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开发商标语横幅商

原标题:又有开发商自己揭发自己?这次是卖了8年的房想收回

开发商揭露自己无证销售的事

陕西省西安闻天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无证销售为由,在商品房售出两年后,将12名业主相继告上法庭,诉求购房合同无效胜诉,此时的房价以由8000元/平米涨至约2.4万元/平米,增长了3倍。

最近,又有开发商自己揭发自己的事儿了。。。。。。

西安的陈女士2010年1月在长安区玫瑰映像小区买的房 ,到2014年开始交房。签合同,交首付、装房子,陈女士买房的过程与其他人别无二致。

按合同要求,陈女士先交30%的首付款,73860元,剩下70%等开发商五证齐全后办理按揭。

房子不错,陈女士安稳的入住了4年,可好景不长,今年6月18日,陈女士突然收到了西安仲裁委员会发来的仲裁通知。

陈女士:“开发商以自己违建为由,要求仲裁,申请合同无效,要求与我解除购房合同。

从陈女士提供的申请书可以看到,开发商陕西飞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以房屋规划等客观原因至今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由,请求与陈女士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此事一出,不仅陈女士气愤不已,更是让小区1号楼的250户业主们炸了锅。

玫瑰映像小区业主:“开发商说自己违建,明显是想把房子要回去。” 玫瑰映像小区业主:“我们现在已经住了四年了,现在我们都是上有老下有小,我们要去哪里住,我们的生活该怎么过?”

陈女士说,事情发生后,她多次去过西安仲裁委员会,并递交了相关材料,西安仲裁委员会也在调解此事,但是开发商一直不肯露面,也不回应西安仲裁委员会给出的调解方案。陈女士也多次联系开发商,商讨解决方案,但对方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陈女士:“当时白纸黑字签的合同现在说不认就不认,这就是不讲道理。”

陈女士说,当初买这个房子的时候价格是每平方米3000元,而现在这的房价已经涨到了每平方米一万多,此时开发商想要回房子,意欲何为?

开发商“自己举报自己”......

二手房交易讲点诚信好么

近期,西安等城市部分市民反映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频频遭遇卖方违约。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房价波动大和违约成本低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

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市场调控力度的同时,更应加强防范和管理因房价波动而产生的“次生灾害”。

热门地段新建商品房供不应求,摇号“屡摇不中”,一些消费者不得已把目光转向了二手房市场。但二手房交易中频发的卖方单方面违约成了纠纷的“火药桶”。

2017年6月,家住西安市经开区的李女士看上了位于凤城八路的一套建筑面积为188.24平方米的二手房,经由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当日即支付卖方26.9万元定金。但随后到房管局办理网签时,卖方突然告知李女士房子不卖了

“签合同时单价大约在1.2万元/平方米,但房价不停上涨,房东觉得卖亏了。

李女士说,无奈之下,她选择起诉对方。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今年她第二次购买二手房时再次遭遇卖方违约

“4月,我通过中介公司和西安市高新枫林绿洲一卖方签订居间合同。”

李女士说,当她向对方支付定金5万元,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间服务费、贷款服务费、权证服务费等共计8万余元后,卖方故意提出再交50万元定金等无理条件,试图通过这种方式逼迫她放弃购买

李女士的遭遇并非个别现象。半月谈记者从多名律师、房地产中介了解到,近期房地产市场因毁约引起的纠纷增多。一位律师说,她目前手上就同时在处理多个涉及二手房违约的案件,因违约相关事宜前来登门咨询的客户络绎不绝。

“就算赔了违约金还能多赚几十万”

采访中一些受访者表示,房价波动大给卖方造成心理暗示,加之违约成本低,是造成卖方毁约的主要原因。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住房市场发展月度分析报告》指出,2018年上半年,西安等部分热点城市仍处于房价快速上涨区间。

一些房地产中介表示,往往从买卖双方前期沟通好到办理按揭过户手续的一个月内就会产生价差,有的房主自别家中介公司得知涨价后,就反悔不卖了,还有的在与甲签约后转身又跟乙签约,一房多卖。

市民汤女士说,此前她看中碑林区东关正街一套二手房,签订购房协议一个月后准备过户,卖方却要求加价20万元,她查询网签系统发现,房东早已跟另一买方达成交易

怪象不止于此,还有开发商“自己举报自己”,试图毁约。最近,西安一开发商就以自己两年前一楼盘项目没有预售许可证为由,将12名购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内部认购合同无效。细究这一怪象,不少市民和专家认为,根源还是房价上涨。

此外,违约成本低是卖方毁约的另一原因。购买二手房遭遇毁约的西安市民朱先生指出,卖方赔了他违约金还能稳赚一笔

“我4月份签订购房协议时房子卖85万元,现在销售标价已经达到125万元左右,就算卖方双倍赔偿我违约金10万元,他还能多赚30万元左右。”

朱先生说,卖方失信不但没有利益损失,反而能够获得高额利润,让人很无奈。

采访中一些购房者还表示,因为各种原因,他们有时候还不得不被迫接受低价赔偿。一名购房者说,尽管赔偿金额通常明显低于合同约定的金额,但因为耗不起打官司的精力,只能忍气吞声。

不能让违约者因违约而获益

如何遏制卖方毁约风?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公表示,目前,在追究违约一方责任时,多数合同约定违约一方需双倍返还定金,但事实上,当赔偿的定金不足以补偿受害方损失时,卖方还必须承担买方因房价上涨等因素产生的其他损失。

“也就是说,现在那个位置的房价上涨了多少,卖方就必须赔偿多少,交易中这一法律常识应被明确告知。

针对近期西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纠纷明显增多、买卖双方矛盾突出这一趋势,西安中院近期召开了全市法院房地产案件审理工作专项会议,表态将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群体性强的房地产案件的审理力度,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房地产管理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全面掌握当前房屋交易政策,为正确裁判提供依据。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建议,在购房过程中,各方也应提高风险意识,敦促中介公司在制定交易合同时进一步细化合同明细,明确并强调违约一方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对于短期内频频违约涨价的二手房房东,中介公司应采取撤销挂牌或向房管部门举报的做法,甚至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

来源:陕西都市快报、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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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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