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足额缴纳,似乎是很多企业的“潜规则”!
但是,国家正在重拳整治社保征管问题!不久前,上海社保局公布50家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的企业,其违法行为被公开告示,包括单位全称、法人或负责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参保所在地等信息。
曝光力度之大,让很多人疾呼:最严征管时代来了!
单位欠缴社保?摊上事了!
?未按时缴纳社保,主要可能有3个方面原因:
一是这些企业的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稳定性差;
二是企业内缺少专门负责社保缴费的人员;
三是企业内从业人员少,一旦资金短缺,企业就会出现欠缴行为。
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会有什么风险?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用人单位若因为未按照法律缴纳社保,从而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必须依照相应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第四,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最后,上海已出台“黑名单”制度,如果用人单位被公开告示,其信用的“失分”记录,将同时被纳入上海社会征信系统平台,其信誉及以后经营活动都将受到极大影响。
今年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其中提到: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1、以后各种税收和非税收入都由税务征收!
根据上述总纲领,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这就从法律层面宣布,以后某个区县的所有税收和非税收入都归当地税务征管!
2、社保明确由税务部门征收
社保划到税务征收!税务的征管能力是目前而言最强的,这一变革,会给那些偷摸不缴纳、不全额上社保的企业致命一击!
3、税务将统一征收18个税种
(1)增值税(2)消费税(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5)资源税(6)城市维护建设税(7)房产税(8)印花税(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土地增值税(11)车船使用税(12)船舶吨税(13)车辆购置税(14)关税(15)耕地占用税(16)契税(17)烟叶税(18)环保税
方案提出要求: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按此分析,国地税合并方案肯定会在9月前出炉!
5、税务监管将愈加严格
国地税合并后,企业纳税情况均一个执法口径,掌握了企业所有数据,企业造假难度大!势必会加大稽查和处罚力度,征管手段更加信息化、更加精准,也会更加透明化!
有人直呼,终于等到这一刻,社保划到税务征收!这一变革,会给那些不给员工上社保、不全额上社保的企业致命一击!
也有人感慨,要统一严格社保征收,要不全额缴纳的企业会丧失竞争力!
缴纳社保不难,难就难在足额。很多企业因为各种原因,按照最低基数缴费,其实这样的操作就是违法,没有足额。
社保费严格征管才能保证公平!
当然,企业有企业的难处,国家有国家的难处。从目前的养老金的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而言,短期内大幅度下调税率的可能性小。严格征管才是最公平的竞争方式,一定不能是这个地方或者企业可以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另一个地方或者企业必须足额缴纳,这样的话,企业怎么一起公平竞争?
试用期不上社保的“童话”该结束了!
有些单位铤而走险,在劳动合同上做手脚规避企业缴纳社保责任。这个在私企比较普遍,写的招全职,其实就是招个试用期,3个月后走人,这样他们先前保证的说转正后补交试用期的社保就不用交了,好多私企更是签6个月试用期,结果到6个月就开掉,这样就不用交社保,这些是在打法律“擦边球”。
员工自愿协议不缴社保,违法!
经常有企业说,都是员工自愿不缴纳的签署的有协议,查到也没事。
与公积金不同,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三年前,王女士到一家公司面试成功。入职后,王女士与公司老板和人事沟通,表明自己愿意放弃社保,只需要社保的缴纳费用通过工资发放。
公司也知道不交社保是违法的,可最终还是答应了,要求是王女士必须在承诺书中详细说明是自愿的,而且要签字按手印。随后双方签订了一份《自愿放弃社会保险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王女士在承诺书里说明是由于本人原因,承诺自己不愿缴纳,并于在职期间及离职后都不会要求公司为本人补缴社保,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王女士本人负责。
公司以为万事大吉了,而就在今年3月,公司与王女士发生了不愉快,王女士产生了离职想法,但公司以工作未完成为由拒绝王女士的离职申请。
没承想,王女士居然向当地社保部门和劳动部门投诉,说是在职近3年期间公司一直没有为她缴纳社保,要求公司批准其离职、并作出补偿。公司方自然也不示弱,将王女士签订的《自愿放弃社会保险承诺书》提交到社保部门和劳动部门并指出是王女士自愿的行为。
可社保部门和劳动部门根据规定,都认定承诺书无效,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作出补偿。公司不服,最终与王女士对簿于公堂,可在法院的最终判决中,法官的判定仍是,王女士签署的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已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属于无效协议,公司方需满足王女士提出的合理要求,即允许离职、补缴社保、支付赔偿金,而王女士需归还近三年的社保补助。
在此,秀财君要提醒所有的企业,不要逃避社保,就像是抱了一个“不定时炸弹”在手里,危险着呐。
还要提醒所有的员工,缴纳社保的费用并非一去不复返,而是可以拿回来的,社保中的工伤和生育都不需要个人承担,失业保险的缴纳比例又极低,其实就相当于只缴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今后也会以养老金的方式回到咱们手里,何必不缴纳呢?
不交社保?老板进“黑名单”,出门只能步行了!
目前发改财金〔2018〕385号对于企业失信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
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坐飞机和高铁也将受限!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3)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
这些违规行为,尤其是不交社保的,以后丧失了信用,可就难以立足了!
你的公司依法缴纳社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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