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工资不到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不到2000元)的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没有人达到这个标准的,就应该是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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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可靠消息,个税起征点10月1日起就能开始施行。目前已经进入了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据小橘子推断,除了会计以外,其他人没有理由反对个税提高起征点,所以基本算是定了。
根据草案内容:该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在新个税开始全面实施前3个月,也就是今年的10月1日开始试行。
这就意味着,10月1日起,大家每个月都会增收啦。古道热肠的小橘子特地为大家算了一下:
由图中可以看出:收入在月均2万左右的人群增收最高,能够达到将近占比10%的收入增长。
草案还新增了“第八条”反避税相关条款。具体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草案明确,“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草案明确了新版7及税率明细,个人所得税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试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新个税来了,本来是个普天同庆、皆大欢喜的事情。但是作为财税行业的从业者,兴奋的情绪却早已被浓浓的哀伤排挤到九霄云外。
你恐怕不知道吧,老铁?个税起征点变了,那么个税税率也变了、个税申报也变了、个税扣除也变了、上半年的汇算清缴也变了、工商年报也变了、工作内容全变了、考证内容也变了、雇佣临时工个税处理更是巨变……
个税新政于10月1日即将试行,为避免10月到了手忙脚乱,小橘子提醒大家提前准备,诚恳地向大家推荐能够帮助你处理大量财税工作的实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