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帮忙解决,楼上业主不配合维修合理合法吗,该向什么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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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这样一份门面租赁合同,请熟悉的朋友帮我参考一下。 具体的合同条款是这样的。  1、租期为一年,即从2010年5月1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止。第一年租金为700元/月,以后每年根据市场行情做相应调整。每半年交一次租金,先交租金后使用。乙方必须在租金到期前5天将租金交给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2、甲方门面所属小区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支付。 3、门面不得做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4、乙方可对门面进行装修,甲方不承担装修费用,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結构,如果改变了结构,发生的任何不良后果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乙方如经营餐饮,与周围临居和楼上住户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租期未满欲将门面转租他人时,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权将门面无条件收回。 7、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所有水电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时缴纳。乙方租期满后必須完清所有水电及清洁费用。 8、租期满前3个月,甲乙双方无论是否打算再续合同,均应告知对方。 9、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決。     就是这样一份合同,现在乙方想将门面转达让,但是甲方欲要求要将房租提高到1500元/月,提高我转让的难度。(起因是因为甲方曾经提出过一次加租,乙方沒有答应)。     我想请問一下,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乙方的问题。如果可以,乙方造成的损失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向甲方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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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买套房,一楼,是二手房,共七层,下水管三天两头堵,我们已将自己的下水管改为独立下水管,现在二楼下水管堵塞淹水,水渗到我家墙上,找二楼房东,他却置之不理,请问责任该如何... 我们买套房,一楼,是二手房,共七层,下水管三天两头堵,我们已将自己的下水管改为独立下水管,现在二楼下水管堵塞淹水,水渗到我家墙上,找二楼房东,他却置之不理,请问责任该如何分担,我们小区没有物管,现在我想通过正规解决途径,受法律保护,该如何处理?我该找谁?请大家帮帮忙!
    来自知道合伙人认证行家 推荐于

    超过10年从业经历,对水泥混凝土防水抗渗及水泥混凝土渗漏水修复有独特研究.

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从上面你就知道,如果做为楼上发生渗漏水问题,你要赔偿楼下因渗漏水造成的损失并维修好不再渗漏水为止,如果在5年防水质保期内,管道2年质保期内,非人为造成的渗漏水你可以找开发商,你这里有没有物业,你都可以直接找楼上解决 ,不然,可以上法院告之。和谐社会,先礼后兵,有些人真到法院就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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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这是物业典型的案分法,由二至七层业主共同承担,法院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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