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河南省代建制管理办法法合同范本

▲深圳中心城区福田正焕发勃勃生机。

6 月 6 日,福田区正式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充分利用市场化组织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力量,厘清权责、合理分工、廉洁高效、合作共赢,促进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市场化、专业化、法制化发展。

发挥市场和政府各自作用

深圳市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一直积极探索和创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早在 2002 年,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政府集中代建管理体系,即将原有各职能局基建办的职能统一归口到新设机构——建筑工务署管理,从而在政府内部成立了一个专业化的建设管理职能部门。福田区据此相应设立了建筑工务局,建立起了区级政府集中代建管理体系。

政府集中代建模式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和廉政风险的防控水平,但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逐渐出现了建工局负担过重、激励不足,导致代建制的运行效率不高。今年,福田发挥中心城区引领示范作用,聚焦当前机制体制运行中的问题和短板,以科学系统、部门联动、配套跟进的改革创新手段破解难题,切实提升政府运作效能。其中,在城市建设领域,重要的一项便是推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改革。

总体来看,此次福田区出台管理办法是对原有的集中代建管理体系的优化。主要体现在,在现有政府集中代建模式上增辟一条市场化代建道路,全面推行全过程代建方式以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释放市场活力;通过建立预选库机制、完善代建信用责任体系提高代建准入条件,引入高水平代建企业;通过代建合同设计厘清权责,引入担保和保险等市场化风险管控机制,保障代建责任履行和维修责任到位;确立代建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代为行使建设单位相关权力的法律地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细看管理办法不难发现,市场化全过程代建模式的核心是 " 合同治理 "。而亮点是引入担保和保险等市场化风险管控机制,实行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而将社会保险引进政府建设项目,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破冰之履。其最大的特点是厘清责任 , 重构主体关系 , 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各自的作用 , 让市场主体 ( 代建单位、保险单位 ) 形成有效的相互制约 , 既有主动权 , 也要接受制约和监督;而政府部门抽身而出 , 做好需求提出和行业监管。

市场化全过程代建扩大了委托单位的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和资产管理单位。也是说," 项目建设部门 "(包括区住建局、环水局、城管局、公安分局和区建工局等)不仅有资格成为委托单位,使用单位和政府资产管理单位均有资格成为委托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例如,新建学校,区教育局可成为委托单位,从代建单位预选库中直接选取代建单位,也可以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选择代建单位。整个建设过程引入保险体系进行全程质量把控,从而实现建、用、管有效衔接," 我的学校我做主 ",推进项目一体化发展。

可以预见,代建制办法实施后,将在效率、质量、成本、专业、廉洁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例如,在质量提升方面,引入对商业保险单位负责的独立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 , 行使全过程监督职能;质量缺陷有可明确追溯的主体 ( 代建单位和保险单位 ) 及机制。专业提升方面,建立预选机制 , 提高准入门槛 , 保障引入优质代建单位和保险单位;允许单一体和联合体承担全过程管理总承包 , 发挥优质代建单位专业化全过程管理能力等。

(佟艳婷 文 /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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