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好心预支我十万人民币,我能吃苦耐劳的意思,不犯法的事都能干,以合同形式为准,做到还清账为止!

    我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第36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通知用人单位。”该条规定和德国非常解雇制度相似,条文中列举的情况与德国民法典第626条之“重大事由”相当,此时雇员可以不必顾及雇主的利益而“立马走人”,即雇员被赋予了即刻发生结束劳动关系效力的非常终止权(具体见本文第“一(三)”点)。不同之处在于,德国法中,基于形成权之基本理论,非常终止权之意思表示及其到达是终止权生效不可或缺的条件;《劳动合同》(草案)之“无需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表明合同终止无需意思表示,更谈不上表示之到达。这种劳动关系因特殊情状的成就自动终止的规定,类似附终止条件的合同关系之消灭,但这需要双方当事人的事先约定。在民法框架下的形成性的合同终止,断不能免除行使权利的意思表示及其到达;如果想赋予雇员最优惠的保护措施,可以把意思表示的形式和内容要求等降到最低限度,以及对意思是否到达作出最有利于雇员的解释。如果草案第36条第2款的用意在于赋予劳动者“不受制于用人单位的态度”的摆脱劳动关系的机会,则立法者显然疏忽了继续性合同之终止权的形成性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当事人须符合主体资格未违反政策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应包括如下类型:

(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

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

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

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本条规定,用意虽好,但效果一般,极易造成误导。首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多达13项,而认购书等预约合同均为开发商拟定的格式合同,同时具备该13项内容的可能性很少,买受人依据该条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并不多见。其次,认定合同性质的依据为合同内容,而非合同名称。预约合同如果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理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具有预约性质。第三,“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表明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即使预约合同未完全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只要标的物明确、价款确定,完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机械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就会导致依据合同法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依据该条司法解释则不能认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书面形式。

》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

》第3条第3款的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无疑排除了以“数据电文”为表现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双方房屋买卖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现的信函等双方往来资料,应当认定为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些情况下,没有书面合同,也无法认定口头合同存在,买受人以其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此时,买受人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既是书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实际履行证据,如果收据或发票载明的房屋位置具体、房屋价款明确,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笔者认为,认定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已有书面证据必须能够证明三项事实: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房屋具体位置和价款。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

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

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

(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

,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

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以下登记手续和费用作为参考,具体手续和费率等根据当地政策规定确定。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

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 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

、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依《

》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商品房出卖方如违反上述要求,就会被认为不符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应当宣告合同无效,赔偿买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此外,政府确认的城市低收人家庭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经济适用房,仅本单位的职工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单位自管公房,机关、学校和部队等单位经批准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城市私房等。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签订的房屋买卖行为,亦属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权不予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为有效。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屋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五、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楼房购房合同及楼房一并交付给乙方所有,乙方届时将剩余款项一并付给乙方(乙方在付款时,为确保在以后的房产过户顺利,将暂时暂扣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待该楼房的房产证顺利过户给乙方时,乙方再把此款项付给甲方)。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甲方保证在该楼过户时积极提供协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产权不能过户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八、经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把剩余购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时,甲方届时应将该楼房及全部楼房钥匙和此楼购楼的售楼合同及购楼收据全部一并交给乙方。交付该房产时 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九、双方违约责任如下: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双倍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则甲方不予退还购楼房订金。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诸多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五、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六、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七、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2012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甲乙双方为购销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在度假村组团内楼房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_____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筑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________(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保修半年,暖气保修一个采暖期)。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度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度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 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 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1.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

具体做法: a,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 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b,公摊面积: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 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 的面积。 c,其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 中写明或作为附件。另外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 1%,或者0.5%;另一种,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某些开发企业将这一条规定在合同中直接格式 化为“多退少补、据实结算”,此点必须注意不接受,约定清楚

2.房屋质量的条款,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 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下水道堵塞、墙面渗水、屋顶漏雨、 墙体起鼓等等问题) 注意:涉及装饰、设备标准承诺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时,合同要求双 方对有关承诺的违约责任作出处理约定。避免笼统地写上“由出卖人继续完善”或是“由买卖 双方协商解决”,或干脆空白不填。另外要注意楼盘小区内的规划及配套是否与广告说明相 符。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同” 的形式签订。 下列情况,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 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 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 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 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 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注意查看交付标准:多数开发企业选择的是第一种交付标准,即“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而 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已明确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应 当进行综合验收,分期开发的应当分期验收,否则不得交付使用。

