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理财投资能够保本理财收益排名保收益?

[导读]:“以今年26岁的张先生为例,这款保险每年缴保费2万元,共缴费十年,保额为20万元,等到60岁将可以领取69.6万元,期间不仅可以实现资产翻倍,还可以获得重疾双倍赔付的保障。”

  据北京商报报道,“3·15”消费者权益日愈来愈近,各行各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逐渐浮出水面,保险业也不例外。尽管监管层新规不断,但是销售过程中以夸大收益、偷换概念、以停促销等伎俩来诱使消费者购买的销售误导现象仍屡禁不止,保险纠纷屡屡上演。

  理财型保险保本保收益

  “银保产品理财一号限时限量火热发售,两年固定收益率4.635%,保本保息,欲购从速,该产品三年期,到期年化收益率至少可达5%。”

  很多消费者在去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大多会听到销售人员类似于上述的介绍。销售人员以“保本保息”的说法来吸引投资者,殊不知这些产品多数只是普通的万能险或分红险。

  这些保险产品并非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其收益多为浮动的,只是投保两年或者三年后提取时不收取手续费用。

  以万能险为例,其保底收益率通常为2.5%,分红险有最低的基础保障,但其分红并不确定,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

  有些业务人员在销售时只强调投保人预期可获得的最高收益,或者以过往业绩来说明收益,而对于初期或者中途提取需要扣除大量费用等具体情况避而不谈,很容易误导消费者。近日,一银行工作人员在销售中使用的宣传材料就因标注“生命人寿银保产品理财一号限时限量火热发售,两年固定收益率4.635%,保本保息,欲购从速”的字样,其承诺收益等欺骗行为属违规,被罚款1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部门一直在加强对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治理,如今年4月1日即将实施的银保新规,除了对低收入居民、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出台进一步保护措施外,还明确了保险公司和代理机构哪些行为应该做、哪些行为不能做。

  以停售为借口搞促销

  “这款产品在目前市场上性价比很高,不过下月即将停售,有需求的要抓住时机。这款产品不需要花钱消费、所有的保险国家规定必须有一个主险和一个附加险。”

  每个公司都有其畅销的产品,不过很多业务员也就此打起了招牌。“这款保险目前已经销售两年了,一直卖得特别好,产品保障全,而且分红也高,但很快这款产品就要停卖了。”近日一家大型保险公司业务员就这样向客户大力推销一款儿童分红险。

  事实上,在2008年新《保险法》实施前,有多家公司借大批产品需升级换代的时机,声称“性价比较高的产品将停售”、“新品将提价”等说法来促销,而保监会随后明令禁止以产品停售进行宣传炒作。

  去年11月,一家健康险公司因为电销业务中含有停售等虚假宣传而被保监会开出20万元罚单,其25个保单中存在以“不需要花钱消费”、“即将停售”、“所有的保险国家规定必须有一个主险和一个附加险”等不实宣传,同时,该公司还对保险责任做错误解释、对保单贷款等合同重要内容做虚假宣传。

  尽管我国一直严格规定电销用语,并对其进行全程录音以便监听,但仍有许多误导以及造假行为存在,近日,北京一家专业代理公司因电销保险业务中用语不规范并冒充客户伪造录音而被罚。对此,有保险专家提醒,很多保险公司都借“停售”搞营销噱头,投资者购买保险切莫盲从,而消费者更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保险公司无权绑定附加险的销售。

  “以今年26岁的张先生为例,这款保险每年缴保费2万元,共缴费十年,保额为20万元,等到60岁将可以领取69.6万元,期间不仅可以实现资产翻倍,还可以获得重疾双倍赔付的保障。”

  追求高收益是绝大多数投资者的目标,不少销售人员也以此来迎合投资者的心理。近日,保险公司专管员在银行为客户现场讲解产品时,因夸大一款两全保险(分红型)收益,对投资者造成欺骗而被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正如上文所说,对于目前市场上主要的分红保险而言,分红险虽设有最低保证利率,在提供保障基础上,与投保人分享保险公司一部分的经营成果,但分红并不确定。

  一位银保销售人员还称,从过去两年投资客户获得的分红来看,一万元每年可以拿到600元分红,这相当于银行存款利率的两倍。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保险过往分红业绩并不能说明未来的投资收益,分红是与保险公司未来的盈利挂钩。由此不难看出,分红险每年都具有不确定性。而产品宣传演示仅仅是一种假设和演示,预期收益并不等同于到期的实际收益。

  不过,在很多分红险推介活动中,销售人员大都以高档红利来演示(产品红利演示分为高中低档),从而增加产品的卖点,这样一来人们对其收益的预期提高,更容易引发纠纷。上述所称每年缴费2万元,等到张先生60岁时,最高档的红利约35万元,中档红利约16万元,而低档只有约5万元,可见中高低档红利之间的差距之大,即便是低档分红也不是真正可以确定拿到的分红。(来源:新浪财经)

老百姓注意了!银行理财产品将不再保本保息!

在老百姓的观念里,普遍认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仅安全系数高,并且可以获得比储蓄更高的收益,是不错的理财选择。一般来说,银行的理财产品分为保本收益型、非保本收益型、非保本浮动型。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可以选择保本收益型或非保本收益型。到期后,银行给兑付。然而现在所有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将不再保本保息!老百姓的观念可要转变了,不然会让自己受损。

对于之前的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一般客户是习惯预期收益率模式的,即购买合同中一般会写明该理财的预期收益是多少,到期后就按照这个预期收益兑付。这种做法有利有弊,用户基本不用承担风险,到期按照预期收益拿回投资,理财基本可以当成存款;不利在于,基础资产的风险往往不能及时反映到产品的价值变化中,投资者也不清楚自身承担的风险大小,银行则把投资收益中超过预期收益率的部分纳入自己囊中。但在之后估计就不会再银行产品不会再保本保息了。

据小编所知: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委就《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出台,资产管理产品迎来统一监管标准,制度套利空间将被最大限度地消除。新的《指导意见》要求产品端口要实行净值化管理,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明晰风险、尽享收益,并在这个基础上自担风险。以后的银行理财产品将全部是净值型产品,购买客户将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因此,在国家明确规定银行理财产品将不再保本保息后。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要充分了解理财产品的风险系数,估测好自己的风险承受力,提前做好资产配置。如果银行理财经理承诺“保本保息”,那么他一定不够专业,不要被他忽悠,自己多去几家银行多去了解,对比。注意理财产品的属性和投资领域。

  京华时报讯 (记者袁国礼)市工商局等11部门近日下发文件,从6月15日起,11部门将联合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中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监管,根据规定,此类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

  据了解,工商部门将加强金融投资理财类和支付服务类广告的日常监测和监管,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广告监测及案件查处等情况。《意见》要求保证广告内容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不得超出行政审批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非金融企业不得自行设计发布含有预期收益、期限等要素的融资类产品广告,广告中必须标明金融产品名称,明示金融产品本质属性。

  《意见》还要求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欺骗、误导投资人,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应当显著标明“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的风险提示语,而且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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