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监管部门进行招标代理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发的答疑澄清文件投标单位要是不下载会怎么样,答疑澄清文件附在投标文件里吗

隆回县桃洪镇石门中心小学教学楼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与 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交易平台内采用电子支付缴纳(缴纳时间截止至 2018年9月19日17:00时止),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文件费及其他资料费支付凭证查验,否则为无效投标。

/ )、 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 ) 、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9―2975861 。

11.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1.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1.3中标之后,整个施工过程中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变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业主单位和隆回县教育文体卫重点项目指挥部集体研究决定同意后,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1.4中标公司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通知隆回县国税局、地税局管理人员确定该项目的税及申报缴税方式。

11.5执行隆办发【2017】2号文件。

11.6本项目禁止转包、分包。

11.7凡需提供原件的,须一次性提供到位,不允许在评标过程中进行补充。

招标人:隆回县桃洪镇石门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隆回县桃洪镇桃洪东路354号二楼

  •   案情:某项目于2005年4月29日开标,包括Y公司在内的14家供应商参加了投标,初审时,招标人发现部分投标人未就在线检测站五年运行费列举详细清单,故于5月10日向所有投标人发出确认函,并提供“在线检测站五年运行费用详细清单(以下简称详细清单)”表格,要求投标人按照其格式对运行费用作详细说明,并明确要求其说明不得改变原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Y公司质疑认为,招标文件已规定“投标人必须标明在线监测站建设费用和五年内的运行费用”,投标人完全可以凭经验和其对行业的了解作出报价,各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的响应报价应视为详细报价;采购中心的确认函有明显的提示功能,会使一些投标人在填写时进行新的项目更改,是**行为;招标人提供的“详细清单”表格与其投标文件中的“运行维护费用明细清单”的格式、内容相似,是对其投标文件的变相公开,侵害了其权益。

      采购中心认为,招标文件对检测站五年的运行费用并未明确要求提供详细清单,在初审后要求所有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式作出详细说明,并要求其说明不得改变原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确认函要求统一格式列明清单,且不允许有新的项目更改,因此不存在提示功能。“详细清单”表格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及规格、数量、单价、更换周期,以及五年的分摊比例,与Y公司的“运行维护费用明细清单”内容、格式完全不一样,并未构成对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变相公开。事实上,Y公司的清单内容、格式并不完整,同样应当按照统一格式做进一步说明。

      根据上述认定的事实,采购中心认为,招标人要求所有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做进一步说明,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招标人并未以任何形式损害Y公司的合法权益。

      问题: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法律:《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分析:在开标后要求所有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对报价作出详细说明,并要求其说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此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也没有给质疑人造成任何损害。但必须注意,在开标后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要求澄清,而不是由采购代理机构直接要求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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