在预售合同中应予明确交付时间。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 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拒付。 注意:如要购买地下车库应注明地下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维修费、 物管费等等。 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对维修期限、条件作出约定。 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 责任是什么。注意: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四 不可抗力条款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商品房预售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 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 问题不能解决, 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 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 装的延误, 都认定为不可抗力。 建议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 就是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 以说我免责。

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 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 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 (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9.延迟办理产权证构成违约,应予以赔偿。

》时,应在所有空白处划线;双方另有约定的,在每句话末了盖章或 者划线。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后, 最好对该合同进行复印备份, 并由房地产公司销售负责人签名确认, 直至该合同由房地产公司到房管部门备案,以便日后出现纠纷时作为证据。

1. 房产合同编号只能在房管部门内部的联网中才能查到, 即只有内部工作人员才能查到。一般的房产网是查不到的,只能查房屋代码。

有的开发企业竟单方在合同中这样规定,“出卖人逾期交房9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逾期付款30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逾期交房的付3%违约金,买受人逾 期付款的付5%违约金”。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的严重程度可见一斑。当涉及屋面使用权、外墙使用权约定时,少数企业将其约定为“归出卖人”是完全不合理的。 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理论,建筑屋面之所有权、外墙之所有权均应当归房屋买卖双 方共同所有,房地产开发商在物业售完后依然无偿、无限期保留该物业屋面使用权和外墙使用权,明显有悖公正。开发商的补充条款只表明了开发商的态度,如不接受可以不签合同,或者就这些条款增加自己的限制条件。 消费者发觉自己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也不要自认倒霉,可与经销商或开发商协商,找消费 者协会协调,到工商和建设主管部门申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购买中遇到的问题。

房产买卖合同(现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房产买卖合同(现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办理房产买卖合同(现售)公证须提交的证明资料:

(一)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

(二)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

及受托人身份证。(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须办理公证)。

(三)转让方、受让方为境外法人:

1、转让方、受让方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转让方、受让方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五)房产信息单(可在我处现场申请查询)。

