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地区公积金是什么意思金

    • 一、住房公积金的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特性 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长期性、积累性、专用性 三、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意义 1.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改变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方式,形成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   2.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   3.有利于政策性住房贷款制度的建立;   4.有利于促进住房建设;   5.通过住房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提高职工购建住房支付能力。 四、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原则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
    • 提取条件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租赁住房自住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或退休;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3、出国或出境定居; 4、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5、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6、职工被判刑;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 8、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提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总价款。 2、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与拆迁补偿
    • 近日,温岭个体工商户陈先生领到了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据了解,此为台州发放的首笔个体工商户公积金贷款。   陈先生是温岭一家购物中心服装店老板,夫妻两人勤劳能干,生意做得也不错。两年前,他们在温岭市区用商业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去年11月,在了解到温岭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时,陈先生夫妻俩立马办理了公积金缴存。   到今年5月,陈先生夫妻俩公积金缴存已满6个月。按照规定,他们可以把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到公积金贷款,共50万元。根据最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陈先生的贷款分9年还清,则可以享受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 2014年度台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4年度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比例 单位、个人各按12%缴存。 二、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根据“控高保低”政策规定,调整后缴存基数下限为1310元(2013年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上限为23040
    • 6月30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2016年7月1日出台并于10月1日起实施。细则以国家的《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定(试行)》为基础,结合近几年新出台的贷款政策及台州实际,对原有的管理细则进行调整和规范。 据了解,此次细则最大的修改之处在于对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从原来按“职工月缴存额”计算可贷额度改为按“职工贷款前12个月的平均缴存余额”来计算。“职工的平均缴存余额”事实上就是职工对公积金缴存贡献度,缴得越多,缴存时间越长,可贷额度也就越高。 “相比新老
    •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地址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咨询:/news/list_1934_ 黄岩分中心: 路桥分中心: 临海分中心:http://www.linha
    • 一、住房公积金初始登记 1、适用对象:新建住房公积金单位初次建立住房公积金时。 2、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2005年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 三、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1、构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
    •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的优点。李先生在2014年购房并申请了商业贷款,他来电咨询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商业贷款? 中心贷款管理处处长吴卫苗回复,这套房子已申请了商业贷款,应该已经抵押给贷款的银行,无法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李先生2014年购房,已超过了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时间,他可以申请商业贷款提取,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时间为首个放贷月的次月,上一期的贷款还满12个月之后可提取,额度不超过上一期的还贷总额。 有商业贷款但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算第几套房? 蔡女士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商业贷款还未还清。现在结婚后,夫妻想再购买一套,双方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现申请公积金贷款算几套
    • 将商业贷款改为公积金贷款实际上是商业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的一种债权转让行为,此时借款人与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借款人由向商业银行偿还贷款变为向公积金中心偿还贷款。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
    •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4年度黄岩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比例。单位、个人各按12%缴存。 ??二、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根据“控高保低”政策规定,调整后缴存基数下限为1310元(2013年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上限为21420元(2013年台州市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1399元/12的5倍)。其中: ??(一)区级

  日前,《台州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措施》、《台州市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措施》和《台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管理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调整公布。

  这些政策跟以往相比都有哪些调整呢?

  《台州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措施》与2013年7月出台的《台州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相比较更宽松。具体如下:

  1、放宽了租房提取条件

  申请人正常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目前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在申请人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就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规范了租房提取额度

  《暂行办法》中提取额度的计算比较复杂,新的《管理措施》则直接明确了台州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的月平均租金为10-15元,简便易操作。

  3、简化了租房提取要件

  取消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第(五)条“租房所在地公安部门或社区、村委会核实盖章的租房证明(保障性租赁住房除外)”、第(七)条“年租金发票(税务监制)原件与复印件”以及第(八)条“家庭收入证明:申请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收入按本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如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单位开具收入证明;下岗人员提供失业证明;无工作人员由所在镇(乡)居委会(村)开具相关证明。”等要件资料,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手续更简化快捷。

  4、明确了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处理办法

  为了强化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新的《管理措施》增加了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处理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

  《 台州市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措施》与2013年7月出台的《台州市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暂行办法》相比较有以下不同之处:

  1、简化了申请条件

  取消了“患有重大疾病且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以上”的限制规定。

  2、明确了提取额度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医疗费用总额,计算公式如下:提取总额=现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总额-工作单位报销金额。

  3、扩大了提取范围

  除了原有规定的八种重大疾病病种,增加了“大病医疗年度总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5倍以上的其他病种”,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了更多的职工家庭。

  《 台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管理措施》与2014年9月出台的《台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相比较有以下不同之处:

  1、扩大了城镇个体工商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范围

  从“城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持有者”扩大到“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简化了办理手续

  取消了“上年度纳税收入证明”,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3、取消了对月缴存额限制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

  新的《管理措施》取消了“ 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原则上应大于等于申请住房贷款后的月还款额”的规定。

  4、增加了“公积金存贷款比率”的规定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存贷比≥85%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可暂停办理城镇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与使用业务”。

  关于开展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个人各按12%缴存。

  二、缴存基数的调整

  1、缴存基数的确定及计算口径。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个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同级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工资及经常性发放的津补贴、年终考核奖等计算确定(不含车补);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2、缴存基数的上下限规定。

  根据“控高保低”政策规定,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4380元(2014年台州市<椒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8504元/12的5倍),最低不低于1470元(2014年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

  三、月缴存额的计算

  月公积金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计算结果见角分进元后)×2倍(单位、个人1:1)。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从2015年7月起开始实行。

  五、办理程序和要求

  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第一阶段:获取数据(6月20日至6月30日)。

  请各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自带u盘到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1-2号窗口或归集处拷贝数据,并领取《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2、第二阶段:送交数据(7月1日至7月15日)。

  请各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将调整后的u盘数据和填报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及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打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到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1-2号窗口或归集处。经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由委托银行办理特约委托收款手续。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的文章

 

随机推荐