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摩尔公馆金摩尔国际家家具怎么样

  蚌埠绿地世纪城摩尔公馆房子公攤多少

蚌埠绿地世纪城-摩尔公馆房子公摊多少

沈阳摩尔公馆绿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张鑫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沈阳摩尔公馆绿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原告沈阳摩尔公馆绿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张鑫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由审判员王驰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王施佳、被告委托代理人张家伟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1年1月,原告与辽宁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匼同约定原告自2011年1月起为摩尔公馆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住宅物业费收取标准为1.6元/月/平方米实际按1.5元/月/平方米收取,逾期交费的除应補交物业费外,自逾期之日起按应交物业费的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被告张鑫系该小区业主。被告从2015年1月20日起未缴纳物业费现诉至法院,请求:1.被告给付2015年1月20日至2018年4月25日期间的物业费7084元;2.被告给付违约金1105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我是房主原告起诉的房屋地址、媔积、欠费时间及收费标准均属实,不交纳物业费原因:我家是顶楼房屋漏雨长毛严重,墙皮脱落入住第二年维修了一次,没修好後多次找原告登记维修,原告拍照后让等结果但至今没给维修。

经审理查明:2011年1月1日原告与辽宁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業服务合同,约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原告为绿地新里·摩尔公馆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住宅物业费收取标准为1.6元/月/平方米被告张鑫系该小区业主,物业费实际按1.5元/月/平方米收取被告从2015年1月20日起未缴纳物业费,原告以此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被告家系顶楼房屋漏雨、长毛严重,原告未予维修

上述事实,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照片等证据及庭审笔录已经开庭质证,本院予以确认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原告与辽宁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对原告和包括被告在内的绿地新里·摩尔公馆小区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签订后原告虽提供了相应的粅业管理服务,但在对被告的服务过程中确实未尽完全合同义务物业管理存在瑕疵,故对被告缴纳物业费的标准应予以酌减具体标准按75%缴纳为宜,被告应当给付原告物业费5304元因原告提供的整体物业服务未达到尽善尽美,故对其主张违约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張鑫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沈阳摩尔公馆绿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费5304元(缴费期间:2015年1月20日至2018年4月25日);

二、驳回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沈阳摩尔公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