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

在中華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責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償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誤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療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不是不分自费还是可报销的吗,但是保险公司给峩的答复是交强险也不负担自费药这不合理吧

保险公司说的是正确的。所以,在医院最喜欢车祸救治的情况下出了车祸只要保足了险額自己就高枕无忧是不存在的,是市场刻意的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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