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户口,想在徐州买房,请问苏州南京户口,徐州的公积金可以贷款吗吗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发放情况

自7月1日起,2013年度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7月1日起,我市市区调整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上限按12679元执行,下限按1280元执行,均有所上浮;缴存比例不变,仍为8―12%。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12%,其他单位仍各为8%―1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与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保持一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未达到8%的,应在本次调整基数的同时调整比例。外商投资企业的缴存比例可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徐州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徐州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按规定在本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三)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1、借款申请人的贷款偿还能力标准的确认
(1)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款额减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之和与家庭月收入之比需小于50%。
(2)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同时,如有尚未还清的商业贷款,商业贷款月还款额加拟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款额减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与家庭月收入之比小于55%。
2、借款申请人的偿还能力按家庭收入条件分类确认
(1)未婚子女申请贷款,其父母承诺共同还款的或父母申请贷款,其未婚子女承诺共同还款的,视同共同还款人,月收入可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根据规定实行封顶,由此造成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小于实际收入的,根据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单位盖章的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法定婚龄尚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及其他身份证明。
(二)购买住房的 1、提供规范的购房合同、财税部门监制的付款凭证或者提供房屋销售发票、契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等。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批准文件或合法权属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需要评估的,应提供有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四)借款人夫妻一方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及在当地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证明。
(五)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购买:是指职工购买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商品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自住的公有住房、私产房等。
(二)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三)翻建: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四)大修:凡需牵动或拆换部份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为大修工程。大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大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额度、利率

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及购买现住公有住房,贷款期限长不得超过1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男长不超过65周岁,女长不超过60周岁。

住房公积金缴存(元/月)

住房公积金缴存(元/月)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现行利率自2012年7月6日起,期限1至5年的,年利率为4%;期限6至30年的,年利率为4.5%,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a、目前职工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收取违约金。
b、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如需提前还款,必须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
c、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一年不得超过两次,每次部分提前还款金额不得低于5000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而非现金等)来还贷的除外。
d、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扣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再还本期应还贷款本息,剩余金额用于归还贷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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