(六)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

(七)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温馨提示:本处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创业之初,我与工人们称兄道弟,同吃同住,不像现在多多少少都讲点老板派头。也许说出来你们都不信,
在头一年里,工人喊我都是直呼其名,从不喊老板。左一声大勇,右一声大勇,顶多加个哥字,我也从不介
意,反倒感觉这样距离近,好管理些。
严格来说,我基本上就不懂管理,算是个门外汉,书上学的那套对于一个加工厂来说根本不抵用,算是对牛
弹琴。不懂只有慢慢摸索,走一步、看一步。
也不知是我运气好还是陈老板照顾我,头二个月里,加工的活就基本没断过,工人越干越熟练,有的工资达
到了一千元以上,这对当时的普工来说是高薪了。所以工人的积极性都很高,你追我赶的比赛挣钱。
二个月下来,我一算帐,净赢利二万多元。高兴劲就不用提了,可以想像到那种心情就是走路看地上的青草
都是那么美,都是那么亲。
同陈老板结了帐,我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告诉父母亲,我有挣到钱了,也买手机了(以前一直不敢提手机,
怕挨骂。)我同父亲说,我过二天就把一万元汇回家去,让父亲还给别人。父亲是个明理人,他一边不动声
色地祝贺我走出了第一步,一边让我先不要着急还钱,家里不等这钱用,让我好好利用这本钱把生意做好,
感谢你,九泉之下的父亲!
但是“被胜利充昏了头脑”的我,顿时飘飘然了,那种得意洋洋的情态仿佛不久之后就是义乌的大款了。
难怪孟郊有诗云“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旷荡恩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小刀初试锋芒的我想,原来成功这么容易,挣钱这么轻松啊,那自己何必再那么辛苦了,有钱了,就请人干
了,请品管员,请车间管理员,菜也不买了,加老太婆一百元工资,让她买去。这也不用管了,那也不用管
了,那我干什么呢?上网吧呗,那是我的乐园,我的天堂。
我早上起床把主管与品管叫到身边问一下有什么事或者说交待一下什么事就出去了,有时中午都不回来吃饭
,就在网吧里叫盒饭吃。晚上回来去车间装模作样转一下就回房写明天要去网吧发的贴子。我的职业不再是
加工厂工头,而是BBS上的发帖狂!
等待我的将是头破血流,无血可流!
年少轻狂的代价沉重得足已毁灭所有的自信!
六月中旬,我接到了陈老板的电话,他告诉我在抓产量的同时一定要注意产品质量,因为厂里的品管已经发
现好多不良品了。我当时在网吧里正忙得热火朝天,也没对陈老板的话太在意,只是口头上应允会牢牢抓质
量不放的,请陈总放心。
七月初,交完货的第三天,陈总打来电话说出事了,产品百分之四十左右报废,主要问题就是焊点不牢,电
镀时就脱焊了。陈老板让我赶紧停止加工,去永康一趟。我这下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马下令车间停工
我找来主管与品管员,大发雷霆。主管说不关他的事,他只负责安排生产,掌握进度不误交货期;品管员口
口声声说,他是按要求检查每个产品的,有问题的次品都挑出来返工过了。他们说得都斩钉截铁,好像问题
根本就不可能出在我们这里。我想想他们说的也有一些道理,是不是有可能陈老板搞错了,把自己车间做的
活当成我们加工的活了?
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我去了陈老板的厂子里。
陈老板看见我当然很是恼火,他强压住心头的火气对我说:“大勇,我一直很信任你,看中你,你怎么能加
工出这样的产品来蒙我呢?货还没发就掉焊了,要是发到国外这个后果谁来承担?”
我一个劲地说对不起,作出满脸的诚意向陈老板道歉,我说:“陈总,要不这样吧,掉焊的产品我带回去重
新点焊,返工费和电镀费都算我的。”其实,当时情急之下我都没算这笔费用,就是这笔费用也够我受的。
陈总说:“现在不是返不返工的问题,是时间的问题,本来这货期就很赶,拖了好几天了,明天客人就要来
验货了,你让我拿什么给客人?客人的船期都订好了,就等着货去入仓了,你说你,我们早赶晚赶,就赶出
这么一个结果来,唉……”
从陈老板的表情上我看得出来事情是越来越严重了,否则他不会这么烦躁不安。我问他怎么办?陈说,他也
不知道怎么办,这事很糟糕。
我忍不住还是犹犹豫豫地说出了我憋在心里的想法,我说:“陈总,是不是你这边搞错了,这些次品不是我
陈老板一听就怒了:“大勇,你怎么能这么说话?你也太不地道,太让我失望了,我陈某十几岁就开始出来
做生意,我还能做种冤枉人的事?”
我看陈老板火气越来越大,赶紧陪不是说:“陈总,我不是说您冤枉我,因为我问过我那边的主管与品管员
,他们都一口咬定产品没问题,都检验过才发给您的。”
“什么?你还请了主管与品管?”陈说,“你才多大点加工厂啊
,就请这个请那个了?你自己干什么去了?难怪会出现如此严重的质量问题。”
听了陈老板这句话,我当时心里很不舒服,还怪他多管闲事,心想,我有钱了请二个人管理还不可以呀,你
不是也请了很多人?我当时并没有真正地去明白陈老板话中含义,直到后来的后来,我才真真切切明白了这
话更深的意义,普普通通的一句话,折射出了一个创业者平凡而高深的实战经验。虽然我心里在嘀咕,当然
我嘴上并没有说出来,这话不能说。
陈老板看我低着头不说话,他才语气软了一些说:“好吧,我就拿证据给你看,让你看看我到底冤枉了你没
说完,陈老板翻出了订货合同,指着数字让我看仔细,我一看这款产品订货合同上的数字低于陈老板发给我
加工的数字,这就足够说明了一个事实:这款产品所有的点焊工序全部在我那完成的,铁的事实。
陈说:“你是聪明人,明白没有?我有没有冤枉你?”
陈继续说:“我一直以为你持着稳重,没想到你也是个轻浮之人,你这下害苦了我。”
我说:“陈总,是我错了,你的损失我来赔。”
陈一翻眼皮,露出整大片的白眼球说:“你赔?你有多少钱可以用来赔我?要不要我算笔帐给你听听?行,
我今天就算给你看看,你坐下来看我算。”说完,陈老板便用笔在纸上一笔笔逐项地算给我听,大概有这么
直接的有,配件成本、电镀费用、误了交货期的那部份产品空运费用(海运改空运);间接的有,由此延伸的
生意信誉度直接影响到客人以后的合作度……间接的不算,光直接的损失大概就是十多万。难怪陈说我赔不
我一时愣在那里如坐针毡,说句丢人的话,身上真冒汗,那不是热的,是急的。你想想,十几万啊,我卖苦
力得卖上一辈子。刚刚开始走上创业之路就遭此磨难,以后还有人生希望吗?
陈老板算完帐一声不吭地走出了办公室,他没叫我离开,也没叫我别离开。他没说话我只能坐着等他回来。
我现在根本就想不起来,自己当时坐在办公室里想了些什么,可能什么也没想,脑子一片空白吧。
二小时后,陈老板回来了,他同我说,你先回义乌去吧,好好想想,想拎清了再给我打电话。
我默默地离开永康回到了义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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