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的南昌公积金提取条件要想提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导读]自2018年8月7日起,南昌市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时,不需要再提供无房产证明材料,改为由中心通过与房产部门、不动产部门进行信息核验。

自2018年8月7日起,南昌市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时,不需要再提供无房产证明材料,改为由中心通过与房产部门、不动产部门进行信息核验。

扫描左侧二维码或搜索“江西爱房网”即可添加爱房网官方微博

扫描左侧二维码或搜索 nclfang 即可添加爱房网官方微信

近年来房产经济上涨,提取就成为者首先考虑的问题,但是要提取公积金是需要符合条件的,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南昌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提取呢?下面,就跟众易居小编一起来看看2017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吧。

一、2017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无自住住房的职工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二)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五)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本人、配偶或者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七)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内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夫妻双方及共有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当如实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提取理由的证明材料,并经单位核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具虚假证明材料。

转入暂存户管理的,职工可以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应当说明理由。

二、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南昌住房公积金非离、退休提取流程:个人申请 → 单位审核 → 管理中心审批 → 受委托银行支付。

2、南昌住房公积金离、退休提取流程:个人申请 → 单位审核 → 中国银行指定网点核定 → 中国银行支付。

以上就是众易居网小编给您带来2017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的全部内容,希望通过上面小编给您阐述的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需要了解更多相关性的知识,请关注我们的网站——众易居装修网吧。

  本文详细介绍了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具体信息,包括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按购房类型,分别需要提供。

5、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在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5、按照修、建房情况,分别需要提供。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按还贷类型,分别需要提供;

5、偿还外地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在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在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的其他个人银行卡原件;

4、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在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的其他个人银行卡原件;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劳动鉴定部门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在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的其他个人银行卡原件;

4、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在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的其他个人银行卡原件;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户口迁移证或外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在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的其他个人银行卡原件;

4、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

5、公证部门出具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市无自住住房证明原件;

5、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房屋租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7、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8、婚姻状况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未婚或离异或丧偶未再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异未再婚或丧偶未再婚证明);

9、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年低保家庭在保情况确认表原件和复印件;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书或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5、医院出具的发票或相关费用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6、公费医疗报销证明或医疗保险报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南昌住房公积金非离、退休提取流程:个人申请 → 单位审核 → 管理中心审批 → 受委托银行支付。

2、南昌住房公积金离、退休提取流程:个人申请 → 单位审核 → 中国银行指定网点核定 → 中国银行支付。

1、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且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购房一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不需贷款的,可在购房一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与管理中心签订购房委托提取协议。从委托提取协议签订有效日起,管理中心分三年按协议约定的年度对应月为各委托人代办三次提取手续,提取金额划转至协议约定的职工联名卡账户内。

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2、职工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不需贷款的,可在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且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3、农业户口缴存职工在原籍自建或购买农房的,可在三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职工偿还贷款的,以还款起始月为年度提取对应月,从还款起始月起,每连续还款满12个月为一个还款年度,每满一个还款年度可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办理时间为年度对应月当月。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还款年度实际还款本息和。当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提取后账户应留存百元以内余额。

提前全部结清贷款本息的,可在结清贷款当月至年度对应月期间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年度对应月至结清时累计还款本息和。

5、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须与管理中心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从委托提取协议签订的有效日起,管理中心按协议约定每年在年度对应月为各委托人代办提取手续,提取金额划转至协议约定的职工联名卡账户内。

尚未与管理中心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提取时,均须留存一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和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金额以十元为单位,提取额度分别为:

(1)职工与配偶在本市均无自住住房,合法租赁普通住房(含廉租房或公租房)用于本人居住的,提取额度按照《南昌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若干规定》执行;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后账户应留存十元以内余额;

(3)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因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支出;

(4)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可一次性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全部存储本息,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

2、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5、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材料真实、齐全的当日办结;有疑异的,三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审批意见。

好消息!你只需微信搜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南昌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关键词【公积金】即可在线查询公积金个人账户、贷款额度计算,还可以查询公积金网点大全、每周南昌公积金中心预约贷款计划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南昌公积金提取条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